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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自來水全球資訊網首頁也說明:24小時免費服務專線:1910(於台北市之本公司用戶用水諮詢,市話請改撥02-89780837,其他新北市地區市話可直撥1910。 本公司供水轄區未包含台北市、新北市永和、新店全部, ...

國立臺灣大學 環境工程學研究所 闕蓓德所指導 葛凡宇的 農地污染場址再利用評估工具-以桃園市為例 (2021),提出新北市自來水水質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農地污染場址、再利用、土地利用適宜性分析、生命週期評估、生態系統服務價值評估、成本效益分析。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 張添晉所指導 許瑞隆的 台灣再生水產業推動策略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水資源、氣候變遷、再生水、永續發展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北市自來水水質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台水點頭了!109年底新竹市全面飲用水庫水 - 風傳媒則補充:江盛任強調,自來水公司建置有即時水質監測系統,行政院環保署也會週期性檢驗與抽查,中央 ... 鄭文燦提「新北市民吃不到好水」 新北市:台水不啟動徵收,用地無法取得.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北市自來水水質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農地污染場址再利用評估工具-以桃園市為例

為了解決新北市自來水水質查詢的問題,作者葛凡宇 這樣論述:

政府機關近年積極投入整治農地污染場址,不僅採納傳統整治工法,亦推廣轉作非食用作物、植生復育,以及作為生質能原料方法,然而土壤污染濃度達到整治標準而解除列管的農地,由於未善加管理或無法阻斷污染源,出現再次污染或農產品重金屬超標情形;農民考量投入成本和改善時程,不願轉作或採用植生復育改善方法;作為生質能原料則因農地狹小分散,不適合於國內發展。上述情形突顯政府機關耗資經費的整治作為,並未達到農地恢復種植功能的預期成效。因此本研究旨於建立一個兼顧環境面和經濟社會面的農地污染場址再利用評估工具,透過探討住宅、商業、工業、太陽光電和農業五種方案的再利用適宜性和效益,作為決策者優化農地污染場址管理效用以及

國土規劃策略之參考。 本評估工具分為兩階段,首先為再利用方案適宜性分析,採納18個環境面和社會經濟面因子,設定住宅、商業、工業、太陽光電和農業共五種再利用方案,透過土地利用適宜性分析 (land use suitability analysis, LUSA) 評選適宜性分數最高方案為未來的再利用方案。第二階段運用成本效益分析 (cost-benefit analysis, CBA) 計算場址以適宜方案再利用的耗費成本和產出效益,成本效益項目劃分為外部成本效益與內部成本效益;外部成本效益包括透過生命週期評估 (life cycle assessment, LCA) 計算的碳排成本與碳減緩效

益,以及藉由生態系統服務評估方法 (ecosystem services valuation, ESV) 量化的農地生態系統服務價值;內部成本效益定義場址以適宜方案再利用的商品生產或服務提供所涵蓋的直接成本和直接效益。最後採用淨現值方法 (net present value, NPV) 整合場址生命週期所有的外部成本效益和內部成本效益,評定適宜方案中淨效益最高方案為最佳再利用方案;若再利用成本高於再利用效益則恢復農業使用。 本研究以桃園市農地污染控制場址為研究案例,方案適宜性分析結果指出三個農地污染場址密集區適合採用太陽光電方案,剩下二個農地污染場址密集區適合採用農業方案。內部效益評估結

果說明五個密集區的場址,25年生命週期共能產出97,246,975~776,238,657元的內部效益,顯示污染農地整治後恢復耕作或是開發作為太陽能發電設施皆能帶來直接的經濟價值,具有內部效益;然而因為蒸發散量和期作天數的不確定性,太陽能發電量約為926.77~1162.01 kWh/kWp/yr,售電效益可能低於整治改善成本,而造成五個密集區內採太陽光電方案之場址產生約為0~-1,662,839元的內部成本。外部效益評估結果包含溫室氣體排放衝擊評估結果和農地生態系統服務價值評估結果,溫室氣體排放衝擊評估結果指出由於三個密集區以太陽光電方案再利用,因此五個密集區可產出約324,396,311~

409,605,211元的溫室氣體減緩效益;不過也因為三個密集區開發作為太陽能發電設施,因此造成五個密集區約-218,943,042~-276,225,400元的農地生態系統價值損失。整合以上兩項外部效益評估結果,五個農地污染場址密集區整治改善後再利用能產出約48,170,913~190,662,182元的外部效益,突顯將污染農地開發作為其他用途,會損失高額的農地生態系統服務效益,因此相較採用太陽光電方案,污染農地整治後回復耕作能創造更高的外部效益。 本評估工具最後一個步驟係整合外部效益評估結果和內部效益評估結果,透過以NPV方法計算農地污染場址再利用的生命週期淨效益。由於應用太陽光電方

案的場址再利用所產生的外部成本衝擊高於再生能源販售的效益,造成淨效益為負值,說明本研究區域內之污染農地不宜作為太陽能發電設施,應回復農業耕作以創造更高的淨效益。因此本研究建議五個密集區內的場址最佳再利用方案為農業方案,約能帶來1,602,586,602~1,966,861,607元的淨效益,證明整治改善污染農地場址能帶來換環境價值和實際經濟效益,提供兼顧環境面和社會經濟面的土地利用效益。

台灣再生水產業推動策略之研究

為了解決新北市自來水水質查詢的問題,作者許瑞隆 這樣論述:

氣候變遷引發極端氣候讓缺水成為全球議題,台灣也無法置身其外,於2021年也發生重大乾旱事件,再生水也成為重要的替代水源,本研究以文獻回顧及策略分析,探討台灣水資源關鍵課題、缺水危機對策、再生水推動管理對策及再生水產業發展策略,根據研究結果顯示台灣水資源應達供需平衡,在需求面提高用水效率及落實節水政策,在供給面降低自來水漏水率、進行水庫清淤及推動再生水,再生水推動之主要策略為獎勵措施及提高污水處理率、制定自來水價格調整機制及運用AI 物聯網,另再生水廠營運管理應建立3D視覺化之SOP(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及SMP(Standard Maintenance

Procedure) ,而電費為主要支出應善用節能設施。目前台灣再生水計畫案之水質依據再生水使用端之製程需求而制定,標準接近於Class A等級,而共同風險為法令政策變動、環境影響評估、用地取得、輸水管線管障遷移、不可抗力、興建及營運成本超預算及使用端需求變動,另再生水產業關鍵因素為自來水水價太低、薄膜技術、疫情影響成本支出及人口減少影響產水來源。在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共有11項與台灣再生水產業ESG具關聯性,其中與永續發展目標6、7及12有較顯著之連結性,顯示再生水產業推動須結合供應鏈管理及再生能源,方可降低缺水風險及同時達到節能減碳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