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位階金字塔圖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法律位階金字塔圖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楊智傑,錢世傑寫的 法律人的第一本書(6版) 和魏大喨的 法學方法、憲法原理實踐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解析特殊教育法也說明:圖一. 我國法律位階圖(陳麗娟,民97). 貳、法律的基本概念 ... (Hans Kelsen) 曾提出一個法律金字塔的概 ... 高;法律的位階次之,立法院是我國法律制.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新學林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程明修所指導 顏揚修的 論法規命令的行政訴訟─以司法院釋字第742號解釋之脈絡為中心 (2021),提出法律位階金字塔圖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法規命令、行政命令、司法權威、國族認同、法律保留、法規命令的行政訴訟、釋字第742號解釋、都市計畫審查程序、法安定性原則、規範爭訟、具體審查、抽象審查、權力分立。

而第二篇論文淡江大學 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碩士班 李大中所指導 徐立中的 台灣「資安防護鐵三角」的運作分析(2016 - 2020年) (2019),提出因為有 網路安全、資安防護鐵三角、資安治理、資安戰略、戰略研究途徑的重點而找出了 法律位階金字塔圖的解答。

最後網站高雄市立中正高級中學(國中部)102 學年度第二學期二年級公民 ...則補充:右圖為我國法律位階圖,請問:圖中法律位階與選項中法令 ... 憲法、法律、命令三者之所以如同金字塔般依上下位階排列,是因為:〈甲〉憲法最簡明精要.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法律位階金字塔圖,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法律人的第一本書(6版)

為了解決法律位階金字塔圖的問題,作者楊智傑,錢世傑 這樣論述:

  法律是什麼?   法律人又是什麼?   不論你是法律系學生,還是未來想讀法律系,甚至想要在家自修法律,本書都能提供你豐富而有趣的指引。   本書兩位作者為年輕優秀的法律暢銷書作者,他們以平易近人的筆調,配合簡明易懂的說明圖表,透過有趣的案例與討論,以他們豐富的法律知識與經驗,為讀者鋪出法律人必備的兩大知識圖像   「當個思考的法律人」、「當個稱職的法律人」   大家都該念點法律   法律本來就不難懂   只是那些法律系教授虛張聲勢   把法律搞的高深莫測   用詰屈聱牙的法律用語讓非法律人望之生畏   法律系學生對法律的定位、功能有錯誤認知   誤以為法律至高無上

  也誤以為法律學只是甲說乙說   當你踏入法律的門階時   永遠別忘了你當初所抱持的理想與堅持   永遠不要以為年紀輕輕考上國家考試後   自己就是「萬獸之王」,而無人能比   記得當你擁有愈多的權力時   你的肩膀就必須承擔更多的責任  

論法規命令的行政訴訟─以司法院釋字第742號解釋之脈絡為中心

為了解決法律位階金字塔圖的問題,作者顏揚修 這樣論述:

本論文乃針對現行法規命令的司法控制安排是否妥當、有無改革必要、如何改革進行研究分析。對這個問題先於第二章劃定本文所研究的法規命令的意義為何並捕捉其與其他國家行為不同的特性用以作為後續說明的基礎。經研究發現法規命令的行政作成性質以及抽象規範性質,使得法規命令的風險與權利保障需求大於法律與具體行政行為。因此在第三章便依據憲法第16條訴訟權保障的要求,必須給予行政法院層次的救濟程序才能有效保障人民權利,並考量到司法權於權力部門的弱勢地位,所以進一步研究我國司法權能否承擔此一更為積極的法規命令控制任務,得到我國目前司法權的力量應足以支撐提高法規命令司法控制變革的結論。其次,由於提高法規命令司法控制的

強度將更加限縮行政權使用法規命令的強度,而涉及到權力分立的問題,故在第四章嘗試對於司法權介入行政權領域如何才符合權力分立進行分析,並獲得開放法規命令行政爭訟管道應符合權力分立,只是在具體的爭訟程序設計上必須注意權力分立的要求。此外,因為扭轉法規命令合法性以及提升挑戰頻率本身對於法秩序安定與對行政效能的破壞均屬嚴峻,必須有配套措施,因此也一併於第四章進行研究分析,研究結論係認為在提高司法權控制法規命令強度的同時,因為我國現況法治傳統未予穩固,社會對於行政效能的高度需求與期盼下,本文主張應放寬法律保留的限制,一方面能夠減輕法規命令受到司法削弱效用的缺失,另一方面甚至更能發揮效用以回應現代社會愈趨複

雜困難的挑戰並兼顧人民權利保障。最後在第五章以前述較偏向憲法討論的法規命令行政爭訟結論作為指導原則嘗試架構諸如法規命令的訴訟種類、訴之利益等相關機制,並以此作為基礎評析我國現行唯一開放的法規命令行政爭訟,也就是行政訴訟新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的相關制度以及作為修法前提的釋字第742號解釋。希冀藉由以上研究能夠為我國法規命令爭訟制度盡一份棉薄之力,拋磚引玉,完善我國法規命令的相關制度。

法學方法、憲法原理實踐

為了解決法律位階金字塔圖的問題,作者魏大喨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本書分三部分。第一、法學方法論之實踐。司法審判在實踐法規範價值秩序,審判者不能以充作立法者精準複印機為足,解釋法律須植入價值評價,方能圓滿為法之解決。又為避免流於主觀恣意,須藉助於法學方法理論之運用。第二、憲與法之對話。法規範有效存在基礎,以其合於憲法原理之故,合憲性解釋已為法解釋方法之一,未來確定裁判違憲審查制度引進,合憲性控制將益形重要。第三、司法改革之憲法原理。2017年之司改國是會議,欲藉國民主權原理以改造並提昇司法權可信賴性為目標,為避免民粹式之改革傷及司法穩定根基,司改方略形成,須受憲法原理控制。此部分收錄著者司改會議期間在法官論壇發表之文章,用供參考。  

台灣「資安防護鐵三角」的運作分析(2016 - 2020年)

為了解決法律位階金字塔圖的問題,作者徐立中 這樣論述:

本論文從「資安即國安」《國家資通安全戰略報告》衍伸,以戰略研究途徑分析蔡政府時期,「資安防護鐵三角」機制的運作。2010、2011年形成跨府院的國家資通安全機制組織架構,國家安全會議資通安全指導小組下設置「網際防禦」、「外館網際防禦」及「網情蒐集」3大體系,連結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下設置的「網際防護」、「網際犯罪偵查」2大體系。現在將通傳會納入進資安防護體系,即是「資安鐵三角」防護體系。總結三者的權責,國安會負責資安政策決策的是諮詢委員和資通安全小組,資安辦不是決策單位,而是政策計畫研擬、行政幕僚,要與資安處協同作業;行政院資安處負責的業務可說是包羅萬象,排除國安辦之工作議題、另有做規定或

是某部會的業務範圍以外都可以是其工作範圍;通傳會除了規格外,還負有督辦通訊傳播領域之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等管制的責任。經過:2016年券商集體受DDoS攻擊勒索、2019年《關注31條》網站域名被沒入、銓敘部個資外洩,三個案例分析,資安辦、資安處到通傳會「三位一體」的合作模式,已經彰顯台灣資安防護鐵三角的運作默契。政府將通傳會納入資安防衛體系發揮了功效,各團隊合作,讓資安事件處理更快速、有效、全面。 此外,構成「資安防護鐵三角」的三個機關並不是平等的關係,而有著上下之別的層級性。大致上,國安權責單位——國家資通安全辦公室,位處上層位階;資安權責單位——行政院資通安全處,位處中層位階;通安權責單

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位處底層位階。並另外得到三個啟示。第一,性質上「資安防護鐵三角」是否更像是一個「立體」的「戰略金字塔」?戰略金字塔對應到「資安防護鐵三角」,資安辦為金字塔的頂點,是總體戰略的階層;資安處是分類戰略的階層;通傳會是運作戰略的階層。第二,借用歐洲學者Sergei Boeke對國家網路危機管理的分類架構,依照「協調整體資安政策」、「協調一般(戰爭以外)危機處理」、「主要的公部門CERTs」、「資訊能力」、「網路活動監控」、「與情報單位關係」,六個因素來推論網路模式。得出:台灣的資安治理模式屬於網路管理者。第三,應正式從「資安防護」邁向「資安防禦」兩者有著思維上的差異。防護相

對上是被動、靜態的,在有事件發生時才進行相關處理;防禦則將攻擊者列入考慮,有著動態、主動的思維,並提升至戰爭的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