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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法律人的思考法則: 跟好律師學思辨、學表達, 更搞懂了法律常識也說明:你可以練習的法律思考·原來,法學院不只教法律進法學院學習不是在背誦法律,而是 ... 一小時可能長達116分鐘75、援引第五修正案的差異76、不要帶朋友去見律師77、知道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大塊文化 和大塊文化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吳必然所指導 吳盈容的 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相關法律問題 (2021),提出誰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人臉辨識、個人資料保護、合憲性、合法性、系統誤判、目的正當性、資訊自決權、資訊安全風險。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 蔡蒔銓所指導 楊榮光的 大同公司之公司治理個案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公司法、公司治理、公司治理評鑑與內部審計作業、股權爭議、財報數字、大同(股)公司、大同企業文化、大同條款、公司法173-1條文、家族企業、企業社會責任、CSR與ESG的重點而找出了 誰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的解答。

最後網站第三章台灣利益團體遊說之案例 - 政治大學則補充:前後修正六次新知版的「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並舉辦. 多次公聽會以聽取多方意見 ... 除了自己本身有專業論述能力,可以提出一些遊說書面資料、發起連.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誰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雨過天青:2016-2019有你一起走的婚姻平權攝影故事書

為了解決誰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的問題,作者社團法人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 這樣論述:

☆ 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婚姻平權、同性得以結婚國家的倡議、行動與修法歷程全記錄! ☆ 以攝影搭配紀錄與採訪,用圖像述說平權運動歷程的艱辛與淚水。 ☆ 台灣憲政與人權歷史上的驕傲,參與平權見證歷史的你我都該保留的世代記憶。 ☆ 行政院長蘇貞昌專文推薦。 ☆ 主要內容附有英文翻譯,台灣平權的寶貴經驗可以直接提供國際朋友參考。   Love Wins   台灣的婚姻平權運動於2016年再次引起社會關注與討論,而後從排入立院議程與民法修法一讀、大法官釋憲、公投挫敗,再到同婚專法通過,過程中經歷了各種風雨,曾以為看見曙光,卻又跌落黑暗,再努力奮起,終見雨過天青。   這幾年間的努力倡議與動員,有

許多動人的畫面與故事,值得講述與記憶,本書記錄 2016 - 2019 年同婚法案運動期間,婚姻平權大平台所看見的幕前與幕後珍貴畫面。   以現場相片訴說故事   本書分成「時間軸」、「序」、「概論」、「過程」、「故事」、「重返緊急會議」幾個部分,首先由快速回顧修法歷程大事記的「時間軸」開場。從2016年3月「尤美女立法委員與數個國內性別、同志組織、法界人士等共同組成『同婚修法小組』,定期討論民法修正方向及內容」開始,2016年底三個黨團在立法院提出民法修正案通過一讀,2017年5月大法官會議釋憲,2018年的公投對決,再到2019年5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通過,台灣成為亞洲

第一個婚姻平權的國家,相愛的人不再因為性別而無法結婚。   時間軸之後,接著是行政院長的推薦序文,在平權理念與保守現實間開創新局總是得頂下許多政治上的壓力與折衝;也有來自澳洲和美國的平權夥伴的祝賀序文,顯見婚姻平權讓台灣與國際接軌,台灣站到世界上別具意義的位置。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和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呂欣潔的文章,也顯見這場運動從民間力量聯合組成不斷努力的進程。「過程」章節以相片訴說著三年多來的大大小小事件,從人民自發上街的宣傳請託到媒體活動、進總統府拜會,再到幾次大規模動員拚場拚人氣,從情緒高昂落到谷底再勇敢前行,種種大大小小的過程以眾多畫面紀錄呈現,重新喚起有你一起走過的同行記憶。

  影響運動人物的貼身訪談   除了動人時刻的紀錄,書中「故事」章節也收錄運動中各自努力發揮影響力的七位重要角色——尤美女×許毓仁、李懷仁、張懋禛、郭媽媽、温貞菱、李芝晨的參與運動故事,以推動法案進程的立委、政治幕僚、同志牧師、櫃父母解惑者、公眾人物、第一線志工種種不同的身分、角度,分享汗水與淚水交織的倡議過程,這幾段採訪不時透露當初難以公開明說的心情,這些都只有雨過天青之後方能撥雲見日。最後是「重返緊急會議」,讓當初匯集成大平台的各團體成員再次聚首,談談當年的祕辛與糗事。   中英文雙語呈現   為了讓國際朋友也可以瞭解台灣在這些年通過婚姻平權的歷程,本書最後一部分是英文版,將本書

主要內容譯成英文,期待台灣的經驗可以鼓舞更多世界上更多的人爭取平權,協助其他運動者在全球各處倡議公平與平等。   這些年,正因為有你,正因為有愛,我們才可以一起走過這趟難以相忘的旅程,才能為更加平等有愛的社會奠定第一塊基石。   這本書獻給每一位一起走過的你。 名人推薦   「許多人和我一樣,為同志朋友發聲,讓同志可以結婚,堅持的是一種素樸的自由、平等理念,因為沒有誰有權利歧視誰;但對那些長年備受歧視、不被公平對待的同志以及親人而言,這不是理念之爭,而是每一天的生活,是每一天切身感受的痛苦,而這生活裡的痛,其實一直存在於我們的身邊,我們卻渾然不知。」——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

社會有許多事情值得我們去理解、去學習、去改變。我會希望,自己在這個過程中,能夠跟著所有人往更好的地方去。」—— 温貞菱

誰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讓陽光照進國會
我聽說過有個人士,在上海交大研究所的所長,每個禮拜都在中國的節目發言,表示台灣應該要接受統一,再順便說台灣總統無能。上次參選不分區立委時,申報資料中完全沒有中國的財產,大家都覺得怎麼可能,但目前沒有一個辦法能夠好好處理。照理講公職人員候選人申報財產就是,不管在哪裡的財產就應該誠實申報,調查不到是另外一回事。對國家的忠誠是公務人員的必要條件之一,這也寫在公務人員任用法裡,原則上不能有雙重國籍;問題是如果登記參選民意代表的人,明顯就有中資背景,或者有在中國的資產、在中國的事業,很容易讓人去懷疑,是否會為了中國的利益來打拚。不要說中國,其他的國家也可以啊,你就該變成遊說團體,而不是台灣的民意代表。
對於財產申報的規範,蘇院長回覆我,這問題分成三層次:
第一 、身分
身分是雙重國籍的,按照公務人員任用法,原則上不能擔任公務人員、如果是公職人員候選人,有雙重國籍會違反參選資格相關法律規定。
第二、 財產
不管你在哪裡,不管在境內或境外都需要申報,這是要求!
第三 、誠實
不論公務員還是選舉,誠信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有人知道誰在中國另外有財產,但沒有誠實申報,這都可以檢舉,政府要來查,查完如果證明這個人不誠實,應該有相關的處罰,或者是社會大眾也可以質疑,這個人就是不老實!
我們知道即便院長所說的都是現行法律已經有的規定,但因為跨境調查的困難、廉政署認定有信託業承受有困難者,實務上即包括設置於國外的不動產,便不用信託等等,目前依然有公職人員候選人把財產放在國外來規避申報。
因此,我也已經提出法律修正案,內容是讓包括公職人員候選人的申報義務人針對設於外國(包括中國)的財產,以「簽切結」的方式來申報。也就是申報義務人財產在國外的話,除了按照現行條文依然應該申報,還需以切結的方式來承諾自己在國外(包括中國)的財產申報為真;若經查切結不實,便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刑責,以及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罰則。
另外,我也想提醒不只民意代表有這些要求,國會助理也很重要!
很多工作像是螃蟹在沙上爬,我們看到螃蟹殼很大,其實下面有八隻腳在跑,國會助理就是下面那八隻腳,民代的名號只是外面那個殼而已。但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對於「腳」的要求如何?像之前的共諜案,涉案的有民代助理,還有的狀況是去向警政署要法輪功成員的資料,這些很微妙的工作,其實這樣的狀況,就是自認是統派了,效忠的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而台灣雖然是第三個訂定遊說法的國家,但實行12年以來,總共只有326件,表示很多人沒有登記。現在我們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中,有提到「民意代表」、「民意代表的關係人」,這裡的關係人就包括國會助理。除了行政部門應通盤檢討現行《利衝法》對於立法委員和國會助理的規定狀況,還應該以及國外對於國會助理規範的立法經驗,針對未來討論國會助理法制化時,探討這和廉政之間的關係,並作為我們立法的參考!

2020-12-22,總質詢,行政院 蘇貞昌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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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相關法律問題

為了解決誰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的問題,作者吳盈容 這樣論述:

人臉辨識系統是我國警政科技發展重點項目之一,惟近年來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所產生之負面效應,在世界各國掀起風起雲湧般之人權論戰,本研究從「科技建警」發想,以人臉辨識系統可能衍生之相關法律問題為研究主題,全文分八章:第一章緒論,主要在說明本文之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範圍與限制、研究方法及預期之研究結果;第二章介紹人臉辨識技術之原理及應用,內容包括其發展、分類、步驟、特點及應用五個部分;第三章介紹警政人臉辨識系統相關法理概念,內容包括法律保留原則、令狀主義、比例原則及毒樹果實理論;第四章是簡介我國警政人臉辨識系統概況,包括建置軌跡、可行運用及自評效益;第五章蒐集彙整各國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

統之爭議事件,內容除我國、美國、英國、德國、日本、中國等國家外,還包括香港、印度、國際特赦組織等;第六章則是從各國已發生之爭議中歸納出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有關之法律議題,並分「技術面」、「管理面」及「法制面」三者論述;第七章針對我國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所衍生之法律問題,參照現階段主管機關已提出之法制策略以及各國已採行之法制先例,分「研修《個人資料保護法》」、「儘速通過《科技偵查法草案》」、「修正《內政部警政署使用國民身分證影像資料管理要點》」及「訂定《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標準作業流程》」四節提出本文研究意見;第八章結論,主要是就全文作摘要與總結。

雨過天青:2016-2019有你一起走的婚姻平權攝影故事書(限量贈品版)

為了解決誰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的問題,作者社團法人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 這樣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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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幾年間的努力倡議與動員,有許多動人的畫面與故事,值得講述與記憶,本書記錄 2016 - 2019 年同婚法案運動期間,婚姻平權大平台所看見的幕前與幕後珍貴畫面。   以現場相片訴說故事   本書分成「時間軸」、「序」、「概論」、「過程」、「故事」、「重返緊急會議」幾個部分,首先由快速回顧修法歷程大事記的「時間軸」開場。從2016年3月「尤美女立法委員與數個國內性別、同志組織、法界人士等共同組成『同婚修法小組』,定期討論民法修正方向及內容」開始,2016年底三個黨團在立法院提出民法修正案通過一讀,2017年5月大法官會議釋憲,2018年的公投對決,再到2019年5月《司法院釋字第7

48號解釋施行法》通過,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婚姻平權的國家,相愛的人不再因為性別而無法結婚。   時間軸之後,接著是行政院長的推薦序文,在平權理念與保守現實間開創新局總是得頂下許多政治上的壓力與折衝;也有來自澳洲和美國的平權夥伴的祝賀序文,顯見婚姻平權讓台灣與國際接軌,台灣站到世界上別具意義的位置。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和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呂欣潔的文章,也顯見這場運動從民間力量聯合組成不斷努力的進程。「過程」章節以相片訴說著三年多來的大大小小事件,從人民自發上街的宣傳請託到媒體活動、進總統府拜會,再到幾次大規模動員拚場拚人氣,從情緒高昂落到谷底再勇敢前行,種種大大小小的過程以眾多畫面紀錄呈

現,重新喚起有你一起走過的同行記憶。   影響運動人物的貼身訪談   除了動人時刻的紀錄,書中「故事」章節也收錄運動中各自努力發揮影響力的七位重要角色——尤美女×許毓仁、李懷仁、張懋禛、郭媽媽、温貞菱、李芝晨的參與運動故事,以推動法案進程的立委、政治幕僚、同志牧師、櫃父母解惑者、公眾人物、第一線志工種種不同的身分、角度,分享汗水與淚水交織的倡議過程,這幾段採訪不時透露當初難以公開明說的心情,這些都只有雨過天青之後方能撥雲見日。最後是「重返緊急會議」,讓當初匯集成大平台的各團體成員再次聚首,談談當年的祕辛與糗事。   中英文雙語呈現   為了讓國際朋友也可以瞭解台灣在這些年通過婚姻平權的

歷程,本書最後一部分是英文版,將本書主要內容譯成英文,期待台灣的經驗可以鼓舞更多世界上更多的人爭取平權,協助其他運動者在全球各處倡議公平與平等。   這些年,正因為有你,正因為有愛,我們才可以一起走過這趟難以相忘的旅程,才能為更加平等有愛的社會奠定第一塊基石。   這本書獻給每一位一起走過的你。 名人推薦   「許多人和我一樣,為同志朋友發聲,讓同志可以結婚,堅持的是一種素樸的自由、平等理念,因為沒有誰有權利歧視誰;但對那些長年備受歧視、不被公平對待的同志以及親人而言,這不是理念之爭,而是每一天的生活,是每一天切身感受的痛苦,而這生活裡的痛,其實一直存在於我們的身邊,我們卻渾然不知。」

——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社會有許多事情值得我們去理解、去學習、去改變。我會希望,自己在這個過程中,能夠跟著所有人往更好的地方去。」—— 温貞菱 作者簡介 社團法人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Taiwan Equality Campaign)   2017年,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GagaOOLala正式籌組「婚姻平權大平台」,為推動婚姻平權的落實,組織化進行政治遊說、社會倡議等行動。   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釋憲,宣告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有違憲法,奠定了台灣為亞洲第一個保障同志婚姻的歷史定位,更引

發國際關注與媒體大篇幅的報導。2019年5月24日台灣同性婚姻法上路之後,婚姻平權的推動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因此,自2019年11月起,婦女新知基金會與GagaOOLala同志影音平台,因人力因素不再參與婚姻平權大平台的決策工作,轉為議題與活動的合作團體。   婚姻平權大平台更名為「彩虹平權大平台」,致力於透過政治參與、社會教育、國際合作等行動與工作項目,消除因性 / 別產生的各種不平等,讓友善同志成為生活的日常,邁向多元共好的台灣。   時間軸   序 -蘇貞昌 / 願陽光的溫暖始終在 -童子賢 / 婚姻平權的一小步,台灣人權的一大步 -Alex Greenwich / 一場帶來希望的運

動 -Freedom to Marry / 愛在台灣的勝利 -呂欣潔 / 雨過天青   概論   過程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 2021   故事 -尤美女 × 許毓仁 -李懷仁 -張懋禛 -郭媽媽 -温貞菱 -李芝晨   重返緊急會議現場   初心 The Calm after the Storm / English Version   推薦序 願陽光的溫暖始終在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文施行法》,寫著婚姻自由、人人平等的憲法權利,有著同志朋友一路走來的掙扎與血淚,字裡行間更有社會衝突與政治爭議的妥協痕跡。   

2019年5月17日,這部法通過了,象徵台灣終於跨越了歧視的社會鴻溝,跨進了一個多元包容的新時代。   就像每個新舊時代的轉移,從來不是一蹴可及;每個價值觀念的改變,也都來自於無數人的涓滴意念。這本書正記錄了許多或將在歷史長河裡被遺忘的故事,但一起走過的人會記得彼此的挫折、憤怒,以及溫暖與勇氣。   做為提出這部法案的行政院首長而言,這部法代表了行政院的態度,我有責任也有義務要讓這部法在立法院通過。但這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牽涉價值的選擇、根深柢固的後天觀念,說服、溝通、折衝都是免不了的過程,理解和耐心更是必須,在法案沒通過前,我承認我也抱著忐忑的心情。但終究,這一天,多數的委員面對失去選

票的恫嚇威脅,仍然選擇了站在追求人人平等的這一方。   現在回頭看,也許雲淡風輕,但當時卻是殘酷的掙扎,事後有人回憶說,每按下一次表決鍵,就像是自己往自己身上插了一把刀,看見選票不斷的流失,但這一次,多數人勇敢的守著不退,讓台灣社會往前跨了一大步。   5月17日之後,生活和工作一切如常,每天依舊是亟待解決的繁重政務,一個會議接著一個會議,一個行程接著一個行程。但有一天,一個老朋友來拜會我,說有私事想和我單獨談,我略感詫異,但還是讓陪同會面的其他人迴避。偌大的會客室只剩我倆,這位朋友慎重的站定,向我深深鞠了一躬,起身後眼眶泛淚。驚訝之下,他對我說,他的女兒就是同志,多年來是家庭的痛,對女兒

遭受的歧視與折磨,既疼惜又不捨。現在終於法通過了,同志可以正大光明的結婚了,他要感謝我做的努力。   那一刻,我才深刻的瞭解到,許多人和我一樣,為同志朋友發聲,讓同志可以結婚,堅持的是一種素樸的自由、平等理念,因為沒有誰有權利歧視誰;但對那些長年備受歧視、不被公平對待的同志以及親人而言,這不是理念之爭,而是每一天的生活,是每一天切身感受的痛苦,而這生活裡的痛,其實一直存在於我們的身邊,我們卻渾然不知。   生活一直走,雨過天會青,會有陽光照下來,但願這生活裡的陽光,照亮那我們忽略太久、陰暗太久的角落,讓溫暖始終在。 婚姻平權的一小步,台灣人權進步的一大步 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  童子賢

  性別平等是世界人權宣言的重要目標,也是台灣社會共同努力的目標。   多年來面對同志在社會上所受的不公平待遇而致常常必需隱藏自我,我深感遺憾與自省。因此我一直主張:台灣同婚平權,也是台灣進步人權。   同婚立法一定要成功,才會帶給社會新和諧、新進步面貌,我眼中的青澀台灣才能轉型成成熟台灣,更好的開朗的進步的公民社會,這是我們應該努力追求的新面貌。而同婚立法也不會妨礙任何社會既存異性婚姻的幸福快樂。   從2019年5月14日到5月17日,當我們把同婚立法推進到最後關鍵的倒數階段,令人緊張、期待、興奮。當立法院蘇院長主持朝野協商,進行不同版本三個法案辯論,並逐條討論通過的緊張時刻,我自己

也在青島東路上,與上萬群眾一起靜坐。而這立法院旁的小小馬路,成千上百的彩虹旗飄揚,愈來愈多的熱心市民湧入。看著來自四面八方湧入的熱血朋友,看著義工揮汗如雨,聽著廣場擴大器不斷宣佈法條的協商進度,我知道這是歷史性的一刻。   現場不斷傳出鼓掌、唱歌、喊加油聲!我深深為台灣社會的學習與進步感動與驕傲。我對於台灣公民與輿論能透過辯論、思考、再辯論、再思考,而達成這樣的成就而驕傲。   社會不是沒有缺點,社會尚待努力改正的議題,在政治、經濟、法規上,猶待改善的還很多⋯⋯在外籍移工、獨居老人、所得貧困、受虐兒童、短期契約工、流浪動物等議題上,陽光照不到的角落還很多。   但是我們從同婚法案立法開始

,已踏出勇敢的一步,讓性平在家庭中在社會上得到法律的保障,這是重要的關鍵一步。讓我們再次說,留下見證不要忘記2019這歷史關鍵的一刻:婚姻平權的一小步,台灣人權進步的一大步。我們為自己為台灣贏得值得期待的明天。 一場帶來希望的運動 澳洲婚姻平權協會(Australian Marriage Equality)理事長 澳洲新南威爾斯州(NSW)議會雪梨市議員 Alex Greenwich   台灣在逆境與不確定中邁向婚姻平權的旅程,為全世界倡議同志社群與家庭人權的工作者們帶來了希望。這場激勵人心的運動建立了社會大眾的支持、在法律層面上提出挑戰、利用公投捍衛社群權益,並且贏得台灣政治人物在情感與

理性上的認同。   台灣所遭遇的挑戰和澳洲與美國相似,這兩個國家都很榮幸得以為台灣傑出的同運工作者提供支持與鼓勵,讓他們開創新的局面,使婚姻平權在第一個亞洲國家獲得落實。   婚姻平權在台灣正式入法的這天(2019年5月24日)是一個值得歡慶的日子。在迎來這一天前,堅定投身於此議題的倡議工作者和志工經歷了多年來各種令人情緒激盪又耗費心神的收穫與失落,而如今他們將可以分享自身的成功經驗,為未來的運動提供幫助。   我們必須盡力在許多其他國家推廣婚姻自由,而台灣、亞洲和世界其他角落也依舊面臨許多挑戰。這場運動的勝利將有助於幫其他國家打下基石,並再次肯定宣告,同志屬於每個家庭、職場、宗教、社群

和國家的一份子,並應該要受到法律平等和公平的對待。   在個人層面上,我想要感謝台灣的婚姻平權運動和澳洲與全球的倡議者一同合作。我們從台灣的旅程中學到許多,而台灣也將繼續激勵我們實現更多目標,並協助其他運動者在全球各處倡議公平與平等。 愛在台灣的勝利 美國推動婚權組織Freedom to Marry Evan Wolfson, Thalia Zepatos, Cameron Tolle   台灣最高法院於2017年5月的釋憲結果肯定了婚姻自由,也為接下來同志平權漫長曲折的奮戰揭開序幕——從憲法法庭、到公投票箱,又回到了立法院。這兩年,代表著反同方有充足的時間試圖阻礙婚姻平權。   婚姻

平權大平台深知,為了讓台灣成為第一個贏得婚姻自由的亞洲國家,團隊要打造一場堅實的全國性運動,一場動員政治決策者、並把同性伴侶故事帶到台灣民眾眼前的運動。這領悟反映了我們(美國推動婚姻平權的團隊「Freedom to Marry」)幾個世代掙扎中所學到的教訓:安撫這類恐懼最好的方式,是訴說渴望結婚的同性伴侶們與親友互相支持的故事。   當台灣反同方強行將婚姻平權推向一場全國性公投,儘管我們相信,家庭的尊嚴不應以此決定,但藉由公投,我們的對手不經意地在台灣史上開啟了一場針對同志的大型對話,讓運動者去建立一個立基在台灣家庭、扎根於在地價值的大型草根運動。婚姻平權大平台成為全球所見過最令人驚豔的大型

婚權運動之一。   大平台四處尋找台灣民眾表露自己支持婚姻平權的心聲。從90歲阿嬤、父親支持同志女兒的轉變旅程,到已在一起超過三十年的男同志伴侶,這些故事透過各種媒體在全台廣泛傳播,同時對每一個台灣人昭示,婚姻平權不只與同志有關,更與台灣價值有關。   2019年5月,台灣取得了亞洲在婚姻自由上的首次勝利,引起全球歡慶。隨著這場勝利持續融入日常生活,如今有60%的台灣民眾支持婚姻平權,這證明了,當我們移除激烈言詞和恐嚇策略,讓人們看到真實已婚伴侶,多數人都能理解,結婚的同性伴侶並不會影響自己的生活,事實上還可能讓國家變得更強大。   在未來許多年間,我們都會感受到台灣的歷史性勝利所帶來的

長遠影響——在亞洲的同志運動中,更在那些彼此許諾的同性伴侶的生活中。 序 雨過天青 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  呂欣潔   那段時間我們總在街頭相見——大型集會、街頭記者會、遊行、戶外抗議行動,在一些很重要的時刻,雨水也澆不熄我們的決心。   2016年12月10日,25萬人集結在凱道前,是太陽花運動後台灣最大的街頭集會,「為婚姻平權站出來」音樂會,三十幾位藝人連番上陣,經費不足又沒有足夠經驗的「同運團體」們,讓好幾位妝容精緻的女藝人淋著大雨表演,到最後,台下十幾萬人卻也都沒有離開。   2019年5月17日那天,立法院內正在進行最後的法案投票,在雨中,我們見證著同婚法案一條一條的表決著

,雨下得之大,分不清楚我們臉上的是雨水還是淚水,在拍板定案那刻,天空從雲層中露出了陽光,彩虹出現在眾人的頭頂上,雨水和淚水都被陽光曬乾,撥雲見日大概就是這種感覺,而我們都破涕為笑,不敢相信台灣社會在我們的有生之年,在我們的眼前,走到這一步。   從2019年5月24日那天起,台灣成為了亞洲第一個同性可以結婚的國家,至今已有超過6000對同性配偶在這塊土地上締結婚姻、組成國家所認可的合法家庭,甚至有不少人也透過海外人工生殖的協助,擁有了孩子。在這個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和組成是個大型的有機體,當同志成為了這個國家能夠合法進入婚姻制度的一員,許多不同的故事也開始在各個角落發生、在不同的社群中產

生改變的契機,而我們的下一代,將會迎來將平權與更多元的故事深植內心的未來。正因如此,我們希望在一切變得理所當然之前,記錄下這看似不可能的改變。   這是一場扎扎實實要聚集眾人之力才能合作實現的運動,三十年來台灣社會和同志社群的起伏與挑戰,絕非用三言兩語能夠呈現,此書嘗試從大平台的角度出發,將2016-2019這三年多來的日子所經歷的點滴用影像與文字稍加紀錄下來,近四年是不短的日子,紙短情長,要說的故事太多,或不夠完整,只盼我們都能記得這段共同努力的、前所未有又難以被遺忘的歷史。   這本攝影故事書是獻給每一位為婚姻平權運動付出的人,不只是在台灣的你們、也有在世界各地的好多好多夥伴們;不只是

現在的我們,更有過去的每一份努力與血淚。我也想藉此機會,感謝支持大平台的朋友,以及所有過去與現在參與在大平台工作中的夥伴,我們挑戰了作為運動者在意志與體力的極限、人跟人與團體之間合作的極限、以及學習了如何放下自我意識邁向共好,為同一個目標共同前行尋找前進的方法,或許過程並不全然的美好,但相信在我們的生命中都是重要的學習。   未來平權之路仍顛簸,但有眾人之力,改變一定會發生!   故事1尤美女 × 許毓仁尤美女,時為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現為律師許毓仁,時為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現為台灣玉山科技協會秘書長 在尤美女和許毓仁兩位還擔任立委時,當年他們的辦公室恰好在同一層,他們時不時在電梯前

碰面,並重複以下對話:「我會問他:『啊你們國民黨現在怎麼樣?(笑)』。」「我就會說『我不知道』,反問她民進黨怎麼樣,她就會說她『也不知道』。」這段對話反映的,或許是兩位在推動同婚法案時有多邊緣。2019年5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投票日前,民進黨所有協商都將尤美女排除在外,「他們理由是說,反正我要講什麼他們都知道了,可能怕我去跟對方起衝突吧。」好長一段時間,時不時會有選區立委抓著她說,「尤美女我會被你害死」。許毓仁的狀況當然也沒好到哪去,身為政壇菜鳥,照三餐被黨內大老施壓「不要出聲、不要投票、不要吵」,表決前一天,他也接到了關切電話:「我被勸說不要發言,但投票前還是上台講了。下來

之後坐我旁邊的委員就說:『我不是叫你不要上去講嗎?』之後我每按一個贊成,他就一把火燒起來。」他回憶此事,有點調皮地說,想知道是哪一位委員,大家就自己上網查查看吧。------- 為人權,逆風三十年為了支持同婚,兩人將被討厭的勇氣補好補滿。對尤美女而言,婦運背景絕對是她能支撐下去的原因,「參加婦運之後,開始有自信,我不再在乎別人的眼光。我所在乎的是自己的所作所為到底是對是錯,還要為自己負責。」1980年代加入婦女新知基金會,攤開戰績,洋洋灑灑,性別工作平等、子女姓氏修法都有她在背後大力推動。進入立院後更是火力全開,家事事件法、夫妻財產制、通姦除罪化,越艱難越要推,雖千萬人吾往矣。2012年,尤美

女第一次提出同婚民法修正案,到2019年同婚以專法形式通過,走了七年,路程磕磕碰碰,令人沮喪的事不少,但她從未想過放棄。「我從事婦運三十年,跟婦女權益有關的法案,幾乎每一個都要將近十年的時間,而且都是在一個事件爆發,不是有人去世就是有人受傷的情況下才能夠通過。」

大同公司之公司治理個案研究

為了解決誰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的問題,作者楊榮光 這樣論述:

摘要公司治理的目標,在於確實承擔經營責任,以保障市場投資股東及利害相關人的權益。透過良好的公司治理評鑑與內部審計作業能夠有效敦促董事會與公司經營團隊,以符合全體投資股東與社會利益的方式,達成企業以營利事業發展為目標。如果企業能夠以負責任的態度,建構一個值得信賴的董事會,一切依循法制正派的經營與運作,承擔應有的企業社會責任,提供公開透明的經營資訊及詳實的公司財報數字,對於所有投資人而言,這家公司就是足以信賴,能夠帶來預期投資報酬的標的,也是可以列入長期投資的標的。近二十餘年,由於大同公司經營高層與市場投資股東之間,對於「公司治理」與建立「良善經營」理念之差異,造成多次股權爭議,由此延伸激烈的經

營權爭奪,主事者為了維護經營,幾乎用盡了公司法與民刑訴訟中所有可以運用的負面手段,罔顧龐大股東的利益,尤其以(107年度)經濟部呈報立法院的「公司法」修正案,特別增訂俗稱「大同條款」的公司法第173條第1項條文,同意持股過半的股東得以召集臨時股東會,最終還是因為公然恣意剃除過半股東的投票權,造成所有主管(機關)萬箭齊發制裁公司董事會,以致於109年10月21日歷史性的「百年大同變天」。到底經歷百年歲月的家族企業大同公司,曾經在企業治理過程中,發生過什麼違反企業社會責任的股權爭議及經營權爭奪戰?到底一個擁有超過70萬股東(含所有相關子公司)的大同公司,為了守住經營權,做出了多少違背公司治理的錯誤

行為?針對上述情事,本文蒐集大同公司財務、業務等公開資訊、相關新聞報導,進行個案詳述,並以「公司治理五大面向」維護股東權益及平等對待股東、董事會結構與運作、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資訊透明度、股權結構與資本結構等5項,逐一分析大同公司的治理問題,依據上述五大面向,逐一提出改善方向。最後,提出本文結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