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限時包裹費用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郵務業務- 國內包裹資費表 - 中華郵政也說明:宅配. 重量, 地區名稱 1.臺灣本島同縣市內互寄 2.臺北市、新北市與基隆間互寄 3.各外島島內互寄. 不逾5公斤, 70. 逾5公斤不逾10公斤, 90. 逾10公斤不逾15公斤, 110.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汪渡村所指導 蔡岱靜的 郵件寄送之相關法律問題研究-以消費者保護法為中心 (2011),提出郵局限時包裹費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民法、消費者保護法、郵政法規、郵件寄送、郵局、中華郵政。

最後網站國內函件資費表 - 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郵務業務則補充:每重50公克2元(每件限重不逾2公斤). 雜誌. 每重50公克3元(每件限重不逾2公斤). 小包. 每重100公克12元(每件限重不逾1公斤). 明信片. 每件5元,限時明信片每件12元.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郵局限時包裹費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郵件寄送之相關法律問題研究-以消費者保護法為中心

為了解決郵局限時包裹費用的問題,作者蔡岱靜 這樣論述:

每個人在一生中,都會利用到郵局,與郵局間之利用關係密切。而近年來消費者意識之高漲,消費者的權益甚值重視。隨著郵政機關於92年改制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與用郵民眾間之法律關係是否產生改變?究屬公法關係或私法關係?是否對消費者之權益產生影響?郵政法規、民法法規及新興的消費者保護法,各個法規間究竟該如何適用?是不是一昧的以郵政法規是特別法來排除他法之適用?中華郵政公司於改制為公司後,對於郵政之公用事業,仍負有公益性質之政策性任務。對於負有公益性之任務目的之郵政法規與重視消費者之權益之消費者保護法、攸關民事權利之民事法規…等,於郵件寄送契約產生糾紛、發生之衝突與如何調和、適用,公益與消費者權益間如

何衡量?是值得探討的問題。本文係從消費者保護之立場出發,就實務上曾經發生之郵件寄送問題,如:郵件遺失、毀損、被竊、遲到……等,來探討其中相關之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