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戶口調查資料庫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日治時期戶口調查資料庫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文良,陳志豪,羅烈師,陳麗華,劉堉珊,張維安,洪馨蘭,莊英章,王甫昌寫的 成為台灣客家人【台灣史論叢 客家篇】 和王泰升,薛化元,黃世杰的 追尋臺灣法律的足跡:事件百選與法律史研究(3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日治時期(1895年至1945年)戶口調查簿欄位介紹也說明:1現住所欄 記載戶長之本籍詳細地址,如為寄留人口則加填寄留。現住所有更改時直接更改住址不加記事。 日治時期(1895年至1945年)戶口調查簿欄位介紹. 2族稱欄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和五南所出版 。

國立中央大學 中國文學系 鄭曉峯、廖湘美所指導 林煒翔的 桃園龜山閩南方言── 兼以社會語言學角度的考察 (2021),提出日治時期戶口調查資料庫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閩南方言、漳州腔、泉州腔、語言接觸、混合腔閩南語。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歷史學系 林玉茹、林蘭芳所指導 許蕙玟的 延續和新生:日治前期臺灣的商標法與商業(1899-1921) (2021),提出因為有 商標、商標法、商品、臺灣製造、特許局的重點而找出了 日治時期戶口調查資料庫的解答。

最後網站統計博覽繪-統計地理資訊系統 - 關於HUSSCat則補充:... 工商普查、教育與政治等公開之統計資料,以及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歷史人口計畫所建置之「日治時期戶口調查資庫」與地理資訊科學專題研究專題中心所建立的日治時期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日治時期戶口調查資料庫,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成為台灣客家人【台灣史論叢 客家篇】

為了解決日治時期戶口調查資料庫的問題,作者李文良,陳志豪,羅烈師,陳麗華,劉堉珊,張維安,洪馨蘭,莊英章,王甫昌 這樣論述:

  「客家」早期的英譯之一是guest people,其主要的形象為人在歷史過程中的流動與遷徙,他們到新墾地時相對於在地先住民的「客」。本書作為一部聚焦於「台灣客家人」的學術專著,探討客家人在台灣歷史中如何在新地移墾定居、安身立命、繁榮發展,「成為臺灣客家人」的過程。             客家人在流動與定居的過程中,面臨到國家政策、土地開發,以及持續與先住民協商的族群關係,還有自我/族群認同等重大課題。故本書選錄的8篇論文,以清領至現代的歷史時序為經,南、北客家族群的地域平衡為緯,同時結合歷史學、人類學與社會學的研究主題、方法與視野,引領讀者剖析台灣客家文化的嬗變。

 

桃園龜山閩南方言── 兼以社會語言學角度的考察

為了解決日治時期戶口調查資料庫的問題,作者林煒翔 這樣論述:

摘要龜山閩南方言,據歷代方言地圖集,多處於「正身未明」的狀態,直至近代地圖集才幾乎確定為漳州腔及泉州腔的交界地。根據前輩學者研究推估,兩種腔調的競爭、融合關係,多少都會保留兩者腔調的特色。因此筆者設計漳州腔及泉州腔例字,採實地調查以記錄當地居民語音,同時輔以深度訪談、社會語言學的項目調查,探求當地居民背後的語言態度,及龜山區閩南語的語言地位。本文期望透過實地探訪,呈現最真實的龜山閩南方言。並比較前輩學者的方言研究,合理假設龜山閩南方言的演變。在探求當地方言演變過程的同時,亦展望能盡可能的紀錄龜山閩南方言的現狀。

追尋臺灣法律的足跡:事件百選與法律史研究(3版)

為了解決日治時期戶口調查資料庫的問題,作者王泰升,薛化元,黃世杰 這樣論述:

  在1990年代,伴隨著臺灣民主化與自由化的腳步,   一股為臺灣社會尋根的聲浪已勢不可擋。   全書共分兩部。第一部「法律事件百選」,   將法律事件與臺灣歷史做連結,   簡潔而清晰地描述各事件的由來、   發生經過,及其在法律史上的意義。   並就每則事件配以相關圖片,彌足珍貴。   所有的事件分置於三個時期。在此以「傳統法時期」   涵蓋原住民族自治時期至清朝統治時期所發生者,   即因以臺灣社會為觀察主軸的法律史,   「傳統法」一詞應包括原住民族和漢人移民的固有法律傳統,   不應僅以華人法律傳統(或稱「傳統中國法」)當作唯一。   亦在同樣的視角下,區分為「

日治法時期」、「中華民國法時期」。   同時,我們也考慮到,閱讀上述百選後的讀者,對於這些過去在政治因素底下被埋沒的歷史,可能有進一步了解的渴望,或對於其如何被書寫出來的有所好奇。   因此第二部「法律史的研究方法」收錄了「土地、人民、法律與歷史」、「如何展開研究並搜尋參考資料」、「法律史在學術論述與法律實務上的運用」三篇專文。   本書循著臺灣法律發展的重要階段探源,為臺灣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留下最深刻的見證,展現臺灣法治的成熟與進步。

延續和新生:日治前期臺灣的商標法與商業(1899-1921)

為了解決日治時期戶口調查資料庫的問題,作者許蕙玟 這樣論述:

本文聚焦1899年7月1日商標法在臺灣施行後所造成的影響,透過臺灣申請商標登錄的變化趨勢,分析其與臺灣商業所產生的互動關係。首先,釐清清代臺灣傳統商標的歷史脈絡、功能、貼附商品,以及清代官府對傳統商標的管理。1895年臺灣割讓給日本之後,因日本商標法移入,又如何衝擊臺灣商人所使用的傳統商標,更在包種茶商標登錄爭議下,連帶影響主管商標登錄的日本農商務省特許局、臺灣總督府,為此進行臺灣商標舊慣的調查。 其次,探討明治時期臺灣商人、在臺日本商人和會社,於日本殖民統治下各自於商標登錄所呈現的特色。一先論及日本商標法在臺灣的擴散,臺灣商人的商標登錄如何從臺北、臺南兩大商業城市的茶商、煙草商,

擴及中部地區的線香、農具,乃至於藥商,及1909年11月1日商標法修訂的影響。然而,另一方面,卻也展現清代傳統商標及商品的延續。二從商標登錄也反映日本商人渡臺商業經營的三種特色。亦即以臺灣物產再製商品、日本商品的製造及代理販售型商標的使用。三為製糖會社如何因應臺灣總督府的政策而設立,並於日俄戰爭後大幅成長,使砂糖商標漸次成為臺灣申請商標登錄的重要商品。 再次之,1912年大正民主期的展開,臺灣人口的增長,以及社會鼓吹文明化的行動下,臺灣人生活漸次的日本化,也顯現於臺灣商標登錄的商品。由於日本商品需用增加,登錄商標的情形隨之成長。臺灣商人更因從社會教育到體制內教育中商標法的學習,申請商標登錄

的商品種類和區域逐漸擴大,更普及到中小型商人。而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促使日本帝國隨之填補歐洲交戰各國原有的市場,進而影響臺灣製造商品的成長,商標登錄數也漸次增加,尤其反映於商品種類的多元化,甚至以臺灣製造取代原先依賴輸移入的商品,如清酒。 再者,從一戰結束到1921年4月29日商標法修訂前,臺灣商標登錄的趨勢,從原先以海外市場商品登錄居多的局面,轉由內需市場的食品、日常用品登錄所超前。一方面是為海外市場的指標性商品-茶商標登錄的飽和;另一方面,則是臺灣新會社的設立和臺灣商人商標登錄的成長,為滿足內需市場所需的食品、日常用品,進而輸出海外,成為此時商標登錄申請的主軸。 最後,由於日本殖

民統治,商標法的在臺施行,促使臺灣成為世界商業秩序中的一環,不僅保護臺灣商人於海內外商品的商業利益,更降低不當競爭下商業成本的支出,確保臺灣商人資本的積累。而且商標法與商業的連動,也顯現國家、社會及市場交錯的影響,反映於臺灣申請商標登錄趨勢的變化,細緻體現臺灣商人、日本商人及會社於臺灣商業的經營及產業的發展,並呈現商標登錄的法律制度和商人適應商業法律的動態歷史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