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正義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法律正義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麗卿寫的 新刑法探索(七版) 和弗里德里希.迪倫馬特的 法官和他的劊子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修復式司法到轉型正義,前哈佛法學院院長寫給當代的法律思辨 ...也說明:首頁; 法律何時該寬恕? : 從赦免、修復式司法到轉型正義,前哈佛法學院院長寫給當代的法律思辨課/ 瑪莎.米諾(Martha Minow)著; 李宗義, 許雅淑譯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皇冠所出版 。

淡江大學 教育與未來設計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在職專班 黃儒傑所指導 譚家智的 法治教育融入國民中學公民與社會科教學實施之研究—以一所新北市私立完全中學國中部為例 (2021),提出法律正義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法律、法治教育、公民與社會科、社會學習領域、自我行為、法學素養、法理、學科、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犯罪防治。

而第二篇論文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張麗卿所指導 許光的 論病人命末自主及其刑法關係 --兼論兩岸病人命末自主法制 (2021),提出因為有 病人命末自主、刑法關係、命末醫療協助、合法化、兩岸的重點而找出了 法律正義的解答。

最後網站法律何時該寬恕? 從赦免、修復式司法到轉型正義, 前哈佛法 ...則補充:法律 何時該寬恕? 從赦免、修復式司法到轉型正義, 前哈佛法學院院長寫給當代的法律思辨課:公平正義不是非黑即白,法律也不是什麼都管得到。我們認同懲罰的規範力,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法律正義,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新刑法探索(七版)

為了解決法律正義的問題,作者張麗卿 這樣論述:

  本書與時俱進,探索社會發展中,刑法所面臨的各種問題,舉凡犯罪論、刑罰論與各個犯罪類型的議題。本書的內容有些較為平實,有些則相對繁複,但都值得探討。較為平實的討論,有助於學子思考國家考試作答;較為繁複的研析,則有助於研究者的研讀。本次改版,針對近年的熱門話題,如監護、假釋、累犯及沒收新制等所作的修正與補充,使內容更能與時代接軌,方便讀者閱覽。本書的若干文章已對實務判決或立法方向發生影響,諸如衛爾康大火的廢弛職務致釀災害,酒醉駕車罪、以及食品安全的相關問題等,均屬值得一再詳讀的作品。

法律正義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這支影片同樣是根據《不完美的正義》這本書中的後半段內容所製作的,恰好最近一部根據這本書所拍攝的電影也正在上映,看過電影的朋友也可以藉由我的影片來了解電影中沒講述到的地方。
華特麥克米利安(Walter McMillian)最終因為一部電視節目讓他洗脫冤屈,但他的人生也變了調,在獄中的生活使他失去健康,最終甚至失去了所有。

如果要說華特的故事教會了我什麼,我會說他的故事告訴我
這世界有太多被人遺忘的不公平,我們若不去發掘及試圖改變,我們就是這不公平的助益者。

史蒂文森的堅持讓人欽佩,一位名校畢業的律師竟選擇一條最辛苦的路,幫助這世界最不被重視的人,反觀我自己,人生中的好多次選擇都是為了''自己更好的生活,更棒的生活品質'',卻不曾去思考過如何幫助他人。

《不完美的正義》這本書讓我自省多次,也希望藉由我的分享,你們也能體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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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融入國民中學公民與社會科教學實施之研究—以一所新北市私立完全中學國中部為例

為了解決法律正義的問題,作者譚家智 這樣論述:

多數的民主國家中,用法律治理國家為世界各國依循的準則,如何讓法治國的精神能夠在人民的心中深刻留下印記,我國的教育係透過法治教育融入國民中學試圖讓國中生能夠養成知法守法的好習慣。本研究採用量化測驗與訪談進行研究,以2個國二數理班群的學生為研究對象。本研究發現,法治教育的輔助能夠強化現階段學生對於權利法規的重視,當法治教育成功融入課程時,可以對學生的自我行為產生約束效應,另外,結合法治教育的教學有助於學生成為守法的好國民,最後,學生的自我行為也能形成約束效應,學生藉由一些較生活化的情境與法學理論進行結合,同時能夠加以運用的時候,面對國中階段學生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法學理論,展現出良好的學習成效。

法官和他的劊子手

為了解決法律正義的問題,作者弗里德里希.迪倫馬特 這樣論述:

  如果死亡是法官,   它已經做出了沉默的判決。   德國《明鏡週刊》:本世紀最好的作品之一,德語犯罪文學少有可與其媲美的作品!   Amazon書店讀者★★★★☆一致好評!   【淡江大學德國語文學系助理教授】鄭慧君 專文推薦!   【推理作家】文善、【推理評論人】冬陽、【作家】張渝歌、【小說家】陳又津 最高致敬!   瑞士   國寶級大師   100年   誕辰紀念     我是唯一認識你的人,也是唯一能定你罪的人。   在生命的終點之前,我將親自為你送行。   一個清晨,伯恩市警察施密特被人發現陳屍在車上,子彈貫穿了他的太陽穴。   老探長貝拉赫受命調查,他不知道自己得力

的左右手為什麼會在荒僻的林間死於非命,但從施密特遺留的筆記本中他找到三個日期──據說每個寫著「G」的日期,施密特都會穿著晚禮服出門,去向不明。   貝拉赫決定與年輕優秀的警員強斯一起循著施密特生前的行跡尋找線索,但貝拉赫內心始終無法放下對某個男人的懷疑。這個人多年來一再逃過貝拉赫的追捕,並透過不斷變換姓名和身分,躋身上流階層。他心狠手辣,是最高明的犯罪大師,而這個男人如今的名字開頭正是「G」,他會是隱身幕後的真兇嗎?   隨著調查逐漸深入,善惡是非的界線卻越來越模糊。誰是代表正義的法官?誰又是沾滿血腥的劊子手?或許,在這場爾虞我詐的狩獵遊戲迎向終局之前,沒有一個人知道答案……  

論病人命末自主及其刑法關係 --兼論兩岸病人命末自主法制

為了解決法律正義的問題,作者許光 這樣論述:

當今社會老齡化非常嚴重,末期生命的重要性逐漸突顯出來。處於生命末期的病人如何自主抉擇,才能安寧平靜走完人生最後旅程,實現善終,這是每一個人都應思考的重大命題,亦是哲學上有關生死的終極命題。論文首先通過梳理病人自主法制化的歷史演變過程,確認病人命末自主權利已得到國際社會普遍認可,推知醫療死亡協助合法化是病人命末自主運動未來發展趨勢。病人命末自主是指處於生命末期的病人自主。病人自主在生命末期才更彰顯存在的意義和價值,人不能決定自己的出生,在生命結束時應賦予自主的權利,才是真正意義上主體性的體現。對生命末期的界定,不應僅限於醫師所做存活期的判斷,還應包含病人自己的意志,即由病人自主決定生命末期的起

點。病人命末自主在本質上是關係自主,決定了病人命末自主實現形式的正當性與合理性。人可以自主放棄生命,生命權利不可放棄的主張,無論在規範上還是在概念上都是無法成立的,這是病人命末自主成立的大前提。病人命末自主存在的難題,例如孕婦命末自主權、未成年病人命末自主權等問題皆反映出病人命末自主對刑法生命保護原則的衝擊。本文重點論證病人命末自主之刑法關係。緩和醫療鎮痛行為在實踐中被默許合法,是正當業務行為,緩和醫療用藥行為存在觸犯刑法的風險;中斷維生醫療除罪化已在國際上形成共識,實現了合法化,執行預立醫療決定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醫助自殺本質是醫師協助命末病人終結生命的行為,醫師提供藥物,病人自主服用藥物或按

下開關,最後關鍵的行為是病人自己獨立完成,主張醫助自殺具有刑法容許性;安樂死含義已特定化,安樂死雖是置人於死,但它的本質卻是授死者以安樂,在本質上是醫療協助方式,安樂死不是「生」向「死」的轉化,而是死亡時由「痛苦」向「安樂」的轉變,是解決死亡的品質問題,安樂死應非犯罪化。病人命末自主對刑法的衝擊,體現為其與刑法生命保護原則之對立,刑法已由硬性家長主義向軟性家長主義轉变。本文首創“命末醫療協助”新概念替代傳統安樂死概念,命末醫療協助本質是醫療保健行為,是病人命末醫療協助權的重要內容。命末醫療協助將全面實現合法化。本文最後介紹了兩岸病人命末自主之法制並進行比較,臺灣地區病人命末自主運動比較先進,已

實現消極死亡協助合法化,今後除了完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和病人自主權利法,增加未成年病人拒絕維生醫療權;明確孕婦拒絕維生醫療權;完善病人命末自主權之配套制度等,近期的立法目標是實現醫助自殺合法化。大陸地區病人命末自主法制進程剛剛起步,目前迫切需要法律上明確拒絕維生醫療權,並構建安寧療護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