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軟體有著作權嗎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이승환寫的 元宇宙:全面即懂metaverse的第一本書 和植木宣隆的 動機是一切的開始:當所有人都按部就班地走向目標,你能讓自己用飛的嗎?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采 和寶鼎所出版 。
國防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劉育偉、鍾秉正所指導 黃子珊的 網路霸凌之法制研究 (2021),提出自由軟體有著作權嗎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網路霸凌、匿名、網路去抑制、道德解離、數位通訊傳播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廖欽福所指導 朱玲慧的 法律扶助制度科技運作之可行性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訴訟權、法律扶助、法律扶助法、法律扶助基金會、資通訊科技、人工智慧的重點而找出了 自由軟體有著作權嗎的解答。
元宇宙:全面即懂metaverse的第一本書
為了解決自由軟體有著作權嗎 的問題,作者이승환 這樣論述:
是什麼,讓演唱會容得下7800萬名觀眾? 是什麼,讓Google、蘋果、Amazon、微軟爭相布局? 又是什麼,甚至讓馬克.祖克柏為公司改名! ――――答案是元宇宙―――― ★NVIDIA執行長黃仁勳:「元宇宙的經濟規模,終將大過實體世界。」 ★臉書創辦人祖克伯:「元宇宙是下一世代的網路。」 ★韓國政府集結三星、LG、KT等大企業成立元宇宙聯盟。 如果,失智症老人可以走進回憶裡? 如果,低視能人士有機會重見光明? 如果,我們能360度體驗火星? 如果,有一座超越時空的元宇宙大學? 這些都不是未來式,而是現在進行式。 事實上,人類早在
1840年代發明反光立體鏡時,便一腳踏入了虛擬世界。「元宇宙」一詞不過是集結了數十年的發展,一次爆發,讓人意識到,原來「未來,即是現在」。 「低頭看畫面」已瀕臨淘汰, 下一個畫面不再需要低頭尋找, 這個世界就是畫面! 未來將與雙眼所見完美整合在一起。 但依然不能忽視這些聲音: 「上週,我在虛擬實境中遭到性騷擾。」 「有虛擬角色一直跟著我,感覺毛骨悚然。」 「接到銀行來電,卻是深偽技術的詐騙。」 「我的虛擬化身,洩漏了生物數據個資!」 接下來,元宇宙會怎麼改變產業與社會?Made in Metaverse,將如何顛覆價值觀?元宇宙原住民有什麼不一樣?
虛擬世界會帶來什麼副作用? 縱橫產官學的元宇宙推動者~李丞桓,從科技、政策、管理、娛樂、慈善、醫療、教育......全方位切入,打造全面即懂metaverse的第一本入門書。 不論是正在自我探索或準備就業的學生,還是想要提升職場競爭力,甚至打算創業;如果你希望掌握新商機或推動社會進步,這本書都能幫助你認識即將來襲的元宇宙時代。 不想當宇宙級邊緣人, 未來世界的想像全面升級,就靠這一本! 【這些事,正在發生中......】 ⊙BMW打算將整座工廠虛擬化 ⊙奇異公司作業人員以AR技術進行遠端檢修 ⊙LV與《英雄聯盟》合作推出虛擬商品 ⊙F1賽車透過元宇
宙舉辦了虛擬F1賽事 ⊙新加坡打造虛擬國土,掌握都市即時資訊 【關於元宇宙,你誤解了嗎?】 →元宇宙就是XR技術? 就所提供的服務層面來說,AR與VR只是具體呈現元宇宙服務的類型之一,並非等同於元宇宙。透過本書可以想像,透過五感登入元宇宙,還有哪些可能? →元宇宙是遊戲? 遊戲本身並不是元宇宙。元宇宙超越了遊戲,不只改變工作方式,也是讓整體社會經濟產生變化的一種典範轉移。未來你可能在元宇宙工作、學習,甚至上太空? →元宇宙還很遙遠? 由「平台、技術創新、投資」三大條件觀察,一來,元宇宙因為與遊戲、社群網路等服務平台結合,正在迅速擴展至各產業;二來;全球企業
的元宇宙創新競爭均加速進行中;三來,方舟投資已經選定虛擬世界為具有前景的領域,帶動了相關企業的投資。這一次的元宇宙風暴,將不再是空穴來風,現今企業要如何不被拋在腦後? 【這本書要告訴你……】 元宇宙重組了「人×時間×空間」的關係,企業必須從新的角度進行競爭與合作,因為戰場已經改變。 ◆元宇宙如何被運用? ――――55個產業的現況與前景,全面囊括!生活、商業、教育、職場、遊戲、政府......各領域應有盡有。 ◆搶先體驗元宇宙! ――――45種網站、app、平台全收錄!Gala360、虛擬新加坡、虛擬體驗CSI、虛擬航空碰撞實驗室、漫步失智症……多采多姿的應用實景。
◆元宇宙有何風險? ――――10大隱藏危機,搶先預防!犯罪、隱私權、智慧財產權.......不能避而不談。 國內推薦 創新推薦 JC財經觀點創辦人 Jenny 財經主持人/作家 朱楚文 只要有人社群顧問執行長 陳思傑 比爾的財經廚房主持人 楊書銘 新科技傳教士《寶博朋友說》 寶博士(葛如鈞) (依姓氏筆畫排序) 元宇宙象徵實體世界的全面虛擬化,未來人類將有更多形式的多重身分,企業有更多虛擬門面,國家政府也將在虛擬世界中翻轉「公民」概念。本書涵蓋元宇宙趨勢的機會與隱憂,值得入門者參考,一窺堂奧!─ 新科技傳教士《寶博朋友說》 寶博士(葛如鈞)
網路霸凌之法制研究
為了解決自由軟體有著作權嗎 的問題,作者黃子珊 這樣論述:
在網路去抑制效應及道德解離的錯綜作用下,常令網路使用者誤認網路世界無法可管,導致偏激言論的發生而衍生網路霸凌,儘管我國在刑法、民法及行政罰法等範疇均設有相關規範,但面對網路傳播快速、匿名及無國界等特性,如僅能適用過去以傳統犯罪為雛型所制定之立法,恐在犯罪偵查及受害者保護等方面形成漏洞。 因此,本文參酌美國、紐西蘭、韓國及日本等國之立法例,提取我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調取票制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授權成立的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以及著作權法通知及取下程序等防處機制的精華,建議以行政院推出之《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為基礎,課予網路服務提供者責任與義務,著重於改善網路霸凌言論
下架及匿名身分揭露等實務問題,另將網路傳播列為刑罰加重事由,輔以教育強化人民對網路霸凌及法律規範之認知,降低網路負面效應,以期不違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宗旨,而有效預防網路霸凌及完善受害者救濟管道。
動機是一切的開始:當所有人都按部就班地走向目標,你能讓自己用飛的嗎?
為了解決自由軟體有著作權嗎 的問題,作者植木宣隆 這樣論述:
日常動盪不安、計劃不斷更延,覺得好像再也沒有能掌控的事物嗎? 就算世界因疫情而晦暗不明,也別放棄內心對目標的渴望, 要繼續相信自己能做到,因為那是一切的開始, 強大的動機將帶領你抵達期望的終點! 風靡全球的千萬暢銷書《怦然心動的人生整理魔法》、百萬暢銷小說《在咖啡冷掉之前》幕後推手-—日本Sunmark出版社社長植木宣隆,曾在某本書上市10天後,就在記事本寫下「六個月後這本書會達成百萬銷售」,最後真的在他寫下的日期實現。 他是日本第一位在電車買廣告宣傳自家出版品的人,更曾一口氣包下東京都所有JR車廂內二十面廣告版位整整一週,最後獲得的效果遠遠超過花費。 看似狂妄的
豪語、不走常規路的驚人之舉,竟然都讓他達成心中所想。 他,是怎麼做到的? 關鍵就在於你對「達成目標」這件事的想法,以及有多相信自己可以做到。 植木宣隆認為:「要去想著自己是認真地期望這麼做,且事情一定會如此發展。」 在開始之前和採取行動的過程中,始終抱持這個想法且堅持到最後,就會取得滿意的結果。 本書濃縮植木宣隆實踐此信念的心得以及和各領域傑出者共事40年的經驗,告訴讀者想如願以償必須先這麼做: ✧去除極限意識,擁有打破既有框架的思維及勇氣 唯有突破限制,擺脫先例的束縛,才能拓展無限可能。就像植木宣隆身為經營者,卻不像其他企業以成本為優先,放膽嘗試業
界不曾有過的創舉,最終回收超越所花成本的報酬。 ✧成為「變態」,在他人看不見的地方發揮變態之力 變態往往能充分意識到自己的優勢,並盡全力堅持下去,也就是正面意義的偏執狂。譬如近藤麻理惠也說過自己是「整理方面的變態」,因此創造出引發全世界風潮的「麻理惠流整理術」。 ✧不需事事講求規矩,亂調中也存在著美 完成目標的手段不必非得按照規矩來,而是要盡情展現自己的優勢,例如同樣題目的企劃,比起遵照統一格式、墨守成規,著重自己擅長的領域並放大強調,具備個人風格的報告更能吸引人目光。 ✧不要用「脖子以上」工作,用你的手腳、肝、心臟、膽量與行動力 成果不是坐在電腦前用腦袋奮力思考
就能獲得,與其用大腦不斷思考為何產品賣不好,不如就算颳風下雨也出門走訪,讓客戶或廠商留下深刻印象;碰到不想錯過的企劃,哪怕來回寫上百封信,也要展現勢在必得的毅力與堅持。 ✧目標是「最棒的工作與美好的人生」 從事愈棒的工作,就愈能產出大量如愉悅、快樂和療癒等的人生價值。因此要將自己放在變化性高的場所,透過工作學習、改變,進而提升自我價值,實現最美好的人生。 從動機開始,瞄準他人不敢想的目標,挑戰他人不敢使用的方法, 唯有不自我拘束、真心相信自己,你終將收獲豐碩的果實! 本書特色 1. 作者在超過40年的職涯中,歷經景氣動盪、行業起伏等各種挑戰,積累成人生智慧。他在書中
的概念與方法不只能鼓勵年輕人拋開身上的枷鎖、勇敢創造自己的價值,也適合企業家借鏡思考自己的人生與經營哲學。 2. 作者曾和稻盛和夫、船井幸雄、近藤麻里惠等大師多次合作,眼界寬廣、底蘊深厚。身為長者的他以平易近人的文字及豐富實例,娓娓道來他對企業經營、人才培育的心得,並分享富有傳奇色彩的人生經歷,為迷茫不安甚至失去鬥志的這一代人,帶來最溫暖真誠的啟示。 專文推薦 艾兒莎/放棄22k蹦跳新加坡 版主 重點就在括號裡/影劇評論粉絲專頁 陳語萱/博達著作權代理有限公司 臺灣業務總監 (依姓氏筆劃排序)
法律扶助制度科技運作之可行性研究
為了解決自由軟體有著作權嗎 的問題,作者朱玲慧 這樣論述:
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之訴訟權,因此為了避免無資力之民眾無法受到適當法律保護之情況,我國終於在2003年12月31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並於2004年1月7日由總統公布,同年6月20日施行。因法律扶助法之通過,法律扶助基金會也於2004年7月1日開辦,由最初之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及花蓮5個高等法院所在地成立法律扶助基金會之分會,至2018年3月包括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已有23個服務處,提供經濟弱勢民眾法律扶助之服務。 人民對法律扶助之需求有逐年增加之趨勢,然而近年來人工智慧之運用更是層出不窮,因此本文盼能藉由資通訊科技來增加法律扶助之效率,第一,將申請法律扶助所需之相關資料上
傳至雲端系統;第二,於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之審查室內架設監視器;第三,可使用線上智慧機器人來回答民眾一些簡單的法律問題;第四,利用家中的設備進行遠距視訊法律諮詢服務。希望能透過資通訊科技使法律扶助的資源運用最大化,幫助到真正需要幫助的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