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勞保退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移工勞保退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鴻達寫的 新總統的財經課題 和張烽益,孫友聯,洪敬舒,黃怡翎,李健鴻,王兆慶,楊書瑋等的 公平經濟新藍圖:2016勞動政策白皮書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博客思 和台灣勞工陣線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楊通軒所指導 王瑱鴻的 外籍移工勞動權益之研究 (2020),提出移工勞保退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外籍移工、勞動權益、社會安全保障。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犯罪學研究所 林健陽所指導 林紋伶的 家事移工職場受害及求助經驗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家事移工、職場暴力、求助經驗的重點而找出了 移工勞保退保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移工勞保退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新總統的財經課題

為了解決移工勞保退保的問題,作者陳鴻達 這樣論述:

名人推薦   立法院     作者對於當前的財經問題,不管是租稅改革,金融監理,或是經濟發展,都有深入淺出的探討,值得讀者參考。      前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     作者在本書對馬政府所提的種種質疑與批判,迄今大都還未妥善解決,也將成為新總統無可迴避的課題。      立法委員李應元:     作者對小英總統提出的「創新、就業與分配」有深入的闡述,相信只要按部就班,一定可以打開當前的經濟僵局。      

外籍移工勞動權益之研究

為了解決移工勞保退保的問題,作者王瑱鴻 這樣論述:

我國開放引進外籍移工已將近30 年,受惠於外籍勞動力的注入,使我國經濟能蓬勃發展。而由於人力資源全球化及少子女化造成人口結構改變,政府亦注意到爭取外國籍專業人才來臺就業,盼能倚重其專業技術提高企業競爭力。惟同樣是在國際間遷移的外籍勞動力,卻因渠等所貢獻的工作技能不同,而在勞動權益上有著不同對待。是以,本文首先藉由回顧國際勞動人權之保護及發展,以了解保障外籍移工權益之潮流趨勢,接著探討我國當前對於外籍移工、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管理制度,並比對專業外籍移工與藍領外籍移工之不同法律對待。而外籍移工在我國擁有哪些法律保障?從我國憲法與國際公約之位階、平等權與工作權保障之主體等原理原則問題深入探討

,再檢視個體勞動權、集體勞動權與社會安全保障政策。接著探討我國對於外籍移工勞動政策或法律規範之差別待遇,藉以挖掘出影響其勞動權益之規定。本研究提出幾點建議:一、外籍移工違反我國法律而遭廢止許可之規定應合乎「比例原則」。二、若因雇主違規導致提前終止契約,應強制規範雇主發給遣散費。三、外籍移工可自行提出轉換,惟以3 年3 次為限。四、將轉換頻繁之移工及雇主列冊管理以利輔導及管制。五、政府應積極與外籍移工母國洽簽社會安全協議。六、移工能於返國前領取一定比例之退休金或返還部分已繳保費。

公平經濟新藍圖:2016勞動政策白皮書

為了解決移工勞保退保的問題,作者張烽益,孫友聯,洪敬舒,黃怡翎,李健鴻,王兆慶,楊書瑋等 這樣論述:

  近二十年來政府拼經濟的思維,雖然經過政黨輪替,但經濟發展的論述和政策始終圍繞在新自由主義架構下打轉,而幾近神話般迷信自由化和彈性化為經濟發展的萬靈丹,卻無視這些不當政策災難性的侵蝕社會公平性。面對新舊問題的交織,如何提出更符合當前社會需求的新勞動政策,成為台灣下一個階段發展重要的使命。台灣必須以「公平經濟」為方向的勞動政策藍圖發展,才能徹底翻轉長工時、低工資創造國家競爭力,並在減稅、彈性化及自由化創造經濟成長的大夢中醒來,才能讓台灣社會擺脫血汗經濟的泥沼。   「建構「公平經濟」新思維」   讓經濟成長果實的分配更加公平正義,不再被少數人壟斷。過去幾十年來,我們已經

讓新自由主義毫無條件的實驗,證明減稅拼經濟只是一場跨政黨和跨世紀的騙局,非但沒有帶來說好的幸福,得到的卻是國家財政困窘、貧富差距拉大、工作貧窮擴散,以及勞工過勞謀生的苦果。   「重新打造集體與個體勞動法令」   無論是悠關勞工團結權的集體勞動法體系,或是直接對勞工權益保護的個別勞動法保護,都有許多缺陷和不足應立即修訂補正。勞基法適用範圍、基本勞動條件、歧視禁止和就業平等、非典型就業、外勞權益等的確實保障。而勞工在面對職場新風險,勞工保險、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的全面納保,以及職災保險單獨立法,亦將是下一個階段政府應優先完成的工作。   「啟動殘破社會福利的重建工程」   透過租稅制度的改

革,重建社會福利制度,除年金體系的徹底翻修之外,透過托育、長照及社會住宅等公共服務的提供,避免勞工在過度商品化的市場中被二度剝削,才能有效的減輕勞工生活壓力。尤其,台灣人口結構激烈變遷所衍生的問題,將嚴重衝擊社會、經濟和勞動力政策,也是未來政府必須要面對的嚴酷挑戰。

家事移工職場受害及求助經驗之研究

為了解決移工勞保退保的問題,作者林紋伶 這樣論述:

政府開放引進移工,補充臺灣勞動力之政策已逾30年,目前來臺工作之移工總人數約71萬名,在臺從事營造業、工廠、漁業、家庭類照護等工作,然而是類移工陸續在臺灣發生多件職場受暴、受害事件,如勞資爭議、不當對待、許可外工作、人口販運-勞力剝削或是性騷擾、性侵害等,尤其是家事移工類的職場受害頻繁且件數鉅多,並屢屢躍上國際新聞版面。 是以,本研究目的為探求家事移工在臺工作被害,遭受職場暴力時,其所受暴的種類及情境外,這些受害的家事移工的求助認知,將如何影響、抉擇求助對象及求助管道(正式或非正式),造就出正向或是負向的求助經驗,次者,這些具職場受害經歷的家事移工,究否能在勞動法令制度下,有效獲得援助

並進而解除其脆弱處境,使其不再為受害人之角色,並受有程序正義保障。  本研究透過半結構式訪談7位曾遭受職場暴力事件且仍在臺灣服務的印尼籍家事移工,如:人身傷害、人口販運、勞資爭議及性騷擾、性侵害等,研究發現,這些受害的家事移工以家庭為工作職場,在具私密性下的場域中,符合日常生活活動理論,造就這些家事移工的反覆受害,而這些受訪者對於求助的認知及抉擇,適用理性選擇理論。又為尋求脫離加害者(如雇主或被看護人),家事移工會囿於經濟條件下多半選擇隱忍,直至無法忍受時,則均會向所屬仲介公司、業者求助,尋求轉換雇主,或是改採1955諮詢保護專線或警察司法人員進行正式求助,另外在本研究中,特別就有性騷擾

或性侵害的家事移工的受害經驗,與老人(高齡)犯罪為相呼應及驗證,研究發現高齡的被看護人因腦部退化或合併失智症,會有無法控制性衝動,造就家事移工受到性騷擾的事件發生。而臺灣是否有落實保護家事移工的法令或是查察稽核制度,在本研究中,研究者亦請受訪者們為經驗分享,並具以現行勞政法令制度為交叉分析。最後,基於研究發現,研究者試圖以本研究分別向勞政機關及司法機關,還有後續的研究者,試提出相關建議如下:一、落實勞動法令對家事移工之保護,勞政單位須積極處理1955爭議事件及提高文化敏感度及覺察度。二、長照喘息服務需友善進駐聘僱家事移工之家庭,建構更加完善的社會安全網。三、對聘僱家事移工的雇主應加強聘僱及(性

平)法令宣導。四、強化仲介責任通報制度。五、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宣導不利,有待改進。六、提升家事移工之照護技能及中文教育訓練,協助適應在臺職場照護工作。七、期待未來就家事移工職場受害之研究,能橫跨其他國籍的移工為求助經驗之綜合比較與探討。關鍵字:家事移工、職場暴力、求助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