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本法草案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文化基本法草案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寫的 臺灣客家研究論文選輯6:客家與文化公民權 和劉俊裕的 再東方化:文化政策與文化治理的東亞取徑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出版社 和巨流圖書公司所出版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文教法律碩士班 蔡志偉所指導 謝駿豐的 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法制問題研究 (2020),提出文化基本法草案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原住民族、原住民族文化權利、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文化資產保存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表演藝術研究所 何康國所指導 連映涵的 以文化平權觀點探討校園表演藝術活動之研究-以花蓮縣萬榮國小合唱團為例 (2019),提出因為有 文化權利、文化平權、文化近用、合唱團、心理發展、校園活動的重點而找出了 文化基本法草案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文化基本法草案,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灣客家研究論文選輯6:客家與文化公民權

為了解決文化基本法草案的問題,作者 這樣論述:

  臺灣作為一個民主社會,作為一個多元族群的社會,各族群的生存權都應該受到政府的保障。有些族群生存權所牽涉的範圍較廣,例如參政權、土地權、經濟權、教育權與文化權等等,如原住民族;有些則比較著重在文化公民權方面,如客家族群。   本書共收錄九篇與(客家)文化公民權相關的論文,希望能夠進一步提供客家文藝復興的理論基礎,其中著重在客家文化公民權的討論,以文化國、多元文化主義社會、民主社會為基礎。以客家語言人權為例,呼應當前國家政策趨勢,將客家語言列為國家語言的一種,積極主張各族群有學習母語的權利,在正式場合有使用母語的權利。在制度化層面有學習母語的機制設計,例如課程或學校教育的

安排。在社會媒體方面,應鼓勵族群文化傳播的發展。族群語言的使用和族群文化的活化有密切的關係。   文化公民權除了語言權的主張之外,族群文化詮釋權還牽涉到公共傳播媒體和知識體系的建構。關於前者,屬於文化傳播權方面的主張,為族群文化公民權的一種。關於後者,例如學術研究機構的設置,語言研究與發展,文化中心或博物館的建置,都屬於發揮族群文化詮釋的重要空間。  

文化基本法草案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必看】街站經常有人挑釁!何志光解說暴力主義的起源?政棍抹黑國安法老點市民呃選票?| 高Sir正能量 30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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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Sir 創作2金句支持國安法

平生不作叛國事
國安立法唔駛驚

國安立法 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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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法制問題研究

為了解決文化基本法草案的問題,作者謝駿豐 這樣論述:

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是構成臺灣多元文化的重要組成部份,也是我國重要的文化資產。回顧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制,過去對於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的適用性不足,係因未考量原住民族之文化特殊性,直至2016年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通過,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正式進入了法律保護的視野中。本文嘗試梳理及建構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之權利,以作為我國對於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法規範之法制基礎,並輔以國際間對於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護的趨勢,探討我國現行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之法制,希冀能描繪出更為妥適之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法制藍圖,有助於臺灣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法制與實務之推動。

再東方化:文化政策與文化治理的東亞取徑

為了解決文化基本法草案的問題,作者劉俊裕 這樣論述:

  「再東方化」是多重而動態的概念,它包括對東方主體的反思、重構、重生、重返與重新詮釋。在亞洲,再東方化取徑必須面對早已內化的西方;而在臺灣,再東方化則不得不面對已經內化了的中國與中華。在全球化的時代,臺灣-東亞的知識分子與文化工作者無可迴避,必須為文化政策與文化治理的知識生產和實踐肩負起在地論述的時代責任。   *** 名人推薦   欣見年輕一輩學者投入臺灣文化政策與治理的在地論述及實踐,大膽主張《再東方化》的政策思想取徑,值得理論與實務界關注。--陳其南.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具體的個體經歷與思維邏輯是如何互為演繹?具備的獨立批判辯證與思考探索研究

又要如何詰難建構?地理上的西方與我們所在的東亞,與抽象的東、西方,尤其歷史中不勝枚舉的帶有種族主義式虛構的修辭說法,今天如何東方化?《再東方化》的立論在於民主公共性的公民過程之對話,試圖凝聚公共力展現的文化價值與共識,一種知識分子的文化主體性的認同。見其取徑不從俗沉浮之論述或足為訓。--陳志誠.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校長   這是一本「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力作。在東方主義批判論者的圍攻下,在2016年美國國會提議去除「東方人」的事實下,劉俊裕從理論辯證、歷史再釋與在地省思的角度剖解,光是這種勇氣與豪邁,就值得一哂。--廖新田.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人文學院院長   回到亞洲,走向亞非拉/第三世界才是通

往全球化的必經路徑。《再東方化》是大時代變動的推進器。--陳光興.Inter-Asia Cultural Studies與《人間思想》主編   《再東方化》並不隨俗,劉俊裕教授無不意在從矛盾衝突中,找尋、確認與定位希望之源,進而以「文化」為論說的幅湊,吐納「經世」(治理)與「經濟」的思辯。--馮建三.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傳播、文化與政治》編委

以文化平權觀點探討校園表演藝術活動之研究-以花蓮縣萬榮國小合唱團為例

為了解決文化基本法草案的問題,作者連映涵 這樣論述:

近年來,「文化平權」的提倡備受關注,卻多以身心障礙者及新移民族群為主要推動族群。研究者曾深入偏鄉校園,看見校園活動發展的意義與價值,因此本研究選擇以「偏鄉原住民」為主要研究族群,並以「花蓮縣萬榮國小合唱團」為主要研究對象,探討萬榮國小如何透過表演藝術校園活動「合唱團」,實踐文化平權之內涵。本研究以文化平權之核心概念切入,探討萬榮國小合唱團發展校園藝術活動之概況與困難,深入認識個案之背景,並了解偏鄉原住民學校經營校園活動,可能面臨之問題;同時,研究萬榮國小合唱團,對於太魯閣文化的保存與延續有何影響、如何影響,更進一步了解合唱團對於學校成員與家長之文化近用的影響;最後,瞭解合唱團之資源概況與運用

方式,以及合唱團之經營,對學生文化權利的展現及心理發展所產生之影響。依據研究結果顯示,萬榮國小經營校園活動「合唱團」,有助於太魯閣文化之保存與傳承,提升與他族文化間的相互近用,爭取外部資源的挹注,並且充分展現文化權利,促進學生之正向心理發展,落實文化平權之內涵。期以透過本研究的討論與結果發現,給予偏鄉原住民小校、文化平權推動人員以及相關研究之研究者建議與參考,共同促進文化平權之落實與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