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 水利設施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日治時期 水利設施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侯慶謀,陳玉霖,陳佑中,陳家宇,陳坤毅,黃于津,黃則維,劉呈祥,蔡侑樺,蔡寧,龍霈寫的 見築百講:1684-2020高雄經典建築 和陳鴻圖的 臺灣水利史(2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遠足文化 和五南所出版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地理學系 蘇淑娟所指導 劉閎逸的 惡地裡的生存機制─以高雄田寮泥岩區的水資源利用變遷為例 (2021),提出日治時期 水利設施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惡地、生產地景、農塘、水塘、國有林地。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營建工程系 陳維東所指導 林文献的 探討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工程之施工問題-以雲林管理處工程案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農田水利、灌溉與排水、設施更新、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施工問題的重點而找出了 日治時期 水利設施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日治時期 水利設施,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見築百講:1684-2020高雄經典建築

為了解決日治時期 水利設施的問題,作者侯慶謀,陳玉霖,陳佑中,陳家宇,陳坤毅,黃于津,黃則維,劉呈祥,蔡侑樺,蔡寧,龍霈 這樣論述:

  高雄,這座因高雄港而崛起的港市,在1863年開港,1908年開始築港工程,城市的核心區域陸續填築完成。1919年10月田健治郎任臺灣首任文官總督,在1920年實施地方制度改革,將全臺重劃為臺北、新竹、臺中、臺南和高雄五州,至此「高雄」地名首次出現,取代原來的地名「打狗」,在2020年屆滿一百週年。     一百年來,高雄的公共建築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帶動了街景的改造。高雄逐步擴展成臺灣南部第一大城,座落在城市上的建築,記錄了這座城市的歲月流變。《見築百講》盤點高雄現存文化資產,以及現代化發展下的產業設施、交通建設、學校、宗教、住宅、商業大樓等建築,精選清代至今百件經典建築作品,透過專書出

版,讓大眾了解高雄現存的特色建築。

惡地裡的生存機制─以高雄田寮泥岩區的水資源利用變遷為例

為了解決日治時期 水利設施的問題,作者劉閎逸 這樣論述:

高雄市田寮區位處乾溼季分明的氣候環境,長達半年的乾旱加上以「泥岩」惡地為主體的地質條件形成獨特的缺水環境。然而境內存在多處密集的養殖魚塭生產地景,卻與缺水環境產生極為衝突的人為利用行為。什麼動機促使看似衝突的行為決策發生,係本研究的核心發問。  本研究以環境景觀為分析客體,以探究水塘地景的演變脈絡為途徑,透過空間資料求取與資訊分析為基礎,搭配質性研究的文獻收集、半結構式訪談與現地勘察等方法,以三角檢證法比對資料的信度與效度,依此分析水塘的空間分佈特性與型態、探究水塘運作的方式與功能變遷以及梳理影響水塘發展的社會經濟背景,尋找影響本地環境景觀變化的人類社會結構因素。  田寮本地水塘分佈多位於海

拔30公尺至50公尺區間,超過九成鄰近河道發展,且河道源頭溝谷多有築壩式水塘依地勢高低接鄰。受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影響,水塘數量有緊鄰國有林地界線分佈的趨勢,其中魚塭養殖池多分佈在境內少有的溝谷平地,大面積水塘則屬國有林地範圍內構築之防砂壩設施所形成。現存水塘運作功能有四類:果園灌溉、畜牧經營、水產養殖、防砂工程。  日治以來,以水土保持與水源涵養為目標的政策,使得田寮民間土地利用行為持續受到官方對水資源開發與管制之影響;在先天自然環境惡劣,後天法規制約的結構困境中,田寮住民為求生存,多有占用國有林地與違背法規核准之土地利用項目之行為;促使生產行為改變的誘因,來自於外界市場需求的轉變與技術變革。其

中臺灣總體社會始於1970年代的經濟快速成長期與1990年代後期引爆的豬隻口蹄疫,是促使田寮內部生產行為改變的關鍵時期,水塘地景的轉變則具體呈現出社會行動的結果。

臺灣水利史(2版)

為了解決日治時期 水利設施的問題,作者陳鴻圖 這樣論述:

  依時間序列探討各時期臺灣水利發展的過程,從鄭氏治臺到二○○九推動烏山頭水庫水利系統登錄世界文化遺產,臺灣水利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你我又該如何維護這片水利文化?且看本書娓娓道來。   本書著重於農田水利,將水利的定義聚焦在「農業灌溉」。   全書共分九章,主要以三大時期:清領、日治、戰後的農業水利為主軸,第一、二章簡述水利史;第三、四、五章探討清領時期水利事業的開發與經營;第六、七章,特別討論日治時期大型水利建設如「桃園大圳」、「嘉南大圳」等興建之影響。第八、九章則闡述戰後時期水利組織的變遷與發展。書末另附「臺灣公共埤圳規則」、「水利大事年表」等相關法則,可供參照用。

  以時間為主軸,對每個時期及不同區域的水利開發做詳實的介紹,內容包括自然環境特性、水利設施開發、水利組織變遷、水利開發的影響、當今水利問題、水利資料、大事年表等。並對臺灣歷史上重要的水利課題,如水利開發與企業精神、埤圳如何由私轉公、國家機器如何掌控水利組織等問題做深入的探討。

探討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工程之施工問題-以雲林管理處工程案為例

為了解決日治時期 水利設施的問題,作者林文献 這樣論述:

農田水利會是台灣自日治時期發展出來法人農業組織「水利組合」,隨著時代階段改變,農田水利會2020年改制為中華民國政府機關。台灣曾於各地設有區域性的水利會,也有全國性的「農田水利會聯合會」,主要工作是水利事業的興辦、農業災害防治、土地開發等事務。2007年,臺灣一共有17個水利會,會員約有146萬人,灌溉管轄區有37.1萬公頃。除了水利事務經費來源以強制入會的規定來收取事業所需經費,農田水利設施工程非自籌外就由上級及相關機關補助及代辦。事業營運區域以水系概括或一個縣為範圍,組織似農會系統在地化,在地方能發揮縣市長,議員,代表,甚至總統等選舉動員的能力,農田水利會也被視為地方藍綠消長勢力代表;自

2020年10月1日起,全國17個農田水利會改為公務機關編為農水署管理處,處長是官派事務官,納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管理;原水利組織暨有現金則成立特種基金在農田水利事務上專款專用。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工程之品質,長期以來未能比照一般公共工程可受完全監督。農田水利設施品質形成缺失原因,有些是政策制度及法律問題,施工品質查核問題,與政府機關共構建造物不符地方需求等諸多實務上的缺失,影響工程執行品質成果。本研究案例以雲林管理處竹圍子工作站實際工程案,評析水利設施更新改善工程設計及監造制度的個案情形。透過施工歷程;在地人士反映陳情,並有變更設計案例以實際了解農田水利設施工程施工時缺失的管理問題所

在。研究結果顯示水利設施改善工程,執行上發生變更設計最主要因素是用地爭議而公私有地鑑界清楚,私有地同意書取得是避免工程變更設計的方法,工程前專門測設隊,設計前確定說明會可以排除設計不良或降低風險。政策上工程改善時用地該是國有就公共使用;該是私人就價購設計,後續如同公務機關辦理工程採購一樣全部委外設計監造,全國一致性接軌將工程品質列為高標。關鍵詞:農田水利、灌溉與排水、設施更新、施工問題、公共工程品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