都市更新同意門檻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都市更新同意門檻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江中信寫的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和許献進的 都市更新條例要義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都市更新懶人包:10分鐘弄懂都更,流程、獎勵、補助也說明:實施者擬定或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時,應達下列同意比例門檻- 依第10規定申請獲准實施都市更新事業者,應經更新單元範围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均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成功大學 都市計劃學系 黃偉茹所指導 廖紅雯的 探討臺灣公辦都更的結構性困境─斯文里三期整建住宅更新之個案研究 (2019),提出都市更新同意門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辦都市更新、結構性力量、整建住宅、斯文里三期。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建築學系碩博士班 陳耀光所指導 蔡春龍的 台北市都市更新個案研究以台北市中山區榮星段都市更新案為例 (2011),提出因為有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容積獎勵的重點而找出了 都市更新同意門檻的解答。

最後網站都更同意門檻拉高到50% 建商:避免惡性競爭 - ETtoday房產雲則補充:睽違六年未修訂的《都市更新條例》終於見到曙光,內政部部務會報昨(4)日通過「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大幅提高都更事業概要同意門檻,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都市更新同意門檻,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為了解決都市更新同意門檻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420餘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事業計畫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以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百頁容積獎勵圖文解說   近50頁同意比例疑難解說   規劃9篇專題,深入分析重要機制   穿插8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權利變

換」、「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實務與理論全貌

探討臺灣公辦都更的結構性困境─斯文里三期整建住宅更新之個案研究

為了解決都市更新同意門檻的問題,作者廖紅雯 這樣論述:

臺北市政府自2016年「公辦都更元年」起,積極推動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試圖解決1990年代後開放引進私人資本辦理都市更新以來遇到的棘手問題。本研究個案選擇斯文里三期公辦都市更新案,此案為臺北市政府第一起在私人產權地區以實施者角色操作的公辦都市更新案,透過個案歷程的梳理,瞭解公辦都市更新政策如何克服過去面臨的困境,各方行動者如何運作,過程中又產生了什麼論述、規則與制度。本研究的分析流程使用Healey在1992年於Giddens的結構理論基礎上建立的開發制度模型以文獻分析法、深度訪談法進行分析討論,勾勒都市更新中的複雜性與動態性,釐清各行動者間的互動關係、利益與策略和都市更新結構性力量如何

相互影響。結構與能動性在都市發展過程中是為一動態的演進,在斯文里個案中可以看出,受都市更新政治性目的,政府角色與都市資源再分配的結構性力量相互作用下,臺北市政府投注大量人力與資金,透過優先推動優先注資與多元安置的策略,運用法定、參照及強制權力,處理了整建住宅更新中常見的整合、資金、安置及政府角色不明的困境。同時在都市更新過程中,利用政府角色的權威結構性力量,透過駐點在地社區溝通的策略,運用專家與參照權力,處理了不信任困境。然而,在公益性的意識體系下,衍生的多數決制度與政府角色權威結構性力量作用相互影響作用下,因公益性之討論不足,臺北市政府依然依從多數決制度與民意政治。再者,在都市更新價值意識體

系與個人的再分配結構性力量作用下,臺北市政府遵循商品化的意識型態,加上實施者因時程壓力,居民為取得優先注資獎勵,因此不論臺北市政府或土地所有權人皆忽略對更新後居住空間的討論。本個案多僅順應過去都市更新政策帶來的結構性困境,過程中並未能以行動者提出反動,重新思考回應都市更新結構性困境。因此,本研究提出公部門應引導市民對於都市更新價值的再想像、調高私人產權地區的公辦都市更新同意門檻、制度化駐點工作站的社造經營以及提供非一次性資金來源等四項建議。

都市更新條例要義

為了解決都市更新同意門檻的問題,作者許献進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條例涉及許多相關領域知識,包括法律、建築、地政及估價等,而法律部分則涉及地方與中央主管機關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頗多,更同時兼具公法及私法領域專業,與一般傳統之法律科目並不相同。本書首先以「導讀」介紹都市更新條例常見的名詞及程序,讓法律人、都更從業人或一般民眾可以短時間即瞭解都市更新條例之名詞及程序梗概,再依照都市更新條例法條之順序,分成「更新地區之劃定」、「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更新事業實施方式」及「附論」四章,分析都市更新條例之內容,並提出部分重要法條之實務上爭點,佐以行政機關之解釋或法院之判決,以資讀者參酌。

台北市都市更新個案研究以台北市中山區榮星段都市更新案為例

為了解決都市更新同意門檻的問題,作者蔡春龍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係指依都市更新所定程序,在都市計畫範圍內,實施重建、整建或維護措施,而在重建權益分配,有權利變換、徵收、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協議合建或其他方式實施,隨著政治的民主化及經濟自由化的發展,透過制度化的方式,民間開始有參與更新的途徑。在都市快速發展、就業機會與人口增加,引發公共設施不足、房價上漲、種族等問題,因此向郊區發展,舒緩都市發展壓力,然而郊區化,反而造成蛙躍發展,衍生的外部性,如公共建設經費增加、人口外移、稅收減少,造成政府財政惡化,使都市產生環境污染、土地變更、空洞化等現象,造成都市衰退,因此為賦予都市再發展契機,吸引人口產業回流、改善都市生活品質、避免都市沒落,即為都市更新的

主要目的。都市更新所面臨重要課題之一在於少數牽制多數情形嚴重,導致土地及建物相關權利人與實施者彼此不信任與不合作關係,進而影響整合工作推展與進度,以拖延時間方式來獲得策略性的利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