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1148 條修正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民法 第 1148 條修正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施宇宸(苗星),典熙寫的 民法-爭點Combo list-2021律師.司法官.高普特考.各類考試(保成) 和讀享作者群的 好齊好多!總複習Ⅰ:2018律師、司法官第一試、第二試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吳珮君所指導 蔡天民的 我國遺產歸扣制度之探討及修法建議 (2020),提出民法 第 1148 條修正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特種贈與、歸扣、貢獻分。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吳從周所指導 江常涵的 借名法律關係之研究-以公司經營為中心 (2017),提出因為有 借名登記、委任契約、信託契約、贈與契約、車輛靠行、借牌承攬、連鎖加盟、公司經營的重點而找出了 民法 第 1148 條修正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民法 第 1148 條修正,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民法-爭點Combo list-2021律師.司法官.高普特考.各類考試(保成)

為了解決民法 第 1148 條修正的問題,作者施宇宸(苗星),典熙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欲熟讀民法申論題的各類科考生   使用功效   爭點=考點,但爭點在哪裡?   找到爭點,實務見解又如何運用?重要性怎樣判斷?爭點相當於撐起地球的支點!但這個「支點」出現在考題哪裡,卻總是霧煞煞!   爭點隨身書就是要直觀的解決以上問題   改版差異   配合新修法   新增重點文章 本書特色   1.爭點即是標題,直接破題解說,就各爭點皆先介紹所涉「關鍵法條」,藉此訓練考生們建立「爭點」與「法條」間的連結感,並且省去讀者另行翻閱法條的寶貴時間。   2.就各爭點的「實務見解」、「關鍵學說」臚列介紹,使讀者能迅速了解其中差異,並且於「學習小叮嚀」中

說明爭點可能出現的形式、答題時應注意的事項,以及答題立場應如何採擇。最末,再以「經典試題」驗證各爭點於實際題目的呈現方式,並藉此了解爭點之出題趨勢,於部分爭點中並就所涉題目為概要之說明。   3.本書除了收錄一般教科書介紹的傳統爭點外,另大量收錄近三、四年學者之文章,期許讀者亦得藉由本書,掌握最新學說發展及考試議題。  

我國遺產歸扣制度之探討及修法建議

為了解決民法 第 1148 條修正的問題,作者蔡天民 這樣論述:

歸扣制度起源甚早,在古羅馬時代即有,後多數大陸法系國家沿襲羅馬法的歸扣制度,明定在其民法典中,條文詳殊雖異,立法精神卻是一致,即(一)實現共同繼承人之間遺產繼承的公平,(二)尊重被繼承人生前財產處分的本意。我國於1930年民法制定公佈之時,即將歸扣制度納入,規定在第1173條,將被繼承人生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所予以特定繼承人之特種贈與,推定為「應繼分之前付」。民法繼承編雖歷經數次修正,但第1173條卻從未修正過,隨著社會結構的變遷,爭議日多。行政院為配合實務見解、釐清爭議問題及民法現代化,曾於民國105提出「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民法第1173條有關歸扣制度,做了大幅修正,

推翻了原有的默示推定原則,改為原則不歸扣,例外歸扣。歸扣範圍不限「結婚、分居或營業」三種,若侵害到共同繼承人之特留分時,應返還侵害部分。其修正方向,可望使當前爭議的問題獲得釐清。唯行政院所提之有關歸扣制度修正草案,在立法院審議時,亦遭來許多疑慮,本文試就行政院所提有關民法第1173條修正草案內容做探討,提出個人淺見,並建議未來修法能納入「貢獻分制度 」,讓遺產之繼承,能更符合實質上的公平。

好齊好多!總複習Ⅰ:2018律師、司法官第一試、第二試

為了解決民法 第 1148 條修正的問題,作者讀享作者群 這樣論述:

  2018好齊x好多 總複習I   2018律師、司法官第一試、第二試   周易、莫莉、希言、寧尚、李甦、賴川、楊靖、路易、王介、艾格、豪哥、歐政、許霍、歐拉、林毅   讀享X一帆名師,聯手誠意鉅獻!   考前增補、複習或臨時抱佛腳的超速捷徑   管他一試選擇題還是二試申論題   差異我們告訴你 重點全都在這裡   修法重點   最新且最重要修法全部一網打盡   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智財法、強執法、刑訴法、勞社法、最新釋字都有喔!   科目導覽   (寫得這麼白話 你一定可以快速上手)   重點整理國公、國私、強執   (想放棄國公、國私、強執嗎?看完這部分

,不用害怕不知道怎麼考)   年度文章一覽→市面上最有份量的年度文章一覽   (不只是重要的,全年度重要文章一次告訴你重點!!!)   重要文章精選   (那些超有機會考、超級重要的文章都幫你挑出來深入解析囉!)   實務觀點   (實務見解這麼多…哪些重要?又該怎麼看?)   法研所試題   (從法研所考題看今年國考重點,你不能不看!)   重點篩選   (除了最新的,別忘記還有不一定是最新,但很愛考的重點喔!)  

借名法律關係之研究-以公司經營為中心

為了解決民法 第 1148 條修正的問題,作者江常涵 這樣論述:

借名法律關係廣泛存在於我國社會經濟活動之中,我國司法實務雖肯認非違反強制禁止規定及公序良俗之借名登記契約效力,然借名行為不惟存在於一般私人之間,更廣泛為企業所用,為公司經營手段所必須,因而衍生之各類商業問題頗值探討。借名契約為民法典未明文規定之無名契約,現行實務見解多以類推適用民法委任契約,然於現今千變萬化之企業活動中,僅類推適用民法委任關係恐尚有未足,為保障交易安全,對於借名與出名之相對人及第三人應以更周全之方式加以規範,在契約自由原則及適切的法規範下發展出合宜的借名登記契約制度。本文將藉由實務及學說見解定義借名登記契約之性質及法效性,並以現存企業常見之不動產借名登記、車輛靠行營業、借牌承

攬工程及連鎖加盟營業等各種借名行為類型與因借名登記行為於商業活動中可能觸及之民、刑、公法等法律問題進行探討,參酌實務及學說之見解,期能提出公司借名行為所衍生法律問題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