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謝榮堂寫的 社會福利行政法規導讀 和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的 理財規劃顧問CFP實用法典(III) - 員工福利與退休金規劃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勞動法規(法規轉載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 中鋼工會也說明:勞工福利. 職工福利金條例 · 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 · 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 ‧勞工保險. 勞工保險條例 ·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宏典文化所出版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台灣文化研究所 周美慧所指導 黃靖雅的 從歷史文獻及心理空間理論探究楊青矗《工廠女兒圈》 (2021),提出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楊青矗、意象基模(意象圖式)、隱喻、女工、工廠女兒圈。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山大學 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 任金剛所指導 邱秀雲的 大型組織中福委會運作之個案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大型組織、福委會、個案研究、福利金、職工福利金條例的重點而找出了 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的解答。

最後網站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則補充:三、 「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社會福利行政法規導讀

為了解決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謝榮堂 這樣論述:

  我國法律制度繼受德國法精神,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德國制定基本法,將人格尊嚴保護奉為憲法之最高指導價值,此一價值亦為我國學界與實務界所共同肯認,因此,國家權力之行使皆受其指導與拘束。人民與國家間之法律關係基於法治國原則,不再僅限國家依法規範要求人民為特定作為或不作為,而逐漸融入社會國思想,亦即法治國思想與社會國思想交互作用。國家之角色與功能不再只是秩序維護者,同時亦應兼顧社會共同資源之正義分配,以實現與保障人民之社會基本權利,並建構與改善社會安全法制。   社會安全法制依據德國立法例與通說,得分為社會保險法制、社會補償與福利服務法制及社會救助制度。本書依據公法體系與上述制度作為分類標準,首述

前言,次及社會基本權利之憲法法源依據,再分以社會保險相關法規、社會補償相關法規、福利服務相關法規以及社會救助相關法規,並將各該法規分別收錄整理,最後再列出司法院大法官與此相關之重要解釋。 作者簡介 謝榮堂   【現職】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經歷】  德國D&J法律事務所顧問  劉俠之友基金會法律顧問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國防大學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華夏技術學院申訴評議委員   【學歷】  德國曼海姆(Mannheim)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美茵茲(Mainz)大學法學碩士

從歷史文獻及心理空間理論探究楊青矗《工廠女兒圈》

為了解決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黃靖雅 這樣論述:

2018年工人作家楊青矗有三本工廠人系列小說重新出版,分別為《外鄉女》、《工廠女兒圈》及《工廠人》,搭配著翻拍的影視作品「外鄉女」及「奇蹟的女兒」也讓觀眾及讀者重新省思這段臺灣經濟奇蹟背後小人物的奮鬥故事,藉由楊青矗樸實的筆觸中可以感受到當時諸多小人物所碰到的挑戰及背後所代表的社會意涵。 本研究從兩大方面重新詮釋楊青矗《工廠女兒圈》作品 :一、從歷史經濟層面重塑當時的環境,與文學作品的交叉映射,顯示文學作品在當時社會環境中的還原與價值設定。二、從以「意象基模」(意象圖式)(IMAGE SCHEMAS, LAKOFF & JOHNSON 1999)為主體分析架構,重新建構意象基模

如何運用在《工廠女兒圈》文本解讀,並透過意象基模分析,瞭解文本中所要傳達的語意及隱喻概念。文本的上層結構(SUPERSTRUCTURE, DIJK 1980),有助於讀者重新詮釋篇章內容及組織文本架構,以更精準的視角去分析故事裡面的人際對應。 從小說作品與社會聯繫性,分別從原生家庭,身分性別階層,戀愛婚姻與女性意識等方面,探討工廠女兒圈故事文本結構,進而從故事文本擴大探討到小說作品與社會背景之間的聯繫,讓空間理論對應史學視角更為立體,幫助讀者以更宏觀的角度去分析時代背景之下默默替臺灣經濟奇蹟撐起一片天的女性勞動者背後的故事。 筆者希望藉由與以往不同觀點去分析詮釋戰後臺灣經濟成長發展

歷史脈絡,讓讀者多些理解與關懷這段歷史的重要性,進而從不同視角重新省思文本背後意涵,帶來全新與以往不同對這段歷史角度的新觀點。

理財規劃顧問CFP實用法典(III) - 員工福利與退休金規劃

為了解決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 這樣論述:

  「實用法典」初版上市以來,每每看到讀者見到整套(五本)法典當下的震撼表情-財富管理業務下,有那麼多相關法條(母法與子法),亦即依本法點之開數,計有近3000頁數,那份驚訝-”有夠專業”的反應,應是對本法典未來發展主要動能的關鍵。

大型組織中福委會運作之個案研究

為了解決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邱秀雲 這樣論述:

國內較具規模的大型企業,因為營業額龐大,相對所提撥的福利金也較豐厚,有些公司的福委會,每年提撥的福利金額動輒可高達億元以上;除了企業的福委會,各國營企業民營化單位的福委會,所坐擁的福利金也相當驚人,每年提撥的福利金額更可能遠比企業提撥的金額還要可觀;因此,大型組織中的福委會如何運作、福利金如何運用,就成為值得深入探討的議題。本研究以國內企業成立時間久、組織規模大、管理制度完整的公司為個案研究對象,分析福委會在企業內部的運作型態、實施現況,並依據福委會之應然規範與實然運作為個案分析架構,據以瞭解個案公司福委會的運作型態、實施現況及個案公司福委會之成效。研究結果為個案公司有健全的福委會系統,但組

織龐大,員工者眾,單僅靠一個福委會並無法滿足全體員工需求,因此,其現行的福委會制度運用「主、副餐式」的作法,「主餐」為固定且選擇性較少,由聯合福利委員會辦理、「副餐」則由各勵會辦理,可因應員工需求變化,辦理較為即時性的彈性福利項目;所以福委會運作型態為除了設計「人人有份」的福利,也提供可「量身訂做」的福利措施;另聯合福利委員會的委員組成方式、會議召開次數及職工福利金來源與現行法令之規範有所相佐,福利金的運用範圍以法規面與實務面比較後發現,有法令規範但該機構無提供的措施亦有不應由福利金支應的福利項目,如健康檢查費用為依法課予雇主承擔是企業法定的義務;家庭日、院慶及年終晚會餐費等,舉辦的目的是以公

司立場考量之活動,依社會通念應由雇主負擔,不應與福利金混為一談。因此,建議該機構應正視福利金運用之適切性,重新檢視盤點所轄福利業務,落實舉辦的福利相關措施與法令規範相符及針對所推動之福利措施做重要性及滿意度調查,以使所推動之福利政策更貼近員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