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的重要性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言論自由的重要性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瑞谷寫的 部落客宣言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個人自由與新聞自由之一:言論自由的價值與限制 - 圃稼也說明:言論自由 的關鍵基本功能與價值在於實現個人和集體自主,人民得以瞭解與公共利益相關議題事實的權利,以及由充分獲得所有資訊的人民所控制的民主體制。換句 ...

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蔡維音所指導 林思琦的 從商業性言論談化粧品廣告管制之合憲性 (2015),提出言論自由的重要性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商業性言論、化粧品廣告管制、合憲性檢驗、言論自由、事前審查制、不實廣告內容管制。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許宗力所指導 曾至楷的 仇恨性言論的容忍與禁止-比較法的觀察 (2012),提出因為有 憲法、美國憲法第一增補條款、德國基本法、言論自由、仇恨性言論、名譽權、人格權、人性尊嚴、族群的重點而找出了 言論自由的重要性的解答。

最後網站淺談言論自由之可限制性 - 台灣法律網則補充:儘管言論自由並非侷限在政治性言論的保障,學術性、宗教性、甚至是商業性言論均在保障之列,惟言論自由之所以具有保障的價值與意義,根據釋字第三六四、四一四、四四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言論自由的重要性,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部落客宣言

為了解決言論自由的重要性的問題,作者林瑞谷 這樣論述:

本書獲得「國立編譯館98年度 獎勵人權教育、道德教育與生命教育出版品 佳作」   「言論自由是現代西方社會的基石之一,長久以來西方人已經把言論自由視為理所當然。人權、民主與個人自由表達的權利界定了西方人的模樣。所以我們幾乎很少停下來問:『言論自由真正的意義為何?言論自由是否真的存在?』本書就是要指出西方言論自由的實際情況和西方人所認定的言論自由理想有一段不小的差距,他們對自己有相當程度的誤解。」   「言論自由是一項需要人們長久奮鬥與犧牲生命來爭取的權利(當然,中國的抗爭還在持續)。東亞的學生比其他人都還了解言論自由的重要性與急迫性。諷刺的是,西方文明的理想掌握在東亞年輕人有力的手裡,遠比落在

西方中年人顫抖的雙手還要安全。」──摘自《部落客宣言》中文版序   部落格的出現,點燃了言論自由在理想與現實之間的矛盾。 部落格既是個人,又屬於公共。這種網路空間,讓言論自由既曖昧又模糊,許多前所未見的問題因此浮上檯面。人人都是部落客,我們要如何拿捏書寫的分寸?又會遭受多少不可預見的心理與現實壓力?如你有這樣的心情與感受,那麼這本書就是為你寫的。這本書告訴你,部落客在世界各地曾經面臨的風險。這本書告訴你,部落客在各種情境下可能遭遇的下場。   過去我們總以為,西方世界是言論自由高度成熟的地方,然而實際情況真是如此嗎?作者林瑞谷(Erik Ringmar)教授親身經歷工作機構對部落客的打壓,以及

對言論自由放棄原則的箝制,允為最佳的部落客「說書人」。   《部落客宣言》認真回答你過去、現在和未來可能碰到的問題。 作者簡介 林瑞谷(Erik Ringmar)   耶魯大學政治學博士,1995至2007年任教於倫敦政經學院(LSE)政府系,現為台灣新竹交通大學教授。妻子林黛安(Diane Pranzo),兩人育有四個女兒,全家現定居於新竹。林瑞谷著有多本英文專書,主題涵蓋歷史、國際政治與經濟社會學,從1985年開始就在網路上進行探索。 譯者簡介 李宗義   清華大學社會所博士生,研究興趣為政治社會學、中國研究與歐洲移民史,閒暇時喜歡在網路中挖掘新奇的事物。 許雅淑   清華大學社會所博士生

,研究興趣為經濟社會學與金融社會學,一直在思考台灣金融改革的社會學意涵,閒暇時喜歡帶著狗走在大街小巷進行社會考察。 代序  公民社會的不同模式與言論自由的尺度 / 孫治本(國立交通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暨人文社會 學系合聘副教授,國立交通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執行秘書)推薦序 《部落客宣言》與「你」  / 李士傑(國家數位典藏計畫、清華大學社會所博士班)中文版序 第一章 看著,朋友們!我正在寫部落格第二章 Q & A第三章 倫敦政經學院的言論自由與言論箝制第四章 大學裡的部落客第五章 職場上的部落客第六章 部落客共和國第七章 內心的秘密第八章 部落客宣言參考書目 《部落客宣言》與「你」  李

士傑∕國家數位典藏計畫、清華大學社會所博士班   什麼是部落格?   隨著資訊網路應用的全面普及,部落格從最初跨國技術黑客社群的萬用工具,起飛成為全球網路文化當中重要的現象,也讓牛津詞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於 2003 年正式收錄 blog、韋氏大詞典(Merriam-Webster Dictionary)在 2004 年將 blog 列為「年度選詞」(Word of the Year)。台灣則從 2005 年有媒體與民間團體開始舉辦「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與「台灣網誌青年運動會」(TW Blogger BoF)、網路公司舉辦「夏日的blog傳說」還有各式各樣的

網聚活動,讓部落客們有機會離開鍵盤、瞥見資訊網路連結背後的真實面孔、想像部落格社群生態圈生猛有力的活動全貌。   這個由電腦網路所串連起來,由文字、影像、視訊串流等多媒體元素所組成的新媒體,藉由搜尋引擎、與更為晚近才躍上舞台的社會網路服務(SNS, 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讓所有使用者共同參與了一場動態的嘉年華會。人們在網路世界的移動痕跡,集體地經由 Google、Facebook 與 Twitter、Plurk 等工具,重組、聚合、篩選創造了人類歷史上從未出現過的快速網際傳播現象。這些人們一點一滴用數位工具  寫日記的痕跡、日常生活的書寫與紀錄,累積構成了一個新

的世界。   然而在部落格現象的核心,依照《網路巨變元年》作者梅田望夫的說法,我們可以將其定性為「分享精神、開放文化與自我中心」的具體呈現。在這個新舞台上,人們將自己的意見看法與不確定的它者分享,開放設想著準備吵架、或合作建構論述與進一步的行動;同時以自我為中心的觀點生產知識。網路化、分散式的擴散型態,不易於傳統社會對特定媒體知識生產現場的事先攔截與審查;有說服力的訊息以病毒傳染的方式擴散,「對!就是這樣!」的感覺快速地在網路節點中流竄,各式各樣聚合與篩選工具所搭建起的有機網路就是通路與基礎建設網路。部落格現象代表著一種講者與聽者以新的連結方式,共同建立共識的新時代。   《部落客宣言》的意義

  然而在網路上作自己,分享一切觀察與紀錄,開放面對各種型態的合作,並非容易的事情。新世界中原生的網路空間曖昧又模糊、既屬於私人努力耕耘的成果、又容許公共領域般地彼此對話與論辨。當你碰到某件事情,忍不住說「這太誇張了!」的時候,你是否想要把它記錄下來,丟上你的部落格?誇張是一種私人的感受,凸顯的有可能是你自己挾怨報復的情緒性言語,也有可能是真正公共議題的輕忽處理被你親眼目睹。如何拿捏撰寫的分寸?把這些事物寫下的時候,人們會遭受多大的心理與現實的壓力?有人曾經告訴過你,當一個部落客在世界各地所面臨到的風險嗎?這本林瑞谷教授的《部落客宣言》,就是在認真回答這些問題、舉出許多例證詳盡說明的教戰與實

作手冊。   林瑞谷教授親身經歷到工作機構對部落客的打壓、對言論自由放棄原則的箝制,是一個最適合說故事的「說書人」。他的前工作機構,也是超級有名的英國倫敦政經學院(LSE,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既是一個捍衛言論自由原則最力的世界級知識殿堂,也是一個面對新媒體時代言論型態與內容手足無措的保守機構;而我們的當事人也並非單向度的英雄,既是一個試著掌握這個新時代工具、直言不諱的言論自由捍衛者,也是面對威脅與惡意攻擊手法時會心生恐據,某些時刻像你我一樣幼稚、還在牙牙學語尋找新媒體的玩法與創意的探索者。當這兩股力量相撞擊時,不同角度的許多說法衍生同時擴散、影響,巨大的衝

擊改變了彼此。從瑞典來到英國獲得倫敦政經學院正式教職與學界肯定的林瑞谷教授決定遞出辭呈,最終來到了台灣這個美麗的島嶼,在國立交通大學擔任教職。   一個學術界的專業工作者走出學術殿堂,與其他的部落客一起參與資訊社會最新的浪潮,他用深思熟慮的思維方式與深刻細膩的探索,檢視在資訊社會的不同領域中,從大學與學術研究機構、商業公司職場、政治領域到個人私生活的空間,部落客所遭遇到的言論自由處境。不僅僅整理分享這些跟他一樣遭遇到衝擊的部落客的故事,林瑞谷教授走得更深,藉由「同理心」(empathy)去理解一個部落客所經歷的社會與心理歷程,分析與詮釋這些故事的隱喻含意,最終並提出給部落客的良心建議。從這些面

向上部落客言論自由所面臨的抉擇,你於是終於可以理解,為什麼這樣的一個新媒體可以牽動社會與個人認同與衝突對立的灰色地帶,捲起千層浪。   這篇序言的讀者你,是為了什麼原因,開始寫部落格的呢?又因為什麼緣故,決定把部落格關掉,不再繼續曝露自己呢?從一開始,我就是因為尋找自我認同與對主流體制論述的逃避,才開始在網路世界的某個小角落、蹲下來自己跟自己用暗語說話,一個人在畫圈圈。從 BBS 的個人版、明日報(古老的名字)的個人新聞台,一直到自己的部落格,我尋找著躲避內心父親與體制的監控聲音,一點一滴地紀錄自己的閱讀與「微小的」想法。也許是因為來自稠密人群的東方社會,跟北歐維京人氣魄風格洋溢的林瑞谷教授不

同的是,我從一開始就不覺得自己在一個言論自由的天空中翱翔。鄭南榕自由基金會執行長楊長鎮曾經說過,「每一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個小警總」;我時刻都夢想著可以甩開那緊追不捨的黑暗影子,暢快淋漓地揮灑著自己的創意與感受。在我不斷往前衝的時候,我也透過部落格的文字書寫再刻劃自己的面容。而閱讀到林瑞谷教授這樣的文字時(第七章:內心的秘密):「這些網頁讓我不再孤單。我用自己的隱私灌溉它,而這個網頁是我和外在更廣闊世界持續的連結」---一瞬間我的防衛全數卸下,我倏地了解到我日夜不停歇的奔跑的緣由。朝向未來的出航   這本務實的部落格言論自由教戰實作手冊,是一枚以思想與言論力量引爆的炸彈。林瑞谷教授預言了老舊精英、

舊世界的權力擁有者、秩序捍衛者的註定失敗:試圖攔截、阻擋這樣思想與論述的自由流動的無用。他堅定的聲音讓我想起撰寫〈網際網路獨立宣言〉的詩人、歌詞創作者,也是最早的電子前鋒基金會創辦人之一的 John Perry Barlow。他對著工業時代的巨人,國家與大企業財團說出,網際網路不是你們的天下;一個新的領域在此誕生。林教授指出,一個讓我們重新了解過去公共領域言論自由的限制、新的言論自由的時代的浮現。這個時代的言論自由不是基於權利妥協、不是革命先烈要向當權者爭取,平衡權利與責任和義務、這種公共論壇大禮堂中孤零零的一支麥克風的想像。今日的言論自由是眾聲喧嘩的嘉年華會大遊行,在動態的人群流動中,無數個

言論空間被創造出來又默默地消失。   言論自由就是我們自己的身份認同、身體實踐與社會生活。它牢牢地鑲嵌在每個人的生命中,唯有透過實踐你才有辦法知道你是誰,當打壓的反作用力降臨在你的身軀時,你才知道你選擇了什麼樣的生活、認同與世界。在線上 3D 虛擬世界「第二人生」(Second Life)當中,許多藝術家們在被處罰囚禁、一望無際的玉米田中舉辦演唱會,盡情地唱著嘲諷網路服務系統問題的歌曲;網路趨勢專家的努力論述既創造出某種風潮,也讓不滿的網民選擇衝突踢爆,彼此都陷入難分難解的對詰當中;在中國的黃金長城監控系統下,每個人都進入到對他們而言陌生卻熱切無比的言論市場,在浪潮中支持與唾棄、擁抱或批鬥那些

初次謀面的「危險想法」(dangerous ideas)。這些落英繽紛,就是我們的新世界。也許幼稚、也許深刻,無論如何閃躲與努力,最終我們都得在這巨浪中做出決定。這也就是林瑞谷教授所謂的部落客宣言的意義。 第一章 看著,朋友們!我正在寫部落格 「大家好,我是林瑞谷。你們聽得見嗎?」現在是2006年1月9日,我正在第一個部落格裡寫下第一篇文章。我在幾分鐘前下載了軟體,現在已經上線,部落格也架起來了。「甩掉註腳」(Forget the Footnotes)聽起來是一個很棒的部落格名稱。學術界總是藉由註腳增加自己發言的份量,但是在我在部落格裡不用任何註腳,只是漫無目的寫著。「1、2、3、4

,測試」。嗯,不錯,天空沒有垮下來,電腦也沒有冒出黑煙。我只是試著寫下來,看看有什麼事情發生。「咳!咳!」讓我清一下喉嚨,把手在褲管上擦乾,開始打字囉!今天發生一件有趣的事。有一位頂著「牛橋學歷」(Oxbridge)、操著標準的英國腔、穿著英國腰衫、超愛炫耀的同事,在做一場超級無聊的演講時,突然轉頭在黑板上畫圖。我想那是一幅即興畫出的地圖,但當時我已經心不在焉。他繼續講並且不斷轉身在黑板那張地圖上加些東西。每加上一點東西,這幅圖就越來越像男人的老二。過了一會,沒有人會懷疑了,這就是一個形狀完美充滿著男子漢氣概,完全勃起的男性光輝。裝在陰囊中的睪丸、陰毛全部都有。我開始笑,起初只是偷笑,接著就放

聲大笑。在場的人都把頭轉向我。我對坐在隔壁的人說明我為什麼要笑,他做出一個噁心的表情,然後說「你這個傢伙!不好笑,一點都不好笑」。聽起來當然很幼稚,不論是在現場大笑,或者是後來在部落格寫下這個故事都非常幼稚。我想「我不應該把這件事寫出來,因為同事們很容易就會認出來那是我」。如此一來,再鬧一次笑話的人就是我,而不是那個畫老二的同事。不過就算我選擇在公開場合表現出不成熟的樣子,那也是我自己決定要這麼做。除此之外,這是一個自由的國度不是嗎?我可以說自己想要講的事,而我也真的這樣做。我鼓起勇氣決定要耍耍我的老闆,這個重量級人物是本校的校長Howard Davies爵士。我編了一個和Howard Dav

ies爵士、唱詩班男孩以及天主教會有關的故事。當然,這些內容全部都是虛構的,一聽就知道不是真的,為了我的安全起見,我還特地加上一個官方的否認聲明,但聲明也是編出來的。聽起來很可笑!但英國人素以幽默感著稱,Howard Davies爵士是一個英國人不是嗎?他一定可以忍受這件事。寫了幾篇文章之後我已經精疲力盡。我不知道自己內心原來如此幼稚,但這些都一一呈現在部落格上,所有人都可以看見。不論好壞,我都已經講出來了。在倫敦北部家裡的床上,我透過筆記型電腦講給世界上千千萬萬的人聽。嗯……事實上我並沒有那麼多讀者。此時,我的部落格一天只有幾十個訪客,這些讀者主要是我的家人,偶爾還有一些我教過的學生。但是,

沒有太多讀者並不會澆熄我的熱情,我感到自己已經掌握了一股新的力量。這股力量會傷害與顛覆人群,也會讓我看起來像一個笨蛋;但這也是一股講真話的力量,將生活周遭大大小小的事──不論是同事的虛偽、老闆的貪污或親友生活上的小習慣──一一講給大家聽。我要讓自己變成一台部落格寫作機,將看到的事都寫在網路上。這股龐大的力量令人戰慄,讓我得以擺脫無力感而振奮起來。「看著,朋友們!我正在寫部落格」。當然我很清楚自己能說的話還是受到限制。任何人發言的範圍都有限制,例如法律上的限制,或者是因為害羞、恐懼,還是受到舊道德觀的限制。然而連我自己都不清楚,能說與不能說之間那條界線應該如何界定。一般而言,當你在公開場合發表文

章時,通常有編輯替你處理這個問題。但是在我的部落格裡,我就是編輯,我缺乏經驗,沒有出版方向及指導原則。「我」和數百萬有著相同書寫習慣的部落客都一樣,「想到什麼就做什麼」。

言論自由的重要性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混合戰與認知戰是什麼?
首先,先說明混合戰和認知戰是什麼,這個名詞曾出現在 2019 年國防大學軍事共同教育中心上校教官黃柏欽發表於《國防雜誌》的〈戰爭新型態-『混合戰』衝擊與因應作為〉一文中。文章中提到,混合戰呈現當前資訊、科技時代的戰爭模式,運用混合與創新、不對稱的戰術、戰法,破壞目標國政經穩定與城市發展,攻擊新聞及言論自由弱點,造成受攻擊目標的挑戰。」而霍夫曼(Frank G. Hoffman)所著的《二十一世紀衝突:混合戰的興起》(Conflict in the 21st Century: the Rise of Hybrid Wars),對混合戰的定義如下:未來的對手更加聰明,並且鮮少將自己限縮在他們工具箱裡的單一工具。傳統的、不規則的和災難性的恐怖主義挑戰將不會是明確、清楚的樣態;他們都將以許多形式呈現。戰爭模式的模糊,誰參戰的模糊,以及使用什麼技術,產生廣泛多樣性與複雜性,稱之為混合戰。

而在國防安全研究院所發布的 2020 中共年報則指出,未來在灰色地帶衝突中,共軍戰略支援部隊將扮演重要角色,共軍網絡系統部效法俄羅斯對波羅地海國家遂行的資訊作戰模式,進一步運用體系融合與軍民融合,網路作戰自身單位與外圍團隊,結合心戰基地,推展運用網路戰搭配認知戰的混合戰。

因此我們可清楚明白,面對認知戰、混合戰,台灣所要應對的壓力有多巨大。

面對中國對台的資訊作戰

自上任以來,我就很關心中國對台的假消息作戰問題,特別是國安局的應對方式。去年 7 月國安局增列了「協調整合、部署執行對境外敵對勢力爭議訊息應處有關事項」這項工作職掌;調查局也成立了資安工作站,針對防範中國透過假訊息擾亂台灣社會民心、讓台灣社會產生懷疑民主制度的意義這些認知作戰行為,便需要檢視有加強整合假訊息情蒐的執行效果。

根據台灣民主實驗室去年 11 月發表的研究,其中有一項研究發現是:代理人積極參與了中國的資訊作戰。即使其中一些攻擊是由中國發起,但仍有許多代理人放大了這些攻擊。這些代理人扮演聯繫台灣當地製造者或散佈者與中共的中間人角色,使得資訊攻擊的發動者與實際製造或散佈者產生了脫勾的狀況。

中國分別在 2020 的台灣總統大選以及武漢肺炎爆發期間,發動一連串線上與線下的資訊攻擊。此報告依據攻擊者的資本和動機,將中國的資訊作戰者分成四種不同的類型,並根據其在模型中的位置,將其攻擊分為四個模式:外宣模式、粉紅模式、內容農場模式、與協力模式。其中,又以「內容農場模式」和「協力模式」所產生的傷害較前兩者來得大。

國安局對假訊息的工作成果

像是最近的鳳梨事件,中共說台灣出口給他們的鳳梨有蟲害,但台灣農委會請中共拿出證據來,他們也拿不出來,但他沒使用官方發聲、協同媒體、網路,四處抹黑栽贓,這就是一種很經典的認知戰,國安局長也相當認同這就是一種認知作戰。

而去年質詢國安局時,我也要求提供過去一整年的完整的報告,告訴我們已經查到了哪些?如何處理這些問題?未來又有哪些相關工作的規劃?我們應該是哪些部會、單位主責處理?今天我們有可能面臨醫療衛生方面的假訊息、也有可能像是現在的農業假訊息,這顯然是跨部會的問題。

國安局長回應說,兩岸事務的主管單位,最主要是陸委會,但也可能和政戰、軍事有關,所以也涉及國防部。

我知道國安局在去年有關假訊息的情蒐和研究有一些初步的結果,掌握了重大假訊息事件、散佈嚴重性和重要節點。那是不是有可能,創造一個跨部會整合的平台,來討論看看這個應該如何處理,可能部會互相支援,且一定要有一個專責的部門!處理橫向的聯絡與垂直的澄清,不分藍綠、部會,一起處理中共的認知作戰問題,面對認知戰的抹黑,可給出客觀的事實、科學的數字,快速澄清,避免認知戰的假訊息滲透台灣。

國安局長回應我,會提供這些清楚的資訊給相關部門。

我也再次提醒認知戰的重要性,「認知作戰」就是改變人的想法,且是用假的資訊去改變大眾的想法,讓你聽、看,但所見到的是他們想引導的錯誤資訊。境外敵對勢力透過這樣的做法,來分化破壞台灣的民主社會,世界上其他國家也開始領略這樣的痛苦。

此外,「溯源分析」很重要,需要了解背後的指揮單位,比方是武警、共青團等等。如此一來才可以找到關鍵人、斷其行為節點。

比方說,民主實驗室研究報告提到的「粉紅模式」,不同於中央發動的攻擊,是由地方性愛國人士或小粉紅製造訊息。雖然和中央無關,但是粉紅模式可能會和地方的民兵和武警有關。有許多武警會加入群組,甚至有教戰守則,包括低級黑、高級紅、反串等教程,有時候會在微博試水溫,再將訊息加以改製、放入粉絲頁或社團散佈,甚至自己經營粉專。這也顯示了中國會使用的資訊戰特色,也就是主導者是會是不同系統、不同單位,便會需要國安局能夠進一步分析出主導者是誰?

提出中國對台灣假訊息的行為模式預判的重要性在於,在能掌握來源後,甚至可以進一步看在某些重大事件發生時,比方一月底、二月初美國軍機在我西南空域活動,或者最近兩會期間,中國對台假訊息的發動者和發動方式,而可以提前截斷這些假訊息的發動,或者截斷其節點。

中共勢力協同在地的認知作戰,我和台灣基進一直都在抵禦頑抗的第一線,但我們永遠以抵禦這類欺侮為優先!置我個人名譽於度外。

台灣加油

2021-03-18,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國安局 陳明通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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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商業性言論談化粧品廣告管制之合憲性

為了解決言論自由的重要性的問題,作者林思琦 這樣論述:

化粧品廣告受到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的管制,其管制規定於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的第一項與第二項,管制內容為事前審查制與廣告內容管制,事前審查制是指廠商在刊登或播送化粧品廣告前須經過主管機關許可,廣告內容管制是指化粧品廣告內容須受到法規範的限制,現行法規對於猥褻、有傷風化或虛偽誇大的內容均有規範,由於探討三種內容審查過於繁多,故本文針對虛偽誇大的判斷準則,而不深入研究何謂猥褻、有傷風化的廣告內容。憲法第11條明文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的自由,其乃憲法所賦予人民的權利,言論自由的重要性在歷來司法院解釋文中多有闡述,惟商業性言論受保障的程度仍有爭議,本文基於系爭管制可能干預化粧品廠商與一

般民眾的言論自由,深入研究化粧品廣告管制與言論自由間的關係。本文對於化粧品廣告的事前審查制、不實廣告內容管制審查其合憲性,並藉由比較國內外廣告管制法規,檢視我國化粧品廣告管制是否有值得修正之處,並提出立法修正上的意見,希望能為我國的化粧品廣告管制帶來突破現狀的想法與建議。

仇恨性言論的容忍與禁止-比較法的觀察

為了解決言論自由的重要性的問題,作者曾至楷 這樣論述:

言論自由在民主國家具有極重要的地位,不僅僅在維護個人基本權利的完整,達成追求真理、實現自我的功能,同時亦賦予人民參與辯論、防衛自身權利的能力,並藉由所有人民參與辯論、表達意見促進民主制度之健全、提供政府施政之民主正當性。惟言論未必永遠積極正面,在擔保人民無所瞻顧、自由表達意見的同時,憲法並未限制人民表達負面言論的權利;如果負面言論足以侵害他人正當法益,國家是否一律放任、絕不擅加介入私領域的言論之中?其中,由何人介定、如何介定負面言論構成侵害他人的仇恨性言論?仇恨性言論與其他權利衝突時如何權衡?有無禁止仇恨性言論的正當事由與必要性、抑或有容忍這類言論的理由?均為本文之研究目的。一、仇恨性言論並

非統一存在各國實定法下的明確概念,毋寧屬於學說討論的概念,整理分歧的概念內涵時,可發現包含攻擊不同族群識別特徵時範圍上的差異、煽動蔑視、仇恨造成效果的歧異、單純否認、合理化大屠殺事件或讚揚專制政權是否納入仇恨性言論範圍之分歧等。二、仇恨性言論概念的爭議,尚包括各國法院見解的分歧,不旦形成理解仇恨性言論概念的一環,也充分反映各國最高(憲法)法院在容忍或禁止仇恨性言論的爭議中,持續充實言論自由理論之發展而同時亦兼顧對社會共同意識的關懷。例如美國法院堅持國家不得介定「正統」觀點、幾乎不限制仇恨性言論;德國法院不但限制以保障名譽、人格權,更宣示禁止讚揚納粹的法律縱使違反法律中立性要求,仍不違反基本法的

客觀價值;對正當法益的保障,亦可見諸法國、西班牙法院的見解。三、基於對正當法益的保護,本文合目的性地認為仇恨性言論概念包含攻擊與生俱來的群體特徵與「可識別特徵」的言論;但宜在效果上限縮,必須有貶低他人社會地位、削弱於言論自由市場發聲之能力與信譽等效果者,始屬仇恨性言論,故弱勢族群辱罵強勢族群的言論不構成仇恨性言論。四、限制仇恨性言論與否的爭議,固然涉及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人格權、公共秩序等憲法價值的衝突,然仇恨性言論並非全然無促進討論的成分、對群體的侵害亦十分抽象,限制與否的爭議終究須回歸言論自由理論的討論。亦即,一般人對言論負面效果的容忍程度不一,是否適合由國家劃定表達負面意見的「禮儀」?是否

適合在具體傷害出現前提前立法防止壓迫族群的言論?參考美、德兩國的憲法學說,本文認為國家固不宜擔任指摘何種言論不妥適的角色,惟仍應以對人格權與人性尊嚴的保障為底線,凡基於與生俱來之群體特徵或「可識別特徵」加以攻擊致貶損群體社會地位之言論,國家得加以限制。五、出現在臺灣社會的各種負面言論,也應綜合我國歷史、文化、社會脈絡與比較法的見解,逐一介定是否為仇恨性言論、有無限制的正當事由與必要性,抑或應暫先容忍其存在。各種負面言論可概分為「本土仇恨性言論」、「族群仇恨性言論」(針對閩南、客家、外省族群)、「統獨仇恨性言論」(針對泛藍、泛綠族群)。「四大族群」雖屬社會建構,歷經三、四十年發展臺灣社會或多或少

習慣以族群作為認識彼此的識別要素,或是形成自我認同的因素,可以認為「四大族群」已成為臺灣社會相當獨特的「可識別特徵」;泛藍、泛綠族群則隨政治情勢發展形成「臺灣國家主義」與「中華國家主義」的對抗,一般民眾均能辨識攻擊泛藍泛綠的言論中以國家認同理念差異作為「可識別特徵」的意圖,本文認為可以寬認「臺獨河洛豬低級無能,應鎮反肅反」、「中國豬滾回去、太平洋沒加蓋,覺得中國好就游過去」等言論亦屬仇恨性言論。六、本文結論認為,攻擊原住民、外國人、同性戀者、疾病殘疾、外籍勞工、外籍(大陸)配偶的「本土仇恨性言論」,已貶損其社會地位、削弱其受社會接納、自由發聲的信譽,有嚴格執行現行法(含公然侮辱罪)以限制此類仇

恨性言論的正當性與必要性。七、理論上雖有限制「族群仇恨性言論」及「統獨仇恨性言論」的正當性,但暫無限制的必要性。「族群仇恨性言論」部分,因涉及對其文化、生活方式的貶損,認定有其困難,為避免國家必須使用該族群提出的主觀認定標準,引發國家指導「言論禮儀」、宣示「正統」的批評,故無限制的必要性。「統獨仇恨性言論」部分,因涉及國家認同的討論,屬應受高度保障的政治性言論,雖其言論內容可能涉及侵害他人人性尊嚴成分,惟現實上無法迴避政治言論部分單獨禁止貶損人格之成分,國家不宜介入其中,宜透過教育方式增進政治成熟度、促進相信,消弭不和諧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