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報稅扶養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個人綜合所得稅常見的錯誤樣態(上) - 元照也說明:燭光︱任職國稅局,‪‪月旦會計財稅網:會計人實務進修與應用的終生學習平台,‬‬ ... 別懷疑,每年綜所稅申報案件就是會有納稅人將自己、配偶或受扶養親屬 ...

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李惠宗所指導 李家螢的 所得稅法上免稅額制度之研究 (2020),提出網路報稅扶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租稅法律主義、租稅公平原則、稽徵經濟原則、免稅額、重複扶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張佑宗所指導 蘇緯政的 納稅人權利之保護:以資訊隱私為中心 (2018),提出因為有 納稅人權利、稅務資訊、資訊隱私、稅務調查、協力義務、租稅秘密、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網路報稅扶養的解答。

最後網站5 月報稅攻略一》重點變革一次看,列報扶養親屬看這裡則補充:財政部建議民眾多利用網路申報,並選擇「直撥轉帳退稅」,只要填妥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的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退稅款會在退稅當日直接撥入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網路報稅扶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網路報稅扶養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2020所得稅#報稅#節稅#投資理財
為什麼有人賺得比我多,繳的稅卻比我少?我常說資訊的落差就是財富的落差,其實有很多方法可以讓你合法節稅,蕾咪這次要分享一些稅務的基本觀念,還有節稅的方法,此外2020 年度繳稅有三大改,大家務必去了解有沒有影響到自己的地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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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上免稅額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網路報稅扶養的問題,作者李家螢 這樣論述:

所得稅分為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的課稅範圍,係針對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繳納稅款。若屬非中華境內居住之個人,其應納稅額之計算依所得稅法第73條規定採就源扣繳,由公司於給付時按給付數額依規定稅率扣除之,無須辦理結算申報。而屬中華境內居住之個人,必須於次年五月間辦理結算申報,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所得淨額,採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其應納稅額。免稅額規定在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包括本人、配偶及及受其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子女、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或家屬。每年各地區國稅局皆會發布新聞稿說明列報扶養親屬相關規定,惟相關爭議案件仍不

少,這類案件納稅義務人應補稅額遠低於其他稅務訴訟案件,大多在稅額10萬以下,透過訴願或行政訴訟解決紛爭,浪費社會成本。本論文主要探討可列報受扶養親屬之免稅額的範圍及要件,其分為五章論述。第一章為緒論,說明本文研究動機、界定本文之研究目的、範圍及方法。第二章為說明稅法的基本原理原則、稽徵機關職權調查之意義、調查程序及稅務案件上舉證責任之分配,第三章為說明所得稅及免稅額定性,第四章針對實務上有關列報受扶養親屬常見爭議案件類型,加以討論。第五章為結論及建議,提出本文看法及建議。

納稅人權利之保護:以資訊隱私為中心

為了解決網路報稅扶養的問題,作者蘇緯政 這樣論述:

稅捐稽徵機關持有大量的「稅務資訊(Tax Information)」,這些資訊通常涉及納稅人的身分、所得、財產、政治傾向、宗教立場、就診紀錄、消費內容等個人隱私,抑或可能牽涉公司營業秘密、智慧財產權等。以綜合所得稅為例,其中即涵蓋所得來源與數額、投資或儲蓄情況、對某政黨或參選人捐贈情形、醫藥或保險內容、扶養親屬等隱私;另外,營業稅則因其貨物或勞務的項目、範圍、營運或往來對象等,而有刺探營業秘密的可能性;其他諸如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遺產稅、使用牌照稅、地價稅、房屋稅等,則與財產狀況、消費內容等有關。所以,稅務資訊的蒐集、處理、利用、傳遞、交換、保管、揭露等,更得特別謹慎為之,且應受到嚴密保護。

有鑑於此,本文由隱私權與資訊隱私權的概念出發,統整有關納稅人資訊隱私保護的法理基礎,再論述資訊隱私在我國稅法上的開展,例如:稅務調查、協力義務、依法得揭露情形等。此外,為瞭解國際對於納稅人資訊隱私保護的情形,特別整理有關歐盟、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美國、德國、日本、中國等相關規範,進而歸納出納稅人資訊隱私保護應具備的要素。 就我國實務上的問題,例如:實地調查、租稅規劃、夫妻合併申報、國際租稅資訊交換等,本文進行簡要分析與討論,以瞭解其運作情形,找出爭議所在,思考解決之道。最後,本文針對台灣的立法、行政、司法與法學教育,具體提出一些建議,作為未來修法方向及政策檢討的參

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