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暐哲青峰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寫的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 和蘭天律師的 如何面對合約:解約有理告別無罪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吳青峰被撤告無罪了律師:繼續爭取蘇打綠商標也說明:金曲歌王吳青峰被昔日經紀人林暐哲控告涉嫌違反《著作權法》,雙方鬧上法院,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合約已在2018年底終止,青峰唱「自己的歌」,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麥田 和印刻所出版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文學系 須文蔚所指導 黃容的 兩岸高中國語文教科書編撰與意識型態比較研究 以2020年臺灣龍騰版與中國大陸部編版為例 (2021),提出林暐哲青峰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中國語文、教科書、多元文化、現代化、兩岸。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清華大學 中國語文學系語文碩士在職專班 丁威仁所指導 林芳羽的 伍佰流行歌詞主題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伍佰、伍佰歌詞、流行歌詞、主題、國語歌詞、臺語歌詞的重點而找出了 林暐哲青峰的解答。
最後網站林暐哲-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則補充:林暐哲 (英語:Will Lin,1965年6月6日-),台灣流行音樂製作人、詞曲創作人、編曲家、歌手,Bones & Teeth樂團的主唱,Baboo樂團的主唱兼吉他手,黑名單工作室前成员 ...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
為了解決林暐哲青峰 的問題,作者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 這樣論述:
人權不是特權。人權到底是什麼? 一本適合所有人閱讀的人生教科書 納稅者權利法跟我有什麼關係?家長有權利對「同志教育」說不嗎?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 最實用的人權讀本,30條基本人權的探索與思辨,幫助我們真正理解人權的意涵,成為一個更進步的世界公民。 ●特別推薦 一起讀判決 (人氣法律粉絲專頁)/李茂生(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雪莉(《報導者》總編輯)/周威同(國教署兒童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培力計畫種子教師)/林辰(知識型Youtuber、《臺灣吧Taiwan Bar》共同創辦人)/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祕書長)/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張瑜鳯
(資深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許全義(台中一中社會科教師)/黃丞儀(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惠貞(歷史教師深根聯盟發言人、板橋高中歷史科教師)/蔡中岳 (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錢建榮(最高法院法官)/蘭天律師(依姓氏筆劃排序) 人權並非國家所賦予的權利,而是先於國家、任何社會與法律制度出現前就存在了,而人權的內涵就在於體現對人之尊嚴的尊重,每個人都是有自主性的主體,而不會淪為被他人或國家所支配的客體。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那是第一份全球性的人權保障文件,這一天也被
訂為人權日。 二戰結束後,世界各地的人們看盡殘暴的國家機器如何輾壓自己或其他國家的人民,因此聯合國成立時,各國即把人權保障視為這個國際組織最重要的目的之一,並迅速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 / 人權法典化是為了賦予人民對抗國家暴力和歧視的武器——雖然締約或修改條文都太困難,但我們能透過重新詮釋、擴充文義,讓人權法持續保持其活力和韌性。反之,若任由政府恣意排除或限制人權內涵,將失其最初捍衛個人尊嚴及促進社會正義的精神。這也是一開始想編輯這本書的主要目標,希望提供讀者有關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基本認識,學習相關語彙後,用以觀察自己與其他人的生活處境,進而勾勒出心目中理想社會的藍圖。——法律白話文運動
本書邀請一群年輕有想法、寫過多部暢銷法普書的「法律白話文運動」執筆,以明確好讀的文字,把嚴肅的法律知識,轉化為一般大眾容易理解的常識。內容以聯合國特別為青少年編寫的《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為基礎,從每一則法條的核心精神作闡釋,並援引國內外的案例,輔助說明該法條我們應該具備的正確觀念,探索人權樣貌,傳達人權基本知識,幫助我們更確認與思索人權的重要。 也許我們對這些人權條文並不陌生,但我們對它的內涵確實為何,其實仍然一知半解,甚或明知故犯;在世界仍然到處充斥忽視人權、侵犯人權的情況下,我們如何理解並維護自身的人權,已是一個當代的重要課題。 作為自許尊重人權的台灣,其實我們還有許多可以努力的
空間,這本書深入淺出的書寫,提醒我們正視人權的重要,我們才能更往前成為一個進步的世界公民。 ●內容大要 美國知名歌手小甜甜布蘭妮為何害怕父親的監管?性工作者真的不配擁有工作權?反送中運動為何衍生出抗議者被受虐酷刑?維吾爾族被中國奴役生產棉花,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中國真的吃西方人權這套?跨國同婚是否是夢一場?棒球員曹錦輝的假球案如何引用「無罪推定原則」? COVID-19 核酸檢驗報告成了遷徙自由的絆腳石?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mos Yee)在網路上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他是否「傷害他人宗教或種族情感」?土耳其海面上漂浮了一名紅衣小男孩的屍體,他足以召喚難民的無辜嗎?原住民自傳統部落領域取回
木材,是否竊盜觸法?禁止穆斯林婦女穿罩袍是錯誤的法令?…… 全書談及的領域眾多,包括身心障礙者、遊民、勞工、維吾爾族、人權工作者、難民、愛滋感染者……;議題多元,包括反送中、八仙樂園火燒案、死刑存廢爭議、打假球、隱私權、出版管制、兒少言論權利、集會遊行示威、罷工、迫遷、恐同、受教育權、著作權、國際人權…… 從個人到社會,從台灣到世界,各式各樣的基本人權議題,在在凸顯人權脆弱的面向。當大眾被侵權時是否真能知法而保護自己的權利?「法律白話文運動」有條不紊地整理出人類與生俱有的權利,不僅讓普羅大眾閱讀本書而獲得啟蒙,更可以觀照自身本該擁有的權利,避免因為對權利的懵懂與知識的薄弱,進而喪失權利而讓
生命深陷恐懼的泥淖之中。 這本書每一章談論的都是人權的缺角,唯有把破碎的缺角拼圖起來,才能更接近人權的真相。 每章末附有「思辨與討論」,延伸引導讀者對該章作進一步思考;書末並有相關人權工作者的筆記(例如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身心障礙聯盟、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作為對照參考,豐富對人權的探討。 ●全書30章內容主旨(呼應《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 第1章:我們天生自由而且平等 ﹝核心概念﹞:我們生來就是自由的。我們都擁有自己的觀念和想法。我們應該被同等對待。 ﹝內容要點﹞:以美國天后小甜甜布蘭妮(Britney Spears)爭取打破被監管的人生為例,談「
不能以監護為藉口,限制其他權利」,並擴及台灣的情況作闡述,儘管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也享有基本人權保障。 第2章:不該有差別待遇 ﹝核心概念﹞:不管我們的差異是什麼,這些權利是屬於每一個人的。 ﹝內容要點﹞:從古亭「小作所」事件談身心障礙者的困境及反歧視法。 第3章:生存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生存的權利,並且可以自由與安全的生活。 ﹝內容要點﹞:身為遊民有罪嗎?從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提議向無家可歸的遊民潑水驅離案例談起。國家能賜死人民嗎?人權法中最難解的爭議之一——死刑存廢的百年論辯。 第4章:不要有奴隸制度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把我們當奴隸。我們也不可以把任何人當成奴隸。 ﹝
內容要點﹞:國家、法律為什麼要管勞雇關係?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探討性工作合法化之必要。 第5章:沒有折磨或不人道的待遇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傷害我們或折磨我們。 ﹝內容要點﹞:從香港反送中運動談「酷刑」,看國家執法界線在哪裡。 第6章:不管到哪裡,你都有被視為人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和你一樣都是人,享有的尊重和權利都一樣。 ﹝內容要點﹞:新疆維吾爾族受中國壓迫,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所產的棉花,中國說「不吃西方人權這一套」有理嗎?八里媽媽嘴咖啡店命案的判決,為何引發軒然大波? 第7章: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核心概念﹞: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必須公平對待我們所有的人。 ﹝內容
要點﹞:外國人在台工作權益差很大,白領是人才,藍領的人權呢?跨國同性婚姻在台灣的演進情況。 第8章:你的人權應該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核心概念﹞:當我們沒有受到公平對待時,我們可以要求法律的協助。 ﹝內容要點﹞:從八仙樂園火災事件訴請國賠,看國家對人民的保護義務。醫療人員於工作場所遭受性騷擾與暴力相對,法律能否保障他們的人權? 第9章:沒有不公平的拘留 ﹝核心概念﹞: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沒有人有權利把我關到監獄裡裡,或把我從自己的國家驅逐出去。 ﹝內容要點﹞:從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入境中國被拘禁談「強迫失蹤」所帶來的傷害。 什麼是羈押?你說羈押就羈押嗎?縱使是重大刑案的被羈押人,因尚未被定罪
,其人身自由仍應盡量受到平等保護。 第10章:公平審判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被審判,就應該公開進行。不該有任何人,告訴審判我們的人應該要怎麼做。 ﹝內容要點﹞:即便是犯罪被告,也應享有公平審判的程序權利;情節最嚴重的罪行一定會判死?從湯景華縱火案談起。 第11章:在被證明有罪前,我都是清白的 ﹝核心概念﹞:除非有證明,否則任何人都不應該被要求為某件事負刑事責任。當有人說我們做了壞事時,我們有權利去表明那不是真實的。 ﹝內容要點﹞:從曹錦輝假球事件談「無罪推定」原則。「無辜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被誤關了14年的鄭性澤案帶給我們的司法正義省思。 第12章:隱私的權利 ﹝核心概念﹞
:沒有人可以破壞我們的名聲。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沒有人可以進入我家、拆開我的信件、干擾我或我的家人。 ﹝內容要點﹞:祕密被人知道了是侵害我什麼權利?不想被Google不行嗎?——被遺忘權與言論自由的權衡。 第13章:行動的自由 ﹝核心概念﹞:在自己的國家裡,我們有權利到我們要去的地方,並且到我們想去的地方旅行。 ﹝內容要點﹞:防疫不外人權——可用提供檢疫報告當作國人入台的條件嗎?被陌生人跟蹤了怎麼辦?各國法規大不同,在許多國家甚至無能為力! 第14章:尋求安全居所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我們在自己國家裡害怕被迫害,我們有權利跑到另一個國家讓自己更安全。 ﹝內容要點﹞: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
mos Yee)因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遭判刑後,他尋求美國的庇護,什麼是庇護?阿拉伯之春到今日,世界上出現了許多難民,更別說以前歷史上不同時期的難民,我們對難民的認知有多少? 第15章:取得國籍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擁有權利,屬於某一個國家。 ﹝內容要點﹞:從越界者與無國籍人的眼中,看見人權法的極限。從難民到無國籍兒童到台灣的新移民,關於追求國籍保障,歸化移民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的思索。 第16章:婚姻與家庭 ﹝核心概念﹞:每個成年人,當他們想要的時候,都有權利結婚並擁有家庭。男人和女人結婚或分居時,都擁有相同的權利。 ﹝內容要點﹞:婚姻平權里程碑:南非Fourie案。從通姦除罪化討論
背後暗藏的性別壓迫。防疫時期不讓中配孩子來台是否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第17章:擁有屬於你東西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擁有東西並分享它們。沒有人可以毫無正當理由就拿走我們的東西。 ﹝內容要點﹞: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什麼?跟我有什麼關係?原住民自傳統領域取回木材,是否竊盜觸法? 第18章:思想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相信我們要相信的,有權利信仰某個宗教,或是當我想要的時候,可以改變想法。 ﹝內容要點﹞:曾經台灣有部法律控制你的思想。國家該管制宗教嗎?民主國家有辦法讓宗教歸宗教嗎? 第19章:表達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自己做決定,去想我們所喜歡的東西,去說
我們所想到的,並且與其他人分享我們的觀念。 ﹝內容要點﹞:從《出版法》看台灣的民主進程。從烏克蘭感染愛滋病毒的女孩所寫的〈讓世界聽到我們的聲音〉,談兒童也有說話且被聽見的權利。 第20章:公眾集會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接觸我們的朋友,並且一起和平地保衛我們的權利。如果我們不願意,沒有人能命令我們加入任何團體。 ﹝內容要點﹞:遊行抗議沒錯,除非它造成危險或蓄意破壞法治。從香港反送中事件談「禁止蒙面」上街頭的合法性問題。 第21章:參與民主政治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參與我們國家的政治。每個成年人應該被允許選擇他們自己的領袖。 ﹝內容要點﹞:從日據時期台灣人推動「臺灣議會
設置請願運動」,爭取頭一次的民主成果談起。 能投票就是民主嗎?罷免案如何進行?2019年的香港議會選舉給台灣的提醒。 第22章:社會保障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負擔得起住宿、醫療、教育與兒童照顧,當我們生病或年老時,有足夠的錢去生活及獲得醫療協助。 ﹝內容要點﹞:生計出現困難時,人人都應受到來自國家的支持。礙知與愛滋的無間道:從不歧視原則談起。 第23章:工作者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一個成年人都擁有工作、公平的工作報酬,以及加入工會的權利。 ﹝內容要點﹞:談勞工的不合作運動——罷工權。「職業災害」哩干災? 第24章:休息和休閒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放下工作,休息和放鬆
的權利。 ﹝內容要點﹞:工作誠可貴,身體價更高——談超時工作的法律問題。最陌生的熟悉人:台灣長期照顧政策中的外籍家庭看護工應該有的保障。 第25章:良好生活條件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好好過日子。母親和孩子、老人、失業的或有障礙的人,都有權利被照顧好。 ﹝內容要點﹞:華光社區的迫遷安置難道是種恩賜,而非權利?從「恐同」現象談性/別少數群體的健康權。 第26章:接受教育的權利 ﹝核心概念﹞:受教育是一種權利。上小學應該免費。我們應該了解如何與他人相處。家長能優先選擇我們該學的是什麼。 ﹝內容要點﹞:學校與學生間的「特別權力關係」指的是什麼?家長有權對「同志教育」說不嗎?從英國「伯明
罕抗議事件」反思台灣現況。 第27章:著作權 ﹝核心概念﹞:著作權是用特別的法律,來保護個人的藝術及文學創作;其他人如果沒有得到同意,不可以複製。我們都擁有權利以自己的方式生活,並享受藝術及科學所帶來的好處。 ﹝內容要點﹞: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談林暐哲訴吳青峰案的合約問題。台灣第一起傳統智慧創作侵權事件——奇美部落提告原民會。 第28章:生活在一個在乎人權的世界的權利 ﹝核心概念﹞:好的秩序必須要存在,我們才能夠在自己的國家和全世界各地享受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人權保障不僅僅靠規範,更有賴健全的監督機制;良善的全球秩序,取決於良善的國內與國際環境。 第29章:責任 ﹝核心概念﹞:我
們對其他人是有責任的,而且我們應當保護他們的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從菲律賓的賈巴里被槍殺案,談「生命權」是一項不得減損之最高權利,即使在武裝衝突和其他威脅國家存亡的公共緊急情況下。對於女性生育與墮胎權利的探討。 第30章:沒有人可以剝奪你的人權 ﹝核心概念﹞:人權宣言是最低標準。不應該用保障某一人權當作藉口,合理化對其他人權的侵害。 ﹝內容要點﹞:從英國商人林克穎在台酒駕致死案,談台灣監獄的人權問題。人權不是特權:「反毒戰爭」的健康權爭議。 後記:人權工作者的筆記
林暐哲青峰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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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青峰 #林暐哲
【 製作團隊 】
|企劃:歡歡
|腳本:歡歡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憨吉
|剪輯助理:憨吉
|演出: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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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暐哲提告5連敗 吳青峰心死沉痛籲「勿再濫訴」:https://bit.ly/2Uca8LV
→ 青峰著作權之爭槓上林暐哲 法院判無罪理由曝光!:https://bit.ly/3pVfcjC
→ 吳青峰遭林暐哲提告「連勝5局」! 無奈吐心聲:還有一段長路:https://bit.ly/35re91q
→ 【青峰贏官司】吳青峰無罪 恩師一句話成關鍵:https://bit.ly/2S0dY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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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高中國語文教科書編撰與意識型態比較研究 以2020年臺灣龍騰版與中國大陸部編版為例
為了解決林暐哲青峰 的問題,作者黃容 這樣論述:
現代教育的奠定起源於學校教育的制度化,而學校教育的核心在於課程,課程的核心在於教材。為展望兩岸國語文教育之交流與溝通,本研究抽取了現行兩岸普通高中國語文教科書的兩個版本──中國大陸部編版和臺灣龍騰版為研究對象,通過比較研究和內容分析法針對其選文內容進行意識型態分析,探索兩岸在國語文教育實踐中的共識與差異。整體言,兩岸社會因為歷史、法制以及社會「共識」等方面的不同,在新自由主義全球化的衝擊下,各自選擇了一條服膺於在地人民意願以及利益的道路:臺灣從適性教育出發,強調個人與自由,中國大陸則立足於集體主義,強調民族復興與國家意志。以最新兩岸普通高中國語文課綱/課標為例,在語文教育理念、課程性質以及學
科素養上各有側重,表現在教科書選文的編撰與意識型態中,則是對於政治態度、國家期待、民族精神、族群關係及敵意態度等五個面向的呈現、描寫方式與態度不同。故兩岸有關多元文化教育理念的本土化與實踐並不一致,對國語文學科定位以及教學方式的選擇各有取捨:臺灣重視議題教學,中國大陸重視整體閲讀。綜上,本研究發現兩岸政治意識型態爭議根源並不在於「國族認同」,而是有關「現代性/現代化」的認識,並由此帶來的政治「去中心化」問題。
如何面對合約:解約有理告別無罪
為了解決林暐哲青峰 的問題,作者蘭天律師 這樣論述:
白紙黑字陷阱題,考驗人性, 影視文創、投資合夥、建案買賣、出版設計、 音樂授權、勞資僱傭、藝人經紀等52篇實際案例, 立約容易,送神難,懂得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 解約無罪,告別有理! 你要的「公道」究竟是什麼? 是法律上的公平正義?還是人性上的完整無缺? 從一出生,合約便形影不離。 人身保險;銀行開戶;買賣交易;租屋契約; 舉凡食衣住行等生活一切,都有「合約」。 簽下名字那剎那,合約便生效, 你,必須清楚知道自己的所有權利與義務。 ‧文創園區規畫的創意構想及企畫案權利歸誰?業主還是規畫者? ‧兩岸文創合作,合約用語究竟該注意哪
些魔鬼細節? ‧當文字作品遇上影視授權,有哪些眉角要注意? ‧中小企業喜歡用「股東往來」處理公司借款,一旦出事,誰負責? ‧付薪水是僱傭關係,員工製作的著作物,著作權歸誰? 本書為致力於推廣法律知識的蘭天律師最新作品, 從文創合約談起,到日常生活中會遇到的投資、土地買賣合約狀況, 直視內心不敢面對或是主觀上刻意避開的痛處,看待事情真相視角, 懂得法律,就能避免悲劇。 名人推薦 杜德偉│歌手 吳青峰│歌手 林暐哲│音樂製作人 侯孝賢│電影導演 徐秀美│藝術家 陳伯任│光點電影館執行長 陳斌全│國家電影中心執行長 黃亞歷│電影導演
張信哲│歌手 賴馬│繪本作家 ──聯合推薦(依照姓名筆畫排列)
伍佰流行歌詞主題研究
為了解決林暐哲青峰 的問題,作者林芳羽 這樣論述:
文學的創作是人們抒發情感,表達情志的管道,古人常藉詩歌表達哀樂之情,最早的詩歌就是歌詞。時至今日,流行歌詞同樣也描述了當代人們共同的情感,我們可能聽了某一首流行歌曲而喚起我們生命中的記憶,伍佰的歌曲就是其中之一。伍佰國語、臺語歌詞的創作優游於白話與詩句中,在自然中流動典雅,意象及跳躍性的表達方式具戲劇的張力。有想法、有高度與厚度,豐富了詞的意境,提昇了歌詞的層次。其歌詞主題涵蓋各個層面:有感情、有勵志、有對現實的關懷,都能精準地傳達詞意、反映著時代的變化。三十年來,伍佰持續他的創作能量,並展現在音樂上的開創性。在伍佰動人心弦的歌詞裡,我們看到精彩的詩篇,即使歌曲傳唱多年,仍具藝術的生命力與爆
發力。
林暐哲青峰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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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唱「苏打绿」旧专辑!吴青峰谈合约纠纷:是场核爆 - 全网搜
鱼丁糸(苏打绿)即将在明年2月19日、20日於台北小巨蛋举行「池堂影夜」演唱会,而他们於今(30)日举办演唱会记者会,此次露面是他们与林暐哲的版权 ... 於 sunnews.cc -
#2.[新聞] 青峰與恩師鬧翻? 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 看板popmusic
2019-11-14 10:05廧合報記者賴佩璇/台北即時報導知名樂團「蘇打綠」休團3年,經紀人兼恩師林暐哲另創「大房小山工作室」,主唱青峰成為旗下第一位 ... 於 www.ptt.cc -
#3.吳青峰被撤告無罪了律師:繼續爭取蘇打綠商標
金曲歌王吳青峰被昔日經紀人林暐哲控告涉嫌違反《著作權法》,雙方鬧上法院,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合約已在2018年底終止,青峰唱「自己的歌」, ... 於 www.chinatimes.com -
#4.林暐哲-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林暐哲 (英語:Will Lin,1965年6月6日-),台灣流行音樂製作人、詞曲創作人、編曲家、歌手,Bones & Teeth樂團的主唱,Baboo樂團的主唱兼吉他手,黑名單工作室前成员 ... 於 zh.wikipedia.org -
#5.【吳青峰獲判無罪】恩師林暐哲隨即再上訴環球斥 - 新浪香港
吳青峰遭恩師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未經授權即演唱自己的歌。事件困擾吳青峰多時,上月他曾發4000字... 於 sina.com.hk -
#6.如何看待吴青峰被前经纪人林暐哲起诉这一事? - 知乎
据台媒,吴青峰被前经纪人林暐哲提告,林暐哲指控苏打绿已将所有创作歌曲的著作权转让给自己,但青峰在未… 於 www.zhihu.com -
#7.公告]魚丁糸《池堂影夜》購票心得及問題回報
191 2021-09-17 00:05. 46 [新聞] 青峰無罪!林暐哲不告了撤告馨儀「什麼. 68 2021-09-01 10:31. 129 [音樂] 魚丁糸〈在世界的盡頭大聲地說我恨你〉MV. 於 ptthito.com -
#8.39岁吴青峰出演高中生,历经苦难后,他活成了“不老男神”
后来吴青峰遇到了自己的伯乐林暐哲,然而这位伯乐最后也和他翻脸,二人因版权纠纷闹到了法院,吴青峰成了第一个唱自己的歌被告上法庭的歌手。 於 www.sohu.com -
#9.創作歌手青峰與前經紀人林暐哲的著作權之爭 - 智慧財產局
由於引發青峰與林暐哲爭端的是雙方就青峰創作歌曲的「專屬授權」合約,且雙方約定專屬授權範圍為「著作財產權之全部權利種類」,其中當然包括「公開演出權」,又依著作權法 ... 於 www.tipo.gov.tw -
#10.對峙林暐哲! 吳青峰「深呼吸」拒對眼林暐哲出庭哽咽
歌手吳青峰被前經紀人林暐哲指控違反著作權,一狀告上法院,民事部分,兩次都判青峰勝訴,今天(11日)開刑事庭,師徒首度在法庭上碰面,林暐哲提出 ... 於 www.ftvnews.com.tw -
#11.林暐哲起诉吴青峰侵权2连败暴瘦出庭师徒大对决
搜狐娱乐讯据台湾媒体报道,苏打绿主唱吴青峰遭恩师林暐哲控告违反著作权法并起诉。台北法院11日传林暐哲出庭,他现身法院时身形暴瘦,与先前差异极大 ... 於 www.sohu.com -
#12.錢進愛情莫憂愁《上》 - Google 圖書結果
(註:〈無眠〉,作詞者:吳青峰&林暐哲。)主唱青峰幽幽的聲音綿密地說著想念,錢莫愁胸口一窒,飛快地關掉電台。她怕聽這首歌,每回一聽,總是心要揪扭起來,她不喜歡。 於 books.google.com.tw -
#13.師徒鬧翻原因曝光!吳青峰沒拿到1億人民幣版稅忘做這事被告…
藝人吳青峰早年宣布與昔日經紀人兼恩師林暐哲終止合作,日前更遭到對方控告侵害著作權,被指控在未獲同意的情況下,公開演唱已轉讓版權的歌曲, ... 於 dailyview.hk -
#14.2009出版年鑑 - 第 560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最佳樂團獎得獎者蘇打綠得獎作品無與倫比的美麗報名單位林暐哲音樂社 蘇打綠樂團由主唱青峰、貝斯手馨儀、電吉他手家凱、鼓手小 ... 於 books.google.com.tw -
#15.吳青峰贏了!遭恩師林暐哲提告求償8百萬,法官判不用賠
金曲歌王吳青峰在「蘇打綠」休團後單飛,公開表演自己創作新曲,卻被昔日經紀人、恩師林暐哲主張合約仍存續指控青峰違約,除提告刑事違反《著作權法》,也 ... 於 www.fountmedia.io -
#16.恩師林暐哲告青峰違反著作權法刑事一審結果出爐 - 華視新聞網
知名歌手青峰(吳青峰)與恩師、前老闆林暐哲之間官司不斷,日前青峰及青峰母親廖碧珍擔任董事的哈里坤的狂歡公司被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 於 news.cts.com.tw -
#17.搖滾黑白切 - 第 19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藝人:蘇打綠專輯名稱:Believe In Music(EP)1 發行:林暐哲音樂社搖滾樂是一種橫向移植的 ... 樂團成員不但各個都是練家子,主唱青峰陰柔具特色的唱腔,跳脫制式的編曲, ... 於 books.google.com.tw -
#18.「什麼都不想要了」林暐哲放棄上訴但仍握蘇打綠商標權
日前藝人吳青峰與恩師林暐哲決裂,雙方因《著作權法》鬧上法院,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合約已經在2018年底終止,青峰唱「自己的歌」, ... 於 news.tvbs.com.tw -
#19.林暐哲撤告仍持有「蘇打綠」 青峰不認輸放話:繼續爭取
蘇打綠主唱吳青峰與恩師林暐哲因合約問題鬧上法院,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青峰無罪。全案原本將上訴到二審高等法院,但林暐哲主 ... 於 www.setn.com -
#20.唱自己寫的歌挨告遭起訴!揭青峰合體蘇打綠幕後爭議:270首歌
2017年蘇打綠於元旦舉辦告別演唱會,宣告休息3年,原計畫2020年復出,但主唱吳青峰去年與恩師林暐哲拆夥後,被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讓青峰去年 ... 於 www.storm.mg -
#21.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與吳青峰等人著作權爭議事件新聞稿
吳青峰於108年4月12日發表新. 歌「歌頌者」為作者自行使用自己創作歌曲,並無林暐哲所主. 張著作權法第84條、第88條第1項侵害著作財產權情形,林暐. 哲顯未顧及作者立場及 ... 於 ipc.judicial.gov.tw -
#22.青峰、馨儀訴訟畫句點林暐哲撤告:不追究了 - 噓!星聞
金曲歌王吳青峰及青峰母親擔任董事的「哈里坤的狂歡」公司,被前經紀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求償800萬元,刑事一審判青峰無... 於 stars.udn.com -
#23.好消息!吳青峰、謝馨儀無罪前經紀人林暐哲撤告 - Yahoo奇摩 ...
吳青峰是蘇打綠的主唱,先前因為演唱自己的歌曲,被前經紀人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後,法官審理認為吳青峰並未違法,判決無罪, ... 於 tw.news.yahoo.com -
#24.{中正團隊週報}青峰、林暐哲著作權爭議法院判決整理!
歌手吳青峰跟前東家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日前因歌曲『著作權』爭議,提起訴訟,智財法院二審在4/1號宣判,判林暐哲方敗訴,全案可上訴最高法院。青峰透過社群網站表達 ... 於 www.c-patent.com.tw -
#25.林暐哲撤告仍握「蘇打綠商標權」 青峰硬起來喊繼續爭取
歌手吳青峰與恩師林暐哲解約後,演唱自己創作的歌,卻遭對方提告違反著作權,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青峰無罪,全案可上訴。而今(1)日稍早傳來林暐哲 ... 於 www.nownews.com -
#26.林暐哲「合約糾紛」總整理!蘇打綠團名敗訴苦當「魚丁糸」
歌手青峰與恩師林暐哲2年前因歌曲著作權以及合約問題吃上官司,蘇打綠也因為商標權糾紛無法使用正名,目前只能以「魚丁糸」的名義繼續活動。 於 today.line.me -
#27.吳青峰被告違反著作權法院判無罪林暐哲不上訴:我什麼都不要了
青峰 2019年在演唱會上唱自己創作歌曲,遭林暐哲提告侵害著作權的民刑事告訴後,師徒兩人正式翻臉,青峰更為此數度落淚,而先前他曾被檢察官起訴, ... 於 www.hk01.com -
#28.吳青峰唱自己的歌被恩師林暐哲告,法院判他勝訴的原因 - 雲論
林暐哲 公司對藝人吳青峰等人提起著作權侵害,認為吳青峰在2019年4、7月,演唱已經專屬授權給林暐哲公司的歌曲,侵害公開演出、播送等權利, ... 於 forum.ettoday.net -
#29.回不去了...青峰絕裂恩師林暐哲聽到和解「秒搖頭」
藝人吳青峰跟前經紀人林暐哲雙方為了音樂版權鬧上法院,今(11)日刑事部份一審開庭,師徒首度同台,法官劈頭就問,兩人還有沒有和解的可能, ... 於 news.ttv.com.tw -
#30.吳青峰:我曾視為父親的林暐哲為什麼變這樣? - 社會 - 自由時報
天團「蘇打綠」2017年1月1日舉辦告別演唱會後,主唱吳青峰與恩師製作人林暐哲拆夥,林暐哲主張擁有「蘇打綠」的團名商標和所有歌曲版權,控告吳青峰 ... 於 news.ltn.com.tw -
#31.吳青峰官司終有判決|回顧蘇打綠的非主流好歌
在粉絲們擔憂「蘇打綠」還能唱原本的經典歌曲時,經歷兩年的官司纏訟今於台北地方法院終有裁決,吳青峰與林暐哲均無罪。 於 www.madamefigaro.hk -
#32.青峰無罪!前經紀人林暐哲撤告「什麼都不要了」 - MTV音樂頻道
蘇打綠主唱吳青峰與恩師林暐哲因合約問題鬧上法院,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青峰無罪。全案原本將上訴到二審高等法院,但林暐哲主 ... 於 www.mtv.com.tw -
#33.向泰勒絲專輯重唱看齊魚丁糸復刻蘇打綠經典 - 光明日报
魚丁糸和前經紀人林暐哲的紛爭,雖然侵權告一段落,但林暐哲仍握有“蘇打綠” ... 对此,主唱吴青峰笑说:“没想到被泰勒丝抢先了,确实就是这样的概念。 於 guangming.com.my -
#34.林暐哲告輸青峰宣布放棄上訴蘇打綠律師:繼續爭取商標權
吳青峰和林暐哲結束合作後,曾公開演唱自己過去幫蘇打綠創作的歌曲,卻被林暐哲控告違反版權合約,提告違反著作權,台北地院今年6月一審因舉證不足,宣告 ... 於 www.mirrormedia.mg -
#35.林暐哲「合約糾紛」總整理!蘇打綠團名敗訴苦當「魚丁糸」
歌手青峰與恩師林暐哲2年前因歌曲著作權以及合約問題吃上官司,蘇打綠也因為商標權糾紛無法使用正名,目前只能以「魚丁糸」的名義繼續活動。 於 www.ttshow.tw -
#36.婚禮顧問 - 第 203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例如:蘇打綠的主唱「吳青峰」,他就是以獨特的聲音,風靡了全台。 ... 結識音樂製作人林暐哲,有了生命的轉折並成為林暐哲音樂社旗下藝人。2004 年 5 月,蘇打綠於政大的 ... 於 books.google.com.tw -
#37.台灣「金曲歌王」青峰被控違反著作權案台北地院:罪證不足
青峰 母親為新公司哈里坤的登記負責人,5月11日開庭時她哭著說,公司實際由兒子經營,兒子創作出來的詞曲,林暐哲用搶的,太可惡了,「被他騙了10幾 ... 於 www.taiwannews.com.tw -
#38.青峰無罪!恩師林暐哲告他違反著作權法院一審宣判出爐
蘇打綠主唱青峰遭恩師製作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2年來官司不斷,青峰的母親也曾出庭作證,指控林暐哲欺騙他們母子,一度激動到淚灑法庭。 於 www.upmedia.mg -
#39.青峰涉違著作權無罪確定前經紀人林暐哲沒上訴 - 中央社
樂團「蘇打綠」成員青峰(本名:吳青峰)遭前經紀人林暐哲控告涉違反「詞曲版權授權合約」,於民國108年4月至9月間公開演唱已授權的音樂著作「歌頌者」等 ... 於 www.cna.com.tw -
#40.青峰無罪!林暐哲不告了撤告馨儀「什麼都不要了」 - 蘋果日報
天團蘇打綠主唱吳青峰因唱自己的歌,被昔日恩師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後,法院審理後認為青峰並未違法,判決無罪, ... 於 tw.appledaily.com -
#41.巴毛律師專欄|遭恩師林暐哲提告,難道吳青峰是作者本人 - 太報
根據新聞報導,林暐哲向地檢署主張的應該就是著作權法第92條,擅自以「公開演出」等方式侵害著作財產權。 雖然青峰是歌曲的創作人,依法享有歌曲的「著作 ... 於 www.taisounds.com -
#42.青峰涉違著作權無罪確定前經紀人林暐哲沒有上訴
藝人青峰遭前經紀人林暐哲提告後,檢方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6月間判青峰無罪後。台北地院今天表示,林暐哲及檢方沒有上訴,本案青峰 ... 於 news.ebc.net.tw -
#43.青峰著作權訴訟畫下句點!林暐哲確定撤告「什麼都不要了」
金曲歌王吳青峰遭前經紀人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今年6月刑事一審判青峰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在青峰被判無罪後,林暐哲向檢方表示放棄上訴, ... 於 newtalk.tw -
#44.解析蘇打綠青峰和林暐哲的訴訟糾葛
林暐哲 認為:青峰必須在三個月前以書面提出反對續約才行,但青峰沒這麼做,所以青峰在合約終止前的創作,著作財產權還是歸我所有。 法院見解. 最高法院92 ... 於 www.lawyerli.tw -
#45.吳青峰決裂林暐哲! 深夜暖心喊話團員:這就是魚丁糸
蘇打綠主唱吳青峰遭到前經紀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院11日開庭,事後他在社群網站寫下4000字長文痛訴事情真相,讓團員們都感到十分不捨, ... 於 www.ctwant.com -
#46.想要自律的孩子,也许希望有这样一部手机
但却有很多制作者,以及音乐行业工作人员在发版时,因为不了解音乐版权知识而丢失了自己应有的权益,这是对自己很大的亏损。2008年,吴青峰与林暐哲 ... 於 sunnews.site -
#47.蘇打綠休團三年的真相曝光:他耍盡心機,卻依然低估了吳青峰
這下事情就真相大白了:是林暐哲一心想了結蘇打綠這個團,他只要吳青峰一棵搖錢樹就夠了,當吳青峰表示不想離團單飛時,他就乾脆以休團三年之名把樂團 ... 於 uabei.com -
#48.華為mate40全系列新系統深夜來襲,鴻蒙OS218、219、220
但卻有很多製作者,以及音樂行業工作人員在發版時,因為不了解音樂版權知識而丟失了自己應有的權益,這是對自己很大的虧損。2008年,吳青峰與林暐哲音樂公司在 ... 於 newsk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