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系日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轉系日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朱振宏寫的 跬步集:從中古民族與史學研析洞悉歷史的發展與真相 和蔡亦竹的 風雲京都:京都世界遺產的文化人類學巡檢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東吳大學日文系轉學考也說明:對日文相關工作有興趣的大同學,現在就可以開始準備日文系轉學考,大二直接轉換本校 ... 111暑假轉學考報名人數統計表推薦閱讀:轉系、轉學、重考哪個最適合自己?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臺灣商務 和遠足文化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許士宦所指導 鄭子瑋的 新當事人恆定制度之建構—以訴訟繫屬中系爭物移轉為中心 (2012),提出轉系日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當事人恆定制度、訴訟承繼制度、既判力主觀範圍擴張、執行力主觀範圍擴張。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許士宦所指導 梁夢迪的 爭點效之研究-擴大訴訟制度解決紛爭功能與程序保障之平衡兼顧- (2011),提出因為有 爭點效、擴張之必要性與正當性、擴大訴訟解決制度功能、程序利益保護、爭點效對第三人效力、事前及事後之程序保障的重點而找出了 轉系日文的解答。

最後網站大學「讀錯系」還能翻身嗎?大學講師:選錯系只要做這4件事則補充:就算大學一定要分系,他們往往提前請學長學姊們去高三校園,和那些學子們交流聊天。 雖然說學校也給了許多學生轉系的機會,但成本極高,不僅學分要求高,手續的繁雜也是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轉系日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跬步集:從中古民族與史學研析洞悉歷史的發展與真相

為了解決轉系日文的問題,作者朱振宏 這樣論述:

不積跬步,無以致千里 中古史研究專家帶你從豐富的史料思考辯證, 亦步亦趨了解這些教科書上不曾說過的史事!     西漢初年,漢高祖劉邦過世,冒頓單于上書呂后求親的「嫚書之辱」,真的是匈如人想要輕侮呂后之舉?玄武門事變後,李世民為何會對李淵做出「跪而吮上乳」之舉……?在中國的中古時代,這些來自北方的遊牧民族,到底在歷史上占有怎麼樣的地位,又如何的影響歷史的演進?     作者以十篇論文,分別探討「白登之圍」匈奴退兵芻議、漢初「嫚書事件」、北周武德皇后突厥族阿史那氏研究、東突厥啟民可汗阿史那染干生平事蹟、唐太宗「跪而吮上乳」事件、以及史著《大唐創業起居注》、《資治通鑑目錄》、《唐鑑》等相關研究。

    最末兩篇〈古代突厥民族歷史意識興起原因探析〉、〈突厥民族的歷史敘事與歷史觀〉則從現存史料及石刻介紹突厥民族的歷史意識產生與史觀產生特點。全書雖載有諸多傳統文獻史料,但在作者清晰解說、論述有據的行文中,不但不覺艱澀,更能一窺文獻史料閱讀之妙逸。 作者簡介   朱振宏     1974年出生在臺北,國立中正大學歷史學博士,現為國立中正大學歷史系教授兼系主任。主要從事中國中古史、北亞遊牧民族史、中國史學史等研究與教學,著作有《西突厥與隋朝關係史研究(518-617)》、《隋唐政治、制度與對外關係》、《大唐世界與「皇帝.天可汗」之研究》以及學術論文四十餘篇。 推薦序——桃之

夭夭,灼灼其華/林冠群 推薦序——讀其書當知其人之義/戴晉新 導 讀——海島上的北亞史學/游逸飛 民族篇 漢高帝「白登之圍」匈奴退兵芻議 從遊牧民族收繼婚俗看漢初「嫚書之辱」──兼論收繼婚俗在歷史研究中的重要性 北周武德皇后突厥族阿史那氏研究 東突厥啟民可汗阿史那染干生平事蹟探析 唐太宗「跪而吮上乳」試釋 史學篇 今所見《大唐創業起居注》成書時間小考 司馬光《資治通鑒目錄》各卷進呈時間研究 范祖禹《唐鑒》的編纂特點及其史論探析──以《唐鑑‧高祖》為探討核心 古代突厥民族歷史意識興起原因探析 突厥民族的歷史敘事與歷史觀──以「暾欲谷碑」、「闕特勤碑」、「苾伽可汗碑」為探討中心 徵引資料 本

書各篇論文出處及修改情形 後記 推薦序   桃之夭夭,灼灼其華 林冠群教授     《詩》云:「桃之夭夭,灼灼其華……桃之夭夭,其蕡其實……桃之夭夭,其葉蓁蓁……。」近日觀朱振宏教授的《跬步集― 從中古民族與史學研析洞悉歷史的發展與真相》一書所蒐錄的論文,確實有著上述詩文意境的感受。特別是閱讀了《跬步集》中有關突厥方面的諸篇論文,心中頗有感觸,一吐為快。     筆者於民國六十二年進入政治大學東語系土耳其文組就讀,在馬明道、劉恩霖、吳興東、黃啟輝、陳慶隆等諸位恩師的教導下,土耳其文至今仍能琅琅上口,不敢或忘。至民國六十九年就讀政治大學邊政研究所,在劉義棠老師教導下,領會了維吾爾語文之美,與

大學時代所學的土耳其文,所謂東西突厥語相互輝映,本人也得以昂首進入了突厥學的堂奧。同時也親炙於林恩顯老師,學習了突厥史的來龍去脈。猶記得當時馬明道老師得知筆者考進母校碩士班,特地在新店府邸以回族家常菜款待筆者,並從書房中取出一疊書籍,包括《可蘭經》、《穆聖言行錄》、《伊斯蘭法》及其著作《明朝皇室信仰考初稿》、《伊斯蘭對中華文化之影響》等,贈送給筆者,並語重心長地期許筆者從事中國回族的研究,可以從突厥史開始著手,因為已經具備了從事突厥史研究所需的語文條件。     為了不負恩師的期望,筆者於邊政所期間,留意國內有關突厥學研究情況。綜觀當時國內的突厥學研究情況,矗立在筆者面前有三座雄偉的高山。第一

座高山是劉義棠老師,義棠師精通維吾爾文,亦觸及土耳其文,其以語文為基石,擅用突厥語言學、語音學,解讀漢文獻中的突厥、維吾爾文語詞,找出原義,考釋其內涵,例如考證「祁連天山」一詞,原來「祁連」語源竟是匈奴語 tengri(天),再轉成鮮卑語,漢語載為「赫連」等,令筆者豁然開朗。義棠師代表作為《維吾爾研究》一書,曾榮獲中山學術著作獎。第二座高山為林恩顯老師,恩顯師以第一志願考入政大邊政系,師從胡耐安、阿不都拉等名師,對維吾爾語亦多所接觸。畢業後,赴日深造,曾於東京大學修習榎一雄、江上波夫、護雅夫等北、中亞史名家所開設之課程,後考入日本中央大學,追隨嶋崎昌、鈴木俊、島田襄平等名師學習人類學及北、中亞

史等,特別深受護雅夫在突厥史,以及嶋崎昌在新疆史研究方面的認真精細、資料運用等理論與方法的影響,加上自身邊政學的學養,研究碩果纍纍,包括:《突厥研究》、《清朝在新疆的漢回隔離政策》、《中國古代和親研究》、《新疆論叢》等代表作,其中《突厥研究》更成為學界研究突厥史的必備參考書。第三座高山是陳慶隆老師,慶隆師自政大東語系土耳其文組畢業後,留學土耳其安卡拉大學,接受最典型的突厥學教育,且深受德國柏林突厥學派的影響。學成回國後為中央研究院史語所網羅,專研突厥學,成績斐然,不數年,即由助理研究員一路升任為研究員。慶隆師受突厥學的故鄉土耳其學界的薰陶,擅用突厥語的專長,旁徵博引歐洲突厥學界的研究成果,於《

中研院史語所集刊》發表了多篇突厥學方面重要論文,諸如〈和卓考釋〉(四十本、下,一九六八)、〈從借字看突厥、回紇的漢化〉(四十七本三分,一九七六),以及〈突厥族的農耕〉、〈突厥系族的兵器〉、〈論張騫鑿空〉、〈突厥語族之數字、顏色與方位觀等〉、〈從詞匯看匈奴的族屬問題〉、〈論西方古文獻的匈奴詞匯〉等,展現出其以突厥語治突厥學的特長。揆諸當時國內真正從事突厥學研究者,無出其右。     筆者仰望上述三座高山,自忖難以超越,知難而退,只好半路轉行,轉到了唐代吐蕃史、藏族史領域,辜負了明道師殷殷期盼。於今想來,仍心有戚戚焉。     然而,正當筆者慨嘆國內突厥史研究後繼乏人之際,峰迴路轉,所謂「有心栽花

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筆者曾於民國八十六至九十三年承乏中正大學歷史系,曾開設了「中國民族史」、「中國少數民族―概論」、「大陸少數民族史專題研究」等課程,當時來旁聽或修習者有振宏君。振宏君不但於課堂中認真聽講,且有疑必問,對於任何蛛絲馬跡都不放過,於此留給筆者極為深刻的印象,遂邀請其擔任筆者國科會研究計畫的助理,長達六年之久。於此期間,振宏君與筆者互切互磋,對於振宏君敏銳的思考,且長於蒐集國內外相關的資料,相當佩服。振宏君曾明白表示對北亞游牧民族史研究高度的興趣。筆者依著諸位恩師對筆者的耳提面命,建議振宏君必須先能掌握突厥語文的能力,作為進入突厥學的首要條件,應前往政大土耳其文系修習土耳其文

。沒想到振宏君竟排除萬難做到了,令筆者大為嘆服。經過多年的淬鍊,於今振宏君亦陸續出版有:《大唐世界與「皇帝.天可汗」之研究》、《隋唐政治、制度與對外關係》、《西突厥與隋朝關係史研究(五八一-六一七)》等專書,另有多達四十四篇的期刊論文,其中部分精品彙集於《跬步集》。從其於民國九十五年受聘為助理教授迄今已有十三年,其研究成果不論在質與量上,都令筆者自嘆弗如,特別是有關突厥史方面的研究成果,突出了其個人的特色,包括:其一,針對大量的隋唐時期突厥人的墓誌銘,運用其豐富的文史知識加以箋證,再利用墓誌銘的載記,考釋與其相關的史事。此方面不但得到學界的肯定,連續四年獲得國科會研究計畫的獎助,且其將研究計畫

成果撰寫成擲地有聲的論文,刊登於海峽兩岸的核心期刊,諸如〈史大奈生平事蹟研究〉(《臺灣師大歷史學報》五十四期)、〈阿史那自奴(哲)墓誌箋證考釋〉(《成大歷史學報》第四十四號)、〈阿史那摸末墓誌箋證考釋〉(《唐史論叢》第十五輯)、〈唐阿史那伽那墓誌研究〉(《唐研究》第二十卷)等。尤有進者,振宏君於大陸宣讀〈熾俟思敬墓誌研究〉一文時,筆者親耳聽到榮新江教授對其論文讚譽有加,殊屬難得。其二,振宏君能巧妙地將學有所成的北方游牧社會文化知識,用於解釋漢史籍及碑銘所載之史事,解決了不少問題,諸如解釋冒頓單于修書向呂后求婚的原因,乃在於冒頓基於匈奴收繼婚俗,向身為兄嫂或弟妹的呂后提議,並非蓄意羞辱;而於解釋

史籍所載李世民「跪而吮上乳」之行為意涵,以為可能是與鮮卑、突厥族中崇敬母族的文化意識有關,李世民藉由吮父乳之實際行動,表達視李淵如母,不可能加以傷害,藉此安父親之心。以上均屬思人所未思,言人所未言的顯例。觀此《跬步集》所呈現者,確實有若「桃之夭夭,灼灼其華」的境界。     於今,筆者慶幸國內突厥史研究領域後繼有人,且振宏君年華正盛,於各方面修為更臻於成熟之際,寄望振宏君百尺竿頭更進一步,賡繼劉義棠、林恩顯、陳慶隆諸師之後,矗立起突厥史研究的第四座高山,繼續將國內突厥史研究傳遞下去,並予以發揚光大。是為序。   於華岡研究室 己亥年,五月三日   讀其書當知其人之義 戴晉新教授     朱振宏

教授將其十篇論文集結成書,取名《跬步集―從中古民族與史學研析洞悉歷史的發展與真相》,索序於我。略加思量,便欣然同意。     我認識振宏教授已有二十二個年頭,一九九七年他還是個大學生,從哲學系轉到歷史系來,上了我教授的「史學方法」,這門課偏重作業實習,與學生個別交談討論的機會很多,班上每位學生我都認識,振宏自不例外。他雖是轉系生,但功課毫不馬虎,很快就進入狀況,獲得很好的成績。畢業後他順利考上中正大學歷史研究所,由碩士而博士;獲聘教職後憑自己的努力很快便升任為正教授,並將於今年秋天新學期接掌系主任一職,誠可謂年輕有為,成績斐然。     振宏為人謙謙君子,待人有禮;大學畢業後仍與我偶有聯繫,除

了禮貌性的問候,並常寄新作抽印本請我指教。術業有專攻,振宏所攻唐史與北亞民族史皆非我能置喙,何況青勝於藍,弟子不必不如師;話雖如此,收到昔日學生的作品,心中還是高興的,一喜其有成,二感其念舊,上世紀九○年代師生論學場景又浮現眼前。這種不具學位論文指導與職場利害關係而能持之以恆的師生之誼,很純、很真,在今天的社會中誠屬難能可貴。     作序不是導讀,也不便學陳寅恪為陳垣作〈元西域人華化考序〉那般藉題發揮,朱著的學術價值與成就請讀者自行評判,我只是本諸讀其書當知其人之義,略言作者為人,謹供讀者參考,並誌一段佳誼。書名「跬步」,雖是作者自謙之詞,但也蘊含作者更高的自我期許,振宏教授正值盛年,這完全

是可以期待的。   二○一九端午前夕 導讀   海島上的北亞史學 游逸飛(中興大學歷史系助理教授)     《跬步集》一書為作者朱振宏先生近年論文的結集,其副標題揭示本書的兩大主題:「民族史」與「史學史」。進而玩味內容,作者研究的民族實集中於匈奴、突厥等北亞族群,而本書的史學史論文又多半與北亞族群的文獻有關。我們若將《跬步集》一書置於臺灣史學界的北亞史領域下觀察,應可別有一番體會。     近年日本的內亞史著作在臺灣的翻譯出版頗引人注目,如杉山正明《遊牧民的世界史》、《忽必烈的挑戰》、《顛覆世界史的蒙古》、《疾馳的草原征服者》以及岡田英弘《世界史的誕生》、《從蒙古到大清》。加上歐立德等美國學

者吹響號角的新清史熱潮,宋代以後的中國歷史彷彿出現了與此前截然不同的嶄新面貌,令讀者見獵心喜。     相較之下,被引進的唐代以前內亞史日文著作似乎僅見森安孝夫《絲路、遊牧民與唐帝國》、林俊雄《草原王權的誕生》二書,落差不可謂小,而且容易給當代讀者一種暗示:唐以前的中國歷史與內亞關連較不緊密。     實則未必,自民初陳寅恪提出著名的「外族盛衰連環性」學說後,臺灣史學界便對唐以前中國與北亞的關係有所措意。早在五十年前(一九七二),蒙元史名家蕭啟慶先生那篇極具影響力的文章〈北亞遊牧民族南侵各種原因的檢討〉,從宏觀的角度為唐以前中國與北亞的關係打開思路。此後深受人類學影響的歷史學者王明珂先生更以《

華夏邊緣》與《游牧者的抉擇》二書,奠定了海島臺灣在內亞大陸史的重要地位。他系統而深入地論述了北亞自身的複雜性,進而指出「華夏」得以形塑,實賴於「邊緣」的確立,北亞實為形塑華夏不可或缺的重要邊緣。要想拋開北亞,孤立地理解華夏是不可能的。     由於唐以前的北亞族群與政權多半沒有留下自己的文獻,其歷史往往仰賴他者(漢人)的紀錄。若想超脫「他者的歷史」的侷限,北亞考古所發現的自身物質遺存無疑是重要憑藉。臺灣的中國上古史兩位巨擘,如杜正勝先生的〈歐亞草原動物文飾與中國古代北方民族之考察〉、邢義田先生的〈古代中國及歐亞文獻、圖象與考古資料中的「胡人」外貌〉、〈漢代畫像胡漢戰爭圖的構成、類型與意義〉、〈

「猴與馬」造型母題:一個草原與中原藝術交流的古代見證〉、〈再論「中原製造」 ―歐亞草原古代金屬動物紋飾品的產銷與仿製〉,均在不同的物質文化領域上有重要建樹,既呈現了北亞族群的複雜性,又揭示了北亞與中國互動過程之複雜。中生代學者如陳健文先生則以〈漢代「長鼻」胡人圖像初探〉、〈從文面圖像看內亞高加索種游牧民與華夏民族的早期接觸〉、〈漢代胡人的文面圖樣及其與內陸歐亞之關係〉諸文繼踵其後。隨著出土文物的增加,物質文化的研究取徑應是未來唐以前北亞史的主流。     然而傳世文獻對北亞與中國關係的書寫仍不可輕忽,邢義田先生的〈漢武帝在馬邑之役中的角色〉辨析傳世文獻的空白,推測漢武帝可能曾御駕親征匈奴。這樣

的研究取徑正是《跬步集》一書作者努力的方向。而朱振宏先生不僅關注傳世文獻的北亞史內容,更注重這些文獻本身性質的辨析。作者的研究取徑不僅受到臺灣的中國史學史學術傳統影響,更與當代史學的「歷史書寫」潮流相合,無疑是值得繼續發展的研究方向。     綜上所述,《跬步集》一書揉合了「北亞」與「歷史書寫」的研究方向,在臺灣歷史學界獨樹一幟,值得關注。讓我們期待更多這樣的作品出現! 從游牧民族收繼婚俗看漢初「嫚書之辱」―兼論收繼婚俗在歷史研究中的重要性 一 內藤虎次郎在《支那上古史》曾有言:「中國史並非僅是所謂漢族的歷史而孤立發展,它和周邊各種族的發展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中國社會內部的發展必然會擴散至周

邊各種族的世界,而後者之種族發展又會影響中國社會。」姚大中先生於《古代北西中國》也云:中國歷史內容可視為是一種定居社會與草原社會;農業文化與游牧文化,一方面相互衝突與調合,一方面卻又各自並行成為雙軌發展,這種情形持續到十七世紀清朝完全統一農業中國與游牧中國為止。換言之,一部中國的歷史,可說是中原農業民族和北亞游牧民族競爭史。這些看法雖不免失之簡略,將中國歷史的發展過於化約,但仍點出中國與周邊民族關係發展中特殊意義,正如同族群理論中「工具論者」(instrumentalists)所強調,將族群認同視為政治與經濟資源的競爭與分配,用以解釋族群的形成、維持與變遷。 傳統史家常從自身的文化立場觀察歷史

事件,並賦予特定的歷史意義,設若我們採以民族學、人類學的方法,重新考察過去的歷史,或可得出不同的新解。 二 自秦、漢以降,華夏中原一統,約在同一時期,塞北草原最早的游牧帝國(imperial confederacy)―匈奴帝國,也正式形成,正式發展出中原農業王朝對周邊少數民族之間的民族政策與外交關係。秦、漢在對外關係上,北方的匈奴帝國自始即是主要強敵。西漢王朝和匈奴關係的發展,大扺經歷了「對抗―和親―對抗― 統轄」的過程。自漢高帝劉邦「白登之圍」(前二○○年)後,西漢王朝結束對匈奴第一階段的武力對抗,進入以和親為核心的對匈政策,這一政策持續到元光二年(前一三三年)漢武帝從王恢之議,遣聶壹(聶翁

壹)誘騙匈奴騎兵入侵馬邑(史稱「馬邑之謀」),開始對匈奴展開第二階段的武力對抗。在漢、匈和親的這六十七年間,最為前人所詬病的要算是匈奴冒頓單于向呂后請婚一事,也就是後世所習稱的「嫚書之辱」。

新當事人恆定制度之建構—以訴訟繫屬中系爭物移轉為中心

為了解決轉系日文的問題,作者鄭子瑋 這樣論述:

關於訴訟繫屬中系爭物移轉所造成之程序法上問題,於外國法例之解決方策上,大致可區分為德國、奧地利型「當事人恆定制度」及日本型「訴訟承繼制度」。而我國於民國24年2月1日修正公布並自同年7月1日施行之民事訴訟法,原則上亦採與德、奧立法例相仿之當事人恆定制度。然而,我國民訴法於歷經1999年、2000年及2003年幾次重大修正後,一方面雖仍維持當事人恆定原則,但另一方面,又增訂法院職權通知義務及訴訟繫屬登記制度,並增訂法院得以裁定許可受讓人承當訴訟及刪除須得他造當事人同意始得提起干預訴訟規定。此外,亦增訂第三人撤銷判決之訴以作為事前程序保障不足之配套。準此,我國新民訴法下之當事人恆定制度,在法文上

已顯與存在於德國及舊法之當事人恆定制度不同。而本文之探討核心即係對此法文外觀所顯現之差異,探究立法者所賦予新法下當事人恆定制度之新機能。為此,本文擬從「系爭物移轉造成程序主體變動」、「系爭物移轉造成程序客體變動」、「系爭物移轉造成既判力主、客觀範圍擴張」及「系爭物移轉造成執行力、主客觀範圍擴張」四個層面,使我國新法所定當事人恆定制度之獨特性嶄新性呈現。本文共計六章,除第一章為緒論、第六章為結論外,依循上述四個層面而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第二章)係以「訴訟繫屬中系爭物移轉所造成之程序主體變動」為探討重心。首先,從德、日立法例為比較考察,探究位於光譜兩端之德國當事人恆定制度及日本訴訟承繼制度其固有

規範目的,及基於其利益權衡而採取對程序主體變動之處置。其次,將焦點回置於我國新法下當事人恆定制度所呈現之規範機能,以此探究向來存在於舊法時代之解釋論是否尚能適應於立法者所提示之要求,並重新確認於何種情形下,系爭物移轉會造成當事人恆定制度適用而生其程序主體變動之效果。第二部分(第三章)係以「系爭物移轉所造成之程序客體變動」為中心。首先以德國當事人恆定制度為始,探究其向來所為爭論重心之「影響說」及「無影響說」之具體內容,並呈現其各自優缺點。其次,再以日本訴訟承繼制度為中介,探究若不適用「無影響說」而以程序客體變動為原則,則程序客體變動之真實態樣上實際運作之情形為何。最後,則以我國新當事人恆定制度所

具機能及程序客體特定必要性觀點,以此探究系爭物移轉於程序客體係以變動為原則,抑或縱使認為無庸變動卻非如德國「無影響」說所指,於程序上視為無移轉。第三部分(第四章)係以「訴訟繫屬中系爭物移轉所造成之既判力主、客觀範圍變動」為核心。在此,仍以德國學說上的理論構成為起始,並以日本學說為借鏡,分析其既判力主、客觀範圍擴張背後之根據及所採擇對於受既判力主觀範圍所及之繼受人固有利益保障方式為何。最後,再以我國新民訴法下有關於事前及事後程序保障制度健全後,立法者所重新提示之既判力主觀範圍擴張觀點,以此明確化既判力主觀範圍擴張及於繼受人所具真義,其中亦包括繼受人所不得爭執者為究屬經前訴判決確定之法律關係,抑或

為其與前訴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亦即為既判力客觀範圍有無擴張之問題。第四部分(第五章)係以「訴訟繫屬中系爭物移轉所造成之執行力主、客觀範圍擴張」為主要內容。關於在此涉及之執行力,實與上述既判力主、客觀範圍擴張同為確定判決效力擴張之一環。因此在理論構成上或有其近似之處。然而,仍應注意執行力與既判力所具功能差異為何。在此,即以德國及日本學說上關於繼受執行理論為始,再進一步探究存在於我國程序法下非屬德、日型之繼受執行制度所具有之獨特性,及其相關運作有何不同於德、日相關制度,以此完成當事人恆定制度最後一塊拼圖。

風雲京都:京都世界遺產的文化人類學巡檢

為了解決轉系日文的問題,作者蔡亦竹 這樣論述:

一本京都史,半部日本史 十七座古都文化財,內蘊千年的恩怨情仇和興衰無常 《表裏日本》蔡亦竹暢銷新作 首開以文化人類學巡檢手法 引領讀者深入每一座世界遺產的歷史紋理肌骨 在戰亂與盛世之間、從貴族到庶民文化 有系統地認識京都之所以為京都的迷人風景   為什麼京都名勝多佛寺?   清水寺周畔竟然曾是生人勿近的死者國度?   集結龐大宗教勢力的本願寺,為何一分為東、西二寺?   金閣寺只有二、三樓貼金箔,暗藏什麼陰謀論?   戰國雙雄秀吉與家康,個性大不同的兩人分別在京都留下哪些古都文化財?   京都這座千年歷史之都,不只擁有優雅與光明的一面,也曾有過鮮為人知的黑暗與兇殘。那些寺院建

築上的亮紅,也許是歷史遺留下的血色;極顯華麗莊嚴之姿的樓臺閣院,興許不是勝者為王的產物,而是盛極必衰、人事皆非的蒼涼見證。   因此,在欣賞京都建築和庭園之餘,更要看看這個古都的漫長歲月裡,記載的人們活著的痕跡,和所有悲歡離合的記憶。京都有十七座的世界文化遺產,本書就以這十七個名勝為觸媒,以兼具學術與娛樂的行文,娓娓訴說那些驚心動魄或悠遠動人的故事,來仔細看看平安京這座千年王城的風景。 本書特色   台日藝術家連袂出擊,打造磅礡視覺效果   視覺設計:霧室,金蝶獎金獎設計   封面題字:曾山尚幸,來自沖繩的街頭書法藝術家   內頁彩圖:氫酸鉀,台灣知名插畫家 專文推薦   吳洛纓 知

名編劇作家     「京都並不優雅,京都是個風雲詭譎的江湖,再沒有比流氓生猛的視角更適合書寫。」 風雲推薦     (按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凌宗魁 國立臺灣博物館規劃師   「有歷史的城市不會只有一種面貌,有願景的人民不會放棄記憶歷史。」   胡川安  《故事》網站主編   「進入千年古都、了解歷史與現代不可或缺的一書」   姚銘偉 《薰風》雜誌主編   「或許您早已和我一樣,厭倦那些千篇一律了無新意凡善可陳的京都案內本。蔡亦竹先生筆下的京都,才是台灣人真正認識這座千餘年魔幻之都的開始。」   管仁健  文史工作者   「還沒去過京都的不可惜,沒看過《風雲京都》就先去的才可惜。

」   鍾年晃  廣播節目主持人   「這不是一本旅遊書,但是有了它,旅行會更精采。出發去日本前,行囊裡別忘了它」。   鄭弘儀  知名主持人   陳系美  資深日文譯者 作者簡介 蔡亦竹   日本筑波大學地域研究科日本研究碩士,同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科文學博士。專攻民俗學。現職為實踐大學應用日文系助理教授。在學術和政治、實務和夢想間漂流,留學日本現居台南。人生的信條是「既生於世,豈不遊哉」。 曾山尚幸/封面題字   藝名縁筆書家。來自日本沖繩的街頭書法藝術家,目前巡迴世界各國街頭,以筆墨揮灑人生精彩。 繪者簡介 氫酸鉀/內頁彩圖   生長在異國文化環伺的台灣。他長期壓抑

於現世動盪又複雜的表象下,透過不斷解構與省思自我的方式,建立出強烈又灰暗的個人世界,瀰漫一股無法與現世妥協的氣息。 推薦序 洛地江湖風雲起   吳洛纓 自序 古都的面影.王城的風景 一、王城奠都篇:信仰與咒術的都城 ●「賀茂」和千年之都的誕生 ●神道、陰陽道、御靈的風景 ●八百萬神之都的文化人類學巡檢──上賀茂神社、下鴨神社 二、弘法傳教篇:穿梭佛法與世俗間的兩位巨人 ●天台宗與真言宗 ●「為佛賭生命」的留學人生 ●互為表裏的兩人 ●空海與最澄的文化人類學巡檢──延曆寺、東寺、仁和寺 三、平安絢爛篇:貴族光輝與庶民生死同居的都城 ●洛東——平安風華背後的陰影 ●六道之辻

——冥界的母愛與血汗傳說 ●犬神人與坂者。神聖與污穢的分歧者 ●宇治的藤原家,華麗的王朝寄生一族 ●平安光影的文化人類學巡檢——清水寺、平等院鳳凰堂、上宇治神社 四、鎌倉覺醒篇:從佛祖到漫畫的大眾年代 ●鎌倉,本覺思想和大眾抬頭的時代 ●從親鸞到顯如,從凡夫到權門 ●日本式的世界觀與漫畫起源——明惠的高山寺 ●從極盛到分裂的「難攻不落南無六字之城」 ●鎌倉新佛教的文化人類學巡檢——西本願寺、高山寺 五、室町恩仇篇:足利將軍家的華麗一族 ●從體育系轉系到文組的足利將軍家 ●熱血漢尊氏與夢想家尊治的愛恨情仇 ●「我想當好人」──孤獨哀傷的天龍寺物語 ●北山第。稱為金閣的野望之城 ●東山、北山、

嵐山的文化人類學巡檢----──銀閣寺、金閣寺、天龍寺、西芳寺 六、戰國紛亂篇:對極的英雄,燦爛的文化 ●開啟日本新時代的應仁之亂和新英雄們 ●點燃戰亂的天龍人.龍安寺的細川勝元 ●從信長到秀吉,「鄉下人」的京都美麗與哀愁 ●家康.二條城裡裏矜持的霸王 ●戰國英雄們的文化人類學巡檢——龍安寺、醍醐寺、二條城 附錄 ■日本佛教宗派簡表 推薦序 洛地江湖風雲起 知名編劇、作家 吳洛纓     一開始我以為他是流氓,看他在臉書上毫不掩飾的幹譙賭爛時政,讓也來自流氓家庭的我,備感親切。後來漸漸發現他的行文之間有種焦慮,很書生報國的那種憂國憂民。我可以確定我們是在同一片江湖裡,關切同一個國家,最

重要的是我們不曾逃避過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做些什麼,讓國家社會更好?     接下來幾年他人生的變動很大,從學成歸國到成家教書,同時用一種蔡桑才會的方式,繼續在臉書上﹁傳道」。他不是再告訴你他知道的,他一直在說的事,我們應該知道的,在此時此刻,在這個國家關鍵的這幾年,年輕繼起者如何好好了解,不管你在哪裡?在做什麼?你都有機會讓自己奮力拚鬥的人生,成為這個國家的一部分。畢竟,每一個個體的人生才能一起嚴實地組構出民主自由、公義平等的社會。     有時也可以讀到在那些難以隱忍不滿而飆髒話的背後,有份炙熱的情感。像有人欺侮了你的至親好友,相罵回去時眼眶都含著眼淚。蔡桑是個漢子,是人中之龍,也是台灣的查

埔仔。他找到他的施力點,教學、著述、寫作及繼續直播幹譙,影響更多人。     然後他出了第一本書《表裏日本》,這是他研究所學,而他使用自體內建的文化翻譯系統,爬梳出一個我們始終不願深入面對的日本文化。那是台灣文化脈絡至關重要的一部分,至今猶然深深影響我們的生活。卻被國府教育切碎成淺薄的片段,像肉乾一樣的東西,索然又沒營養。     那可是距離我們將近兩千一百公里最現代化的亞洲國家,它仍在進步與變動中。它內部的政經局勢會牽動日、中、美、朝的軍事佈局,甚至整個環太平洋的和平部署。你還甘於認知這是一個只有AV、動漫、次文化、棒球或電子鍋的好地方,旅遊好便利而且莫名地與臺灣好親近?     《風雲京都

》行文流暢偶而夾雜新世代用語的小俏皮,文字從歷史文化、民俗人情娓娓道來,不只讓你複習曾經去過的「場景」,也追一起從描寫江戶時代的時代劇、NHK每年製播的大河劇、屢次出現在日本文學中的「舞台」。這都能讓你重新了解京都之所以是此時此刻的京都,絕對不是天生如此。     京都有野肆殺伐的鮮血淋漓、有悲天憫人的佛教寺院、有階級森然的權力重整,如此,才在死亡與重生中緩緩長出節制的美學。京都並不優雅,京都是個風雲詭譎的江湖,再沒有比流氓生猛的視角更適合書寫。     對了,他還是個流氓教授,真是靠腰了。 自序   古都的面影.王城的風景   其實要從某個自己的親身經歷講起。     十多年前,我媽媽和

妹妹到日本來旅遊,在日本留學的我途中參與了旅行團一行的行列。在前往某個觀光地的路上,一如台灣團的慣例,導遊拿起麥克風講話幫大家解悶。雖然我極度不喜歡這樣的慣例,但滔滔不絕的導遊仍然繼續興高采烈地講起日本民族的由來。     「各位知道日本人為什麼和服剪裁這麼簡單?為什麼他們喜歡吃生的嗎?因為日本人的起源,就是徐福帶三千童男童女來,他們都是小孩子所以不太會作衣服,所以作出來的就是和服啊。然後也因為都是小孩子所以作菜很笨,所以日本人就都吃生的。」     全車哈哈大笑,就我一個人在後方座位白眼翻到繞了頭蓋骨七圈半。     當然,不喜歡這種說法是因為自己學的是文化人類學─雖然正確來說應該是民俗學,

但是民俗學和文化人類學最大的差異,多在目標地域或民族的範圍性,民俗學較於專注於某地域的特定族群,而文化人類學多設定其調查範圍為廣域的民族文化論。受到前述那種大中華思想的影響,常常讓台灣人到日本旅遊,只停留於站在漂亮的景點前拍照,然後再一伙人講一堆難笑的笑話之後,就入寶山而空手回地離開日本了。     日本不只這樣而已。     在空間和建築的運用上,日本人就和我們截然不同,尤其是對於庭園的特殊眷戀。第一位日本人諾貝爾獎得主湯川秀樹曾經說過:「如果就庭園來講,日本應該是世界第一吧」。在日本,有很多台灣人覺得有趣的是不管多小的建地,日本人通常不會把它「建好建滿」,而會留下一部分作為庭院的面積,裡面

種植一些或多或少的植物。然後再把其他蓋房子的空間作最有效的應用;甚至有效應用到讓台灣人覺得莫名其妙,幹嘛連床都不放還要用舖棉被的然後每天起床才在那邊收到要假死。     這是日本人對於人與空間、以及與自然的堅持,這早已化成他們血液裡的一部分。     在稍微鄉下一點的地方,更是不難發現就算是現在,日本對於舖瓦屋頂的日本式家屋仍然有一種強烈的眷戀。這跟對於庭院的堅持一樣,是從華嚴宗明惠上人時代開始就有的精神傳統,甚至被稱為是日本佛教中特殊的﹁自然信仰」。     在受限的空間中,發展出屬於自己的宇宙,有時甚至建築物本身根本就是庭園的附屬物,比方像京都的銀閣寺正是如此。建造者將軍足利義政甚至特地賜

予賤民出身的庭園師「法位」(一種象徵性的出家位,表示脫離世俗的身分秩序),讓這位改名「善阿彌」的庭園師,得到和幕府將軍對座深談的地位,而打造出這座至今不朽的文化遺產。甚至就連主建築金碧輝煌的金閣寺,在一度被縱火燒毀之後,大家才注意到原來圍繞金閣的淨土式庭園,是如此地充滿詩意和風情。     「そうだ 京都、行こう」     沒錯,上京都吧。這是日本JR每年都會推出的京都觀光旅遊口號。在品味《表裏日本》的日本文化鳥瞰之後,這次讓我們到京都這個一千兩百多年歷史的城市,不只看建築和庭園,而更要看看這個古都的漫長歲月裡,記載的人們活著的痕跡和所有悲歡離合的記憶。京都有十七座的世界文化遺產,這次就讓我們

以這十七個名勝為觸媒,訴說故事並輔以文化人類學式的「巡檢」手法,來仔細看看平安京這座千年王城的風景。     這十七個景點並不一定都歷史悠久,其中的金閣寺更是重建於昭和時期。但是京都的偉大,從來都是這裡的人們打造且維護至今的人文風景,而不是建築物的年份長短或是造景有沒有「古法遵製」。也就因為有這樣的自信跟驕傲,京都對於外來觀光客的各種「不像京都風格」舉止其實泰然自若。京都的風景從古代到近代渾然天成,因為京都人驕傲的核心,並不只源於「傳統」或「歷史」,而是因為「京都一直是京都」。不管是過去或是現代,他們都堅持自己的樣子並引以為榮。所以京都人個性機車,但是絕不假掰。     就讓我們來看看「京都一

直是京都」的背後故事。     這本書,沒有私房景點,沒有便宜民宿,更沒有美食指南。當然,這本書更不想告訴你京都人的個性或是「道地的京都人應該怎樣」,因為就算想當京都人,我們除了重新投胎也沒別的方法。     我們就當一個拜訪京都的好客人。     就像千利休所強調的一期一會精神。當我們拜訪這個古都時,作為一個客人,我們用心體會她的美麗,傾聽她的故事,了解她的想法,知道她的過去。然後主客融為一體,一起吟味這些文化遺產帶給我們的知性盛宴,讓時間和空間共同營造出完美的節奏,最後你和這個古都相視微笑,達到「一座建立」(茶會中賓主盡歡的意趣)的美學與人文的交流體驗。     城市是人的集合體。特別是當

一群人在這裡居住了數百年、甚至千年以上之後,城市會有自己的心跳。她會帶著過去的風情,同時也不斷地有新的變化,而這一切結合在一起,才會是她完整的容貌。或許你已經去過京都許多次,但是看完這本書後你再次到訪,相信你會望見她過去不曾展現在你眼前的面影。     而且聽見她延綿千年至今的心跳聲。 室町恩仇篇:足利將軍家的華麗一族 ㄧ、從體育系轉系到文組的足利將軍家 從源賴朝首創幕府這種以武士為中心的政治體制後,日本史上總共出現了鎌倉、室町、江戶三個幕府。這種以武家棟樑獲得「征夷大將軍」的官職、並領導全國武士的體制,其實是非常有趣的。因為征夷大將軍其實是律令制的「令外官」,也就是臨時職,後來卻成為慣例

,讓武士們都把拿到這個「黑官」當作是成為「天下人」(統治天下的人)的最終認證。正因為是黑官,所以其實在律令制的身分階級裡,征夷大將軍是沒有一定位階的。 日本古代在講「官位」這個詞時,嚴格說起來指的是兩個分別的元素,也就是「官」和「位」。所謂「官」是指如大納言、左大臣等官職,而「位」則是指正一位、從三位等身分位階。在正常的體系下,官和位是要互相搭配的。比方說律令制中的最高人臣官職「太政大臣」,原則上就必須是從一位以上者才能擔任。不過征夷大將軍是令外官,所以創造「只有源氏才能開設幕府」的都市傳說(?)的武家最高存在。源賴朝任官時,和後來的室町幕府開設者足利尊氏同樣是正二位任官,幾百年後的德川家康任

官時,卻是較低位階的從一位;但是回顧實質上的初代征夷大將軍坂上田村麻呂,他在任職時卻是更低的從四位下,因此有「越老越偉大的大將軍,官位越低」的有趣現象。 在這段武家歷史中,夾在鎌倉、江戶中間的足利家,算是運氣最不好的將軍家。不但開設室町幕府的足利尊氏,遇上了日本史無前例也後無來者的天皇家分裂南北朝時代,後期的室町幕府治世或是俗稱的戰國時代,根本沒人要鳥連橡皮圖章都不太勝任的足利家,在十五代的將軍裡,還被臣下直接幹掉了兩個。第七代以後將軍的政治實權小到接近搞笑的程度,就幕府將軍權威這點來看,足利家除了初代尊氏、第三代義滿、第六代義教之外,總體看來直讓人搖頭。 此外,幕府政治的根本,其實就是跟貴族

公家畫清界限,最好是像源賴朝把據點設在鎌倉、或是像德川家康定府江戶這樣,把政權基盤設在傳統上武士大本營的關東才是王道。但是室町幕府的「室町」雖然同樣也是地名,但是這個地名卻是第三代將軍義滿在京都的宅邸所在。

爭點效之研究-擴大訴訟制度解決紛爭功能與程序保障之平衡兼顧-

為了解決轉系日文的問題,作者梁夢迪 這樣論述:

  爭點效理論自學者從日本引進我國以來,實務雖不乏有承認判決理由中判斷所具拘束力者,就該拘束力之性質仍未有定論,亦少見有指明其法律或法理依據為何者。再者,關於爭點效之要件,實務雖多援用最高法院73年度台上字第4062號民事判決,卻少有從前訴訟實態具體分析當事人應否受前訴爭點效拘束,而多流於形式套用上開判決所設要件。又我國1999年、2000年及2003年修正後之民事訴訟法(下稱新法)就判決效力客觀、主觀範圍所生變革,對爭點效將生何影響,亦為前述引進爭點效理論之學者所未論及。為了釐清承認爭點效之必要性與正當性,爭點效之要件、效力與時、客觀及主觀範圍等,本文乃從我國新法所提示之擴大訴訟制度解決紛

爭功能與程序保障之意旨出發,分析上開議題中,我國實務、學說與美國、日本學說之差異何在,並提出在我國新法下應如何處理,最能達成擴大訴訟制度解決紛爭功能與程序保障之平衡兼顧,以提供實務審理一定方向,期能助益於具體化個案適用標準。  本文共計五章。第一章為研究動機及問題提出。第二章介紹判決理由中判斷所具拘束力之相關理論,剖析爭點效理論與既判力擴張理論相關爭議及根據,並討論於我國現行法制下,基於判決實效性、效力強度、法條依據及實務現況等考量,應選擇或應有何不同於上述理論之判決理由中判斷所具拘束力。其中以一部訴求為例,說明既判力與爭點效之不同意涵與作用範疇。並指明在我國法下應承認判決理由中判斷在一定要件

下具有爭點效,其承認之必要性在於滿足紛爭一次解決、訴訟經濟、保護當事人程序利益之要求;而在我國新法加重法官之闡明義務與完善化爭點整理程序等規定下,承認爭點效之正當性基礎則在於程序保障之充足及誠信原則之實踐。是本文所認爭點效之根據為:「基於當事人之程序權業受保障,可預見法院對於該爭點之判斷將產生拘束力而不致生突襲性裁判,應賦予該判斷一定之拘束力,以符誠信原則、訴訟經濟、程序利益保護原則及紛爭一次解決之要求」。  第三章分為二部分,第一部分為爭點效之要件。承認爭點效,不代表全盤沿襲美國、日本之理論即可,而須探討爭點效之要件與效力在我國新法加重法官之闡明義務與完善化爭點整理程序等制度下,將有何特異性

或優於外國法之處。故擬透過整理、歸納、分析實務所設定之爭點效要件,而在各別要件下,經由與外國法之比較,說明在我國法下各該要件應有何內涵,並透過判決及事例檢討,力求細緻、具體化爭點效之要件解釋。接續則釐清「原確定判決之判斷非顯然違背法令」、「當事人未提出新訴訟資料」等不應做為爭點效之要件,因為正確性並非判決效力發生前提,亦不應因而空洞化爭點效之意涵,而弱化其所指向之紛爭一次解決、訴訟經濟機能;如在具體評價個別訴訟事件之審理過程中所賦予當事人之程序保障係屬充足,且法院判斷非屬突襲性判斷時,應承認爭點效具有遮斷效,而不容許當事人在後訴中再提出新訴訟資料,以撼動原確定判決對重要爭點之判斷。故本文所認爭

點效之要件為:「法院於判決理由中,就訴訟標的以外當事人所主張或抗辯而經爭點整理程序列為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之重要爭點,本於當事人完足舉證及辯論之結果,已為實質且非突襲性判斷者,應賦予該判斷一定之拘束力。然倘當事人間就該重要爭點提起之其他訴訟,前訴訟與本訴訟所得受之系爭利益(即標的金額或價額)或程序保障差異甚大、或兩造於前訴所受程序保障非屬相當等情形,應解為當事人及法院仍得就該經法院判斷之事項,為相反之主張或判斷。至於原確定判決之判斷是否顯然違背法令、當事人是否提出足以推翻原判斷之新訴訟資料等,均非所問。」。  第三章第二部分為爭點效之效力。考量爭點效之公益性質、效力強度未如既判力般強烈,且同時採用

責問事項及職權探知主義,最能符合爭點效所欲達成之多樣性要求與目的而具有具體妥當性,日本學者所稱「爭點效為責問事項,但一經提出,即適用職權探知主義」之處理方式,在我國係屬可採。不過,縱使採取職權探知主義,並非意味著不須顧慮滿足程序權保障之要求,而須認知言詞辯論之功能,以保障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之程序主體權。最後,透過事例檢討以說明應區分責問事項與法院之闡明義務係屬不同層次,如「當事人可能有主張爭點效之意」之事證已顯現於訴訟上,縱使當事人未明確主張爭點效,法院仍應闡明、釐清當事人之真意為何。  第四章分為二部分,第一部分為爭點效之時及客觀範圍。首先承前開本文就遮斷效之論述以劃定爭點效時之範圍。客觀範

圍中,先討論美國法以前、後訴舉證責任不同作為不生爭點效之例外情形,本質仍為爭點同一性之界定問題,並從美國與我國之制度差異,論定我國可從前訴訟中訴訟實態、法院之闡明程度、當事人預見可能性,評斷「將前訴爭點界定為何範圍內,最能達成紛爭一次解決功能、訴訟經濟、矛盾裁判防免之要求,且滿足程序保障之要求而不致生突襲」;而無須再訴諸美國法之抽象標準。接續討論爭點簡化協議對爭點效客觀範圍之影響,重點仍在前訴爭點之界定,如某主張、事實被排除於協議之外者,因其未成為本案爭點,自非爭點效所及;又如爭點簡化協議具有就同一紛爭事實一併認定某爭點之意涵,其發生爭點效之正當化根據,除了未為爭點簡化協議之情形所同具備之紛爭

一次解決、程序保障外,當事人更係基於契約法理、私法自治及程序處分權所生自己責任而受拘束。  第四章第二部分為爭點效之主觀範圍。首先主張爭點效應適用民事訴訟法第401條規定,而及於當事人、繼受人及被擔當者,此不僅不悖於立法者意旨,毋寧正符合新法的立法意旨所指向之判決實效性與擴大訴訟制度解決紛爭功能之要求。關於訴訟繫屬中繼受系爭物之特定繼受人、共有物返還訴訟之他共有人如何受判決效力擴張,判決效力(既判力、爭點效、執行力)原則上均於判決確定時點(基準時後繼受則為繼受時點)擴張於第401條所定之第三人,至於爭點效是否遮斷第三人之固有抗辯、是否影響執行法院之判斷等,須視前訴之重要爭點為何,不可一概而論。

接續討論我國是否應如美國法使爭點效一律有利擴張於第401條以外之第三人,本文考量以實體法關係強弱劃定訴訟效力之範圍不具正當性,又勝及、敗不及之片面擴張方式,無法說明未參與訴訟、提出攻防之第三人何以受有該有利爭點效之利益,並且有侵害受不利拘束之前訴當事人程序權之疑慮等理由,認為我國與美國法分別強調程序保障及訴訟經濟之思想本身即有差異,在無法克服程序保障不足之問題下,我國不應遽然採取同一見解。不如從我國現有之職權通知與第三人撤銷訴訟之配套措施下,兼顧第三人之程序保障,並尋求與擴大訴訟制度解決紛爭功能之平衡點。雖然在第三人未經訴訟告知或通知之情形,無法使判決效力及於該第三人 ,但這正是程序保障原則所

劃定統一解決紛爭之界限。因此,不論勝、敗訴,本訴訟之判決效(包含既判力及爭點效)不僅及於本訴訟之當事人,亦及於該當事人兩造與參加人、受訴訟告知及職權通知者之相互間,藉以統一解決兩造當事人與參加人等多數人間紛爭、擴大訴訟制度解決紛爭功能,維持訴訟經濟及保護程序利益。  第五章為結論。本文嘗試由新法之規定,解釋爭點效理論在我國應有何發展、變化,力求在不侵害當事人程序權之範圍內,最大化爭點效所欲達成之擴大訴訟制度解決紛爭功能。不過,除此之外尚殘留有許多課題尚未解決,例如若承認判決理由中判斷具有既判力應賦予何種程度之程序保障、爭點效是否可能一概有利擴張及於第三人等,擬來日如有機會將繼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