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稅務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最新稅務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妙香,汪瑞芝,李娟菁寫的 稅務會計(11版) 和林崇漢,林彙桓的 【對應最新401營業稅申報考點】會計事務人工記帳丙級術科贏家攻略(增修訂五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陸書局 和宏典文化所出版 。

佛光大學 公共事務學系 陳衍宏所指導 許芳愉的 政府服務品質滿意度之研究:以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羅東稽徵所為例 (2020),提出最新稅務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服務品質、民眾滿意度、PZB服務品質模式、重要度-滿意度分析。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葛克昌、黃源盛所指導 施奕的 租稅國家之東方表達―以兩岸稅法為中心 (2019),提出因為有 租稅國家、稅法、兩岸、中華法系、儒家法家、所得稅、財產稅、消費稅、租稅優惠的重點而找出了 最新稅務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最新稅務,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稅務會計(11版)

為了解決最新稅務的問題,作者陳妙香,汪瑞芝,李娟菁 這樣論述:

  本版書配合相關稅務法令之修正或新增如下:   一、110年12月17日公布修正稅捐稽徵法,20、41、43、44、48-1   1.    第20條     滯納金加徵方式,由「每逾2日」加徵1%,修正為「每逾3日」加徵1%,總加徵率由15%降為10%。   2.    第41條   (1)    將刑事處罰由「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修正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   (2)    增訂對於納稅義務人逃漏稅額情節重大者加重處罰規定,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另稅捐

稽徵機關公告重大欠稅之金額標準,以個人查獲逃漏稅額在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營利事業逃漏稅額在新臺幣5千萬元以上作為逃漏稅額情節重大之認定標準。   3.    第43條   配合修正條文第41條規定提高逃漏稅刑事處罰,將教唆或幫助犯逃漏稅處罰由「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修正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4.    第44條   以經查明認定未給與、未取得或未保存憑證總額之固定比例為罰鍰計算方式,由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5%」修正為處「5%以下」,俾符罪責相當。   5.    第48-1條   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

,有關加計利息之利率基準日規定,由「原應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修正為「各年度1月1日」。   二、所得稅相關   1.    111年2月21日修正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0-1條   鑑於全球氣候及社會環境快速變遷,災害類型呈現多樣性,修正有關所得稅法所稱不可抗力災害之適用範圍。   2.    財政部111.01.25台財稅字第11000633640號令說明,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規定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持有國內外營利事業過半數股份或出資額之認定標準。   三、111年2月18日公布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10-1條   1.    展延智慧機械及第五代行動通訊(5G)系統之適用年限至113年

12月31日止。   2.    增訂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投資抵減,適用期限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四、110年12月22日公布新增運動產業創新條例26-2   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之發展,得設置專戶,辦理營利事業捐贈有關事宜。   1.    對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業或業餘運動業之捐贈,於申報所得稅時,得在捐贈金額新臺幣1千萬元額度內,按該金額之1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2.    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之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之捐贈,於申報所得稅時,得全數按捐贈金額

之1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不受新臺幣1千萬元額度之限制。   3.    專戶每年累積金額以新臺幣30億元為上限。並明定各運動種類及受贈對象得收受捐贈之金額上限。   4.    對職業運動業所為之捐贈實施期限自公布日起為10年,對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所為之捐贈實施期限自公布日起為5年。   五、110年12月30日公布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111年開始實施   為發展我國生技醫藥產業,成為帶動經濟轉型之主力產業,特制定本條例。   本版書相關章節均提供釋例解析,並增補會計師、記帳士及國家考試試題,提高專技證照考試之應考能力。   感謝讀者對本書之支持與愛護,本版

書雖力求提供最新稅務法令之內容,惟受限於學識與時間,其中有舛誤疏漏之處,敬祈各界先進與學者專家,不吝指正。

最新稅務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智翔的議會質詢-經濟發展局、地方稅務局(9/28)】

#亞洲矽谷工程與招商

「亞洲·矽谷計畫」是執政黨當前的重大國家發展政策,也是鄭文燦市長每年都會向市民報告的政大市政主軸之一,但最基本的建設,位於青埔的創新研發中心統包工程卻七度流標,於是拆開重新招標,先招設計標,雖然案子以航空城公司負責,但面對工程進度延宕,遑論是招商進度?經發局亞洲矽谷計畫的未來有何想法?

局長說明,台灣的產業對於現代化的科技聚落是有需求的,但規劃、執行難度高,加上近年營建成本上升,都是延宕原因。經費部分,原預算40億的工程經費,在追加預算方面都要經議會審議。

招商方面,施政報告中列出有七百萬的經費,花在了國內與國外的招商業務,智翔也不希望這些預算花下去,卻只能一再以MOU打腫臉充胖子,今天聽到經發局長解釋這筆預算的招商不僅用於亞洲矽谷與航空城計畫,那就再請會後提出整理報告,詳細說明招商的狀況為何。

#高雄亞洲新灣區對桃園亞洲矽谷的影響

關心完亞洲矽谷當下的難題,其次是政策願景的大餅被分食的擔憂,身為桃園的代議士,看到近來中央層級屢次對高雄新灣區發展的宣示,決定挹注大筆預算協助發展,加上中華電信等廠商進駐欲發展5G產業,都不由得對進度緩慢,且產業發展重疊的亞洲矽谷捏把冷汗。

面對中央宣示挹注110億發展高雄亞洲新灣區,經發局長雖說雞蛋不會放在同一個籃子裡,但智翔擔憂的是產業的需求面、地域性、資源分配等考量,同一家企業若要投資5G產業,勢必會在亞洲新灣區與亞洲矽谷中去評估抉擇。

若亞洲矽谷與亞洲新灣區面臨不可避免的競爭,未來在發展上,有沒有轉型的可能?局長則重申,產業鏈的移轉不是一蹴可幾,仍對桃園亞洲矽谷的發展有信心,智翔只能再次提醒,國家資源有限,在國家重大發展的路徑上,面對產業發展相同的對手,亞洲矽谷的建設實在沒有本錢一拖再拖,即使一再延宕,也要及早準備轉型備案,否則亞洲矽谷終淪為南柯一夢。

#桃園囤房稅是否重啟提案修正

近來的熱門議題,為台南市政府終於願意提案修正房屋稅,採分級課徵,一改過去統一對非自用住宅以最低1.5%課徵,預計修正為持有5戶以下,每戶按2.4%課徵;6戶以上,每戶按3.6%課徵。

討論問題前,我們再檢視一項事實數據,根據經濟日報最新的六都空屋率排行,台南13.8%、桃園13.29%,分佔六都前兩名。過去地方稅務局也曾表態,以桃園非自住房屋多屋族(4戶以上)非自住僅有17,640戶(比率為1.68%)為由,稱囤房現象不明顯。

但智翔認為,多屋族的比例不應作為囤房現象的唯一依據,否則就跟空屋率兜不起來,數據並陳的結果顯示,多屋族比例不高,卻可能擁有大量的非自住空屋,針對真正的囤房大戶來修正分級稅率,也是智翔與時代力量一直以來的主張。

智翔在此除了建議地方稅務局,在檢視囤房問題時應在參考更多客觀資訊外,也能再次討論是否針對囤房大戶來修正房屋稅率,將現行的非自住2.4%改採分級課徵,當然戶數、%數要提高多少可以再討論;同時智翔也再次主張,對出租者課以輕稅,且積極售屋的建商可給予寬限期,希望能藉由這次台南市政府的積極作為,也帶動桃園再次省思居住正義的問題。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xSS-LEyY9bE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政府服務品質滿意度之研究:以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羅東稽徵所為例

為了解決最新稅務的問題,作者許芳愉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瞭解羅東稽徵所為民服務品質現況,並探討提升為民服務品質之策略與建議,以親自到羅東稽徵所洽公民眾為研究對象進行問卷調查,研究工具採PZB服務品質模式SERVQUAL 量表編撰成「羅東機稽徵所服務品質量表」之調查問卷,並採用SPSS for Window25.0中文版統計軟體進行資料處理,以獨立樣本T檢定、成對樣本T檢定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One-way-ANOVA)等統計方法進行資料分析與研究架設驗證,並以重要度-滿意度二維矩陣分析提出服務品質改善策略。本研究發現:一、民眾對期望服務品質程度:民眾對於羅東稽徵所服務品質之保證性及可靠性構面最為重視,其次是反應性構面,較不重視的是有形

性及同理心構面。二、民眾對實際感受服務品質程度:民眾對於羅東稽徵所服務品質之保證性及可靠性構面最為滿意,其次是反應性構面,較不滿意的是有形性及同理心構面。三、個人背景變項對實際感受服務品質:「性別」、「年齡」、「洽辦業務」變項對實際感受服務品質具有顯著差異;「職業」、「教育程度」變項對實際感受服務品質具無顯著差異。四、期望服務品質與實際感受服務品質: 期望服務品質與實際感受服務品質兩者之間無顯著差異,且實際感受服務品質高於期望服務品質,無服務品質缺口存在。五、重要度-滿意度二維矩陣分析:羅東稽徵所設置無障礙設施及符合人性化櫃檯高度、服務人員受理民眾申請案件會注意每個環節以及在法令範圍內會以民眾

的利益為考量之服務有立即改善之必要性。依據上述研究發現提出建議如下:一、建立親善友宜的服務環境;二、提升服務人員專業素養及主動服務能力;三、加強服務人員友善體貼、積極服務的態度;四、主動宣導最新稅務資訊及法令政策;五、廣開民眾建言管道,鼓勵民眾提供建言

【對應最新401營業稅申報考點】會計事務人工記帳丙級術科贏家攻略(增修訂五版)

為了解決最新稅務的問題,作者林崇漢,林彙桓 這樣論述:

  ★2021全新第五版修訂重點:針對最新命題趨勢「營業稅申報」,於稅務會計一章加強收錄詳盡之「401營業稅申報書例題與填列說明」。助考生掌握最新考情! ★   本書三大特色:   1. 最新:稅務會計新增401營業稅申報書例題與填列說明→無縫接軌最新重點、與考情同步更新。   2. 易讀:歷屆試題採「對頁解析」設計,即測即評學習成效,大幅節省備考時間。   3. 易懂:解析各大會計程序重點聚焦,解題步驟充分理解,學習效果加倍。   本書係為參加會計事務(人工記帳)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所做的應試參考書,由於學科測驗係以勞動部公布之題庫為出題內容,故本書以術科測驗為主要引導對象,但也兼含

學科測驗。編撰時係針對應試所需,化繁為簡、把握綱領、留其精髓,儘可能摒棄冗長的論述,採用條列或表格方式說明。全書分為三大單元:   第一單元「重點整理」共分為九章,包括:會計基本概念與職業倫理、分錄及日記簿、加值型營業稅會計處理、過帳與分類帳、試算表、調整、結帳與工作底稿、財務報表及會計資訊系統。編輯時為幫助讀者儘速掌握重點,在每章首頁特別標示學科、術科之重要度、出題頻率,並說明該章出題重點及趨勢,以便考生調整準備方向。每章內容視需要提供精選範題,讓考生可以立即檢視學習效果。每章並附學科及術科練習及解析,供考生做全盤之練習。   第二單元「學科測驗題庫」蒐集勞動部發佈之最新題庫,分會計基本

概念;平時會計處理程序;期末會計處理程序;會計資訊系統概念;相關法令之規定及職業道德與工作倫理六個工作項目,並做詳實之解析。   第三單元「歷屆考題解析」蒐集近年學科、術科考題,除刊載原題目外,並附上解析。   經檢視坊間會計事務檢定參考書,多僅有學科測驗題庫,或僅有術科練習,如此將原本同為一體之會計事務,硬拆開為學科與術科,其結果將降低學習效果。本書將學科和術科一體呈現,不僅讓考生有整體之觀念,在學習時因可彼此比較參照,故能增加學習之效果。   考生在準備會計事務(人工記帳)技能檢定測驗時,務必詳閱招考簡章,知悉其考試範圍與規定,而能做必要之因應。使用本書時請先閱讀每章節之重點整理,並

做各章節後之學、術科練習,練習做完後若有疑問再回去看重點整理,如此反覆練習直到該章節通徹瞭解為止。讀完重點整理可做學科測驗題庫及歷屆考題,答題時若有疑問除了看該題解析外,可再復習重點整理內容,如此則會對所有內容了然於胸而謹記於心。   幫助應考為編輯本書之主要目的,然而對會計事務有興趣之在校學生或社會人士,利用本書亦可迅速掌握基本會計事務之重點。本書在編輯過程雖極盡謹慎,惟疏漏之處或仍難免,敬希各方專家暨讀者不吝指正,是所企盼。  

租稅國家之東方表達―以兩岸稅法為中心

為了解決最新稅務的問題,作者施奕 這樣論述:

自租稅國家之理論於二十世紀初被提出,租稅國也成為了從統治工具出發的,以財政為基礎的新國體概念,其與法治國、社會國都成為了現代憲政國家的核心。隨著現代稅法理念於清末隨西法東漸而傳入,民主憲法、現代稅法乃至現代租稅國家亦在中華大地上漸漸落地開花,雖然兩岸在各自發展前進的過程中都經歷了波折,但在70年後,即便仍有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之涇渭,現代租稅國卻已然成為兩岸不約而同之憲政型態。1949年兩岸分治以來,台灣繼承民國所奠定的法治精神,將經濟發展與法治建設結合起來,不僅在經濟上以亞洲四小龍的全新姿態出現在世界舞臺上,在稅法上也格外注重公平,並有規劃地逐步走向理想的「以所得稅為中心的稅制」;而大陸卻在

30年的時間中陷於非稅論和所有者國家的泥潭,直到1978年之後,才隨著解放思想、改革開放的春風揭開了新時期的大幕。與已經走過這段路的台灣相同,大陸在這一時期也以一種「以(稅收)優惠促(改革)開放」的做法,試圖通過稅收這樣一種工具與世界接軌,從而引進外資,受到外商企業的影響,舊時重利輕稅的做法也漸漸退出了歷史,計劃經濟占主導地位的經濟面貌也得到了改變,1994年的分稅制更是以稅為中心徹底為中央與地方關係劃上濃墨重彩的一筆。稅法之演繹,既需要動態的法視角--從法的適用、法的解釋的角度去觀察,又不能脫離歷史文化、經濟、時代的環境。稅法理念作為研究稅法的根本原理,當然的成為了研究稅法的最基本出發點,整

個國家、民族長期以來對於稅的理解和認識,將必然對稅法的發展造成影響。在未來兩岸稅法的建構中,雖然西方的現代稅法理念仍將佔據主流,但來源於中國古代幾千年國家與人民的稅實踐歷史的中國古代治稅思想也應當佔有一席之地。就像諾斯(North)以對1790年至 1860年美國的經濟增長的研究為基礎而建構出其制度變遷的理論一樣,七十年以來兩岸稅制變革與稅法建構,為我們帶來了研究稅法最好的藍本,也真實的給我們提供了一個資料庫。另一方面,在稅法的解讀中,我們應當注重現代稅法原則的建設,並以其作為出發點,指導稅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的建設,既加強稅法與民法、行政法、刑法之間的聯繫,又注重於保持稅法的本質特色。在具體的

稅法實踐中,直接稅中的所得稅與間接稅中以VAT為核心的現代消費稅在這幾十年的發展中,莫不成為世界各國稅法的聚焦點--既希望所得稅能更好的承載其公平分配的內涵,又希望藉由消費稅為現代社會國籌集更多的財政收入。但即便是被視為對公平稅負、均平財富最為有效的所得稅,在具體的實踐中也仍然存在著諸多問題,從最基礎的所得概念的發展變化上,我們可以管窺全豹的把握整個所得稅制度建設中的歷史演進;藉由消費稅經濟本質的認識,也更能理解完善稅收實體法的重要性,在對兩岸所得稅發展歷程的整體梳理中,我們也更能讀出所得稅與社會與人民的緊密關聯。消費稅,尤其是八十年代後期VAT在全球的迅猛發展,不僅在事實上衝擊了傳統所得稅佔

據的主導地位,甚至在理論上也圍繞其特質而有了突破性的進展,在未來稅法的建構中,如何順應時代潮流採取合適的制度設計,將其收歸至量能平等之稅法本質特色下,也是一個非常值得思考的問題。同時,財產稅作為另一個體現納稅人負擔能力的古老稅種,在租稅國家中既有可能也有必要成為社會公平正義的必要補充,如何在制度設計上平衡其實質公平和稽征便利性,設定其在中央地方間分配的合理性亦是租稅國家必須妥善因應的問題。而稅收優惠,這一現代國家運用最廣泛的管制誘導工具,如台灣規範性的獎勵投資條例等系統性立法,以及大陸散見於各規定辦法的靈活措施,在各自70年的歷史進程中都發揮了重要作用。在高速發展和勞動力紅利的浪潮退去之後,稅

收優惠雖然將繼續存在,但是我們也有理由的期待它,在這個新時期的公共財政、民主財政呼求之下,從經濟上做一個華麗的轉身,發揮更多的社會作用,從而在國家與人民之間架起平等自由民主之橋。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權利也是一切法律的中心,稅法作為現代國家對人民侵擾最為頻繁的干預法,即便本文沒有從憲法的角度演繹稅法權利,但是最終仍然希望落腳到最基本的權利上。惟有正確的認識人民在稅法上享有的基本權利,稅收法治才會真正得到重視,稅收公平才會持續得到保障,由此成長出的稅法之樹方能萬古長青,由此蒙蔭之現代租稅國才能真正獲得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