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贈與撤銷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楊葉承,宋秀玲,楊智宇寫的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15版) 和曾勻的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二十一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碩士孽子房產到手後卻忘恩負義,拆父床扔出門,贈與能否撤銷?也說明:... 贈與能否撤銷? , 最新消息, 台北律師【長風律師事務所】線上法律諮詢, ... 蘇翁悲憤依民法「防不孝條款」提起撤銷贈與之訴,新竹地院27日判准。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陸書局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林秀雄、許政賢所指導 詹媜媁的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研究 (2021),提出民法贈與撤銷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夫妻財產制、法定財產制、婚後財產。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葉啟洲所指導 李家徹的 人身保險要保人變更之研究—以契約關係變化、詐害債權及贈與稅課徵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要保人變更、人身保險、保單價值準備金、詐害債權、代繳保費、贈與稅、稅捐保全的重點而找出了 民法贈與撤銷的解答。
最後網站【台灣法律網問題解析】如何撤銷父親身前之贈與?則補充:為民法第417條定有明文,是贈與人之繼承人,依民法第417條之規定,撤銷被繼承人之贈與,須同時符合(一)受贈人有故意不法之行為(二)須致贈與人死亡或妨礙其為贈與之撤銷 ...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15版)
為了解決民法贈與撤銷 的問題,作者楊葉承,宋秀玲,楊智宇 這樣論述:
本次修正主要是將近幾年的考題列入習題,重要題目放入章節中當作例題,並將之前排版錯誤地方加以修正。其次立法院會於民國 110 年 11 月 30 日 三讀通過《稅捐稽徵法修正案》,也是非常重要的修法。其修法幅度頗大,諸如:稅捐稽徵機關按申報資料核定案件之核定稅額通知書得採公告送達、滯納 金加徵方式由「每逾 2 日」修正為「每逾 3 日」按滯納數額加徵 1%,總加徵 率由 15% 降為 10%、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修正 96 年 3 月 5 日前已 移送執行尚未終結重大欠稅案件之執行期間,延長 10 年至 121 年 3 月 4 日。 對於妨害稅捐執行之欠稅案件,稅
捐稽徵機關聲請假扣押時點由「欠繳應納稅捐」修正為「法定繳納期間屆滿(自繳案件)或繳納通知文書送達後(核定開 徵或補徵案件)」;並增訂準用民法第 242 條至第 245 條及信託法第 6 條至第 7 條代位權及撤銷權相關規定。增訂第 26 條之 1,定明得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 稅捐之情形。 修正第 28 條,因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由「5 年」修 正為「10 年」;因政府機關錯誤者,由「無期限」修正為「15 年」,新增明知 無納稅義務,違反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而為繳納之款項,例如為向銀行詐貸虛增營業額所繳納之相關稅款,不得請求返還。修正第 39 條,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得暫緩
移送執行之金額比例,由「半數」調降為「1/3」。修正第 41 條, 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之刑事罰金,由新臺幣「6 萬元以下」提高為「1,000 萬元以下」,並增訂個人逃漏稅額在 1,000 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 5,000 萬元以上 者,加重處罰,「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1,000 萬元以上 1 億元以下罰金」,以有效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修正第 43 條,教唆或幫助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之刑事罰金,由「6 萬元以下」提高為「100 萬元以下」。修 正第 44 條,營利事業未依規定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之處罰,由按查明認定總額「處 5%」修正為「處 5% 以下」,保留適用彈性
。此外從民國 110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所謂的房地合一 2.0,正式將個人及營利事業買賣預售屋與交易 持有超過 50% 股份且其價值 50% 以上係由國內房地所構成之未上市櫃股票交易,納入房地合一 2.0 課稅範圍,且前兩年之稅率皆為 45%,五年內為 35%,宣示政府打擊房地產短期交易的決心。對於營利事業交易其非以起造人身分取得之房地改採分開計稅合併報繳,最高稅率 45%,也在第三章對此部分有詳細說明與例題闡述。還有有關第三章綜所稅免稅額與課稅級距調整、第 19 章基本生活費提高也在納保法部分修正,也於本次改版一併完成。 因法規修正頻繁、雖經努力校對,但難免會產生錯誤。若有發現
錯誤之處,希望各位老師、先進與同學們不吝來信指正,我們一定會立即更正並虛心檢討。由於稅法更新頻繁,為避免大家誤用舊法,請大家定期到我們的 FB 粉絲頁「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瀏覽或按讚取得訊息,也歡迎加入 FB 的「會計師稅法討論區」查詢稅法更新動態,同學如有問題也歡迎到討論區一起討論。
民法贈與撤銷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法律#日文#早稻田大學法學博士
買便當說了就算,這就是契約😳?記得要付錢😎一定要簽訂書面,契約才能生效嗎😜?撤銷錯誤的意思表示需要得到對方的同意嗎💁?#民法#陳美雅#視訊教學#生活法律超實用#日本#【美雅法律小教室】法律行為的意義與種類-契約行為、單獨行為、共同行為
疫情期間視訊教學^^不限法政系同學才能看,所有朋友都能來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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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研究
為了解決民法贈與撤銷 的問題,作者詹媜媁 這樣論述:
我國於1985年引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並於2002年全面修正夫妻財產制時,增訂一系列相關規定,完整建構起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制度。而現行體系運作至今已20年的時間,其中也存在許多問題。首先關於請求權是否具有一身專屬性,曾歷經數次修正,立法者最後雖認定其為一身專屬之請求權,但此見解卻飽受學者批評。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目的在於合理評價夫妻於婚姻關係中之貢獻,因此剩餘財產分配範圍以及計算算基準時點,均成為重要課題,但因現行規定之不足,使得實務運作上產生許多疑問;且2006年作成之釋字第620號解釋,認為第1030條之1具有溯及效力,法條制定前所取得之婚後財產亦應列入分配範圍之見解,也遭到學者猛烈
批判。此外,為了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能夠實現,立法者新增了關於保全措施的規定,然而這些規定雖能達到確保請求權落實之目的,但在制度設計上,卻產生了過度保障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疑慮。最後立法者於2021年修正第1030條之1第2項、第3項規定,將顯失公平之事由具體化,期盼法院審酌時的標準能夠一致,立意雖佳,卻仍然有未盡之處。本文先從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立法發展切入,理解制度背後的意涵,並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運作至今所產生之問題為研究重點,整理、歸納並分析實務與學說見解,並於文末提出個人建議,期望能為將來修法提供方向。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二十一版)
為了解決民法贈與撤銷 的問題,作者曾勻 這樣論述:
★2022年全新改版,完整收錄最新修正法條! ★對應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考科之命題趨勢之專用工具書! ★六大類(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共54種法規彙整! 【本書適用】 這本《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適用於以下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正確考試資訊以簡章為準※ 【本書優勢】 本書自2012年初版以來即為三民補習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御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秉持著呈現最新暨蒐羅完整法規的使命
,打破業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九年已改版二十一次,累積銷售量已突破上萬冊。並由三民名師根據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依實務彙整分為「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六大類54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再搭配本社出版的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專業科目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涉及的法規是出了名的繁雜。擁有本書,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土地法 (1)
111.05.31三讀:現行土地法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日起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若繼承人逾期未聲請,則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倘經15年仍未聲請登記者,地政機關得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為保障人民財產權,爰修第73-1條規定,使地政機關除依現行規定公告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另地政機關在移請國有財產署標售時,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並將標售前的公告期間,由現行30天延長為3個月。本法修正施行後,地政機關處理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案件,除依法辦理公告之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有助於繼承人獲知充分資訊俾及時行使權利,以落實憲法保
障人民財產權及正當法律程序之本旨。 (2)110.12.08修正: 修正緣由係因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63號解釋,以土地法第219條第1項僅規定收回權時效起算點,而未規定地政機關應定期通知原土地所有權人或依法公告被徵收土地的後續使用情形,導致原土地所有權人無從及時獲知充分資訊,俾判斷是否行使收回權,不符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並違反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而宣告違憲,並要求主管機關檢討修正。爰新增第219-1條規定,私有土地經徵收並於補償費發給完竣之次日起,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應每年通知及公告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土地使用情形,至其申請收回土地之請求權時效完成或依徵收計
畫完成使用止。若地政機關未依規定通知及公告,而有徵收補償發給完竣屆滿1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或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等情形,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得於徵收計畫使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0年內,申請收回土地。此外,前開規定也適用於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時,申請收回土地請求權時效尚未完成之案件。該條施行後,除有助於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知悉被徵收土地使用情形俾及時依法主張收回權外,也督促需用土地人必須切實依徵收計畫及預定期程使用土地,更審慎地處理徵收相關事宜。 2.稅捐稽徵法(110.12.17修正) 調降滯納金加徵率為「每逾3日」加徵1%,總加徵率由15%降為10%、調降暫緩移送執行繳
納應納稅額比例為「1/3」、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提前得聲請假扣押時點、增訂代位權及撤銷權規定、修正營利事業憑證處罰按查明認定總額處「5%以下」,及提高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之刑事處罰、因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由「5年」修正為「10年」;因政府機關錯誤者,由「無期限」修正為「15年」,以及劃一檢舉獎金核發標準與領取資格限制,以資一致。以降低納稅義務人負擔、保障國家債權、落實罪責相當,並有效遏止逃漏稅。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
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
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人身保險要保人變更之研究—以契約關係變化、詐害債權及贈與稅課徵為中心
為了解決民法贈與撤銷 的問題,作者李家徹 這樣論述:
人身保險作為現代人投資理財的重要工具,要保人變更即是資產分配的其中一種方式。惟保險法上並無要保人變更之明文規定,該變更行為之法律性質以及變更後對於契約關係之影響,仍多所不明。另近年國稅局越來越關注要保人變更之課稅議題,甚至發函要求在完成贈與稅稽徵程序之前,保險人不得辦理要保人變更業務。然要保人變更是否一定屬於贈與行為,贈與稅之構成要件應如何適用在不同類型的人身保險上,仍需近一步的探討。 本文透過對美國法、日本法以及德國法進行比較法研究,確立我國保險法體系為二分法和三分法並存之特殊架構,推導出要保人為我國保險契約之當事人,並針對保險利益之適用以及保險契約主體之各項權利與義務進行整理。
要保人變更之契約關係變化,主要分為契約當事人以及新要保人與保險契約關係人兩部分進行討論。本文自保全保險人危險篩選權以及契約自由等觀點,對不同學說進行分析。除了定性要保人變更之法律性質為契約承擔,對保險契約上權利義務之移轉一同進行探討。另外針對保險法、保單示範條款與行政函釋中,限制要保人變更之相關規範,逐一進行檢討。 要保人變更時,保單價值準備金等權利會隨同移轉與新要保人。若因此原要保人陷於無資力,則原要保人之債權人有民法244條撤銷詐害債權之適用。本文以案例分析法,收集判決並整理歸納出應如何認定變更行為係屬有償或無償之讓與,且針對代繳保險費之個案,分析應如何適用民法244條。 要保人變更性
質上為契約承擔,屬於原要保人之財產移轉。若新要保人對於該變更行為並無對待給付,該變更行為即屬贈與行為,需要課徵贈與稅,因此本文將逐一檢視贈與稅各項構成要件與程序應如何適用於要保人變更中。此外現行課稅實務之稅捐保全程序,以行政函釋拘束契約自由並課予保險人協力義務,恐有牴觸稅捐法定原則且不符合稅捐經濟之虞。為解決上述問題,本文針對具體條文、保單類型之適用範圍與保險人之協力義務提出修正建議,以建立更加完善之制度。
民法贈與撤銷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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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回來嗎?如何撤銷贈與才合法?|陳建佑律師 - 法律新幹線
依據民法第408條第1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原則上,當贈與人還沒將自己 ... 於 www.skslaw.co -
#2.送給別人的東西可以要回來嗎?撤銷贈與不容易
又或是常見的感情詐欺,詐騙集團佯以交往,找各種理由讓被害人贈與金錢。 贈與附有負擔,受贈人未履行負擔. 民法第412條第1項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如 ... 於 www.lawyerli.tw -
#3.碩士孽子房產到手後卻忘恩負義,拆父床扔出門,贈與能否撤銷?
... 贈與能否撤銷? , 最新消息, 台北律師【長風律師事務所】線上法律諮詢, ... 蘇翁悲憤依民法「防不孝條款」提起撤銷贈與之訴,新竹地院27日判准。 於 taipei.forever-wind.com.tw -
#4.【台灣法律網問題解析】如何撤銷父親身前之贈與?
為民法第417條定有明文,是贈與人之繼承人,依民法第417條之規定,撤銷被繼承人之贈與,須同時符合(一)受贈人有故意不法之行為(二)須致贈與人死亡或妨礙其為贈與之撤銷 ... 於 www.lawtw.com -
#5.民法§408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 ... 於 law.moj.gov.tw -
#6.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檢視現行法規, 民法( 民國74 年06 月03 日 非現行法規 ) ... 贈與物未交付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交付者,得就其未交付之部分撤銷之。 於 www.lawbank.com.tw -
#7.贈與可否反悔?可否要求不孝子返還贈與物?-林正椈律師
民法 416條即規定,如果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或其一定親屬,犯刑法之犯罪並且是故意侵害行為時,或是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不孝條款),即便已經 ... 於 www.glorylaw.com.tw -
#8.父母可以因為兒女不孝,而將贈與給兒女的財產收回來嗎?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撤銷贈與」的法律問題,如果,父母將自己的 ... 贈與依照民法第406條規定,是一方將財產無償給予他方,並經他方接受的契約, ... 於 wanglaw.tw -
#9.不動產贈與撤銷,請問附負擔贈與和附條件贈與有什麼差異嗎 ...
撤銷贈與 後,贈與溯及既往失其效力,可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民法第99條第1項、第2項規定:「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附 ... 於 www.law110.com.tw -
#10.【贈與財產】寵兒不孝,已贈與的房產如何要回? - 今周刊
依照民法第412條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因此,當贈與人1.已為贈與 ...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11.如何撤銷贈與?是否要課贈與稅? - 郭彥廷地政士事務所
1.民法第416條第1項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 ... 於 andy29577943.pixnet.net -
#12.實用民法概要─案例與問題解析 - 第 298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二、贈與之撤銷(一)撤銷之原因 1.任意撤銷民法第408條第1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 於 books.google.com.tw -
#13.贈與後可要求歸還嗎? @ Boavista 資訊:: 隨意窩Xuite日誌
按民法第419條第2項規定:「贈與撤銷後,贈與人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贈與物。」同法第182條:「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 ... 於 blog.xuite.net -
#14.贈與物未移轉前,可否撤銷贈與契約? - 財團法人時雨文教基金會
惟老翁在土地未移轉前死亡,而繼承人拒絕承認該贈與契約,甚至欲撤銷贈與契約。 事實上,在一般情形下,民法第408條第1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 ... 於 www.timelyrainfoundation.com -
#15.台北民事律師--政理法律事務所~『贈與契約之撤銷』
又贈與係契約之一種,一經合法成立,即生效力,當事人均應受其拘束,除贈與人依法撤銷贈與外,贈與契約並不因贈與人事後反悔而當然無效或不存在;是民法第416條第1項 ... 於 catsbylee.pixnet.net -
#16.進階篇第4課:贈與契約 - 考神網
生前若把不動產贈與給子女,訂定贈與契約,但子女事後卻不負扶養義務,是否可以撤銷贈與? 本課先建立對於贈與契約的基本認識,再逐條釋義民法§406到§420的租賃規定; ... 於 www.5138.com.tw -
#17.不動產贈與未移轉登記前受贈人死亡不得由贈與人單方申請撤銷 ...
說明:二、依民法第420條規定:「贈與之撤銷權,因受贈人之死亡而消滅」。又依同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 ... 於 law-out.mof.gov.tw -
#18.民法§406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贈與 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 前項規定,於經公證之贈與, ... 於 law.moj.gov.tw -
#19.贈與係債權行為,請就學習民法以來所知(民總以迄債各),逐一 ...
按民法第74條:「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 ... 於 law.pccu.edu.tw -
#20.【法學小教室】贈與他人財產,可以反悔嗎?
(一) 《民法》第408條第1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也就是雖然口頭上曾說要贈與,但在贈與物未 ... 於 helilaw.com.tw -
#21.民法第四百十六條規定註釋-贈與撤銷
但不能因此而認原告陳梅瑩有誣告被告之故意符合「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之撤銷贈與要件,被告執此撤銷贈與,難認合法。 於 shuofeng.com.tw -
#22.民法贈與 - E-Donacije
第412條: 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人就前條第二項所定之贈與給付遲延時, ... 於 edonacije.si -
#23.民法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一註釋-訂定婚約返還贈與物
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 說明:. 按民法第七十二條所謂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 於 sf-familydivorcelawyer.com -
#24.將名下房產贈與給子女 - 遺產糾紛處理專業律師
律師回答: 贈與財產後可否討回,法律上稱「撤銷」,依民法第408條第1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 ... 於 sf-familyheritagelawyer.com -
#25.民法| 第四節贈與 - 六法全書- mywoo
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 ... 於 laws.mywoo.com -
#26.贈與撤銷
如果是贈與錢財珠寶,在錢財珠寶還未交付到受贈人手上時,贈與人得依民法第408條第1項規定隨時撤銷贈與。. 如果是贈與不動產,則贈與人必須在辦理 ... 於 jeanninemartens.ch -
#27.贈與是可以反悔的?贈與之撤銷! - 法律知識庫聯晟法律
三、民法第416條規定: 「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一、對於贈與人、其 ... 於 www.rclaw.com.tw -
#28.民法第244條撤銷權行使的要件 - 謝秉錡律師-不動產法律討論
乙於101年間將A地贈與丙,並辦畢贈與登記,且乙已陷於無資力,甲乃依民法第244條第1項及第4項規定,請求撤銷乙、丙間之贈與契約及贈與登記,並請求丙 ... 於 www.honeurlaw.com -
#29.贈與契約撤銷|民事律師推薦-政理法律事務所
又贈與係契約之一種,一經合法成立,即生效力,當事人均應受其拘束,除贈與人依法撤銷贈與外,贈與契約並不因贈與人事後反悔而當然無效或不存在;是民法第416條第1項 ... 於 www.legalpro-civil.com.tw -
#30.披著糖衣的毒藥—談附負擔贈與之撤銷權 - 品信法律事務所
贈與 人欲依民法第412條第1項撤銷附有負擔之贈與,須以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為前提。倘所附負擔高於贈與物,依民法第413條規定,該超過部分,受贈人固無履行 ... 於 pinsinlawfirm.com -
#31.撤贈與民法有規範- 社會- 自由時報電子報
民法 416條(撤銷贈與要件):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 ... 於 news.ltn.com.tw -
#32.雙方贈送給對方的禮物,在分手時可以要求返還嗎?
民法 第406條定有明文。本案例中,小明係以無償之 ... 民法第416條第1項另定有明文。 ... 所以,小明不得撤銷贈與,也不得要求返還贈送給小芳的物品。 於 www.legal.taichung.gov.tw -
#33.臺灣高等法院判決~~民法第412 條之附負擔之贈與不包括法定 ...
爰依民法撤銷贈與、撤銷詐害行為、不 當得利及回復原狀法律關係請求撤銷被上訴人丁○○與乙○ ○間無償贈與之債權及物權行為,並請求塗銷被上訴人二人 ... 於 yhklawyer.pixnet.net -
#34.例解民法 - 第 246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五)贈與之撤銷 1 .撤銷之原因( 1 )任意撤銷:即無須具備法定原因,得由贈與人任意撤銷而言,民法第 408 條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於 books.google.com.tw -
#35.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 (A)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
(C)受贈人因過失侵害贈與人,依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D)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 ... 於 yamol.tw -
#36.給你的東西我不想送了能不能撤回? - 天秤座法律網
民法 第412條第一項:「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所謂附有負擔之贈與,意思是指贈與契約附 ... 於 www.justlaw.com.tw -
#37.律‧師‧評‧評‧理/ 李佳倫律師※【子女不孝,父母可撤銷贈與!】
所謂贈與,係贈與人以自己之財產是無償給與他方,他方無償受有利益,因此贈與是否可以反悔?民法上依其贈與行為之進行階段設有規定,民法第408條第1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 ... 於 www.chascord.com -
#38.【民事】不孝子咒母「出去會被車撞死」 千萬房產判還母
而故意恐嚇之行為,復為刑法第305 條所明文處罰之犯罪,因之,原告自得撤銷對被告系爭不動產之贈與行為。是以原告依民法第416 條第1 項第1 款及第419 ... 於 www.jclaw.com.tw -
#39.送出去的東西,可以要回來嗎?如何撤銷贈與才合法? - 方格子
依據民法第408條第1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原則上,當贈與人還沒將自己 ... 於 vocus.cc -
#40.民法§407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贈與 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 前項規定,於經公證之贈與, ... 於 law.moj.gov.tw -
#41.贈與財產後法律上如何撤銷贈與
1.民法第416條第1項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 ... 於 www.pol.com.tw -
#42.生前贈與契約可否於死後,由繼承人撤銷呢?
就此法院實務上曾出現兩種見解:. 二位女兒無法撤銷老陳的生前贈與:. 此派法院見解從法律規定來看,民法 ... 於 leolinlawyer.com -
#43.論繼承人可否撤銷遺贈 - 元照
本件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後,高等法院更審判決亦認為民法第408條第1項所定贈與人之任意撤銷權,係專屬於贈與人本身之權利,不得為繼承之標的;被繼承人之 ... 於 www.angle.com.tw -
#44.贈與返還
則贈與人於知悉撤銷原因一年內,還是可以撤銷贈與。 但要提醒大家的是,民法第416條規定侵害行為,必需刑法有處罰之明文。換句話說,對贈與人而言,還得先 ... 於 867540548.wein-fein.ch -
#45.法律常識-民法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當事人得以契約排除適用 ...
贈與 後可以反悔嗎? 可提出撤銷贈與嗎,還是要用哪種方式討回房子| 法律圈. 於 tw.gospodarczepomorskie.pl -
#46.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之人專區 - 仁武地政事務所
四)父或母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不動產,其間協議遺產分割已依民法規定聲請法院選任特別代理人,自毋庸再得親屬會議之允許(內政部98年5月5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80044339 ... 於 renwu.kcg.gov.tw -
#47.民法§416第1項第1款規定,得撤銷贈與行為之意涵 - 張孟權律師
最高法院109 年台上字第1413 號民事判決. 按受贈人對於贈與人、其配偶、 直系血親 、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 ... 於 rfcpalaw.com -
#48.撤銷贈與時效
最高法院民事裁判(6) 行政函釋(1) 第417條: 受贈人因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妨礙其為贈與之撤銷者,贈與人之繼承人,得撤銷其贈與。 二、說明. 依民法第408條第1項 ... 於 399783558.electricexperience.it -
#49.民法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當事人得以契約排除適用嗎?
張思涵律師提供關於其他民事法律之法律知識,由律師幫你解決問題. 於 www.chaohsin.com -
#50.民法第416條不孝條款的撤銷贈與及民法第412條不履行負擔之 ...
【民法第416條不孝條款的撤銷贈與及民法第412條不履行負擔之撤銷贈與的差異】按「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 ... 於 www.ucipt.tw -
#51.民法贈與 - bonettieventi.it
第412條: 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之一條(第1148之1條)規定 ... 於 132629579.bonettieventi.it -
#52.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民法 債編(§153-§756-9) ... 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 受贈人因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妨礙其為贈與之撤銷者,贈與人之繼承人,得 ...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53.民法名詞解釋第419條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 - 國考加分
第419 條(撤銷贈與之方法及效果) Ⅰ贈與之撤銷,應向受贈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Ⅱ贈與撤銷後,贈與人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贈與物。 於 plus.public.com.tw -
#54.民法§420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 ... 於 law.moj.gov.tw -
#55.服務項目 - 遺產繼承律師推薦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473號民事判決:「《民法》第四百零八條第一項所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 ... 於 legalpro-heritage.com.tw -
#56.民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贈與 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負擔以公益為目的者,於贈與人死亡後,主管機關或檢察官得請求 ... 於 law.moj.gov.tw -
#57.【贈與】贈與是否是可以反悔的?贈與之撤銷! - 聯晟法律事務所
民法 規定有下列情事者,得撤銷贈與: 一、民法第408條規定: ... 前項規定,於經公證之贈與,或為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贈與者,不適用之。(第2項)」. 二、民法第412條 ... 於 www.rc-law.com.tw -
#58.贈與之撤銷與遺囑之法定意涵及區辨 - 智丞法律事務所
此之贈與,不須具備任何理由,屬於任意撤銷,即贈與人有任意撤銷權,僅由贈與人向受贈人以意思表示為之即可,此觀民法第四百零八條、第四百十九條第一 ... 於 www.attorneytsai.com -
#59.遺囑繼承專區》》最新重要判決
繼承人不得撤銷或拒絕履行被繼承人生前的贈與 ... 人得依贈與契約請求給付贈與物,惟除別有規定(如民法第408條第2項)外,贈與人於贈與物未移轉前,得任意撤銷贈與( ... 於 lawyers.idv.tw -
#60.贈與契約撤銷權行使之問題 - 【高點法律專班】
再上揭第419條. 所謂贈與之撤銷,僅及於債權行為,物權行為不因此受影響,上訴人仍取得系爭. 土地所有權,是被上訴人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上訴人返還,應依民法第758條規. 定 ... 於 lawyer.get.com.tw -
#61.生前贈與撤銷
不過須注意的是,民法第408條第2項另規定:「前項規定,於經公證之贈與,或為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贈與者,不適用之。 記者劉志原/特稿不少父母生前就將財產過戶給子女,雖 ... 於 675309384.werkplezierfestival.nl -
#62.贈與撤銷
此派法院見解認為民法第408條撤銷的權利,並非不得由繼承人繼承,所以,贈與者 ... 民法第412 條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這個問題涉及民法贈與任意撤銷權的法律問題。 於 721127600.lesentretiensdusud.fr -
#63.贈與返還 - eAcademy
則贈與人於知悉撤銷原因一年內,還是可以撤銷贈與。 但要提醒大家的是,民法第416條規定侵害行為,必需刑法有處罰之明文。換句話說,對贈與人而言,還得先證明受贈人的行為 ... 於 769063695.eacademy.fi -
#64.咒老母去死千萬房地產被討回 - 免費法律諮詢
撤銷贈與 規定於《民法》第416條第1項,俗稱「防不孝條款」,過去民眾基於家醜不外揚心理,不願興訟討回所贈與財產,但近來因弒親家暴案頻傳和社會價值觀改變,一旦遭到 ... 於 www.sinsiang.com.tw -
#65.公民法律學堂詐欺vs.脅迫| 家庭 - 人間福報
民法 第406條規定:「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 ... 或者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否則贈與人無法再撤銷贈與。 於 www.merit-times.com -
#66.贈與財產後反悔,要得回來嗎? | 盛惠法律
民法 第416 條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 ... 於 www.shenghuilaw.com.tw -
#67.【裁判字號】106,重訴,108
則原告依民法第412 條第1 項. 規定,以起訴狀為撤銷贈與之意思表示,並以起訴狀送達為. 意思表示送達,亦有起訴狀、自屬有據。 五、次按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為物權行為, ... 於 www.fpclass.com -
#68.贈與房屋在未辦竣移轉登記前,贈與人死亡,該如何撤銷契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由於民法規定,贈與的撤銷權因受贈人死亡而消滅,以及繼承人原則上從繼承開始時,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所以,如贈與人死亡,其繼承人本 ... 於 www.etax.nat.gov.tw -
#69.民商法|民法其他法條準用不當得利之規定(上) - 保成網路書局
關鍵字:不當得利、要件準用、效果準用、侵權行為時效完成、撤銷贈與 ... 例如民法(下同)第197條第2項:「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 ... 於 www.eyebook.com.tw -
#70.民法債編之贈與-單務契約與撤銷-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1. 受贈人因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妨礙其為贈與之撤銷者,贈與人之繼承人,得撤銷其贈與。 2. 繼承人之撤銷贈與權除斥期間: 此種法定撤銷權自贈與人之繼承人知有 ... 於 www.3people.com.tw -
#71.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
按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民法第412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贈與之撤銷,應向受贈人以意思 ... 於 www.vac.gov.tw -
#72.民法債各,單元7:贈與契約 -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 楊智傑教授個人教學網站: ; https://yangjames.yuntech.edu.tw 時間軸 ; 0:00 贈與 ; 0:52任意 撤銷 ; 2:26 法定 ... 於 www.youtube.com -
#73.寵豬舉灶,寵兒不孝!已贈與的房產如何要回? - 賴佩霞律師
回到我們剛剛舉的例子,當子女從父母受贈房產後,卻不履行給付生活費的約定時(即受贈負擔),此時焦急的父母就可以依照民法第412條規定,將先前所為的贈與撤銷,再依不當 ... 於 peilawyer.tw -
#74.民法─案例式 - 第 21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瑕疵或保證其無瑕疵者,對於受贈人因瑕疵所生之損害,負賠償之義務(民法第411條)。 ... 參、贈與之撤銷(100年司法人員四等)一、撤銷之原因(一)任意撤銷係指未經 ... 於 books.google.com.tw -
#75.第419條撤銷贈與之方法及效果- 法律諮詢知識庫
裁判要旨:. 按民法第四百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 於 legaltaiwan.biz -
#76.贈與撤銷
因為民法規定,要用「防不孝條款」撤銷贈與,必須在贈與人知道有撤銷原因之時起1年內!如果沒有在1年內行使撤銷權,權利會消滅! 於 710557293.pekkapirkkala.fi -
#77.贈與撤銷之問題 - 陽昇法律事務所
依民法第416條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贈與人得撤銷 ... 於 sunrisetaipei.com -
#78.爸爸贈女兒4000萬現金後反悔?只有這三種情況 - 經濟日報
例如:父親想將錢財珠寶贈與給子女,後來子女不孝順,父親後悔了。在錢財珠寶還未交付到受贈人手上時,贈與人得依《民法》第408條第1項規定,隨時撤銷贈與 ... 於 money.udn.com -
#79.〈法扶天地〉養兒未必防老父可撤銷不孝兒贈與 - 中華日報
另外,按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贈與撤銷後,贈與人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贈與物,民法第四百十六條 ... 於 www.cdns.com.tw -
#80.夫妻間的【財產贈與】可以【撤銷】嗎? - 聲威法律事務所
依民法第1030-1條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 ... 於 www.shengwui.com.tw -
#81.民法贈與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 Q19: 民法§416第1項第1款規定,得撤銷贈與行為之意涵最高法院109 年台上字第1413 號民事判決按受贈人對於贈與人、其配偶、 ... 於 uzribisirko.lt -
#82.贈與契約可以撤銷嗎? - 玉鼎法律事務所
明文在贈與前可以撤銷,因為您的情形已在贈與後,依民法第416條:「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 ... 於 www.we-defend.com.tw -
#83.民法§417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受贈人因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妨礙其為贈與之撤銷者,贈與人之繼承人,得撤銷其贈與。但其撤銷權自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六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 ... 法律行為經 ... 於 law.moj.gov.tw -
#84.附條件贈與撤銷之問題 - 法律百科
附條件的贈與,表示條件成就時,贈與才發生效力(民法第99條第1項的停止條件)。 因此,條件成就前贈與還沒有生效,贈與人可以選擇「撤回」原本要贈與的 ... 於 www.legis-pedia.com -
#85.不須以訴為之;原審判命撤銷兩造間就系爭不動產所為贈與,於 ...
最高法院108年台上字第1474號民事判決[#關於民法第419條撤銷贈與以及第412條與第416條的關係]... 於 zh-tw.facebook.com -
#86.民法贈與 - 東海13 8
第412條: 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之一條(第1148之1條) ... 於 134775886.alpenwiese-benrath.de -
#87.【享稅】原來贈與財產還可以拿回來的巧思
其實《民法》就訂有一項「防不孝條款」,可以讓父母有機會將贈與子女的 ... 人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要件,才能撤銷贈與,但須留意《民法》 ... 於 tw.stock.yahoo.com -
#88.送給你的東西可以討回來嗎?談談撤銷贈與 - 法律圈傳媒
如果只是單純承諾要送東西給對方,在對方拿到手之前,隨時可以反悔、撤銷贈與,這在法律上是允許的(民法第408條第1項)。 於 news.lawchain.tw -
#89.【律師娘專欄】贈與孩子的財產,可以要回來嗎?
情理法上若子女不孝,父母或許都有撤銷贈與的可能,但依法律規定,還是有許多細節與眉角要注意,其實民法第412條還有個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 ... 於 www.fiftyplus.com.tw -
#90.贈與撤銷的推薦與評價 ... - 法律條文查詢及法律問題經驗分享
本件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後,高等法院更審判決亦認為民法第408條第1項所定贈與人之任意撤銷權,係專屬於贈與人本身之權利,不得為繼承之標的;被繼承人之生前贈與,如至被 ... 於 law.mediatagtw.com -
#91.民法贈與 - Marisa Cozzini
第412條: 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人就前條第二項所定之贈與給付遲延時,受贈人得請求交付 ... 於 142867803.marisacozzini.it -
#92.民法§419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 ... 於 law.moj.gov.tw -
#93.贈與人任意撤銷權 - MBA智库百科
贈與 人任意撤銷權是指未經公證的贈與、或非履行道德義務的贈與,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的權利。《合同法》第186條規定了贈與人享有 ... 於 wiki.mbalib.com -
#94.受贈人或贈與人死亡,撤銷契稅大不同! - 創富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贈與房屋在未移轉登記前,如受贈人死亡,依民法第420條規定:「贈與之撤銷權,因受贈人之死亡而消滅」及民法1148條 ... 於 blessed.com.tw -
#95.贈與契約之撤銷:贈與人死亡 - 徐維宏律師的部落格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87號民事判決:「按贈與,係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民法第406條定有明文。贈與之性質為諾成、不要物、 ... 於 stoon1219.pixnet.net -
#96.贈與撤銷
如果是贈與錢財珠寶,在錢財珠寶還未交付到受贈人手上時,贈與人得依民法第408條第1項規定隨時撤銷贈與。. 如果是贈與不動產,則贈與人必須在辦理所有權移轉手續完成 ... 於 199151306.stylnails.ch -
#97.民法§416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 ... 於 law.moj.gov.tw -
#98.民法其他法條準用不當得利之規定(上) - 國試論壇
故本條規定僅具闡釋性質,用意在於提醒適用法律者注意贈與撤銷後贈與人享有之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二)黃茂榮老師. 黃茂榮老師認為本條是「效果準用」的 ... 於 talk.superbox.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