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後 代位繼承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拋棄繼承後 代位繼承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志正寫的 人生理財的失落環節──遺產:為人父母與子女都該超前部署的財務課題 和輕愉的 身分法(親屬、繼承)爭點地圖(3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采實文化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簡良育所指導 樊曉涵的 拋棄繼承之研究 (2015),提出拋棄繼承後 代位繼承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拋棄繼承、限定責任繼承、詐害債權、代位繼承、特種贈與、視為所得遺產、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法定單純承認。

而第二篇論文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許澍林所指導 袁啟恩的 論我國民法繼承編各繼承方式之檢討及修正芻議 (2008),提出因為有 繼承方式相關規定之改進方案、限定責任、拋棄繼承、繼承方式、單純承認、限定繼承、繼承方式相關規定之修正建議的重點而找出了 拋棄繼承後 代位繼承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拋棄繼承後 代位繼承,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人生理財的失落環節──遺產:為人父母與子女都該超前部署的財務課題

為了解決拋棄繼承後 代位繼承的問題,作者李志正 這樣論述:

談到投資理財, 多數人會記帳、儲蓄、投保、存股、買房…… 卻往往忽略遺產, 不是覺得自己還年輕,就是等退休再說, 但世事無常, 其實,第一次領薪, 就該好好規劃人生的最後一桶金!   ★ 符合2022年最新遺產及贈與稅法   ★ 無關貧富,遺產議題100%跟你有關,家家必備的繼承SOP   ★ 被視為最忌諱、也最容易鬧家庭糾紛的財務議題   ★ 閉口不談,等到面臨繼承時刻,卻手忙腳亂   .你繼承到的遺產是財,還是債?   .如何不讓自己的財產被不喜歡的親戚繼承?   .怎麼讓財產有效轉移?   .繼承時,如何合法節稅?   這些問題,別等到發生了,才思考和處理!   ◎ 爭奪家產

的新聞,有天可能也會發生在你身上   媒體上,常常看到不少有關遺產繼承的報導,   為了爭奪家產,導致家庭決裂、家人變仇人,   有人認為,這些事件只會發生在有錢人家或名人身上,跟自己無關。   然而,經手不少遺產繼承案件的律師李志正指出,   新聞報導只是冰山一角,無論是富人家庭或中低收入戶,都有遺產繼承的問題。   ◎ 一定會牽涉法律的財務環節,更要提早布局   多數人理財,懂得如何開源節流、篩選投資標的、避險,   卻很常忽略要擬定繼承計畫,覺得有忌諱或事到臨頭再處理。   不過,一般的投資理財很少會涉及到法律問題,   但遺產繼承的財務環節,一旦進入法律程序,事情就變得很複雜,

  人生也多變無常,不知道下一刻會有什麼突發狀況,   因此,最好提前規劃和準備,才不會手忙腳亂,避免家族紛爭。   ◎ 讓「繼承人」與「被繼承人」都了無遺憾的超前部署   對於處理人生中最大一筆錢和最後一桶金,   如果一知半解,很容易導致遺產分配不公、被嚴重課稅、繼承到債務等問題,   於是,李志正根據自己多年的實務經驗,   教你繼承時權利不受損,也讓自己財產找到接班人,繼承人和被繼承人都了無遺憾──   .第一次領薪,就得學會寫遺囑,這是替財產找到理想接班人的好方法,但怎麼寫才有效?   .家人有負債,我可以選擇拋棄繼承嗎?發現家人還有其他財產,還能撤回嗎?   .雖然跟伴侶還沒結

婚,但形同家人,遺產可以都留給他嗎?   .遺產怎麼申報,才能合法節稅?   .為了節稅,提前贈與,但一不小心可能被課更多稅,如何避免?   .除了有形資產,文章著作權等無形資產,該如何處理?   本書還有更多遺產與繼承的法律和財務知識、實際案例、解決方法,   讓你圓滿且從容處理人生最後的理財課題,   也讓辛苦累積一輩子的資產好好延續! 有感推薦   Mr.Market市場先生|財經作家   大師兄|《孝子》作者   朱智豪|地政士、天易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吳宜勲(老吳)|《自組ETF,讓我股利翻倍的存股法》作者   林智群|律師   胡碩勻|《節稅的布局》作者、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

所所長   陳詩慧|《我用波段投資法,4年賺4千萬》作者   郭憲鴻(小冬瓜)|人氣YT頻道「單程旅行社」   雷丘律師|知名法普粉專作者   賴瑩真|法律知識YT頻道「瑩真律師」   「我們的文化中,對死亡往往避而不談,導致遺留下來的不是財富而是困擾。只有勇於面對與提早規劃,它才能成為子女受益一生的財富。」──Mr.Market市場先生,財經作家   「本書開宗明義就說『繼承問題多,早知道早準備』,其實中華文化很避諱討論這些問題,但生前不處理、身故難處理的案例太多了。本書用案例跟法令面,以淺顯易懂的方式介紹繼承基本知識,很值得大家入門了解。」──朱智豪,地政士、天易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遺產是每個人必然會碰到的問題,本書以時事為例,以圖表方式進行解說,且每個案例說明的篇幅不長,符合現代人對法律知識短小輕薄的要求,謹推薦給大家!」──林智群,律師   「讓作者帶著大家布局資產傳承的第一步。」──胡碩勻,《節稅的布局》作者、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寫好遺囑不代表可以不用跑法院,但至少可以大大減少跑法院的時間。光是好好面對『人需要規劃遺產』這件事,就會對家人有莫大的幫助!」──郭憲鴻(小冬瓜),人氣YT頻道「單程旅行社」

拋棄繼承後 代位繼承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本集主題:拋棄繼承後還可以代位繼承嗎?
  
訪問: 楊敏宏 律師
  
粉絲頁: 常宏法律事務所
住址:台北市金門街12巷20號1樓
電話:02-2365-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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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之研究

為了解決拋棄繼承後 代位繼承的問題,作者樊曉涵 這樣論述:

拋棄繼承事件,實務上已經累積相當數量的案例可供研究與探討,專家學者討論拋棄繼承議題者亦甚多。依據國稅局之統計,2008年全國拋棄繼承案件共34415件,2010年全國拋棄繼承案件共41215件,2012年全國拋棄繼承案件共51964件,2014年全國拋棄繼承案件共51142件,可見於2009年繼承法修法改採全面「限定責任繼承」後,拋棄繼承之數量係「有增無減」,拋棄繼承在實務上仍有一定使用量與其重要性。又若繼承人已知債務大於遺產,拋棄繼承有免去提出遺產清冊並經公告等程序上之實益。 債務人拋棄繼承對債權人的債權受償情形,有一定影響,是以拋棄繼承之人格權與債權人之債權保全,兩者間如何平衡,常

成為立法者辛苦琢磨處與學者們爭論之點。 拋棄繼承事件,至今已有相當數量的實務案例,而其中某些問題具爭議性,本論文欲就近年來之實務裁判作一分析,並參考學者之探討與各國之立法例,思考可能的修法方向或建議。

身分法(親屬、繼承)爭點地圖(3版)

為了解決拋棄繼承後 代位繼承的問題,作者輕愉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本書是以爭點的方式整理身分法主要學說及實務見解,並將學說、實務見解有所歧異或較重要的考點以爭點方式帶入,各章節後方的國考考古題,可以再次檢視自己對於每個章節的問題意識、爭點是否確實掌握。而考試前最後複習時,即可直接看爭點部分,快速瀏覽複習。  

論我國民法繼承編各繼承方式之檢討及修正芻議

為了解決拋棄繼承後 代位繼承的問題,作者袁啟恩 這樣論述:

依我國民法繼承編之規定可知,長年以來,繼承人得選擇之繼承方式有三,分別為「概括承受被繼承人之權利義務」、「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且基於我國傳統上「父債子還」之思維,因此民法繼承編係以其中之「概括承受被繼承人之權利義務」為繼承本則。又,於民國80年代之後,我國的經濟及景氣開始走下坡,許多負債累累之弱勢族群因而產生,且該弱勢族群多半缺乏法律上之相關知識,導致其繼承人於其死亡後,不知需向法院為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之表示,進而承擔其債務,造成在經濟上恐終生難以翻身之憾事。其後,於民國96後半年時,媒體持續報導數起「背債兒」事件,其處境令人感到可憐,引發社會問題及大眾的同情,是以,立法院火速於同年年

底修正並三讀通過現行民法繼承編之修正條文。而該次修正之主要目的,係避免前述被債兒之情事繼續發生,進而造成社會問題,故主要之修正,係創設所謂「未成年人限定責任」之制度,此外,將繼承保證之責任為限縮,對於繼承人繼承後始發生之保證責任,亦負擔限定責任,並放寬繼承人適用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規定之要件,且於繼承編施行法中制定溯及條款,以求修正前已為繼承者亦可取得翻身之機會。惟本文以為,民法繼承編縱然經過該次修正,就繼承方式部分之規定,仍有所缺失。是以,本文試圖指出其缺失並提出改進之方法。而本次修正最主要之缺失,係新增訂之未成年人限定責任制度,因為該制度未有任何配套之程序規定,導致對債權人而言,缺乏保障及制

衡之手段,亦無法確保其公平受償,嚴重損害其權益。且該制度有適用對象之限制,因此違反憲法保障之平等原則,故應加以改進。至於改進之方法,本文以為,若欲將問題全面解決,僅有將該制度廢止一途,惟須有其他手段代替該制度達成其立法目的。而具體之替代手段,係修法「放寬拋棄繼承期間之起算時點」,課與繼承人於繼承時對被繼承人之財產狀況有重大過失責任之調查義務,若繼承人履行其義務仍無法發現債務即給予其保障,令繼承人於嗣後知悉債務存在時,始開始起算拋棄繼承之法定期間,使繼承人得藉由拋棄繼承來避免承擔被繼承人所遺留下來之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