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 投保薪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試用期 投保薪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游正曄寫的 就是這本勞社法體系+解題書(2版) 和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的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勞工於試用期之勞保投保薪資應覈實申報 - 勞動部也說明:為維護勞工權益,勞工即使在試用期間,其投保薪資仍應覈實申報,不可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 另外,被保險人之薪資在當年2月至7月調整時,投保單位應於當年8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書泉所出版 。

朝陽科技大學 保險金融管理系 黃文聰所指導 吳珮綺的 以計畫行為理論探討影響綠色保險銷售因素之研究 (2021),提出試用期 投保薪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計畫行為理論、綠色保險、環境關注、激勵。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管理學院EMBA華南專班 范書愷所指導 李正廉的 中國勞動合同法研究分析 (2017),提出因為有 薪資福利、勞動條件、期限的重點而找出了 試用期 投保薪資的解答。

最後網站高中職勞教手冊.odt則補充:可以的,勞基法並沒有禁止雇主因為勞工還沒通過試用期而給予較低薪水,只要沒有低於勞基法 ... 以勞工從事餐飲業(職災費率0.19%)、投保薪資30,300元為例,30,300乘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試用期 投保薪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就是這本勞社法體系+解題書(2版)

為了解決試用期 投保薪資的問題,作者游正曄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完善體系建構、臨場例題演練一次搞定,貫徹一本書主義,就是這麼簡單!   •輔以圖表及表格方式說明,輕易理解深奧法律概念與複雜法令內容!   •從實務見解及時事議題出發,補充學理上說明,問題意識與論述內容夠接地氣不走鐘!  

以計畫行為理論探討影響綠色保險銷售因素之研究

為了解決試用期 投保薪資的問題,作者吳珮綺 這樣論述:

因氣候變遷造成經濟重大損失,此時綠色保險的興起,提供一個良好的補償機制,政府亦透過「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來積極推動,然而實際之投保狀況並不如預期。保險從業人員為一重要之中介角色,保險從業人員是否願意投入推動,實質影響投保的績效。本研究以計劃行為理論為基礎,試圖從保險從業人員角度探討影響綠色保險銷售因素,期許透過本研究瞭解保險從業人員所扮演角色與影響其投入綠色保險之關鍵因素,並有助於提供政府作為推動相關綠色保險政策建議。實證結果顯示:個人或公司有無販售綠色保險經驗在各構面中存在顯著差異;在年齡和年資方面,顯示對環境關注存在顯著差異;研究構面間相關程度皆呈統計上顯著正相關。所以,保險從業人員

具有越高的環境關注,對於態度、主觀規範與知覺行為控制越有正向的影響,進而對於銷售綠色保險的意圖與行為越有正向影響;且當保險從業人員受到物質的激勵時,對於銷售綠色保險的意願跟行為越有正向的影響。本研究加入環境關注與激勵構面,能更充分瞭解保險從業人員對綠色保險銷售意圖與行為之影響。此外,本研究亦針對政府及保險公司在推動綠色保險的作法,提出具體建議。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為了解決試用期 投保薪資的問題,作者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 這樣論述:

  以前加班是領加班費,修法後只能選補休?   延長工時的加班費,例假、休息日跟平日的算法都一樣?   謬論一   休息日加班現採「核實計算」,休息日只來工作一小時後請病假,只給一小時休息日延長工資即可?   A:錯,後續未工作的約定時數,則須依該假別及時數給薪!   謬論二 公司不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嗎?   A:錯,公司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只是資遣的原因及理由,不可以是因為該女性員工懷孕而資遣。   謬論三   勞工已於工會、漁會加保或已加保農保,就不用再加保勞保?         A:錯,只要是受僱勞工,縱使短暫工作,還是為其加保勞保。   謬論四  

論件計酬工,不適用一例一休制度?                        A:錯,論件計酬工一樣適用。   謬論五    勞資會議有開就好?         A:錯,勞資會議開會仍需遵守「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所定事項。   如果您有以上問題的疑惑,本書會成為您最好的諮詢對象。不論是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還是在職災問題上勞工的權益及雇主的義務,都有詳細的計算與說明。熟讀本書,您也可以變成勞資專家。

中國勞動合同法研究分析

為了解決試用期 投保薪資的問題,作者李正廉 這樣論述:

勞動合同法於2008年1 月1 日正式實施。法的制定方向是偏向於保護員工的權益,因此對這些制度進行簡要的陳述。在勞動合同到期時,事業單位和員工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事業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員工在事業單位連續工作滿10 年或連續兩次簽有固定期限合同,員工就可以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有法定事由,否則事業單位無權對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事業單位無完備的法定依據解除勞動合同時,還要承擔賠償責任。事業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工作規則或重大事項時,應當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事業單位應當採取全員合同化的管理模式,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完善勞資雙方合約內容。並依法保障員工

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工時休假、勞動條件等各項權益。對於員工的社會保險投保問題,對符合條件有強烈要求的儘快辦理,不符合投保條件的要一次性處理。勞動合同法使得勞務派遣有法可依、並更加規範。通過勞務派遣公司提供的服務來降低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成本,同時維持事業單位用人的靈活性。對於派遣公司與事業單位的員工實行同工同酬的規定,以及要為派遣工提供與工作職位相關的福利待遇,這兩條規定增加使用派遣工的事業單位的人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