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登記查詢系統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社團法人登記查詢系統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黃健彰寫的 不動產登記 和呂錦峯、謝持恆的 個人資料保護法教戰守則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國泰綜合醫院也說明:賀- 總院大腸直腸外科張世昌主任當選台灣癌症登記學會常務監事 · 111年臺北市老人健檢4月20日開放登記,取號方式請見此連結 · 賀- 總院耳鼻喉科徐愫儀主任當選台灣美容醫學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永然所出版 。

中國文化大學 社會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沈志修、王振軒所指導 張穎倩的 我國低碳永續家園評等計畫推動之研究-以桃園市推動電動機車為例 (2021),提出社團法人登記查詢系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低碳永續家園評等計畫、綠色運輸、電動機車、氣候變遷、淨零排放。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江嘉琪所指導 曾昱瑄的 國土計畫法下農地未登記工廠合法化之問題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國土計畫法、工廠管理輔導法、土地使用管制、未登記工廠的重點而找出了 社團法人登記查詢系統的解答。

最後網站內政部業管之全國性社會團體登記資料及組織型態查詢方式則補充:依人民團體法第39條規定,社會團體係以推展文化、學術、醫療、衛生、宗教、慈善、體育、聯誼、社會服務或其他以公益為目的所組成之團體,因此,由各級主管機關所核准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社團法人登記查詢系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動產登記

為了解決社團法人登記查詢系統的問題,作者黃健彰 這樣論述:

  本書以比較法與法律經濟分析法研究不動產登記的重要議題,探討時結合民法與行政法,以台灣法為中心,尚一併論及澳洲、英國、美國、德國、瑞士、日本、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法制,並已將國內外最新法令、理論與實務納入研究,包含近年各地方政府陸續推動的不動產網實(網路實體系統)服務、2020年申辦不動產登記線上聲明措施;澳洲維多利亞州2019年8月起幾近全面性的電子化申辦土地移轉登記;日本2020年4月施行的民法修正條文(債權法改正);中國大陸將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   過去土地登記的書多僅整理法令,少有理論、最新判決與比較法的探討,本書則可彌補該空白,書末尚有索引,以方

便讀者依關鍵詞查找本書內容。本書可供學術界、地政實務、法院審判與立法院立法或修法時參考。

我國低碳永續家園評等計畫推動之研究-以桃園市推動電動機車為例

為了解決社團法人登記查詢系統的問題,作者張穎倩 這樣論述:

我國低碳永續家園評等計畫是透過與民眾最貼近的村里、社區互動交流,強化節能減碳宣導與實作,讓國人從日常生活中參與及身體力行投入低碳行動。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法及深入訪談法,以桃園市施行低碳永續家園評等計畫為研究範圍,並針對綠色運輸面向之推廣電動機車政策及成效進行個案研究。研究結果發現,桃園市電動機車數量於110年11月即率先突破8萬輛,為全台最高;分析其原因為桃園市制定多項政策推動,除透過獎勵補助汰舊換新,亦營造友善環境,推廣共享運具。全國機車總數有1,400餘萬輛,期能透過桃園市成功模式推廣至全國,加速燃油機車轉型為電動機車,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

個人資料保護法教戰守則

為了解決社團法人登記查詢系統的問題,作者呂錦峯、謝持恆 這樣論述:

全民個資保衛時代來臨!   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101年10月1日正式上路,有別其前身《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本法擴充了其保護範圍,不再限於電腦個人資料,適用對象也不僅止於原本的公務機關及八大行業的非公務機關;對於過去為人詬病的特種個人資料之保護、損害賠償機制之設計,亦有了大幅度的變革。針對想一探自身權益何在的民眾、組織內亟思推動個資安全保護措施卻不知從何入手的經理人、個資顧問、企業輔導專家……,眼前這本兼具法律解析與實務操作的最新教戰守則,將是您的不二之選! 作者簡介 呂錦峯   國立中興(台北)大學法律系法學士、法學碩士、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學博士   經歷:台北市警局法律顧問、青

年發展基金會法律服務團團長、台北市政府交通大隊法律顧問、中華青年法律服務協會副理事長、保成文教補習班講師、內湖、中山社區大學講師、中正紀念堂法律常識班講師、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台商張老師   現職:海灣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著作:保險法新論、速解信託實務案例、勞退新制教戰大公開、經商中國人力資源Easy Know、個人資料保護法教戰守則   海灣國際法律事務所  Tel:+886-2-2562-7700  e-mail:[email protected] 謝持恆   現任:個資顧問、中華民國電腦稽核協會監事、資安人雜誌編輯顧問   曾任:永豐金控資訊安全主管、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

所副理、淡江大學講師、中華民國銀行公會資安小組委員   專業認證:BS 10012 LA國際個資管理系統主導稽核員考試及格、CISA國際電腦稽核師、CISM國際資訊安全經理人、CGEIT國際企業資訊治理師、CRISC國際資訊風險控制師認證、ISO 20000 Consultant資訊服務顧問師、ISO 27001 LA國際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主導稽核員考試及格、ISO 20000 LA資訊服務管理系統主導稽核員考試及格

國土計畫法下農地未登記工廠合法化之問題研究

為了解決社團法人登記查詢系統的問題,作者曾昱瑄 這樣論述:

本論文題目為「國土計畫法下農地未登記工廠合法化之問題研究」,未來我國之土地使用管制將依國土計畫法為之,待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布後,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首先本文將對國土計畫法之目的、定位、種類及土地使用管制等進行分析,並著重在農業發展地區。國土計畫法下之土地使用管制與現行法制有所不同,須將各該土地進行評估劃設其所屬之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且所為之土地使用需與其所屬分區分類之土地使用原則相符,再區分是否為都市土地而依不同法規進行管制。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以下所建構之特定登記制度,若為2016年5月19日以前之既有未登記工廠,於符合要件下可申請納管、進行工廠改善,並繳交納管輔導金以取得特定工廠

登記,再繳交營運管理金至變更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成為合法工廠,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可免除土地及建築物管理等規定之罰則,亦不可有違反該法第28條之9之情事。特定登記制度之本旨在於平衡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農地上未登記工廠可透過此制度完成土地劃(編)定之變更,然此制度將持續至2040年3月19日,於國土計畫法取代區域計畫法後,如何進行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之變更,其規範是否完善,全國國土計畫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規劃為何,若否準或核准變更土地劃(編)定,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是否可提起訴訟、應如何進行救濟,皆為本文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