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在台辦事處電話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澳洲辦事處商務處- Austrade也說明:澳洲辦事處 副代表莫博仁(Brent Moore). 澳洲和台灣長久以來有著緊密的貿易與投資合作關係,雙方在農業和食品、健康、能源、教育與科技等 ...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吳志光所指導 李浩瑄的 從防衛性民主看反滲透法之制定 (2021),提出澳洲在台辦事處電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防衛性民主、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政黨違憲、言論自由、境外勢力、反滲透法、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外國影響力透明化法。

而第二篇論文淡江大學 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曾怡碩所指導 廖助程的 中共「大外宣」工作之研究:以「新冠肺炎」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大外宣、統戰、新冠肺炎、疫苗外交、中國威脅論的重點而找出了 澳洲在台辦事處電話的解答。

最後網站澳台情誼40週年澳洲辦事處露珍怡代表拜會陳其邁市長則補充:澳洲辦事處 (Australian Office)露珍怡(Jenny Bloomfield)代表於本(15)日訪高並拜會市府,與陳其邁市長就雙語教學合作、文化、經貿、綠色能源、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澳洲在台辦事處電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從防衛性民主看反滲透法之制定

為了解決澳洲在台辦事處電話的問題,作者李浩瑄 這樣論述:

近年來我國民主制度頻頻受到中國大陸的滲透與挑戰,其藉由我國民主體制開放場域,並利用代理人或在地協力者,迂迴遂行其政治影響力。自此,國內興起一波防衛性民主的討論,有鑑於對外國代理人或在地協力者之規範付之闕如,亟需法制化回應,故立法者出於防衛性民主考量,參酌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與澳洲外國影響力透明化法,紛紛提出外國代理人法相關草案,最終於2019年末制定出反滲透法。我國在第二次修憲時,於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5項引進德國防衛性民主違憲政黨解散制度,並在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確立修憲有界線說。然我國憲政歷史經驗與德國有別,本文將從防衛性民主起源與我國引入的時空背景談起,並且藉歷來相關大法官釋字,探討

適用對象、手段及範圍,勾勒出我國防衛性民主之樣貌。同時本文也詳細爬梳反滲透法之立法理由與個別條文,是否能與防衛性民主完全掛勾,做一番對照。本文將指出,反滲透法之制定,係為防範境外勢力干預國內民主政治運作,其雖有民主防衛機能,然總體而言仍是出於濃厚的國家安全考量,且該法與既有防衛性民主定義與體系有所扞格。最後對反滲透法的修正提出些許建議,以祈能增添更多民主防衛之色彩。

中共「大外宣」工作之研究:以「新冠肺炎」為例

為了解決澳洲在台辦事處電話的問題,作者廖助程 這樣論述:

中共建黨以來,向來善用宣傳工作爭取各領域族群認同,隨1978年實施改革開放,外宣對象也開始明確面向國際,惟歷經「六四天安門」、「疆、藏騷亂」等對中共國際形象嚴重打擊事件下,2009年啟動「大外宣」計畫,主要在全球加強「外宣媒體本土化」建設、增加駐外陸媒辦事機構,擴大併購海外媒體、培養外國代理人等手段,企圖運用多方傳播途徑,宣揚中國正面形象,以消彌全球「中國威脅論」意識蔓延,進一步搶占世界話語權。習近平上任後,提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之戰略目標,對外宣傳強調「說好中國故事」,內容開始參雜宣揚中國民族自信;面對中共強勢外宣攻勢,也讓各國產生疑慮及危機感,如美國國會報告即提出中共利用海外

孔子學院進行政治宣傳、灌輸親「中」思想及干預美國大學決策等。就當國際開始正視中共「大外宣」威脅時,2019年底中共湖北武漢爆發「新冠肺炎」,並在短短不到1年時間造成全球大流行,頓時影響中共國際形象。故本文將以「新冠肺炎」為研究主題,嘗試藉中共各屆領導人為時間區分,先梳理其外宣政策之歷史演進、內外部影響因素,以助於瞭解中共現階段外宣機制架構與政策主軸;其次,探析中共在疫情爆發前、中、後期及對台等外宣重點,運用何種策略手段扭轉中國大陸做為疫情源頭之負面形象,並試圖分析其背後意圖目的;最後,再藉國際智庫民調機構調查數據,交互驗證對中共國際形象之效益影響;此外,本文更進一步探討中共在疫情期間對台宣傳策

略之背後目的、策略途徑及運用工具媒介,希望有關發現提供我有關決策單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