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優先法案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行政院優先法案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鄭安住寫的 閩南語音字分清楚1:語言用字暨詞彙分類(2版) 和朱鎮明的 策略規劃與問題解決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五南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張佑宗所指導 賴綉琪的 從2016年臺灣「電業法」修法過程看總統的立法影響力 (2016),提出行政院優先法案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電業法、總統影響力、立法院、綠能、電業自由化。

而第二篇論文東海大學 政治學系 邱師儀所指導 潘柏諭的 半總統制框架下「國會立法總統化」之研究:以馬英九總統執政時期為例(2008-2012年) (2015),提出因為有 半總統制、國會立法總統化、一致性政府、總統國會制、總統立法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行政院優先法案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行政院優先法案,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閩南語音字分清楚1:語言用字暨詞彙分類(2版)

為了解決行政院優先法案的問題,作者鄭安住 這樣論述:

  ~讓語言學習與現代生活充分結合,並提供詞彙分類,讓你方便查詢。~   本書特色     一、語言用字分清楚:本篇有七個單元,分別是:   1.「先從你我他說起」:了解這些字的正確用法。   2.「媒體誤用說仔細」:就學理針對用字說分明。   3.「市場倉頡造字奇」:用商家招牌來探討巧思。   4.「現代語詞具新意」:將新創語詞做有效對譯。    5.「說名道姓令人迷」:把姓名唸對是基本道理。   6.「同字異音玩遊戲」:同字不同音該如何分辨。   7.「數詞量詞用法異」:數字唸法及量詞分詳細。     二、詞彙分類來整理:讓讀者一翻閱就能立即查詢。

行政院優先法案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原住民為什麼要自治?!」

「原鄉為何要脫離地方政府?!」

在上周一預算總質詢,針對各原鄉地區統籌款分配嚴重失衡問題,陳冲院長回應 : 中央有編列四年500億的預算,原民會明年也編了68億的預算;這樣的回答顯示出院長對於原住民的問題和預算分配是完全陌生的。

所謂的四年500億,簡單的說就是行政院各部會近四年執行於原鄉「公務預算」的總和,這些預算並非特別編列,而是近四年來各部會所必需執行的例行性業務。舉例:「四年50­0億的計畫中,交通部98至101年編列了150億的預算。然而這150億是用來改善省道的公務預算,就算沒有四年500億的計畫,公路總局一樣要執行這些預算」。而原民­會明年度的68億預算,實際可支用於原鄉的預算大概只有30億。

身為原住民立委這11年來,走遍原鄉部落,看盡政府處理大、小風災,編列各式各樣的特別預算,以及地方政府長期以來任意挪用預算所凸顯的問題。而這些問題的背後受創最深的­就是原鄉。

「行政區劃法」和「財政收支劃分法」草案,該兩法案本會期也列為行政院優先法案,但這兩個法案如果沒有結合內政部正積極研擬的「國土計畫法」和「原住民族自治法」共同思考­,將無法落實執行防災救難預算,和國土保安永續發展的目的。

行政院版的財劃法草案希望達到「增加地方實質財源」和保障「地方財源只增不減」。假若在現行的地方制度架構下,只因政治考量便要增加、保障地方政府的財源,就算給地方政府­再多的預算,都會被挪去作為經濟發展之用,或地方首長以選票為考量,將多數的預算投入在人口集中、選票多的區域,犧牲的將又是地廣人稀的原鄉。

防災不編預算,救難推給中央,這就是地方政府面對災害的標準態度。

從地理環境而言,中央山脈是台灣的命脈,災害也來自於這裡。內政部在國土計畫法草案中規劃了「中央山脈保育軸」,就是期望好好保護這條命脈,成為都會群發展的後盾,讓台灣­這塊土地永續發展。而行政區劃法的概念,則是希望藉由重新規劃行政區域,整合成幾個都會群,以增加台灣的競爭力。

「中央山脈保育軸和原鄉的行政區域」有91%是重疊的;簡單的說,中央山脈保育軸=原住民族地區30個山地鄉(區),兩者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五都成立後,新北市將烏來鄉變成都會區,台中市納入和平鄉,高雄市納入那瑪夏、茂林、桃源三個鄉。這五個鄉,都位處中央山脈保育軸,本應負起保育山林的任務。但現在這種制­度設計,使得一個地方政府裡,同時有發展競爭功能的區域,又有保育山林的區域。對地方政府來說,顯然無法兼顧這兩種任務,犧牲的只會是保育。

假若把國土計畫法中的「中央山脈保育軸」單獨劃成一個行政區,直屬中央,而這個行政區也正是原住民三十個山地鄉(區)的範圍,讓保育軸行政區域明確,同時讓原住民族落實自­治,並負擔起保育山林的責任,這樣是不是更能將中央的資源,直接投入到防災救災與國土保育之中,而不被挪為他用,台灣土地與人民的安全,才能更好的永續的發展下去。

從2016年臺灣「電業法」修法過程看總統的立法影響力

為了解決行政院優先法案的問題,作者賴綉琪 這樣論述:

立法院於1992年底全面定期改選第二屆立法委員以來,民進黨首次在國會取得過半席次,立法院發生第一次政黨輪替,立法院正副院長首次由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擔任,全國政治運作核心之一的立法院展現出不同的風貌。而「電業法」於1947年12月10日政府制定公布全文117條條文施行,再於1965年5月21日修正公布全文115條條文施行,逾五十年其主要架構未曾變動。期間行政院六次函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亦兩度決議要求行政院應提出「電業法」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此重大法案卻均未能完成修法。行政院第七次將行政院「電業法」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並於2017年1月11日通過。「電業法」係蔡英文總統為實踐競選政見而積極推動

重大法案之一。 本文即為藉由2016年「電業法」修正草案之修法過程,觀察總統之立法影響力,與分析立法院面對處理重大議案實際運作之實證研究。透過John W. Kingdon「政策窗」(Policy window)與總統立法影響力理論,以「電業法」修正草案之修法過程為例,驗證立法院審議重大議案之變動性與穩定性。並分析總統、行政、政黨、黨團與國會運作之關聯性,以深入探討立法院重大爭議性議案運作成功與失敗之問題、原因及其影響。探討問題如下:一、「電業法」修正草案成功完成三讀與過去22年來推動修法失敗的原因是什麼?二、總統、行政、立法鐵三角如何推動「電業法」修法?三、「電業法」修正草案修正通過後

如何因應? 本研究主要研究成果分述如下:一、以2016年「電業法」修法為例之研究發現,總統的立法影響力出現在幾個關鍵環節,包括:(一)縮減版本數量。(二)調整行政院版本之修法核心與內容。(三)勇於為政策辯護並積極與政黨菁英溝通等。二、總統民調滿意度影響了總統立法政策之影響力。三、法案受政黨特質影響同時也影響了立法效能。2016年「電業法」修法採取兩階段修法的彈性策略,不一步到位、縮小了對立與障礙的讓修法三讀成功。2017年底,將有綠能先行的試辦案例出現,將是本屆政府推動「電業法」修法的最佳政績,更是實踐蔡英文總統大選時所提能源議題的務實解方。2016年「電業法」修法過程集總統、行政、立法

鐵三角(Iron Trina-angles)的緊密合作,堪稱成功的修法經驗;亦是總統影響力真實的呈現。

策略規劃與問題解決

為了解決行政院優先法案的問題,作者朱鎮明 這樣論述:

  策略規劃與公共議題解決,是高階文官必修的職涯課程,但大多數策略規劃與績效管理取材於企業管理,總是有一些與政治管理、政府運作不盡相同之處。本書將政治與政府管理的要素,例如民主、治理、公眾參與、政策規劃與政策失靈等,融合策略規劃與問題解決的理論與工具,建構一整套分析公共問題的架構與指南。   此外,本書也分析當前國家發展與安全的關鍵課題──離岸風力發電政策。這是個最上位的國家安全能源政策,最優先也最迫切,但朝野是如何看待這個政策議題?中央與地方如何競爭與協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所揭櫫的使命為何?目前的政策進程能否滿足2025年的長程目標?本書也希望透過離岸風力發電案例,闡述

政策與策略規劃過程中,使命、垂直整合、廣泛諮商、風險思維等民主與策略的意義與重要性。

半總統制框架下「國會立法總統化」之研究:以馬英九總統執政時期為例(2008-2012年)

為了解決行政院優先法案的問題,作者潘柏諭 這樣論述:

論文首先說明半總統制的定義與要件,接著探討台灣半總統制的特色,包含行政立法關係、「國會立法總統化」概念以及總統所推動法案無法有效立法院順利通過的因素等。「國會立法總統化」概念,是探討馬總統所欲推動的法案在立法院中通過的程度,2008年時馬英九總統不但獲得過半選民支持,當時國民黨也在立法院選舉中勝出,擁有過半數的席次。雖然國民黨擁有「一致性政府」的優勢,理論上馬總統可以掌握立法院為國民黨多數的優勢來推動法案通過。但究竟在「一致性政府」之下,是否會致使馬總統所欲推動的法案更容易通過?在經驗層次上尚未經過進一步驗證。除此之外,本文也探究過去是否發生過國民黨立委不同意總統法案立場之情形?而馬總統兼任

黨主席是否能讓其所支持法案順利通過?「總統國會制」下的行政院長,看似為總統的立法代理人,但事實上,行政院長是否總是跟著總統的立法理念走?皆為本論文的問題意識。論文大致發現「國會立法總統化」並未在總統國會制的台灣現狀之下具體展現,主要的原因除了總統無法直接在立院當中推動法案之外,行政院與總統之間的磨合也是關鍵因素,文中將依賴質與量研究方法觸及這些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