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自行拆除申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違建自行拆除申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漂亮家居編輯部寫的 老屋翻新一本通:速懂危老條例 X精算翻修成本,重建、改建、整建疑難全解! 和連世昌的 吉屋招租:一本對付租霸、惡房東!租屋依法不被告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違建不自拆最高罰50萬 - 好房網News也說明:為加強公共安全、維護市容,內政部將翻修建築法,增訂違建不自行拆除者,將按次處4萬元到50萬元罰鍰,必要時可強拆;供公眾使用卻沒有使用執照的建物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麥浩斯 和帕斯頓數位多媒體有限公司所出版 。

中華科技大學 建築工程與環境設計研究所 李宗霖所指導 陳佩瑩的 以人民角度探討政府改善違章建築政策 -以臺北市為例 (2018),提出違建自行拆除申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違章建築、違建處理、臺北市。

而第二篇論文開南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法律碩士在職專班 吳光平所指導 吳英豪的 都市更新法制發展之檢討與展望 (2018),提出因為有 都市更新、都市更新條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重點而找出了 違建自行拆除申請的解答。

最後網站違章建築怎麼拆?有新規定 - 蔣小姐房屋則補充:違規行為人應自負責任,並要求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之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應依規定申請核發使用執照。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修正案. 違章建築的拆除有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違建自行拆除申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老屋翻新一本通:速懂危老條例 X精算翻修成本,重建、改建、整建疑難全解!

為了解決違建自行拆除申請的問題,作者漂亮家居編輯部 這樣論述:

老屋挑得好,裝修沒煩惱;老屋買不好,住得真困擾! 不知道老屋到底該整建、改建,還是重建? 「老屋價值評估檢測」,教你立刻判定老屋價值, 針對3種不同類型的老屋,推出完全攻略! ※不堪使用型老屋→重建 危老重建關鍵Q&A,讓你申請一次到位!   ※尚可居住型老屋→改建 完整收錄動工前須知到老屋一定要解決的5大問題。   ※屋況優良型老屋→整建 掌握翻新工程與費用配置,老屋還能再住20年。   從危老重建到裝修眉角,重建、改建、整建All in One,完全致勝一本就通! ⊙速懂危老重建條例,申請補助好簡單    列出13個一定要知道的關鍵Q&A,讓你迅速搞懂危老條例。歸納出簡

單明瞭的危老重建Step by step,等不到都更沒關係,申請危老重建更快速。   ⊙精算投資報酬率,抓對裝潢費用不虧本   本書教你估算房價和裝潢費用的投資報酬率,不只教你究竟該花多少才對,還告訴你最值得投資的老屋地區和性價比!   ⊙善用老屋優勢,全方位解決老屋裝修問題     不論自有老屋為「不堪使用型」、「尚可居住型」、「屋況優良型」,本書都能找到解決方案,為不同老屋打造專屬計畫,列出必知的重點關鍵,讓你找到最符合自家老屋的翻新方式。

違建自行拆除申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違建只要用這招就不用罰錢?

月初統促黨在台北車站南二門廣場長達七小時未經核准違法搭建臨時舞台,依《建築法》86條之規定,應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以下罰鍰,並勒令停工補辦手續;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其建築物。

但經過我的查證,建管處並未依法開單處罰。

在工務部門質詢時,我就這個問題繼續追問建管處為何不比照2017年「中國新歌聲」在台大搭建未申請查驗開罰,建管處回應說因為這次在建造當時太晚才發現,且它沒有補照,又自行拆除,就不予處罰。

由於此法適用全台北市所有違建,這樣的處理方式會產生漏洞,等於變相鼓勵違建的人不要補照申請,被發現趕快自己拆掉就不用被罰。

因此我要求建管處要檢討這樣的處理方式,在應立即強制拆除的案件,也應該處以罰鍰,而不是故意不補照然後被發現再拆掉就沒事。

以人民角度探討政府改善違章建築政策 -以臺北市為例

為了解決違建自行拆除申請的問題,作者陳佩瑩 這樣論述:

近年來政府積極依法處置違章建築,根據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違章建築案件統計(2018年8月止),全臺違章建築未結案數量為662,510件,而臺北市就有81,314件違章建築等待被拆除,這數量還不包含未查報之案件。然而,違建所有人,有些是僥倖投機心理、有些願意配合,有些不但百般阻擋,甚至在現場揮拳攻擊拆除人員,或以死相逼抗爭,或找議員協調,或提起訴願及申請停止執行,或拒絕改善等,導致違章建築執行成效有限。換言之,從人民角度探討違章建築政策,了解違章建築形成原因、改善過程及拆除後生活上的影響是一重要的課題。基此,本研究藉由除了透過文獻探討來蒐集資料之外,也採取個案研究法和個別訪談法來做為研究方法,

訪談違建所有人搭建原因及依建築法改善或拆除後生活上的影響為出發點,闡述屋主因生活需求不得已而搭建非法建物、違章建築處理規則認知度不足與對政府未來期許與建議等問題來進行分析與討論。據分析結果顯示,六成以上受訪對象在被違章建築被查報前,不清楚該建物屬於違章建築; 生活上幾乎很少有接觸或了解建築法相關知識; 經告知後約九成受訪者願意自行改善;在違章建築改善或拆除後之生活狀況部分,在經歷過一段時間後對生活品質等並無太大的影響;拆除違章建築並不會改善都市問題,因為有許多複雜的原因才產生違章建築生成,必須解決根本問題才能有效改善新違章建築產生。

吉屋招租:一本對付租霸、惡房東!租屋依法不被告

為了解決違建自行拆除申請的問題,作者連世昌 這樣論述:

租屋傢俱損壞誰負責? 房東連年漲租金怎麼辦? 包租代管新制有看沒有懂? 口說無憑,不如讓法學專家教你! 無論你是房東還是租客, 一本在手以備不時之需,生活才有保障。   遇到租霸好倒楣、租屋忽然變凶宅、租賃專法搞不懂、租屋稅申報好困擾,你有上述這些問題嗎?正確的法律認知,是讓你在租屋市場暢行無阻的黃金法則!連律師匯集最重要的租屋法律議題【房東、房客的權責與挑選】、【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的新版租約】、【包租代管專屬的租賃專法】、【稅務申報、節稅及優惠】,不論你是屋主、大小房東、房客、包租代管業者或執業人士,都能在本書中得到清楚、正確的解答! 本書特色   租屋教戰守則:破解惡房東坑殺房客的手法

  房客租屋前必讀,公佈9項惡房東慣用詐騙手法,讓連律師教你如何防範處理。   租賃專法:包租代管、租賃公會正式上路   從包租代管的業務範疇、收入方式、許可行業、證照考取到過渡期保證,新規一次弄懂。   租賃所得、成本計算及節稅密技大公開   省荷包必讀!購屋貸款利息,可當租金成本來扣除?愛心房東有稅務優惠?   一網打盡租屋常見錯誤觀念   連律師以多年實務經驗,整理了10個常見的租賃錯誤觀念,矯正錯誤認知,保證你我權利。 名人推薦   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理事長 朱大川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 張欣民   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理事長 鄭

俊杰   包租公律師 蔡志雄   ──專業推薦!(按姓氏筆畫排序)   作者簡介 連世昌   律師/法學博士   學歷:   中國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博士   私立東吳大學碩士在職專班財經法律組   經歷: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聯合會不動產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不動產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勞動局、新北市勞工局勞資調解人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網域爭議處理機制諮詢委員   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諮詢律師暨講師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暨法律扶助律師   著作:   《房地買賣風險法律控管》(永然文化)   《房地買‧賣‧仲介三贏

法律策略》(永然文化)   《房地產交易的關鍵報告》(大鼎文化)   相關專文刊載於全國律師雜誌、樂屋網、新北市不動產仲介公會會刊等   FB粉絲專頁:   連律師的生活小哉問   作者序   CHAPTER 1 快!狠!準!掌握租屋基本法則 租約的成立與生效 房東、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房客、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房客的押金和個人物品之擔保 各式租賃契約及其的適用的法規種類說分明   CHAPTER 2 消費關係的租賃:適用《消費者保護法》 新制租約重點 違反這些規定,可能會影響租約或租金補貼 新版租約的適用條件 破解網傳惡房東詐騙坑殺房客手法 住宅租賃專法的改善空間   CHAPTER

3 適用「租賃專法」的租約 租賃住宅專法正式上路! 租賃專法的施行細則 認識《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包租代管、仲介代租的實價登錄   CHAPTER 4 耐心等待、仔細尋找,房東房客很好找? 出租房屋變凶宅,怎麼辦? 房客租到凶宅只能自認倒楣? 租約定期vs不定期優劣分析 租約公證百利無一弊?申辦流程超詳解 買賣不破租賃是什麼? 出租農地「種電」,行不行?! 遇到房東的債主來討債,怎麼處理? 多數共有人可以強制出租嗎?   CHAPTER 5 出租不動產注意大小事 房客背景要了解,租約附加保人條款保平安 核對證件、釐清身份不能偷懶 租客是通緝犯?警署網站照妖鏡,一鍵查明! 扮豬

吃老虎:假租賃,真詐騙 租豪宅冒貸遇黑吃黑 公司法人租屋,私人簽約衍生問題多 想提前解約怎麼辦?條件有這些 房客積欠好幾個月的房租,又賴著不走該怎辦? 土地出租用途要注意,「污染土地關係人」要小心!   CHAPTER 6 租賃稅務:申報、節稅、優惠條件大公開 租賃所得、成本計算及節稅密技 房東遭追稅,能要房客買單嗎? 押(租)金的交付、退還及扣抵規則 租稅優惠1:申請愛心房東(公益出租人) 租稅優惠2:房屋委託包租代管   CHAPTER 7 10個常見租屋錯誤觀念 錯誤觀念1:租約口說無憑? 錯誤觀念2:承租人就有優先承購權? 錯誤觀念3:「買賣不破租賃」是鐵則? 錯誤觀念4:公證租約,從

此高枕無憂? 錯誤觀念5:房客可自行拆除不明違建? 錯誤觀念6:注意!使用(受益)面積≠權狀(登記)面積 錯誤觀念7:租違建當住宅省荷包? 錯誤觀念8:違建可以出租?當心刑事、民事責任找上門 錯誤觀念9:惡房客欠租落跑可直接換鎖、取回房屋再租 錯誤觀念10:房客積欠租金還要先用押金抵償嗎?   附錄   作者序   據主計總處最新發布的家庭收支調查顯示,2017年台灣房屋自有率仍高達84.83%,國內房屋自有率和他國相比,長期處於偏高水準,顯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難以撼動!不過,全台灣仍有高達300萬租屋者,另外還有許多類型需求者,像是店面、廠辦、商務、土地租賃,還有對於租賃投資有興趣的

人士,都想要一窺租賃法律的世界。   但許多人對於坊間、網路上琳瑯滿目的租賃合約書,資訊紊亂乃至無所適從,房東打算出租房地卻擔心遇上租霸、欠繳租金,或房客自殺身故而血本無歸;房客有租賃需求但對日後押金返還、房屋修繕,甚至雙方針對回復原狀的認知有差距,必須循求租賃不動產紛爭。   不論租賃合約或法條,白紙黑字表面上看似四平八穩,風險仍然隱藏其中,正所謂魔鬼藏在細節裡,輕忽不得。尤其是《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後許多的租賃合約書如雨後春筍般冒出,怎樣挑選或量身訂作適合的租賃條款,更是讓人焦慮不安。   作者雖已不可考,但在此借引《悟道詩》所云:「盡日尋春不見春,芒鞋踏遍隴頭雲,歸來笑

捻梅花嗅,春在枝頭已十分。」這首悟道詩是一位南宋女尼描寫尋春不得,卻又偶然得到的經過,意喻說明悟道經歷。   本書付梓的初衷並不是針對可能發生的租賃法律紛爭提出一套答案,而是希望每位讀者們的「梅花」,當展讀書裡頭的紙頁閱覽杷疏整理常見的租賃法律問題之後,多少可以解開心中疑惑,幫助每一位讀者們尋找到「春天」的面容!   連世昌 律師/博士

都市更新法制發展之檢討與展望

為了解決違建自行拆除申請的問題,作者吳英豪 這樣論述:

過去相關研究從台北文林苑事件探討都市更新條例,再加上花蓮強震再度震出全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耐震隱憂。因此,內政部主導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老危屋條例)及都市更新條例修法。現階段都市更新進度緩慢,最主要的核心問題就是都市更新利益擺不平,因此政府將修法將都市更新案引進金融機構建立財務計畫等機制,使得估價及利益分配能夠更透明。政府雖然完成修法但是大大提高同意比例及有爭議就強制舉行聽證,但是本次修法增加政府代為拆除的制度,地方政府是否能不畏住戶的抗爭配合修法強制代拆,是否有利於未來都更的執行,都需要由未來的都更案件來檢討是否再修法來促使都市更新更快速完成,是本論文主要課題。因此,

本論文欲探討都市更新法治之未來發展。本論文採取質性研究,主要從法律面來論述都市更新之現狀與未來發展。本論文從法律面探討重點有三方面:一、都市更新之現狀、現行問題與修法方向;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之現狀、現行問題與修法方向;三、直轄市都市更新之地方法規,並配合政府都市更新條例之修法 方向,來提供桃園市市都市更新地方法規之修法建議。最後,本論文再由都市更新執行技術面來探討現行都市更新發展所碰到問題,並分別從同意比例、更新單元面積、土地所有權制、違建拆除制度、政府代拆制度、相關權利人(地主、建商、實施者)的難題等六構面分別予以分析及提出相關結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