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訴願 書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法務部訴願 書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余振華寫的 刑法總論(增訂四版) 和潘維大,黃心怡的 法律與生活(修訂六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 和三民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黃俊杰所指導 沈孟桂的 註銷欠稅之研究 (2016),提出法務部訴願 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註銷欠稅、核課期間、徵收期間、執行期間、執行程序終結。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法務部訴願 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刑法總論(增訂四版)

為了解決法務部訴願 書的問題,作者余振華 這樣論述:

  本書是刑法總論之體系書。體系書不單是「解說」而已,更必須超越「解說」之範圍,明白地顯示著者本身之「理論體系」,依此而建構毫無矛盾之「理論」,進而具有說服力地論述該種「理論」。本書是依據「理論體系」,針對刑法各種爭議問題,集結各家學說與實務見解,提出適切解決問題之論點。   全書由第一篇「刑法基礎論」、第二篇「犯罪論」、第三篇「刑罰、沒收與保安處分」等三大部分所架構而成,其中第二篇「犯罪論」係本書之重要環節。第二篇「犯罪論」,主要係採德國與日本通說之犯罪三階層理論體系,就構成要件論、違法性論、責任論、未遂論、正犯與共犯論、罪數論分別深入詮釋與解說。第三篇「刑罰、沒收與保

安處分」,更針對最近所增修之新規定,做提綱挈領之介紹與分析。

註銷欠稅之研究

為了解決法務部訴願 書的問題,作者沈孟桂 這樣論述:

財政收入乃政府為了國家發展配合政策目標,基於公權力依法向人民強制徵收稅捐而取得。註銷欠稅大部分規定於解釋函令,有關納稅者權利之事項,依稅捐法定主義,應以法律定之較為妥適。核課期間、徵收期間及執行期間是否屆滿,涉及得否註銷欠稅,政府不得再行徵收。徵收期間與執行期間歷經數次修法,納稅義務人對法之誤解,產生許多行政救濟爭訟案件,本文研究剖析多次修法後,稅捐案件之適用原則,期能增進納稅義務人對執行期間之瞭解,降低行政救濟案件,達成政府與人民徵納雙贏之局面。本文共分為五章,第一章緒論,包括問題意識、研究目的、研究方法與範圍、研究架構及預期成果。第二章註銷欠稅之類型,包括清算完結註銷欠稅、破產終結註銷欠

稅、重整完成註銷欠稅、逾徵收期間且逾執行期間註銷欠稅、義務人死亡註銷欠稅及小額無法徵起註銷欠稅,進而提出註銷欠稅之修法建議。第三章核課期間、徵收期間、執行期間與註銷欠稅之關聯,主要介紹核課期間、徵收期間、執行期間之規範分析,以及核課期間、徵收期間、執行期間屆滿與註銷欠稅之關聯。第四章徵收期間與執行期間屆期註銷欠稅之探討,本章研究以100年至105年間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聲明異議決定書及法務部訴願決定書,分別針對96年3月5日前及96年3月5日後移送執行之案件,加以探討是否已逾徵收期間及逾執行期間,以及是否符合註銷欠稅之規定。第五章結論與建議,本章綜合前述各章之論述,針對註銷欠稅提出修法建議,現行

註銷欠稅大部分規定於解釋函令,有關人民權利義務之事項,基於稅捐法定主義,應明文規定於法律較為妥適,期能透過本研究,以供日後修法之參考,並降低徵納雙方之爭議,使國家與人民均受益。

法律與生活(修訂六版)

為了解決法務部訴願 書的問題,作者潘維大,黃心怡 這樣論述:

  一般人的觀念中,法律是生硬、冰冷的同義詞,然而制定法律的目的,不外使各種社會活動有規則可循,就好比設立交通標誌,使交通順暢而有秩序一般,法律其實是與生活息息相關、充滿趣味的一門學科。   本書的寫作秉持生活化與趣味化的理念,儘量避免艱澀或專門的法律術語,而以口語的方式,說明法律概念。在法律生活化的部分,主要是以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法律糾紛為例,藉以吸引讀者注意這些與自身相關的法律問題,並於每章之後就該章節相關案例之問題作一解析,避免單純理論的闡述。在法律趣味化的部分,則輔以生動活潑的漫畫,以期讀者們能在輕鬆愉快的心情下認識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