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 主管機關 查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財團法人 主管機關 查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明洲寫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問與答 和財團法人資訊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的 個資保護2.0(2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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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學林 和書泉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葉啟洲、林國彬所指導 吳承軒的 論現行法下核保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之責任-暫保制度之引進 (2021),提出財團法人 主管機關 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核保期間、暫時性保險、人壽保險、防疫保險、締約上過失、交涉過程三分說。

而第二篇論文朝陽科技大學 幼兒保育系 魏宗明所指導 黃姿毓的 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素養之調查研究 – 以中彰投三縣市公立幼兒園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素養的重點而找出了 財團法人 主管機關 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法規內容-公益社團應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有案 - 財政部主管法規 ...則補充:法規名稱:, 公益社團應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有案 ... 有發生雙重登記現象,請將「主管目的事業機關」改為「主管機關」,並無另再辦理財團法人登記之必要」等語過部。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財團法人 主管機關 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問與答

為了解決財團法人 主管機關 查詢的問題,作者李明洲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李明洲律師基於公寓大廈法律諮詢經驗,自其判解彙編、逐條釋義等研究所得中,摘錄常見法律問題及重要基本概念共1300餘則,並增加新近實務見解,重新編寫而成。本書對於「管理費收取標準與催繳」、「住戶專有部分、共用部分之使用權益及限制」、「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召集、出席及決議」、「管理委員選任、解任、權限及代理」、「管理委員會法律地位與職權行使」、「管理維護公司及保全公司立約與履約爭議」、「公共設施點交」等常見問題,以判解函釋為依據,逐一詳加解答。本書編輯「問題綱要目錄」,便利讀者搜尋;為公寓大廈住戶、管理委員會、總幹事必備,最詳實之公寓大廈問答集。  

論現行法下核保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之責任-暫保制度之引進

為了解決財團法人 主管機關 查詢的問題,作者吳承軒 這樣論述:

保險契約之法律性質按多數學說及實務見解均認為應解為諾成、不要式契約,至於我國現行保險法條文卻有將保險契約解為要式性與要物性之跡象,此一爭議除了會牽涉到保險契約生效時點之認定外,更將造成要保人已經預繳全部或第一期保險費後,在核保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究竟是否需要負擔保險責任之爭議。在人壽保險之情形下,主管機關企圖透過示範條款,以實質影響力強行令保險人對於核保期間內之保險事故一概負責,如此做法不無可議之處。對此,本文先分析整理相關實務判決及學說見解,後借鏡美國法之暫時性保險討論並分析該制度是否為本爭議之最佳解決途徑,並於文末草擬有關暫時性保險之修正條文,期許可以成為未來立法之方向。本篇論

文架構主要有三:一、對本文之核心問題進行通盤介紹,並討論現行法下之缺失,及學說與實務提出之嘗試解決途徑。二、借鏡德國及日本之學說理論,探討締約上過失請求履行利益,亦即相當於保險金損害賠償之可行性。三、詳述美國實務見解對此一爭議問題見解之演進,並以形成之暫時性保險以及美國州法為我國保險法之借鏡。

個資保護2.0(2版)

為了解決財團法人 主管機關 查詢的問題,作者財團法人資訊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這樣論述:

  必知!一定要懂的個資法,讓您面對個資不觸法!   ◎藉由Q&A清楚明白組織和個人在個資法中扮演的角色!   ◎透過淺顯易懂的說明,搞懂個資法輕而易舉!   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係以「人格隱私權」概念中之「個人資料保障」為出發點,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合理利用、告知義務等程序事項;以及個人資料之當事人權利維護等實體事項。本書以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整體架構為脈絡,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最新修正條文,更新《個資保護1.0》相關法規內容說明,並新增個資保護國際概況掃描以及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TPIPAS)章節,透過深入淺出的內容說明個人資料保護與管

理,搭配相關函釋及案例說明,使國內個人資料保護工作者更快速、清楚認識如何維護權益及遵循法律。  

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素養之調查研究 – 以中彰投三縣市公立幼兒園為例

為了解決財團法人 主管機關 查詢的問題,作者黃姿毓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究公立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素養之現況,以及不同背景變項公立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素養的差異情形。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以臺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之現職公立教保服務人員為研究對象,於2021年2月進行調查研究與分析。使用「中彰投地區公立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素養現況調查量表」做為研究工具,採分層隨機抽樣方式,共調查543人,有效問卷507份,並將調查所得資料,以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t 檢定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分析。本研究結果如下:一、公立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素養屬中高程度。二、不同「年齡」之公立教保服務人員其專業素養部份達顯著差異。三、不同「最高學歷」之公立教保服務人員其專業素養部份

達顯著差異。四、不同「任教年資」之公立教保服務人員其專業素養部份達顯著差異。五、「是否參與幼兒園專業發展輔導計畫」之公立教保服務人員其專業素養部份達顯著差異。六、不同「學校地區」之公立教保服務人員其專業素養部份達顯著差異。 綜合上述研究結果,尚針對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公立教保服務人員與後續研究者提出若干建議。關鍵字: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