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人受贈人同意撤銷贈與同意書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贈與人受贈人同意撤銷贈與同意書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國泰寫的 存證信函必學範本(六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社會工作學研究所 王永慈所指導 鄭善曰的 影響器官捐贈簽署意願的因素-以大學生和碩博士生為例 (2014),提出贈與人受贈人同意撤銷贈與同意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器官捐贈、簽署意願、大學生、碩博士生、同理心。

而第二篇論文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林騰鷂所指導 陳經緯的 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法制之研究 (2009),提出因為有 器官捐贈、器官移植、腦死的重點而找出了 贈與人受贈人同意撤銷贈與同意書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贈與人受贈人同意撤銷贈與同意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存證信函必學範本(六版)

為了解決贈與人受贈人同意撤銷贈與同意書的問題,作者林國泰 這樣論述:

  存證信函保存證據的效果佳,並且拜網路發達之賜,可輕鬆的在網路上下載郵局存證信函用紙來撰寫,寄件人只要經由郵局寄發而對方確實收到,無論對方日後如何抵賴,又將來是否對簿公堂,寄件人均已掌握有利的證據。只是如何撰寫?哪些情況下需要祭出存證信函?應掌握哪些重點?本書分門別類,以案例對照範本的模式,教讀者一步一步成為撰函高手!

影響器官捐贈簽署意願的因素-以大學生和碩博士生為例

為了解決贈與人受贈人同意撤銷贈與同意書的問題,作者鄭善曰 這樣論述:

本研究目的在探究影響大學生和碩博士生器官捐贈簽署意願的因素,包括器官捐贈看法(器官捐贈認同程度、器官捐贈認知、是否接觸/聽過器官捐贈資訊與來源)、同理心,以及人口特徵因素(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宗教信仰、非器官捐贈經驗),並瞭解上述影響因素與器官捐贈簽署意願的關聯性。以臺灣地區各大學之20歲以上大學生和碩博士生為研究調查對象,並利用網路調查法蒐集相關資料,共獲得202筆有效問卷回覆資料,男女比例分別為49.5%:50.5%,達到教育部公布之103年度大專院校男女比例。最後,資料蒐集後,以SPSS 22.0 for Windows統計軟體進行描述性統計、卡方檢定、相關分析、多元邏輯斯迴歸分析等

各項統計分析。本研究結果發現:一、大學生和碩博士生的器官捐贈已註記之比例與簽署意願現況在本研究的大學生和碩博士生中,有13.4%已經有去簽署並註記同意器官捐贈,且多基於「以有機會去幫助別人」、「挽救生命」,以及「對家人/朋友來說是一個很好的榜樣」等因素。另外,在簽署意願程度上,有69.8%是有意願,卻尚未註記,而主要是受到「還年輕,不急著簽署」、「不知道去哪裡簽署」、「太忙沒時間」、「怕家人反對」、「朋友不支持」、「缺乏對醫療服務的信任」等內外在因素影響。至於在簽署意願程度上沒有意願簽署的大學生和碩博士生,則占16.8%,主要因為「沒想過」、「不了解簽署這個的用意」、「信仰觀念因素」、「不知道

去哪裡簽署」、「怕家人反對」、「缺乏對醫療服務的信任」等內外在因素影響。 二、大學生和碩博士生人口特徵因素對器官捐贈簽署意願的影響在本研究結果可得知,大學生和碩博士生人口特徵因素之中,僅有性別與器官捐贈簽署意願之間有顯著相關性存在,且女生比男生更有意願,其餘的如年齡、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非器官捐贈經驗等因素,皆對大學生和碩博士生個人的器官捐贈簽署意願沒有太大的影響。三、大學生和碩博士生器官捐贈看法對器官捐贈簽署意願的影響在本研究結果可得知,大學生和碩博士生器官捐贈看法之中,僅有器官捐贈認同程度會對大學生和碩博士生的器官捐贈簽署意願有所影響,也就是說,若器官捐贈認同程度愈高,則器官捐贈簽署意願愈

高;其餘的如器官捐贈認知,以及是否接觸/聽過器官捐贈資訊等因素,並不會影響其個人的器官捐贈簽署意願。四、大學生和碩博士生同理心對器官捐贈簽署意願的影響在本研究結果可得知,大學生和碩博士生的同理心對個人的器官捐贈簽署意願是有影響的,也就是說同理心程度愈高,則較有器官捐贈簽署意願。五、器官捐贈看法、同理心、人口特徵因素對大學生和碩博士生器官捐贈簽署意願之預測性以二元邏輯斯迴歸分析之結果,發現器官捐贈看法、同理心、人口特徵因素對大學生和碩博士生器官捐贈簽署意願之間有中低度強度的關聯,尤其是性別和器官捐贈認同程度有達到顯著水準,而可以有效預測大學生和碩博士生的器官捐贈簽署意願。另外,以次序邏輯斯迴歸分

析之結果,發現女性比男性器官捐贈簽署意願高;最後,器官捐贈認同程度較高者,以及器官捐贈認知較佳者,其較有器官捐贈簽署意願。

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法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贈與人受贈人同意撤銷贈與同意書的問題,作者陳經緯 這樣論述:

論文摘要「器官移植」為20世紀生物醫學工程領域中,最具革命性的醫療技術,它改變了人類傳統藥物及手術的醫療方式,成為近代醫學最偉大的成就之一。隨著「移植醫學」的發達,「器官移植」常常出現法律面或是倫理面的爭議,社會輿論與國內外文獻也是不斷地加以討論與研究。我國是亞洲地區最早訂定有關人體器官移植法律規範的國家,我國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則是我國在人體器官移植方面的第一部特別法。該條例對建構我國人體器官移植的法律制度,具有很大的意義。惟該條例自1987年公布實施以來,雖經多次修訂,仍然時常引發爭議。足見,我國的「移植醫學」的法律制度,尚未臻於完善。器官的捐贈與移植是一項涉及醫療、倫理、法律、社會及

經濟等各層面的爭議,非常值得加以討論與研究。本文將探討「器官移植」的意義與理論、研究我國有關人體器官移植的法律制度、檢討現行法制及其規範不足之處、整理相關之文獻及比較外國之立法例,期望不但能夠減少法律或倫理的爭議,也能進一步建構與完善「移植醫學」的法律制度,以促進我國的「移植醫學」更加蓬勃發展,同時也能造福病人、家屬、醫界和整個社會。本文共分為六章,各章之架構與重點如下:第一章為緒論。本章闡明本文的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範圍、研究方法、論文的架構與用詞定義。第二章為我國人體器官移植的法制。本章擬探討我國人體器官移植的法律制度,包括我國人體器官移植之法律體系、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相關法律

規範與行政命令等。第三章為人體器官移植醫療行為的法律責任。本章將進一步申論人體器官移植醫療行為的定義、人體器官移植醫療行為的合法要件,以及人體器官移植醫療行為有關行政、民事與刑事的法律責任等。第四章為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法制的缺失。本章將就實務上、法理上、臨床上與社會上具有爭議性的議題加以研究,進一步分析該條例的特點,並探討其中可能具有爭議的法律規範。本章內容包括:第一節為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名稱不完整,第二節為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立法目的不妥當,第三節為沒有明定捐贈者對器官捐贈同意撤回的權利,第四節為腦死法制的規範不足,第五節為人體器官捐贈的限制不妥當,第六節為器官捐贈「無償原則」的規範不良等。第五

章為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法制的改革。本章將就前章所列具有爭議性的議題,加以研究。在整理及分析各國與人體器官移植相關之規範後,將檢討上開各國立法例是否能解決我國人體器官移植實務所面臨之困境,除尋求可成為我國修法時可借鏡之處外,並進一步建構我國「移植醫學」的法律制度。第六章為結論。本章將總結本文對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法制修法之建議,包括建構我國「移植醫學」的法制,面對「移植醫學」法制的挑戰以及「移植醫學」的反思等,最後以再造美麗新世界,作為本文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