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懲戒查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會計師懲戒查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三民名師群寫的 2022記帳士搶分小法典(含重點標示+精選試題)(三民上榜生必備)(十二版) 和陳錦芳,陳高星,劉時宇,林哲安,邱煌傑的 由法院判決看透政府採購契約:財物勞務篇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新種信用資訊產品介紹也說明:F08 會計師近五年簽證資訊提供受查會計師於指定查詢年度受委託簽證之. 企業資訊;該會計師若有懲戒紀錄,則該項資訊亦提供懲戒之公告日期、執行日. 期、處分方式以及處分文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會計資訊與法律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黃劭彥所指導 張家琦的 企業舞弊財報不實之會計師刑事責任- 審計與法律觀點 (2021),提出會計師懲戒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財務報告、不實簽證、審計準則公報、直接故意、間接故意。

而第二篇論文逢甲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李東穎所指導 彭采芬的 贈與稅規避課稅問題之研究-以2010年至今行政法院判決為核心 (2020),提出因為有 贈與稅、稅捐規避、實質課稅原則、舉證責任、協力義務的重點而找出了 會計師懲戒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則補充:會計師懲戒 委員會(以下簡稱懲戒委員會)置委員十五人,組成時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分別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就下列各款人員派兼或聘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會計師懲戒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2記帳士搶分小法典(含重點標示+精選試題)(三民上榜生必備)(十二版)

為了解決會計師懲戒查詢的問題,作者三民名師群 這樣論述:

  ★收錄至111年1月最新修法!   ★收錄110年記帳士最新試題!     【本書適用】   這本《記帳士搶分小法典》適用於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本書優勢】     考試利多   記帳士考試採及格制,只要平均60分即可考取,無須與其他考生競爭錄取名額。     近年度的記帳士考試錄取率約有13%,每年都有將近700位考生考取記帳士證照,相較於其他國家考試,是及格率與投資報酬率較高的選擇!     記帳士出路範圍廣,囊括了會計及稅務,可獨立開設或加入大型記帳士事務所,論件計酬、待遇佳,也能轉往其他會計金融業,或財稅相關國家考試,不必擔

心未來職涯發展遇上瓶頸。     市場見證   本書自2011年初版以來即成為三民補習班記帳士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年年改版,累積銷售量已朝向30,000冊邁進,可以說每3位記帳士考生中就有1位選購本書,持續獲得考生的青睞已近10年,想考記帳士的您還在猶豫要不要加入購物車結帳嗎?小心晚了搶不到唷!      記帳與稅務法條一大堆,哪些條文最常考?   沒有法學基礎的我也能看懂條文嗎?     別擔心!三民輔考特別設計出一般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輔助教材!本書由三民輔考名師群根據記帳士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彙整分為「稅法與申報相關法規」、「記帳相關法規」二大類

共31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搭配本社出版的稅法與實務(上)(下)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能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實力倍增。     選擇題解題的訣竅是什麼?   對於沒有法學基礎的考生來說,法律文字用語繁雜精深,條文內容又多又長,如果沒有耐心與細心記憶,容易錯失正確答案。三民輔考名師群親自研究近五年度記帳士考試試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條文,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讓讀者對被頻繁命題的考點一目瞭然,確實記憶不怕遺漏,讓您的備考時間效益最大化!     如何使用這本書?   本書精心設計,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

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比純法條書更實用。背完條文即可演練題目,掌握歷年出題脈絡,突破修法要點。嫌書太多、太重不便帶入考場,又必須要考前衝刺?不妨帶上它,俐落地將考場的零碎時間化為涓涓入袋的分數。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稅捐稽徵法(110.12.17):   (1)參酌司法院釋字第746號解釋意旨,為確保國家財政稅收如期實現,並兼顧納稅義務人權益,爰修正滯納金加徵方式之規定。(修正條文第20條)     (2)修正稅捐機關就納稅義務人之財產實施稅捐保全措施之方式之規定,並定明稅捐保全

措施之解除情形。(修正條文第24條)      (3)為協助有繳納意願之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捐,避免逾期繳納加徵滯納金或移送強制執行,發生不可恢復之損害,爰增訂納稅義務人得分期繳納稅捐之適用情形。(修正條文第26-1條)     (4)加重逃漏稅捐之罰責。(修正條文第41、43條)     2.所得稅法(110.04.28):    (1)考量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將預售屋納入房屋定義範圍,且外界迭反映有藉短期炒作或哄抬預售屋價格獲取高額利潤,卻繳納低額或未繳納所得稅之不合理情形,為配合整體健全不動產市場政策,爰明定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之交易視同房屋、土地交易。(修正條文第

4-4條)     (2)為防杜個人交易短期持有房屋、土地,利用土地增值稅稅率與房地合一所得稅稅率間差異,以自行申報高於公告土地現值之土地移轉現值方式規避所得稅負,爰明定自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項下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以依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為限。又為抑制短期不當炒作不動產,延長有關適用45%及35%稅率之持有期間規定。另考量配合鼓勵都更及危老重建政策,且該等參與之個人交易取得房地可增加房屋供給,並非基於短期炒作房地產,爰增訂就個人提供土地、合法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參與都市更新或參與重建者,於興建房屋完成後取得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第一次移轉且其持有期間在五年以下者,稅率為2

0%。(修正條文第14-4條)     (3)為衡平營利事業與個人之短期持有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稅率,防杜個人藉由設立營利事業買賣短期持有之不動產規避較高之房地交易所得稅負,增訂營利事業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減除按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應按持有期間課徵差別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於結算申報時合併報繳之規定;並針對非自願性因素及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房屋之房地交易,參照個人房地交易所得稅之規定為例外之處理。另考量配合鼓勵都更及危老重建政策,且該等參與之營利事業交易取得房地可增加房屋供給,並非基於短期炒作房地產,爰增訂營利事業提供土地、合法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參與

都市更新或參與重建者,亦有20%優惠稅率之適用。(第24-5條)     3.商業會計處理準則(110.09.16)   (1)參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規定,修正「短期性之投資」、「長期性之投資」之會計項目分類,新增「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等項目,並刪除「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及「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等會計項目。(修正條文第15、16、24至26條)      (2)參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規定,修正「避險金融資產」與「避險金融負債」之會計項目名稱及定義。(修正條文第

15、16、25、26條)   考生推薦     【考生上榜心得1】記帳士上榜生:黃俊智   國文:51分   會計學概要:42分   租稅申報實務:68分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80分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90分     甫退休半年,因非屆齡退休所以年紀上尚不算太老,原打算先遊山玩水一段時間,再來打算人生下半場要如何渡過。因工作關係,退休後仍會有一些朋友有稅法上的問題,想想朋友的事,每每都只能給意見也無法直接幫忙,如果我來考個記帳士證照,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幫助他們解決問題?就這樣一個轉念,有了報考記帳士的念頭。     【稅務相關法規】  

 這科目可說範圍最廣,只是對我來說因為工作的關係比較熟悉,所以我準備起來不需要花太多時間。對稅法不熟悉的人,我的建議是先弄懂每個條文的意思,然後經常翻看,讓稅法的規定變成你的直覺反應。另外稅法的罰則也很多,最好歸納後作成筆記,這樣比較容易背誦。一定要很熟練,因為答題時間以現在出題的方向來說非常緊迫。      【記帳相關法規】   這門科目高登老師的課程講得非常地棒,不必另外準備,只要把高登老師的課程看過兩三遍,先弄懂每一條法條會如何出考題,誠如高登老師說的,出題老師都很「變態」,弄懂每一法條會如何「變態」地出題,再學習老師提點的每一種背誦技巧。然後將小法典撕開,每一種法條訂成小冊子

,以便隨時閱讀。看著小法典上的每一條法條,腦裡想著相關的「變態題目」。要熟練到這科全部法條在一兩個小時內就能複習一遍,熟練到看著法條想著變態題目,還能聯想到其他相關法條相似的題目。最後商業會計法上的規定,跟所學的會計學概要部分有一些不同,我仍沒能弄清楚,否則應該可以拿更高分。     【考生上榜心得2】記帳士上榜生:方蕙緗   國文:54分   會計學概要:47分   租稅申報實務:75分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80分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88分      本身非會計系出身,所以準備稅法與會計相關科目時,上課除了專心聆聽之外,自己還有錄音,回家複習時若遇到不

懂之處,就播錄音來反覆聽到懂為止;若仍不懂,則上課時再請教授課老師或同學。另外課程結束後,補習班亦有安排每週一次的讀書會,在讀書會中寫歷屆考古題,每次寫完後與同學們相互切磋、討論,讓自己對不熟的地方能增加記憶,以加強不會的地方。     【稅務相關法規】   稅法需要多翻課本、多看,多做考古題、平時上課的隨堂測驗每題皆要弄懂。課程結束後至考前,王如老師提供的重點整理一定要看,內容已經很濃縮,對於時間上來不及準備的考生來說是非常有幫助的。      【記帳相關法規】   由於記帳相關法規近年來考題愈考愈深,法條熟讀才是唯一解。建議可以將法條錄音後多聽,寫題目時多翻法條以增加記

憶。

企業舞弊財報不實之會計師刑事責任- 審計與法律觀點

為了解決會計師懲戒查詢的問題,作者張家琦 這樣論述:

「按醫師、建築師、律師雖負有一定之社會責任,惟該等專業人員所為行為之影響層面乃明確之特定人,反觀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之允當性,其影響層面係潛在眾多不確定之投資人,若不給予更高之行為道德標準,其對公眾權益之可能危害將形更鉅。」,這是實密公司案中,行政法院於駁回會計師因地方法院判決其一年有期徒刑致遭金管會撤照所提行政訴訟中,令人深思的一段話。刑罰所要傳遞的是一種「道德非難」,當與「道德可非難性」為正相關。而會計師對其當事人尚有「超然獨立」之要求,可見於四類專業人士中,應最具「道德可非難性」。惟歷來與會計師業務牽涉最廣之證交法第174條之不實簽證罪,除非是會計師自白認罪,鮮少有被判有罪之案例。甚

至,縱經檢察官告知會計師,其正在查核簽證之受查公司有財報不實犯罪之情形,會計師不予理會仍予以「無保留意見」之簽證。之後會計師被以「不實簽證罪」起訴,然法院仍採民國77年前舊證交法囿限於需「明知」直接故意之法律見解,認因檢察官無法證明會計師「明知」受查公司財報為虛偽不實而「故意」不實簽證,判決會計師無罪確定,應有值得吾人深思及討論之處。本文即是探討,會計師於查核簽證過程中,檢視有無審計準則第74號公報中所載需專業懷疑受查公司有涉舞弊或錯誤之情況,及是否存有金管會所列「查核常見缺失」,和所涉金額是否已達第51號公報等之重大性,來討論藉以「間接故意」(刑法第13條第2項)之論究,而發揮證交法第174

條第2項第2款規定功效之可能,以及有無該條項款過失犯立法適用之可能,以彰顯該條項款經濟刑法之功能。

由法院判決看透政府採購契約:財物勞務篇

為了解決會計師懲戒查詢的問題,作者陳錦芳,陳高星,劉時宇,林哲安,邱煌傑 這樣論述:

  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訂定的採購契約範本,因為施行多年,不論是在政府或是民間的採購案,都被廣泛的使用。本所日前以實際爭議案例中法院判決的角度出發,針對「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進行整理,另為完備分析所有性質之政府採購契約,再就其餘「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及「勞務採購契約範本」進行分析整理。本書配合工程會所出版的「政府採購法使用手冊」一起閱讀,是對於採購契約議題有興趣的讀者、或是在履約爭議十字路口的機構法人,絕對不可錯過的一本實務工具書!

贈與稅規避課稅問題之研究-以2010年至今行政法院判決為核心

為了解決會計師懲戒查詢的問題,作者彭采芬 這樣論述:

「稅捐規避」是稅法領域存在歷久不衰的重要議題,同時更是引發實務上,稅稽徵機關與納稅義務人雙方爭訟不斷的來源。由於我國稅制是強制性、無償性、且無對價性,而「人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稅捐又涉及金錢給付。家族親屬間互贈財產時,會透過私法自治與契約自由的法律關係,巧妙安排設計數個實質經濟事實行為,盡可能減免稅負。在納稅義務人主觀認知上係屬「稅捐規劃」,相對地,在實務上,稅稽徵機關與法院極有可能評價為「稅捐規避」。一直以來,「量能課稅」、「公平課稅」、及「實質課稅」係追求稅捐公平的首要目標。但始終讓納稅義務人百思不解的是,依法所為「稅捐規劃」是否會有「規避」課稅的問題?故贈與稅規避課稅問題為本研究探討

之核心。透過蒐集相關文獻,瞭解稅捐規避與實質課稅原則之法理依據,實務上運用歷程,以及贈與稅相關節稅與避稅規劃之差異。再以個案研究法,對於法院判決案件彙整歸納贈與稅規劃之主要類型,評析稅捐規避之認定標準及程序,係本研究之目的。以「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為主,揀選近十年行政法院判決與「贈與稅」相關的「規避課稅」案件共計211件。本研究以此為研究樣本,進行案例統計評析,敘述各類案型之判文內容,解析法院稅捐規避審查標準、判斷方式及程序、調整課稅或罰鍰理由、及相關法律適用爭議等。研究分析之結果,一、各級行政法院案件統計與分析;二、各類案型規避模式;三、稅捐規避認定要件;四、稅捐規避審查標準及判斷

方式;五、稅捐規避構成要件;六、最易涉及稅捐規避行為的類型。研究結果之建議,主管機關將實務法院判決結果確定為稅捐規避典型案例,以類型化方式建立具體審查標準,佐以相關法令規範集結成冊,提供給稅稽徵機關與納稅義務人做為參考資料,以落實徵納雙方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