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區建地目查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農業區建地目查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詹氏書局編輯部寫的 營建法令輯要92年度合訂本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審核外國人申請在我國取得農業用地之注意事項 - 澎湖地政事務所也說明:是以,有關外國人基於土地法第19條第1項第1款之用途,申請取得農業區建地目土地,如係都市計畫發布前已為建地目者,得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規定,申請建造 ...

國立臺灣大學 地理環境資源學研究所 孫志鴻所指導 顏光儀的 以私部門觀點探討區段徵收之「公益性與必要性」研究--高雄市鳳山區五甲農業區案例分析-- (2012),提出農業區建地目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土地徵收、區段徵收、公益性與必要性評估、內容分析。

最後網站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結果查詢圖台則補充:農業 及農地資源盤查結果查詢圖台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農業區建地目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營建法令輯要92年度合訂本

為了解決農業區建地目查詢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將92年度建築相關法律修正、新增與刪除部分,加以編輯和匯整,適合常需查詢相關法令者使用。

以私部門觀點探討區段徵收之「公益性與必要性」研究--高雄市鳳山區五甲農業區案例分析--

為了解決農業區建地目查詢的問題,作者顏光儀 這樣論述:

民國99年6月台灣苗栗大埔農業區徵收和中科四期用地徵收,引發土地徵收農民地主的「居住權、財產權」強烈抗爭。內政部遭受社會輿論壓力下,於民國100年1月8日頒行「土地徵收辦理公益性與必要性評估」規定,同時行政院要求核定土地徵收前必須進行公益性必與必要性評估。本研究以私人部門觀點試圖檢視高雄市鳳山農業區區段徵收之「公益性與必要性」評估成果。研究目的在於釐清:1、何以本研究農業區區段徵收並未誘發抗爭?2、私有地主對於公益性與必要性評估結果是否認同?或者是條件式的認同,考量因素是什麼?;3、利害關係人的弱勢戶權益保障是否充分?經由應用理性選擇理論與交易成本理論,透過田野調查訪談、說明會紀錄以及官方文

書進行內容分析。應用信度效度分析,交叉分析,檢視變數之內外在一致性與信度效度,以及理論假設。分析結果發現里長,民意代表均肯定區段徵收之公益性與必要性。至於私有地主與開發商、土地投機者,均在土地開發利益驅動下,表達條件性的認同開發議題之 「公益性與必要性」。並爭議土地領回比例、分配土地遊戲規則,以及市價徵收補償的認定機制。這顯示私人地主均能在區段徵收下為「有限理性的選擇」。相對地,小面積地主、弱勢戶的協助與安置計畫並未受到官方重視,顯示在區段徵收的資訊揭露不足。公民社會意見主張,將部分開發利益透過安置計畫協助弱勢族群才能達成開發利益社會化,建構區段徵收的正當性,如此公共投資的公益性與必要性才會獲

得社會大眾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