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共同供應契約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政府共同供應契約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楊秉蒼寫的 營建自動化電子化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工業局軟體採購辦公室- Publicações也說明:創新政府採購平台成果影片. 2014年起經濟部工業局辦理政府軟體共同供應契約,導入創新採購觀念與更彈性的機制,就像是專屬政府的亞馬遜,整合政府與資訊服務業者雙方 ...

世新大學 資訊管理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李坤清所指導 陳佳苑的 政府軟體共同採購模式成功關鍵因素-以政府軟體採購為例 (2021),提出政府共同供應契約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共同供應契約、政府軟體採購、層級分析法、德菲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犯罪學研究所 周愫嫻所指導 吳信宏的 共同契約採購弊案與機會理論 (2013),提出因為有 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弊案、民意代表補助款、機會節點的重點而找出了 政府共同供應契約的解答。

最後網站政府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知識摘要 - 紅頁工商名錄大全則補充:政府 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知識摘要. (共計:21). 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 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提供,提供網路採購公報查詢系統。 共同供應契約網站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政府共同供應契約,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營建自動化電子化

為了解決政府共同供應契約的問題,作者楊秉蒼 這樣論述:

  近年來,國內經濟成長快速,勞動需求大增,為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生產率,政府於1980年代陸續推動「產業自動化服務團十年計畫」及「產業自動化十年計畫」全面性輔導工商業,進行生產合理化及標準化,帶動產業設備全面更新,提昇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及穩定產品品質,藉以促進產業升級。綜觀現今全球產業發展趨勢,由於資訊科技的進步,國內網際網路人數激增,營建活動已透過網路快速傳輸能力,建立網路活動制度,改善服務品質及提昇產業競爭力,這說明本世紀將會是資訊、網路應用及電子商務競爭的時代。面對電子化帶來之產業革命潮流,政府於1999年提出「營建業自動化及電子化推動五年計畫」,將電子化納入營建自動化發展體系之

一環。所以現階段營建自動化,若不包含營建電子化,就不能算是完整營建自動化體系。   本書以國內營建自動化發展歷程作整體性概念之介紹,內容包含營建自動化概論、營建設計自動化、營建規劃自動化、營建生產自動化、營建施工自動化及營建裝修自動化等六大部份,以作為營建工程先進,參考之用。除介紹營建自動化外,並將營建電子化發展納入本書,藉以承襲營建自動化精神,並使營建工程先進一窺營建世界未來發展雛型架構。本書營建電子化內容,包含營建電子化概論、營建工程編碼電子化、營建工程估價電子化、營建商務電子化、營建供應鏈管理電子化、營建企業資源規劃電子化及營建知識管理電子化等七大部分。

政府共同供應契約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工策會問題已是多年沉痾,過去我一再的在預算審查、市政質詢時,對工策會做出嚴厲批評,但台南市經濟發展局及黃偉哲市長卻蓄意的將這個「#如同刻在額頭般明顯的錯誤」視而不見,因此,本次我根據台南市審計處所提供的「台南市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繼續質詢工策會存在之適法性與妥當性。
 
過去我批評工策會無監督可能時,台南市政府給我的答覆是,工策會的預算使用係根據「臺南市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下稱應注意事項)進行管制、考核,因此我針對前開應注意事項質詢主管機關#主計處、及工策會所屬機關#經濟發展局。
 
首先,依據應注意事項第3點第2項,如有成效不佳、虛報、浮報等情事除#應繳回該部分補助款,並#得停止補助一到五年,工策會在審核報告中遭審計處指出在#108年購置電腦的數量遠大於員額數;另外在109年預算,經發局又編列了102萬給工策會,當時告知議會預算目的亦是購置電腦。
 
108年就被審計處指出超額購置電腦的工策會,109年繼續花102萬購置電腦,工策會總員額僅約莫20人,台南市政府大方如斯,可以#每年補助與特定單位100萬元購買電腦,主計處不認為這樣有虛報、浮報的問題嗎?主計處長給出的解釋是「細節不清楚」、「尊重各單位需求」、「如果有虛報會希望繳回」。
 
再者,依應注意事項第7點,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助一年以不超過2萬元為原則,工策會一年補助額為2800萬,主計處長表示2萬僅是原則,針對特殊團體可以有例外,我不知道什麼樣的團體可以特殊到有2800萬的補助,#拿一個以原則上補助2萬的注意事項套用在一年補助2800萬的工策會,這就是台南市政府的監督方式?我完全不能接受。
 
緊接著我針對工策會的法律地位提出質疑,依照主計處的說法,工策會應該按照應注意事項加以監督考核,證明主計處認為工策會應該是#民間團體,然而經發局長又指出工策會購置電腦是依照「共同供應契約」,但共同供應契約應該僅適用於#政府機關,究竟工策會法律地位為何,一個台南市政府就有數種版本,黃偉哲市長承諾的全面檢討工策會法源依據,至今仍舊是一場空談。
 
在去年審查109年預算時,黃偉哲市長聲稱直接刪除工策會預算,不給市府檢討空間是「#不教而殺謂之虐」,然而台南市政府在過去一年檢討了什麼,又做了甚麼改變,我想大家自有評價,今年預算審查即將來臨,我會繼續主張不合法、不透明的工策會應該全面檢討裁撤,人民的預算應該用在更有價值的地方。

政府軟體共同採購模式成功關鍵因素-以政府軟體採購為例

為了解決政府共同供應契約的問題,作者陳佳苑 這樣論述:

政府電子採購網是提供全國各機關使用的採購平台,而共同供應契約是協助各機關採購人員執行採購案時的資訊查詢以及進行交易等行為。全國都需要使用到政府服務,因此政府電子採購網在資料流量含量方面較之於一般商業網站更為可觀,同樣包含了電子商務性質。在此狀況下,政府角色亦已逐漸從管制調適為服務。就政府策略或執行計畫而言,實施知識管理除了可以使中央機關的工作效率提昇,採購流程時間縮短,更可避免重複錯誤及作業失誤的發生。本研究主要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目前所推行之「政府電子採購」計畫之共同供應契約為研究對象,以層級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探討共同供應契約之政府

軟體採購」之關鍵成功因素,期有助於對後續各項採購規劃作業的執行。本研究先經文獻探討收集相關資料後,歸納出影響採購之主要構面及各主要構面之關鍵準則,再邀請專家學者審閱問卷內容,運用層級結構分析法 (AHP)決定各構面及準則權重,供作為相關人員執行電子採購共同供應契約計畫之參考。研究發現,專家對於五大構面最為重視的是「機關選擇」權重為(0. 225134),另外,在23項因素中專家們認為最關鍵的成功因素為「集中政府機關採購計畫」整體權重為0.063814位居首位,政府機關及學校各單位的採購市場相當龐大,2021年的採購預算金額已達76億元,使用「政府軟體共同採購」的機關因「需求互通」以團購的概念,

其實成就一個採購案的成功因素不會只有一個,不管在國家、採購機關、廠商、訂約機關都需要多方的配合,本研究結果有助於需要辦理大型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的機關,在規劃的時候朝這些因素去規劃發想,期能扶植國內更多中小企業廠商的產品,讓各適用機關能更便捷地進行採購。

共同契約採購弊案與機會理論

為了解決政府共同供應契約的問題,作者吳信宏 這樣論述:

論文提要內容本研究係針對政府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弊案和白領犯罪機會節點理論(Benson, 2009)深入研究,彙整近年共同供應契約採購相關弊端案例,分析其犯罪模式,並從中歸納制度中的成員與交集的「節點」、「路線」及「邊緣」,以提供相關單位切斷制度中的「節點」,並且研擬監督及防制對策之參考。本研究之研究方法係以深度訪談法進行,訪談對象則限定為曾經偵辦過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弊案之5名執法人員,研究結果發現,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弊案之特性共有下列5項:一、掮客集團的重要性二、綿密、在地的網絡三、建立信任感:發動者接近民代與公務人員的路徑四、如何灌水與酬佣五、迴避被發覺技巧本研究提出防制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弊案之

策略如下:一、修正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制度 1. 限制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制度僅適用於單純、例行、一般事務性之品項採購 2. 落實採購品項比價與訪價 3. 加強採購人員之職能訓練二、強化節點監控,降低犯罪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