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人監督機關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行政法人監督機關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劉宗德、陳小蘭寫的 官民共治之行政法人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行政院函 - 國家發展委員會也說明:政機關實施之業務,設立具公法人性質之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 第二條本中心為行政法人;其監督機關為本中心組織型態及監督機關. 文化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王錦雀所指導 張耘瑄的 行政法人董事會組織特性與功能屬性之研究 (2018),提出行政法人監督機關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行政法人、法人治理、董事會、董事會功能屬性、董事會組織特性。

最後網站法規內容-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 - 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則補充:本中心為行政法人;其監督機關為教育部。 教育部得委託或指定專責機關督導本中心業務。 第3 條 本中心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國家級優秀運動選手之選拔、培訓及輔導參賽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行政法人監督機關,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官民共治之行政法人

為了解決行政法人監督機關的問題,作者劉宗德、陳小蘭 這樣論述:

  「官民共治之行政法人」主軸在探討行政法人運作之關鍵:監督評鑑、董事會運作及資訊公開,此三者於行政法人制度恰如鼎之三足。所謂「官治」係指行政法人監督機關之監督評鑑,「民治」則著重董事會運作與「社會監督」之資訊公開。本書為一部師生聯手,針對政府組織改造後新組織型態之系統闡述,理論與實務兼顧,並對公法人概念、國立大學法人發展均有頗為深入之介紹。

行政法人監督機關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一、毒品防制局要發揮預防功能
近年來高雄市為了針對毒品問題成立毒防局,希望藉由毒防局來統
整相關反毒防毒業務 。但是真實狀況是,毒防局的業務跟各局處都
有重疊,而且多數經費佔人事成本高,相關反毒的工作反而無法給
予支持與補助。嚴格地說毒品防治局相當於是反毒企劃局,然而毒
品防制局既然已經成立,我們就希望能夠發揮反毒的研究規劃、教
育宣傳功能,做好毒品防治的預防工作,保護高雄市民。

二、落實監督,去年12月修高流自治法
高雄海洋流行音樂中心2014年3月3日動土,預計2020年8月30日完
工,除了工程上的問題,106 年通過的「高雄流行音樂中心設置自
治條例」第二條明定高流中心為行政法人,監督機關為高雄市政府
。然而高流董事3年任期,但與市長的始期不同,且市府每年要補助
高流,自治條例相關規定卻使市府無法監督高流。
為導正錯誤,議會去年12月修法,落實誰當市長,高流董監應要同
進退,同時把監督權拿回議會。當時共修了6條,分別是文化局長為
當然董事、董監事任期和市長相同、董監事利益迴避、改變執行長
及副執行長聘用方式等等。
神預言,民進黨議員說中央不會備查成真!
市議會去年通過部分條文修正案時,民進黨議員全力反對,最後還
說內政部不會同意備查。沒想到預言成真,修正內容在今年一月六
日送行政院備查,然而五個月過去了,行政院真的還沒完全備查。
這讓人不禁懷疑,民主多數決到底還有沒有用?難道只要地方政府
顏色不對,連代表地方民意通過的自治法規,民進黨都可以用中央
行政權凍結?

行政法人董事會組織特性與功能屬性之研究

為了解決行政法人監督機關的問題,作者張耘瑄 這樣論述:

政府為增進公共事務執行效能,自2011年行政法人法施行以來創設4間中央層級行政法人,以執行公共任務為目的,透過法規鬆綁,加強行政法人運作彈性,並以董事會做為內部治理單位,負責決策行政法人重大事項,對於行政法人營運影響甚鉅。然而研究者檢視現有文獻,發現董事會研究多屬公司治理領域為主,行政法人相關研究集中於法規制度或運作現況,針對法人治理與行政法人董事會研究闕如,因此本研究以「行政法人董事會組織特性與功能屬性之研究」為題,採取質性研究法,選取單一行政法人董事會為研究個案,透過深度訪談、實地觀察與文件分析方式,瞭解行政法人董事會組織特性與功能屬性。本研究結論共分為2大面向,各提出3點結論:一、行政

法人董事會組織特性(一)行政法人目標、利害關係人與轉型前觀念影響董事會成員組成。(二)行政法人董事具有代表性與獨立性。(三)行政法人董事多元性有待提升。二、行政法人董事會功能屬性(一)行政法人董事會具備組織治理、政策決策與首長質詢職權。(二)行政法人董事會應發揮監督、諮詢與提供資源功能。(三)行政法人董事會面臨監督功能與管理職權發揮受限。根據研究結論,對行政法人監督機關、行政法人與後續研究者提出研究建議如下:一、對監督機關之建議(一)增進董事遴選透明化與組成多元化。(二)建立董事會相關準則與規範。二、對行政法人之建議(一)訂定董事評鑑指標。(二)加強董事會對行政法人概念與組織之瞭解。三、對後續

研究者之建議(一)擴展法人治理研究面向。(二)比較行政法人間治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