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贈與 拋棄繼承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生前贈與 拋棄繼承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HIRO寫的 身分法爭點整理 和大邁,雷霸龍的 身分法題型破解(9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學稔出版社 和學稔出版社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蔡華凱所指導 蘇炳璁的 繼承事件中債權人權益保護之研究 (2017),提出生前贈與 拋棄繼承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拋棄繼承、限定繼承、遺產分割協議、繼承財產利益、撤銷。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林秀雄所指導 郭慈慧的 論遺囑自由與特留分扣減權 (2016),提出因為有 遺囑自由、特留分、扣減權、修法草案民法第一二二三條的重點而找出了 生前贈與 拋棄繼承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生前贈與 拋棄繼承,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身分法爭點整理

為了解決生前贈與 拋棄繼承的問題,作者HIRO 這樣論述:

  本書並非體系書或解題書,而是一本爭點書。內容將省略過多的理論介紹,主要以簡短、好記、好用的論述方式,將身分法重要爭點一次掃描,俾考生能以最短時間掌握所有考點,期能於考試上加以發揮。   ‧基礎觀念不漏接──收錄身分法傳統重要考點。   ‧追求高分不是夢──以專題研究剖析新興議題,包括同性婚姻、人工生殖、意定監護、繼承回復請求權、遺體性質等均一一介紹。   ‧考試論述不單調──每個章節適時補充重要實務及修法動態。   ‧知己知彼不困難──收錄歷年律師、司法官、司法特考、法研所的題目,並提示考點之所在。   ‧隨走隨讀好自在──本書附有考前即時回顧別冊,臨時抱佛腳也能得分

。  

繼承事件中債權人權益保護之研究

為了解決生前贈與 拋棄繼承的問題,作者蘇炳璁 這樣論述:

我國自民法繼承編施行以來,至98年6月11日止,終止了父債子還的規範。所謂的父債子還,原指「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此為修法前民法第1148條第1項之規定。雖修法時似乎保障債權人之權益,而使債權人之權益可因繼承人違反誠信原則之情況時,使其繼承情況產生變化,如民法第1163條之規定,此法雖規定債權人可得主張之保障權利,但若從債權人可為主張權利之可行性為探討,恐怕在法條上的適用上就難以發威成效。簡言之,繼承人或許不需經由隱匿遺產之情況,即可輾轉的規避債權人滿足債權,又如第1148條之1繼承人可先行取得以2年以上之贈與遺產,在被繼承人過世後選擇拋

棄繼承。更甚者,民法1163條所規定之遺產清冊不實陳報之情況,繼承人提出遺產清冊之方式已為非法定義務,即開具遺產清冊不再具強制性。依法債權人雖能主張該不實遺產清冊之侵害事實,但礙於法條上之運用以及舉證責任之推定,造成該法條有難以適用、難以想像之事。即雖有權利主張,但實用上卻是微乎其微的可能。況且,雖繼承人之債權人可依照民法第244條各項保護自身權益,惟債權人之撤銷權行使,長年以來存在財產權及人格權之見解歧異現象,進而多次最高法院判決及相關實務見解,兩派各有擁護者。惟實際上在人格權以外之範圍,或者為了規避強制執行的脫法行為掩蓋著合法的遺產分割行為,是否仍有保護之必要,也將是繼承人之債權人權益行使

需要考量的方向。本文將以前述問題為出發點,檢討現行限定繼承制度上,對債權人產生的失衡情況。關鍵字:拋棄繼承、限定繼承、遺產分割協議、繼承財產利益、撤銷

身分法題型破解(9版)

為了解決生前贈與 拋棄繼承的問題,作者大邁,雷霸龍 這樣論述: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關鍵字系統:增加審題的準確性及對爭點的敏感度   擬答:強調層次、順序,並以實務及學說建構出質量兼具的擬答   考題:大量搜集各種領域的考題,讓讀者練到手軟   本書特色在於透過考古題的解題介紹,除可重新複習爭點外,更是檢驗自己讀書成果的時候,但也希望讀者在閱讀的同時,千萬先別急著看答案,至少試著自己先擬好解題大綱,思考所涉問題點,這樣才是真正的進步。

論遺囑自由與特留分扣減權

為了解決生前贈與 拋棄繼承的問題,作者郭慈慧 這樣論述:

遺囑自由基於個人主義及所有權絕對原則下,被繼承人對其死後財產自由處分。惟司法院釋字第四OO號解釋即指出:財產權依憲法第二三條規定,於基於一定目的,且在必要時,得以法律限制之。且基於社會利益、維持繼承人間平等及保護生存配偶於被繼承人之財產中,潛在其應有部分。故有特留分制度,該制度於繼承開始後,應將遺產之一部分保留於法定於法定繼承人。本文擬從介紹遺囑自由,繼而討論特留分制度,最後以特留分制度之現行法律與草案予以分析,並提出立法建議。  共有五章:第一章:緒論。主要內容為,研究動機、目的、範圍及方法。第二章:遺囑自由之原則。其一,從所有權意義、性質及所有權絕對原則為出發,並介紹遺囑自由之沿革及意義

。其二,說明遺囑自由之呈現。主要以應繼分指定、遺產分割方法指定及遺贈之立法沿革、意義。就現行規定下衍生出不同學說、實務,為整理討論。第三章:遺囑自由之例外 - 特留分。其一,特留分之沿革與意義,特留分沿革,從羅馬法法系與日耳曼法法系發展而來,並分述外國法與我國法。其二,主要檢討民法第一一二三條之修法草案、介紹外國法,吸取優點,而缺點得作為我國借鏡。其三,特留分之算定、違反特留分規定之效力為討論。第四章:特留分扣減權 ― 特留分之保全。就扣減權之性質、標的、效力與消滅,並就外國法為介紹,為解釋論及立法論上討論。第五章:結論。主要討論特留分制度存在理由,檢討民法第一一二三條之修法草案,並參考外國法

,最後對我國立法上,提出建議及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