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逃漏稅成功案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檢舉逃漏稅也說明:檢舉逃漏稅. 檢舉逃漏稅. 回上一頁. 大; 中; 小. 1. 個資聲明. 2. 資料填寫. 3. 確認信提醒. 4. 案件送出成功.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於您填寫本處各類 ...

國立東華大學 法律學系 石世豪所指導 斯陽誠的 現行「加值型」營業人漏銷處罰之法律經濟分析---以營業稅法第51及52條為中心 (2020),提出檢舉逃漏稅成功案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營業稅、統一發票、交易憑證、漏稅罰、行為罰、賽局理論、成本效益分析、外部成本、推計課稅、停業處分。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林鈺雄所指導 黃彥翔的 論犯罪所得沒收 (2016),提出因為有 犯罪所得沒收、利得沒收、犯罪利得之沒收、不法利得剝奪、被害人優先原則、司法互助、擴大沒收的重點而找出了 檢舉逃漏稅成功案例的解答。

最後網站檢舉漏開發票,資料愈具體愈好則補充:國稅局官員說,查定營業稅的稅率比較低,店舖逃漏稅的誘因大大降低,有時候收到的稅,反而比課百分之五還多,每半年檢討一次查定的營業額是否符合現況。 「分業查定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檢舉逃漏稅成功案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現行「加值型」營業人漏銷處罰之法律經濟分析---以營業稅法第51及52條為中心

為了解決檢舉逃漏稅成功案例的問題,作者斯陽誠 這樣論述:

國家須依法律規定,始得課以人民基本義務。未有法律之明文規定或法律之授權,國家不得課以人民義務。此為民主法治國家之必然要求。國民對國家之首要義務乃「納稅」。租稅收入近年已成政府公共支出最重要財源,依法徵收租稅本質乃是國家為支出的必要而對人民財產權的適度侵害,因此國民將私有財產權中收益之一部分,以納稅方式作為國家保障營業自由、所有權自由之義務。營業稅法本身規定有欠細密、事務具有高度專業技術性質、稽徵程序複雜性、網路及跨境經濟交易型態千變萬化、修法程序繁瑣不及反應社會經濟繁雜多變情形及帳簿憑證資料浩繁,使稽徵機關查核相較於其他稅法更具難度,提供營業人逃漏稅捐誘因,違反營業稅法第51條違章處罰案件,

常因事後查核稽徵機關舉證困難,多數案件簽結免議,無法產生遏阻效果,至於違反營業稅法第52條違章處罰案件,稽徵機關查核人力不足難以主動查核、加上檢舉獎金過低缺乏檢舉誘因、以及停業處分缺乏彈性導致耗費稽徵與社會成本過鉅等因素,稽徵機關在查核漏銷違章處罰案件實務上越來越欠缺效率及效能,更甚因現行加值型營業稅在以統一發票作為交易憑證制度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採營業稅銷售額作為營所稅之營業收入課稅資料核認基礎下,短、漏開統一發票是類案件也可以而且也會一併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及股東個人綜合所得稅,稽徵機關對加值型營業人漏銷有效查核與處罰成了遏止營業人逃漏稅捐關鍵角色。本文嘗試賦予以法律經濟分析中賽局理論、成本效益

及外部性成本分析,於兼備法律之公平正義與經濟之效率下提出使稽徵機關提高稽徵效率與效能最適租稅處罰制度。

論犯罪所得沒收

為了解決檢舉逃漏稅成功案例的問題,作者黃彥翔 這樣論述:

不法利得係顯著之犯罪誘因,剝奪不法利得因而扮演預防犯罪與回復正當財產秩序的關鍵角色。然而,利得剝奪機制過去在我國未獲重視,遂致犯罪者得以坐享利得。為解決此一問題,我國刑法於2015年大幅修正,以犯罪所得沒收作為剝奪不法利得的關鍵機制。本次修正係犯罪所得沒收法制百年以來的最大變革:廢除了沒收之從刑定位,改將其定位為自成一格之刑法措施,大幅擴張沒收之主觀與客觀範圍,並引入了必要配套規定。鑑於本次修正係以德國刑法之利得沒收制度與國際公約之沒收規定為參考藍本,本文遂深入研究上述法制,以為我國新法之解釋與運用建立基礎。總的來說,本文認為適用於各種犯罪類型、不以罪責為前提之沒收新法已成功彌補刑法中存在已

久的剝奪漏洞,並為我國與其他國家間之有效司法互助提供了亟需的法律基礎,整體而言可受支持。同時,本文亦對新法提供些許修正建議,以強化我國沒收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