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父母責任法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照顧父母責任法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文華寫的 時光小學四:暴龍爸爸回來了 和羅揚的 202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贈導讀影音課程)(八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網氏電子報] 別讓照顧衝突毀了家的愛也說明:碰到這樣的個案,社工只能努力提供法律扶助,但律師的答案很殘酷:「可以走法律 ... 間因分擔照顧費用起爭執,但也有經濟狀況比較好的大哥,一肩扛起照顧父母的責任和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國語日報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清華大學 教育心理與諮商學系 吳怡珍所指導 董翰翔的 男同志孝道信念、性態度與婚姻態度之相關研究 (2021),提出照顧父母責任法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孝道信念、性態度、婚姻態度、男同志。

而第二篇論文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張婷所指導 沈志文的 論退休制度及再任職之法律問題 (2021),提出因為有 公務人員、勞工、退休制度、退休身分、退休年齡的重點而找出了 照顧父母責任法律的解答。

最後網站父母對子女的終身義務-監護權 - 婚姻家庭免費法律諮詢則補充:對許多父母來說,當碰到離婚要處理監護權的歸屬時,往往不是把孩子當籌碼、就是只想要 ... 所以在決定或爭奪監護權時,我們必須先了解主要照顧者的應盡的責任到底有哪些。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照顧父母責任法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時光小學四:暴龍爸爸回來了

為了解決照顧父母責任法律的問題,作者王文華 這樣論述:

=當四分五裂的家終於團圓,我們就能獲得幸福了嗎?= 金鼎獎作家王文華 ╳ 書展大獎雙冠插畫家貓魚 共同打造的《時光小學》.中年級篇第二彈──讀者敲碗上市!   暴龍頭升上四年級後,爸爸也從「那裡」回來了,梅拉拉立刻昭告天下:   「暴龍爸爸從監獄出來了!」   我才懶得理她……但是,阿媽覺得很丟臉。原本,我很期待爸爸回家的,可是,出獄後的爸爸找不到工作,只知道喝酒;阿媽每天撿回收來賣,還要被隔壁阿姨罵「把蟑螂老鼠帶回家」。在學校裡,有的同學不敢和我對到眼,有的遠遠看到我就繞路,好像我的身上有細菌。      他們都說,我是「壞人的兒子」……   大家看到的是:   暴龍頭的家,在

他國小一年級時就已經四分五裂,爸爸和媽媽都暫時離開了家,剩下阿媽帶著他生活。爸爸出獄後,卻陷入失業、酗酒、情緒暴躁的漩渦;原本不算富裕的暴龍頭家,現在只靠著阿媽撿回收餬口。   低年級時,同學眼中的暴龍頭總是劍拔弩張,遇到不開心的事只懂得「動手動腳」;和同學一起到千金小姐梅拉拉家玩,卻因為身上的味道不大好聞,被拒於門外,而且口罩戴了好多天都不換!   但是這些⋯⋯都不是暴龍頭願意的,而是環境不容許他有其他選擇。   大家不知道的是:   功課不好、在學校裡常「出問題」的暴龍頭,其實早早就開始承擔起照顧家人的責任。   他知道在阿媽傷心的時候,只要把頭靠在她的肩上,阿媽就沒事了。   他對

爸爸很寬容,只要爸爸認真想要嘗試新的工作,他都會給爸爸最大的鼓勵、和爸爸一起努力。   他對媽媽很體貼,即使別人覺得媽媽做事、說話「憨慢」,他還是最喜歡媽媽了。 本書特色   【認識非典型的家庭樣貌】   俄國作家托爾斯泰的名著《安娜.卡列尼娜》在開場白曾說:「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作者帶領讀者從更生人家庭孩子的視角出發,看到家人面臨的困境、周遭鄰里的不友善,及孩子在校園裡受到的不公平對待。   【藉由故事,學習同理】   暢銷作家王文華老師於小學執教31年,回顧過往遇到的辛苦家庭與孩子,以其為原型,透過舉重若輕的詼諧敘事,試圖化解因「不理解」而產生的歧視和排擠

,用同理和溫柔好好「接住」那些向下墜落的孩子。   【透過付出,創造幸福】   「世事千變萬化,幸福需要自己去追求,建構在想像裡的美滿來得太輕易,幻滅得也就特別容易;只有捲起袖子,為自己的家貢獻心力,我們的『家』才會完整與強大。」——王文華 名人推荐   「跟實際法律個案相比,像暴龍頭這樣的孩子,要何等幸運,才能在同學間活出自我,沒有離開光的照拂走到陰影底下。」   ◥執業律師.《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作者◤楊晴翔.專文導讀推荐

男同志孝道信念、性態度與婚姻態度之相關研究

為了解決照顧父母責任法律的問題,作者董翰翔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討男同志孝道信念、性態度與婚姻態度之現況、相關性與預測情形,與不同背景變項的男同志孝道信念、性態度與婚姻態度之差異情形。為瞭解上述的研究動機,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以臺灣性取向認同為男同志者為對象,共收集有效樣本943人,以「雙元孝道信念量表」、「性態度量表」及「婚姻態度量表」為研究工具,利用SPSS統計套裝軟體進行獨立樣本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相關分析、迴歸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分析處理,研究結果如下:一、 雙親婚姻狀況不同的男同志在孝道信念上具顯著差異。二、 對雙親的出櫃程度不同的男同志在婚姻態度上具顯著差異。三、 感情交往經驗不同的男同志在孝道信念和性態度上

具顯著差異。四、 感情狀態不同的男同志在孝道信念、性態度和婚姻態度上具顯著差異。五、 男同志之孝道信念和性態度具顯著負相關。六、 男同志之相互性孝道信念和婚姻態度具顯著正相關。七、 男同志之權威性孝道信念和婚姻態度具顯著負相關。八、 男同志之性態度和婚姻態度具顯著負相關。九、 相互性孝道信念、性交融性與對雙親完全出櫃-無出櫃對比組能正向預測男同志之婚姻態度;性寬容性與權威性孝道信念能負向預測男同志之婚姻態度。本研究基於上述研究結果,分別針對男同志、諮商與輔導工作者及未來研究提出建議,以供參考。

202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贈導讀影音課程)(八版)

為了解決照顧父母責任法律的問題,作者羅揚 這樣論述:

  ★本書依照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命題大綱〉編撰!   ★收錄100~111年歷屆試題,100%題題擬答!   ★歷屆試題穿插於內文對應段落,凸顯重要考點!   ★隨書附贈民法與信託法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   【考試簡介】   地政士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地位提升,收費行情每件約15,000~24,000元,月入可高達20萬元!且考試科目與不動產經紀人考科重疊性高,同時取得,業界最吃香!   【本書適用】   這本《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適

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本書優勢】   .民法專有名詞又多又難,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讀懂嗎?   .民法條文總共一千多條全部都要背起來嗎?   .信託法如何與民法規定建立連結?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以上關於考生對《民法與信託法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本書特色如下:   一、掌握最新修法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因此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趨勢。本書依最新民法修正條文修訂,一書在手,地政士考試的命題趨勢已盡在諸君掌握。  

 二、體系表建立架構   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各編內容,以「體系表」呈現概念架構,達到提綱挈領之效。複雜的條文以「舉個例子」說明,用簡單的方式幫助讀者理解條文。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老師提醒」,「補充說明」附上實務見解,學說與實務兼備!即使是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鬆理解。讀懂民法後再讀信託法,將民法的法律關係套用到信託關係中,將信託行為的權利義務一以貫之,事半功倍。   三、掌握重點滴水不漏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收錄民法總則、債編總論、債編各論、物權編、親屬編、繼承編內容,重點整理最詳盡,上考場不怕遇到漏網之魚;搭配表格做統整

,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易混淆的概念。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民法與信託法精要部分,縱使條文上千條,也能一本在手,奧義盡取。書末更收錄《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與《信託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透過草案內容可窺知修法脈動。   四、題題擬答脈絡清晰   本書收錄100~111年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並由作者100%題題擬答。擬答具備考點層次解析,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提高閱卷老師青睞。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準備要領】   一、熟記法條   從歷年考題分析可知傳統重要法條有分為常考、考過與尚未考過三種。常考型非常重要須記

憶條號及條文內容。考過型只須記憶條文內容。尚未考過型只要有印象即可。另外新修正法條往往成為考試重點,考生應對新修法條文懷有高度敏銳性,提前嗅出未來的命題方向。   二、熟記重要理論、定義   考試時除了要引出相關條文外,與條文相關的重要理論、定義一定要加以說明。例如:時效取得、善意取得、善意第三人、無權處分、無權代理、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占有、信託財產、公益信託等等概念。   三、多練習考古題   1.簡單型,答題方式可分為三步驟(三段論法):   (1)法規範:引出與該問題相關的「法條」及「重要理論、定義」,並加以說明。   (2)事實涵攝:將案例中的事實適用到相關法規範中。

  (3)結論:將事實適用到法規範所得出的法律效果寫出,作為結論。   2.法律關係型,此類未直接點出該案例有疑點的部分,而是要考生自行尋找疑點並自行解答。必須運用「請求權基礎」思考,先判斷是哪些權利主體間發生法律關係。其次判斷在確定的權利主體間發生何種法律關係。當事人間法律關係的思考,有賴於七大請求權基礎構成民法核心。   【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民法修法重點:   1.民法(110.01.13修正)   (1)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之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之能力已不同以往,第12條對於成年之定義,似已不符合社會當今現況;另現

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及行政罰責任之完全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十八歲(刑法第十八條、行政罰法第九條),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是為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並與國際接軌,爰將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   (2)修正條文第九百八十條修正男女最低結婚年齡均為十八歲,爰修正男女最低訂婚年齡均為十七歲。又因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故已無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之情形,爰予刪除第九百八十一條。第九百八十一條規定亦配合刪除。   (3)配合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爰將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第四項「且未結婚」、「或已結婚」等文字刪除。第一千一

百二十七條、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配合將「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等文字刪除。   2.民法(110.01.20修正)   (1)鑑於近年來存款利率相較於本法制定時已大幅調降,本條所定最高約定利率之限制亦應配合社會現況作適度調整,另考量本條之適用範圍廣泛,仍須保留一定彈性容由當事人約定,不宜過低,爰將第205條最高約定利率調降為週年百分之十六。   (2)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之目的,原在保護婚姻中經濟弱勢之一方,使其對婚姻之協力、貢獻得以彰顯,並於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使弱勢一方具有最低限度之保障。然因具體個案平均分配或有顯失公平之情形,故原第1030-1條文第2項規定得由法院審酌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惟為避免法院對於具體個案之認定標準不一,爰修正第二項規定,增列「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之要件,以資適用。法院為第二項裁判時,對於「夫妻之一方有無貢獻或協力」或「其他情事」,應有具體客觀事由作為審酌之參考,爰增訂第三項規定「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含對家庭生活之情感維繫)、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例如夫妻難以共通生活而分居,則分居期間已無共通生活之事實,夫妻之一方若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法院即應審酌,予以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

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

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

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論退休制度及再任職之法律問題

為了解決照顧父母責任法律的問題,作者沈志文 這樣論述:

政府推動各項施政作為,公務人員的良莠扮演著關鍵角色,而吸引高素質的人才進入政府機關服務,國家給付給公務人員的報酬為重要的因素之一,而做為給付報酬內容之一的退休金,其給付是否優渥或是合理,必然也是影響人才是否進入政府服務的因素。對於公務人員的退休照顧,為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隨著人口結構的變遷及社會環境的改變,公務人員退休制度財務狀況面臨破產危機,如不進行變革,將無法繼續維持,退休公務人員面臨領不到退休金的窘境;無獨有偶,勞工的退休制度也面臨財務問題,必須進行改革才能繼續維持。公務人員退休所衍生的問題,不僅於實質退休金給付的問題,在國人退休後餘命愈來越長的情下,因退休後再就業所發生的問題,將

會與日漸增,政府應檢視現有規定,讓退休人員如願再次重返職場工作時,能順利重返職場並享有完整之職業保險保障,不會因為退休身分或年齡的問題,造成就業困難。本文從公務人員退休制度切入,探討其退休後再就業所面臨的問題,並以勞工退休制度作為比較對象,藉以論證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應變革之部分,同時探討與勞工退休制度合併之可行性,期能作為將來相關法規進行修正時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