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大事記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美麗灣大事記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寫的 公民不冷血(經典增修版):新世紀台灣公民行動事件簿 和王淑觀,張怡文的 悠活環評事件簿:發現真相.衡平正義.還原是非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美麗灣十年墮落紀事| 胡慕情 - 獨立評論也說明:今年,是美麗灣渡假村與台東縣政府簽訂BOT滿十年,杉原海岸居民與美麗灣渡假村的爭議糾結,也長達十年。十年,佔美麗灣渡假村預計營運的時間(五十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紅桌文化 和幸福綠光所出版 。

法鼓文理學院 環境與發展碩士學位學程 張長義所指導 陳載福的 台灣環境影響評估制度下司法救濟議題之研究—以臺東美麗灣開發環評案為例 (2020),提出美麗灣大事記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二階段環評、民眾參與、行政處分、司法救濟、當事人適格。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陳昭如所指導 莊嘉強的 在法律的獵場中競逐:臺灣原住民族社會運動與法律動員(1983-2016) (2019),提出因為有 原住民族社會運動、法律動員、法律構框、法律機會結構、法律史的重點而找出了 美麗灣大事記的解答。

最後網站法鼓文理學院電子學位論文服務 - ETDS則補充:已通過環評審查結論的行政處分而被法官判決撤銷的案例,所在多有,毋寧是值得注意的司法進步。 本研究以臺東縣美麗灣開發環評為案例,試圖尋找並印證更多環評建制的缺失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美麗灣大事記,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民不冷血(經典增修版):新世紀台灣公民行動事件簿

為了解決美麗灣大事記的問題,作者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這樣論述:

最壞的年代,最強的公民力量 ──台灣公民行動的首部入門攻略 全新增修,經典紀錄   台灣重要社會議題,與新時代公民行動的紀錄專書   邁步向前、重新修訂,修整再收錄:華隆勞工、關廠工人、文萌樓……等重要事件。   為台灣的明天繼續直擊、轉播。   選錄土地、環境、勞工、族群、性別等重要議題,   清楚陳述事件與行動,走訪多位社運工作者,   揭露主流媒體忽略之關鍵時刻。   那些發生在生活之中,與你息息相關的生存議題:   當我們親眼看見傳承的屋被納入都市更新徵收計畫。   當我們親眼看見吃的稻米以科技園區所排廢水灌溉。   當我們親眼看見美麗的海岸線遭建商獨占,開始收費。   當我

們親眼看見智慧型電子產品之製造依賴血汗勞動。   當有人問:為什麼我必須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失所?   向社運夢想家致敬,為台灣公民行動備忘   ──文林苑、三鶯部落、松菸巨蛋護樹、台灣人民挺農村、大埔案、台灣農村陣線、中科四期搶水、樂生院、反國光石化運動、關廠工人、華隆工人、國道收費員、洋華光電工會事件、國際反血汗IT運動、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美麗灣事件、蘭嶼核廢料、同志大遊行、多元成家、文萌樓。   你期待這片土地成為什麼樣子?   新世紀台灣的公民覺醒運動,我們繼續前進。 專序推薦   羅世宏   劉靜怡   何明修   為更好的明日手牽手支持   王小棣   李惠仁   吳

朋奉   陳信聰   張茂桂   阿信(五月天)   阿達(農村武裝青年) 作者簡介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www.civilmedia.tw   公民記者在公民行動現場,以攝製、訪談的方式,記錄主流媒體所忽略或扭曲的社會行動,讓各個公民團體得以闡述行動理念與對社會的關懷。   從二○○七年起運作至今,已累積超過一千五百則影音紀錄,內容包括人權、司法、環境、文化、移民、移工、媒體、教育、社福、稅改、社區、民生消費、性別、勞工、兒少、醫療、和平、學運、族群、身心障礙、原住民、樂生、都更、政黨等多項主題與專題,以期待呈現台灣社會的多元聲音,並作為各界查詢與理解社會事實的管道。 編者簡

介 管中祥   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主持人   長期參與媒體改革運動,關注人權與文化議題。強調媒體改革運動的核心價值在「傳播公民權」,以此為基礎才能擴展出媒體改革的多樣路徑。曾入圍第四屆、第六屆「卓越新聞獎」廣播類新聞節目主持人、獲頒二○○八年中華傳播學會年會優秀論文獎,並發起多次抗議媒體行動與遊行。研究領域為文化行動主義、傳播公民權、另類媒體、媒體改革運動、地方媒體等。 新版序:進步,是要經過不斷抗爭 數位典藏的典範革命/羅世宏 永不止息的影音熱情/劉靜怡 當新社運遇到新媒體/何明修 導論:即便消失了,我們仍舊存在 ●土地 都更與暴力迫

遷 科學園區與農地 樂生院的兩三事 ●環境 反國光石化運動 ●勞工 勞動權抗爭紀錄 高科技冷血運動 ●族群 台灣原住民運動 ●性別 台灣同性戀運動 文萌樓公娼紀錄 ●公民在線:社運者速寫 施月英 徐世榮 廖本全 何欣潔 大暴龍 吳松霖 陳秀蓮 杜光宇 江一豪 Mayaw Biho 馬躍‧比吼 鄭智偉 吳若瑩 ●附錄 公民不冷血: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的社會實踐/管中祥 總編輯後記:讓我們繼續行動/劉粹倫 社會運動團體、媒體簡介 新版序 進步,是要經過不斷抗爭 管中祥     二年前的今天,我們沒有想到「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會活下去,更沒想過《公民不冷血──新世紀台灣公民

行動事件簿》會再版。   二○一二年,「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面臨沒有經費窘境,下一步該怎麼走,讓我們傷透腦筋。就在舉足不前時,出版了這本書,希望把過去幾年在社運現場的所見所聞與紀錄,轉成文字,讓更多人認識台灣的真實面貌,並向這些年無私投入社會改革的行動者致敬。   當時因為不知「公庫」的未來將會如何,於是,在「公民不冷血」的導讀中悄悄地寫下了「墓誌銘」:   我們這些年的努力只是盡了作為公民的一點心力,更重要的是,我們拍攝的公民行動會在網上繼續流傳,也會是台灣民間社會進步力量的重要紀錄,「七俠和五義」的豪情義舉依然會「流傳在民間」,即便消失了,我們仍舊存在。   《公民不冷血》出版

後沒幾天,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趁著大埔居民北上抗議的「天賜良機」,強拆張森文先生的家。一個月後,上千名憤怒的群眾衝進內政部廣場,這是台灣人民第一次「占領」政府。隔年三月,國民黨立委張慶忠荒謬的三十秒強行通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群眾因而占領立法院議場長達二十四天,不僅震驚全國,也燃起了人民對抗兩岸政商同盟的熱血,並且召喚出國家機器的粗暴惡靈。二○一五年七月,一群反課綱微調的高中生占領教育部前廣場,迫使一意孤行的政府轉向,讓新舊版本並行,雖然成果並非同學所願,卻是青年力量的展現,讓社會有機會看似無害的教科書裡隱藏多少意識型態的爭鬥。   雖然部分的社會行動得到媒體前所未有的矚目。但絕大多數的社會運

動卻仍遭到忽略、扭曲,但這些被遺忘的公民行動卻是台灣社會能否持續進步,能否真正對抗政商同盟的重要力量。作為以紀錄台灣社會運動為職志,讓弱勢發聲、促成公共討論的「公庫」,當然不會缺席,持續紀錄。   出乎意料的,與「公庫」相伴而生的《公民不冷血》一版近五千本竟然全都賣光,不知道是該感謝昏庸的政府與貪婪的財團?還是要感動公民的力量?實在讓人有點哭笑不得。不過,我們不會矯情地說:希望國泰民安,這本書不要熱賣。相反的,即使是「太平盛世」,也可能存在著各種壓迫、不對等權力關係,仍然需要公民行動持續翻轉社會,因為只有透過不斷的質疑、挑戰、辨証,甚至衝撞、抗爭,社會才會不斷進步。就如同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

德‧金恩所說的:「改變不會自動到來,而是需要經過不斷的抗爭;真正的和諧社會不是爭議的消失,乃是公義之彰顯」。至於這本書賣不賣,恐怕真的不是最重要的事了。   謝謝紅桌文化的粹倫提醒我們這本書再版的重要,也讓我們能把「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八年來拍攝的社運紀錄,再次轉為文字,分享我們在抗爭現場所見所聞,讓公共議題、弱勢之聲,能再次有機會被知道、被感受、被理解、被反省。   新的版本,我們增修了部分篇章,補進了事件的最新發展,也新增了兩篇文章。一是從關廠工人、華隆罷工,以及國道收費員的遭遇,分析政府及資本家如何透過制度力量讓勞工成用過即丟的免洗餐具;另一篇則是從日日春及文萌樓的爭議,探討娼妓

的性權、勞動權與文化資產保存的議題。此外,也專訪了三位抗爭者,他們不是媒體及大眾眼中的社運英雄,而是在第一線捲起衣袖、彎下身軀、腳踏土地、走入群眾的行動者。   同樣的,這本書的再版,是要誠懇地告訴讀者這塊土地被忽略的公民行動與人民歷史,也要向參與進步社會運動的朋友再次致敬。 導論 即便消失了,我們仍舊存在 管中祥   幾年前,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公庫)在鹿港辦影像培力工作坊,在一整天的影像製作課程及社會議題討論後,晚上邀請了當時還未發片的獨立樂團─農村武村青年演唱。那是個過年前的寒冷夜晚,聽著團員們青澀卻憤怒的歌聲,讓我想起二十年前的另一個夜裡。   那時剛解嚴,熱血青年們胸懷

大志,希望改變社會。雖然四處參加社會運動,也看到許多底層社會的不公不義,但,在主流媒體卻看不到這些,因為媒體掌握在黨國政體的手中。還好,攝影機剛引進台灣,包括綠色小組、第三映像工作室等另類/獨立媒體陸續出現,彷彿是街頭影像游擊隊,突破政治與主流媒體的限制,透過影像記錄社會運動風起雲湧。   許多當時的熱血中年辦起了影像游擊營隊,希望有更多人「自己做媒體」,卯上主流。當時我正值青春年少,也參加了這樣的活動,那個晚上,熱血的我們不斷想像台灣會因為我們而改變。   只是,二十年過去了,我從學生成為教授,從熱血青年變成中年胖子,台灣在民間社會的衝撞下似乎越來越民主、越來越自由,但為什麼二十年後,社

會運動仍然四處興起,而我們還在辦同樣營隊,希望有更多人自己做媒體,卯上主流?台灣,真的有改變嗎?   社會的進步不是來自執政者的恩澤,也未必是來自於在野黨的監督,反而和社會運動是否興盛密切相關。不同世代的行動者在各地奮起參與改革,社會運動代代相傳是再自然不過的事,雖然,彼此面對的問題有所不同,但要求通常不多,都是希望社會能少點壓迫,多點公平正義。   一九八○年代,長期被壓抑的社會對於黨國威權統治的不滿終於大爆發,除了要求政治民主,被壓抑的社會力量也同步解放。與此同時,跨國資本不斷向台灣叩關,要求國家退位,大開門戶,於是在兩股力量的交疊下,政府的控制力量日漸鬆動,原有的控制權力逐步轉移到民

間社會及資本家手中。   黨國力量的消退,讓許多人一度以為正義和良善就要回來,再加上政黨輪替,也有人天真地認為變天之後好日子就會來臨。但,歡慶的背後卻暗藏危機。政治體制從黨國控制走向自由化,政府的管制越來越少,看起來似乎有了更多的自由,但資本主義式的發展卻為台灣帶來許多新問題。   一九八○年代出生的年輕人和台灣的經濟自由化同步成長,他們雖未經歷過政治高壓的統治,但卻飽嚐資本主義社會帶來的惡果,而這也成了八○及九○後青年投入社會運動的重要背景。   伴隨自由化教育政策而來的是教育商品化:學費越來越高,教育資源更集中在少數國立大學的手上,考上大學卻未必繳得起學費,許多學生一入學就必須向銀行

貸款,開始背負債務。   念大學不但沒有二十年前的光榮感,就算畢了業,也是工作難求。當下的社會體制阻斷了年輕人的未來之路,傳統王永慶式,胼手胝足的勵志故事,已是遙不可及的神話。因為再怎麼努力,就算擁有第二、第三、第四專長,只要老闆無故裁員,政府兩手一攤,相應不理,武藝高超的年輕人,一個個都成了廢柴,青年貧窮化的問題越來越嚴重。   即使如此,大學生仍是社會的優勢階級,但他們舉目所見的不只有自己未來的迷惘,更是他人真實生活的愁苦。   發展主義的思維成了執政者腦中的主流價值,這幾年財團的影響力日益巨增,企業幾乎併購了國家。政府為了興建科學園區強搶農地、強占農用水源;為了都市更新,聽從地產大

亨的指揮強拆民宅;為了讓業者可以在海岸興建觀光飯店,強入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雖然這些粗暴的作法一一遭到法院認定違法,要求停工,但政府卻不顧法院的判決,繼續違反法律,討好資本家。   這讓未曾經歷過威權政府壓迫的年輕人,輕易地感受到當下資本主義社會所帶來的不公不義。然而,在威權主義時期,只要掩面逃避、順從權威,或許還能讓自己過個幸福的小日子。但當代資本主義的壓力卻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即使是順從政商結盟的新威權體制,壓迫一樣鋪天蓋地,根本無處躲藏,到頭來只有起身抵抗,才有機會換來一絲喘息,也難怪上街抗議的人會越來越多。   於是這幾年各類社會運動又如同一九八○年代中期一樣在各地興起,對抗的不

再是過去的黨國體制,而是政商結盟的資本主義政制,以及伴隨而生的主流價值。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投入社會改革,不只是八○後,更多九○後的年輕朋友成為社會運動的主體,和不同世代的行動者為日益腦殘的政府帶來許多壓力。   他們聲援關廠工人,制止血汗工廠;他們走入農村,阻擋怪手入侵;他們陪伴弱者,對抗暴力拆遷;他們驅離怪獸,捍衛美麗海岸;他們主張性別多元,顛覆父權體制;他們要求自由民主,反對媒體壟斷;他們堅守傳統領域,保衛原鄉土地。   他們不分省籍、不分階級,不分性別,也不分年齡,從南到北,從左到右,在各地不斷衝撞體制,改革社會,但即使如此,現今的社會運動,仍同樣陷入八○年代窘境,主流媒體一樣很難看見

行動者的身影,因為媒體已從黨國轉移到資本家之手。如果有,大多也是被污名的「暴民」形象。   雖然,主流媒體對社會運動依然不睬不理,但這些年民間社會「另類之聲」卻從未停止。從早期的綠色小組、第三映像工作室,到網際網路興起後的《南方電子報》、《苦勞網》、《環境資訊電子報》、《莫拉克新聞網》、《上下游News & Market》,以及長期堅守另類發聲的《台灣立報》、《破週報》、《四方報》等,這些另類/獨立媒體,不只是在彌補主流媒體的不足,在許多議題上,更率先引發社會關注,這些「沒聽過」的媒體反而成為近年來監督政府及財團的重要力量!而在二○○七年成立的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正是為了回應這樣的社會需要

。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原本是國科會的數位典藏計畫,成立的目的是要報導主流媒體忽略或扭曲的社會運動,讓公民團體的主張能清楚呈現,並且累積民間經驗,擴大社會動能。而我們也將拍攝的公民行動影片在網上傳播,並以創用CC授權條款方式(●注:為打破傳統著作權法造成資訊流通與分享的限制,美國Creative Commons 組織主張,在遵守授權條款的前提下,不需再另行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任何人皆可自由重製、散布與利用著作。目的在降低著作物流通或使用上的法律障礙,方便彼此運用著作。),方便民眾觀看、查詢、下載與使用。   公庫不只是「資料庫」,也是「另類媒體」。五年來,已拍攝累積超過一千五百則影音

紀錄,遠遠超過各新聞台報導社會運動的總和,每則報導,都盡可能呈現公民行動團體的完整論述。我們拍攝的議題包括人權、司法、環境、文化、移民、移工、媒體、教育、社福、稅改、社區、民生消費、性別、勞工、兒少、醫療、和平、學運、族群、身心障礙、原住民、樂生、都更、政黨等多項主題。另外也針對重大的社會議題,如士林文林苑都更案、蘭嶼核廢料棄置、樂生保留運動、國光石化、都市河岸開發、科學園區與強搶農地等製作一系列專題報導。甚至用網路直播國光石化環評會議、「七一七農民夜宿凱道」等重大抗爭行動。   二○一二年底,國科會計畫結束,經費終止,我們一度猶豫公庫是不是就此和其它數典計畫一樣隨風而逝?但想了又想,這是台

灣社會重要的工程,即使缺乏經費,仍決定盡力延續這項艱難的工作,向公眾集資,維持獨立運作,提供人民認識社會的另類管道,為台灣的民間社會留下歷史。   我們希望能做的不只這些。於是與獨立出版社──「紅桌文化」合作,共同籌措經費、企劃製作這本書。選擇以二○○七年到二○一三年間拍攝的影像紀錄,整理出重要的社會運動與大事記(●注:再版因篇幅調整,已無「大事記」。),寫成專文,讓讀者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並專訪參與社會改革甚深的行動者。目的很簡單──讓更多人認識台灣的真實面貌,向這些年無私投入社會改革的行動者致敬,當然,更期待的是,當你讀完這本書後,不只湧現台灣會因為我們而改變的熱血,還有卯上主流,走入社

會的實際行動。   或許有一天,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真的無法再繼續運作,也請不必覺得可惜,就如同我的老師成露茜教授曾經說過的:「另類媒體的存在是為了社會改革,而非『自我保存』,雖然經濟來源是另類媒體最大的問題,也是為什麼他們大多是短命的原因,但其與主流媒體最不同的是,即使自己不存在,也不重要,總有其他的另類媒體在各地繼續發聲。」是的,我們這些年的努力只是盡了作為公民的一點心力,更重要的是,我們拍攝的公民行動會在網上繼續流傳,也會是台灣民間社會進步力量的重要紀錄,「七俠和五義」的豪情義舉依然會「流傳在民間」,即便消失了,我們仍舊存在。   限於篇幅,《公民不冷血》能選的議題有限,仍有許多重

要的公民行動未能列上,令人遺憾,但無論如何,我們要透過這本書向所有行動者致敬與致謝! 都更與暴力迫遷──被商業發展與資本主義所綁架的都市規劃政策作者:李怡瑩家,不僅是一種資產,更富含了深沉的情感;住宅,不僅是一間房屋,更是人民生存的基礎。我們很難想像自己賴以生存的家被瞬間拆除,但為公益、為建設,或依「法」規定,人民沒有權力拒絕。這樣的案例不斷在你我生活中上演。台灣社會以資本主義為核心進行無限開發、興建,藉自由的名義追求利益的極大化,發展與開發儼然成為進步的代名詞。舉凡都市更新、捷運興建、觀光發展等皆需要土地開發,但在人口稠密的台灣,這些土地大多已有原本的利用方式,政府徵收時理應與原居民協商

取得共識。然而這之間的權力關係似乎並非如此對等,處於弱勢的民眾權益往往不受重視,小小的力量團結起來仍抵不過公權力的殘酷。其實民眾並非不願意配合,但其中的作業程序、配套措施無法令人信服,甚至連政策制定都令人懷疑已被企業利益所綁架。從《都市更新條例》說起台灣經歷了快速經濟成長,都市不斷擴張、各種建設日益完備,但都市發展本身有其生命周期,都市人口結構也不斷的在改變,因而衍伸出房屋老舊與環境品質等問題,市區內存在著日式時期的老舊木造平房、國民政府遷台時所興建的違章建築及各種缺乏公共設施的老舊公寓等。為了實踐永續發展的理念,都市發展不再向外擴張而是著重於品質的提升,台灣在一九九八年公布《都市更新條例》,

目的是改善缺乏規劃的都市及年久失修的建築物,以全面性、有計畫的再開發利用,改善都市的空間環境並完善居民的公共利益。房子舊換新有何不好?都市更新為何會爭議不斷?這必須從《都市更新條例》談起。依照《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五條之一與三十六條規定,所居住的區域內若五分之四的鄰居們達成合建協議願意進行都更,那麼即使你不願意也無法拒絕,因條文中明列實施者得以代為或請求當地主管機關代為拆除或遷移,也就是說建商可以申請政府限期內介入強制徵收、強制拆除。

台灣環境影響評估制度下司法救濟議題之研究—以臺東美麗灣開發環評案為例

為了解決美麗灣大事記的問題,作者陳載福 這樣論述:

環境影響評估結果導致司法救濟,學者或司法實務者均認為導因於環評法制不夠完備;尤其在環評程序中,民眾參與不足。近十餘年環評運作現況,仍以專業為主,亦見政治力介入痕跡,常忽略在地知識與經驗,當地居民的環境法益常被開發行為所侵害,更遑論公法益的環境與生態。中華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自民國83年立法施行以來,該法附屬行政命令亦相繼公布,似已形成完備的環評法制;但由於解嚴以來,社會意識伴隨政治運動而覺醒,環保抗爭成社會意識覺醒的公民運動之一;環境保護及生態永續的議題,因逐漸與國際接軌,而環評站在環保預防機制的最前端,卻因政經獨大,致環評運作時,不盡符合環境基本法所揭櫫的「環境保護優先」理想;尤其二階段環評

設計,許多開發案環評,實務運作,在第一階段採書面審查沒有縝密公民參與的環評程序之下,70%以上即已結案竣事,很少能進入第二階段。論者咸認一階環評民眾參與嚴重不足,當地居民生命、身體、財產等法益預期受侵害而群起反對政府所作行政處分。近十餘年來,受害居民結合公益環團,及知識份子論述,在抗爭無力之餘,乃訴諸司法救濟,亦常見媒體披露;適巧地球暖化、極端氣候變遷等世界性環境因素,法官裁判累積案量可供印證司法救濟實務者,已越來越多,且依法偏向肯認居民及環團有訴訟權能;有學者認為環評的司法救濟程序,是民眾參與環評的另一形式,亦呼應環境保護的普世價值。已通過環評審查結論的行政處分而被法官判決撤銷的案例,所在多

有,毋寧是值得注意的司法進步。本研究以臺東縣美麗灣開發環評為案例,試圖尋找並印證更多環評建制的缺失源頭;該案例可證:司法救濟乃在環評程序已終結,行政處分已作成,權益關係人因不服該行政決定,可藉訴願或司法審判尋求除去行政侵害的最後手段。目前公認,民眾參與環評,已是世界性潮流,證實可減輕開發衝突,減少行政訴訟,是環境保護與居民權益保障的有效利器;因此,我國的二階段環評制度,宜強化環評的民眾參與之機制,方能減抑行政訴訟之困擾。

悠活環評事件簿:發現真相.衡平正義.還原是非

為了解決美麗灣大事記的問題,作者王淑觀,張怡文 這樣論述:

  墾丁悠活渡假村「未環評先營運」新聞一刊出,轟動了全台灣,成為令人咋舌的新聞頭條!環保團體抨擊悠活是「另一個美麗灣」,在輿論紛飛之下,中央政府更是大動作懲處多位墾管處官員,而悠活環評事件仍繼續延燒,尚未就此平息……   悠活事件單單只是業者規避法令、政府行政怠惰的產物嗎?本書將悠活從開發到營運二十年的歷程抽絲剝繭,從法規變動、法律見解差異、行政機關運作等全面的角度,深入剖析新聞事件背後的盤根錯節。並收錄重要公文、學者見解,揭露新聞報導所沒告訴你的真相,釐清來龍去脈,從此翻轉你閱讀悠活事件相關新聞的態度。

在法律的獵場中競逐:臺灣原住民族社會運動與法律動員(1983-2016)

為了解決美麗灣大事記的問題,作者莊嘉強 這樣論述:

臺灣原住民族社會運動自1980年代逐漸興起,並在三次還我土地運動與憲法正名運動達到高峰;在此過程中,部分帶領運動的原住民知識菁英亦於1990年開始提倡「部落主義」的草根回歸運動路線,開啟了臺灣原運的路線分歧。既有的研究大多採納泛原運動/部落主義的二分架構理解原運,並在1996年原民立委推動設置原民會的經驗基礎上,體制內/外的區分亦成為研究者所時常援引的分析架構。當泛原與體制內路線被強化為政治權利運動,使得部落主義與體制外路線逐漸忽視法律與社會運動的關係時,這兩組的區分架構亦同時忽視了不同運動路線的共通性與動態互動。本文立基於法律與社會運動研究基礎,以法律動員理論的觀點重新梳理臺灣原運的發展過

程,強調運動過程中法律、運動者與社會運動間的動態互動。本文以法律機會結構作為歷史分期的基礎,提出不同於既有研究的臺灣原運發展史,由1983年《高山青》的原運組織行動作為研究起點,並提出四項對於原運發展重要的轉捩點:1991年因應憲法時刻進行憲法動員,1997年原住民族集體權入憲與原民會成立,2005年原基法通過,以及2016年第三次政黨輪替所帶來的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推動政策。 第二章〈拒當中華民國的「同居人」:現身於法律的原住民族(1983-1991)〉,以1983年台大原住民學生創辦《高山青》刊物為起點,其開啟爭取原住民族權利的組織與動員契機,並在1984年成立原權會後成為早期原運的領導組織

。僅管處在戒嚴時期的不利法律機會結構下,運動者除了進行非正式場域法律動員外,仍然善用《請願法》的行政遊說管道,並在議題性質與運動盟友的策略下完成了多次的行動訴求。而到了1987年,除了解嚴所帶來的法律機會結構外,先前的法律動員經驗與歷史偶然性,亦加促成了反東埔挖墳運動與推倒吳鳳神話運動中的法律動員,不僅成為後續推動正名權與土地權的濫觴,也開啟了原運在正式場域法律動員的策略使用,以及部落抗爭的路線分歧。然而,兩次還我土地運動作為土地權利的立法遊說與行政遊說,以及1988年後部落抗爭的幽微法律動員策略,卻也突顯出法律在原住民族權利的真空狀態,所導致的不利法律機會結構;進而,書寫權利與挑戰既有法律的

限制,成為原運法律動員的方向。 而1990年司法院釋字第261號解釋所開啟的憲法時刻,提供憲法動員的有利法律機會結構。第三章〈從無「法」可用到想方設「法」:憲法動員與部落抗爭的上下合擊(1991-1997)〉,則以原運憲法動員的1991年為開端,探究運動者透過修憲管道將推動權利入憲、創造原住民族權利憲法資源的過程。原運在長老教會與民進黨等盟友的協力下,從表達聲明、書寫草案到提案成功進入修憲,原運除了在憲法動員策略上的逐漸熟稔外,亦在過程中展現了原運內部及盟友間的差異所導致的潛在衝突。在1991年至1997年的四次修憲時刻中,原運除了憲法運動之外,亦有第三次還我土地運動、反蒙藏委員會及設置專責

機構的行政與立法遊說法律動員;這些行動一方面是憲法動員的遺續,另一方面也影響了憲法動員的發展而產生動態互動。然而另一方面,原運積極參與正式場域法律動員的過程與成果,亦帶來了反挫與國家打壓的後果,例如作為反制運動的平權會,以及原運領袖遭受《集會遊行法》起訴的窘境;而這些行動亦與1991年後的部落抗爭存在著緊密關聯。本文透過法律動員理論爬梳本時期的原運,亦發現反挫、反制運動、國家打壓與運動路線分歧等看似阻礙運動發展的情況,事實上亦可能刺激原運的擴大動員與深化論述,對於運動並非只有負面意義。 第四章〈要名也要份:國家承諾的得失與實踐(1997-2005)〉,則在說明原運歷經四次憲法動員、於獲得設立

原民會與原住民族權利入憲等國家承諾後,進一步透過法律動員實現承諾的內容。原住民族集體權的基礎架構在1997年納入憲法增修條文內;憲法條款中關於「民族意願」與「地位」等有待詮釋的概念,輔以1996年原民會成立的自我治理意義,開啟原住民社會自主設置民族議會的運動潮流,除了成為推動自治權的基礎、並強化各族的民族認同外,亦呈現出了各族內部的身分差異。而在2000年政黨輪替後,陳水扁所簽署之新夥伴關係與再肯認定協定作為國家的原住民族政策,以及運動者進入原民會體制內的法律機會結構下,看似有利於運動者向中央政府進行行政遊說的法律動員策略;但在諸如民族認定、保留地管理條例、自治法與原基法立法的各項議題上,卻再

再顯現出政府對於原住民族權利保障的妥協與矛盾。這一方面突顯出行政機關本位主義作為限制原住民族權利的結構性因素,另一方面也呈現出民進黨在原民議題上內部差異與利益聚合態度。本時期原運訴求國家落實在憲法與新夥伴關係所給予的承諾,但在自治的議題上缺乏內部共識與國家支持、在土地議題諸如亞泥與BOT案的發展中土地權仍舊遭受侵害、在正名議題上亦在原民會的差異態度上產生分裂;國家的消極態度與運動者的分歧,使得國家承諾的落實仍存在著距離。 然而2005年透過原民立委政治角力下所通過的《原住民族基本法》,卻為前述未能實踐的國家承諾跨出重要的一部。第五章〈捏塑權利:「落實原基法」的法律動員(2005-2016)〉

,指出原基法作為政治協商的結果,形式上雖然納入了包含自治權、土地權、自然資源權、文化與社會權等等的保障;但此些權利的實質內涵與意義,在立法過程中尚未有充分的討論,進而仍有待透過本時期中各個正式場域法律動員,其援引法律資源與權利構框的過程來加以填補。原基法第自治權與傳統領域權的委託立法,提供了自治法與土海法的行政遊說與立法動員機會;原基法第21條所保障的諮商同意權,則成為BOT案與礦業等開發案中保障原住民族土地的制度設計,為亞泥議題與反BOT案的原運及環運提供不同以往的法律資源與權利構框,並在環評的行政遊說中嶄露頭角;原基法第19條的自然資源使用權,則與《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與《槍砲彈藥

刀械管制條例》等法規產生競合,並在族人遭到起訴的「被動司法動員」上,成為重要的法律資源;而平埔正名運動發展過程中,則是將兩公約與原基法連結,訴求並建構自我認同權的樣貌。換言之,原基法一方面是促成行政遊說、立法遊說與司法動員的契機,另一方面亦是連結憲法與國際法原住民族權利論述的接點。 透過法律動員理論爬梳原運的發展,本文將進一步指出,運動者在身分與認同上差異,影響了其對於法律動員策略與運動路線的選擇,進而改變了原運的發展樣貌。而相反過來,原運法律動員的過程與成果,亦會再次影響既有的法律機會結構、運動者的法意識,並進一步參與形塑了原住民族內部的多元交織性與階序性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