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申報系統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貨物稅申報系統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黃明聖,黃淑惠寫的 租稅法規:理論與實務(12版) 和unknow的 稅務小六法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貨物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也說明:十九、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貨物稅廠商採工商憑證IC卡作身分認證透過貨物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申報,可使用本營利事業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葛克昌、黃源盛所指導 施奕的 租稅國家之東方表達―以兩岸稅法為中心 (2019),提出貨物稅申報系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租稅國家、稅法、兩岸、中華法系、儒家法家、所得稅、財產稅、消費稅、租稅優惠。

而第二篇論文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姚志明所指導 游文昌的 一行為不二罰之探討-以關務案件為中心 (2019),提出因為有 一行為、數行為、一行為不二罰的重點而找出了 貨物稅申報系統的解答。

最後網站貨物稅網路申報簡易流程則補充: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tax.nat.gov.tw). 一、密碼申請:簡化認證密碼申請、維護、提示作業. 二、安裝申報程式:軟體下載→貨物稅電子申報程式. ※申報系統操作.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貨物稅申報系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租稅法規:理論與實務(12版)

為了解決貨物稅申報系統的問題,作者黃明聖,黃淑惠 這樣論述:

  本書第十二版,共23章,含括所有相關稅法的法規。   作者以一貫精簡但條理分明的筆調撰寫,系統地介紹租稅法規相關的理論。每一章都是精華所在,不拖泥帶水,完全無多餘的贅字,非常適合初入門或是準備考試的讀者使用。   此外,本版尚有以下特色:   1.新增實務案例,幫助讀者更快了解稅法相關理論的應用。   2.將海內外相關時事,做成專欄,以利讀者了解國際上的稅法動態。   3.增加課文中例題的數量,讓讀者在每一章節,都可以立即運用所學,練習相關題型。   4.新增考題解析,幫助讀者掌握考題要訣。   5.每章標註重點內容,讀者可輕易探知該章的重點所在。   6.完整的歷

屆考題:蒐集各類考試的考題,並按照各考題的出題方向放置在該章之後,便利讀者可立即練習前面所習得的內容,事半功倍。

租稅國家之東方表達―以兩岸稅法為中心

為了解決貨物稅申報系統的問題,作者施奕 這樣論述:

自租稅國家之理論於二十世紀初被提出,租稅國也成為了從統治工具出發的,以財政為基礎的新國體概念,其與法治國、社會國都成為了現代憲政國家的核心。隨著現代稅法理念於清末隨西法東漸而傳入,民主憲法、現代稅法乃至現代租稅國家亦在中華大地上漸漸落地開花,雖然兩岸在各自發展前進的過程中都經歷了波折,但在70年後,即便仍有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之涇渭,現代租稅國卻已然成為兩岸不約而同之憲政型態。1949年兩岸分治以來,台灣繼承民國所奠定的法治精神,將經濟發展與法治建設結合起來,不僅在經濟上以亞洲四小龍的全新姿態出現在世界舞臺上,在稅法上也格外注重公平,並有規劃地逐步走向理想的「以所得稅為中心的稅制」;而大陸卻在

30年的時間中陷於非稅論和所有者國家的泥潭,直到1978年之後,才隨著解放思想、改革開放的春風揭開了新時期的大幕。與已經走過這段路的台灣相同,大陸在這一時期也以一種「以(稅收)優惠促(改革)開放」的做法,試圖通過稅收這樣一種工具與世界接軌,從而引進外資,受到外商企業的影響,舊時重利輕稅的做法也漸漸退出了歷史,計劃經濟占主導地位的經濟面貌也得到了改變,1994年的分稅制更是以稅為中心徹底為中央與地方關係劃上濃墨重彩的一筆。稅法之演繹,既需要動態的法視角--從法的適用、法的解釋的角度去觀察,又不能脫離歷史文化、經濟、時代的環境。稅法理念作為研究稅法的根本原理,當然的成為了研究稅法的最基本出發點,整

個國家、民族長期以來對於稅的理解和認識,將必然對稅法的發展造成影響。在未來兩岸稅法的建構中,雖然西方的現代稅法理念仍將佔據主流,但來源於中國古代幾千年國家與人民的稅實踐歷史的中國古代治稅思想也應當佔有一席之地。就像諾斯(North)以對1790年至 1860年美國的經濟增長的研究為基礎而建構出其制度變遷的理論一樣,七十年以來兩岸稅制變革與稅法建構,為我們帶來了研究稅法最好的藍本,也真實的給我們提供了一個資料庫。另一方面,在稅法的解讀中,我們應當注重現代稅法原則的建設,並以其作為出發點,指導稅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的建設,既加強稅法與民法、行政法、刑法之間的聯繫,又注重於保持稅法的本質特色。在具體的

稅法實踐中,直接稅中的所得稅與間接稅中以VAT為核心的現代消費稅在這幾十年的發展中,莫不成為世界各國稅法的聚焦點--既希望所得稅能更好的承載其公平分配的內涵,又希望藉由消費稅為現代社會國籌集更多的財政收入。但即便是被視為對公平稅負、均平財富最為有效的所得稅,在具體的實踐中也仍然存在著諸多問題,從最基礎的所得概念的發展變化上,我們可以管窺全豹的把握整個所得稅制度建設中的歷史演進;藉由消費稅經濟本質的認識,也更能理解完善稅收實體法的重要性,在對兩岸所得稅發展歷程的整體梳理中,我們也更能讀出所得稅與社會與人民的緊密關聯。消費稅,尤其是八十年代後期VAT在全球的迅猛發展,不僅在事實上衝擊了傳統所得稅佔

據的主導地位,甚至在理論上也圍繞其特質而有了突破性的進展,在未來稅法的建構中,如何順應時代潮流採取合適的制度設計,將其收歸至量能平等之稅法本質特色下,也是一個非常值得思考的問題。同時,財產稅作為另一個體現納稅人負擔能力的古老稅種,在租稅國家中既有可能也有必要成為社會公平正義的必要補充,如何在制度設計上平衡其實質公平和稽征便利性,設定其在中央地方間分配的合理性亦是租稅國家必須妥善因應的問題。而稅收優惠,這一現代國家運用最廣泛的管制誘導工具,如台灣規範性的獎勵投資條例等系統性立法,以及大陸散見於各規定辦法的靈活措施,在各自70年的歷史進程中都發揮了重要作用。在高速發展和勞動力紅利的浪潮退去之後,稅

收優惠雖然將繼續存在,但是我們也有理由的期待它,在這個新時期的公共財政、民主財政呼求之下,從經濟上做一個華麗的轉身,發揮更多的社會作用,從而在國家與人民之間架起平等自由民主之橋。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權利也是一切法律的中心,稅法作為現代國家對人民侵擾最為頻繁的干預法,即便本文沒有從憲法的角度演繹稅法權利,但是最終仍然希望落腳到最基本的權利上。惟有正確的認識人民在稅法上享有的基本權利,稅收法治才會真正得到重視,稅收公平才會持續得到保障,由此成長出的稅法之樹方能萬古長青,由此蒙蔭之現代租稅國才能真正獲得永生。

稅務小六法

為了解決貨物稅申報系統的問題,作者unknow 這樣論述:

  ◎本書共有十二類,收錄298種法規,並蒐集稅務相關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至第804號解釋文。   ◎依領域區分為稅法總則編、內地稅法編、國境稅法編等三大類。其中內地稅法編下又分為所得稅類、財產稅類、交易稅類、消費稅類、稅捐優惠(例示)、其他重要法規等六類;國境稅法編下則有關稅徵免類、關務行政類、關務管理類、制裁規範類、其他規範類等。   ◎適合研習稅務相關法律者,特別是法律系學生及稅務從業人員使用。

一行為不二罰之探討-以關務案件為中心

為了解決貨物稅申報系統的問題,作者游文昌 這樣論述:

行政罰「一行為」與「數行為」之問題,至今實務界及學術界尚無一致之判斷標準及共識。行為數多寡之判定,影響後續行政罰裁處結果,若經認定為一行為則採從一重處罰,數行為則併合處罰,因而導致處罰效果極大差異;此外對於各行政罰之間競合問題,及行政罰與刑事罰之間競合問題,亦須值得併同探討。隨時間演進,從早期稅捐機關函釋及行政法院實務判決之見解,對違反租稅義務之行為涉及數個處罰規定,有傾向認定應採從一重處罰主義,亦有傾向應採併罰主義,判定標準不一;學術界對此之見解亦是呈現多方爭論不同調之情形,惟此斷定標準及結果,攸關人民可能會遭受到是否被過度處罰之疑慮及影響。所幸到大法官釋字第503、604解釋文出現,始確

立不得重複處罰、一行為不二罰為現代民主法治國家之基本原則。並於民國94年2月,經法務部參據德國、奧地利等國立法例、學者研究著作及我國行政法規之特性等,研擬制定公布了行政罰法,於該法中明定「一事不二罰」之原則與例外,同時採「刑事優先」原則,方於行政罰領域中樹立重要里程碑。本文主要為探討一行為不二罰在我國法制發展及現況,並輔以觀察比較德國立法例,藉由海關業務所涉之相關違章案件,作為探討研究之對象,以海關相關法規及業務之角度,試著解析行政罰法施行後,於執行上產生之相關問題,最終提出個人之看法及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