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 退稅申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所得稅 退稅申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楊葉承,宋秀玲,楊智宇寫的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15版) 和洪正,劉力的 2023土地稅法規 (地政士適用)(贈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十一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手機報稅3.0功能進化明年可現金及分期繳納-財經 - HiNet生活誌也說明:... 手機申報綜合所得稅,將新增「現金繳稅」、「申請延分期繳稅」2大功能, ... 申報時指定的存款帳戶;未指定帳戶者,國稅局將在同日寄出退稅憑單。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陸書局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柯格鐘所指導 鄭宜寧的 跨境軟體「授權合約」課徵所得稅之研究-以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748號判決的案例事實及問題為中心 (2018),提出所得稅 退稅申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所得稅、勞務報酬、國際稅法、租稅協定、雙重課稅、跨國企業、非居民。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盛子龍所指導 沈家榆的 論營業稅留抵稅額與退稅問題 (2018),提出因為有 溢付稅額、留抵稅額、營業稅溢付稅額退還請求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所得稅 退稅申請的解答。

最後網站2020 報稅退稅懶人包來啦!報稅流程、退所得稅資格 - ShopBack則補充:2020延長繳稅期限啦,身為能省則省的小資族,你絕對要follow一下報稅退稅資訊,我們整理了報稅退稅懶人包,從報稅流程、退所得稅資格、申請查詢等一次教你,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所得稅 退稅申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15版)

為了解決所得稅 退稅申請的問題,作者楊葉承,宋秀玲,楊智宇 這樣論述:

  本次修正主要是將近幾年的考題列入習題,重要題目放入章節中當作例題,並將之前排版錯誤地方加以修正。其次立法院會於民國 110 年 11 月 30 日 三讀通過《稅捐稽徵法修正案》,也是非常重要的修法。其修法幅度頗大,諸如:稅捐稽徵機關按申報資料核定案件之核定稅額通知書得採公告送達、滯納 金加徵方式由「每逾 2 日」修正為「每逾 3 日」按滯納數額加徵 1%,總加徵 率由 15% 降為 10%、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修正 96 年 3 月 5 日前已 移送執行尚未終結重大欠稅案件之執行期間,延長 10 年至 121 年 3 月 4 日。 對於妨害稅捐執行之欠稅案件,稅

捐稽徵機關聲請假扣押時點由「欠繳應納稅捐」修正為「法定繳納期間屆滿(自繳案件)或繳納通知文書送達後(核定開 徵或補徵案件)」;並增訂準用民法第 242 條至第 245 條及信託法第 6 條至第 7 條代位權及撤銷權相關規定。增訂第 26 條之 1,定明得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 稅捐之情形。   修正第 28 條,因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由「5 年」修 正為「10 年」;因政府機關錯誤者,由「無期限」修正為「15 年」,新增明知 無納稅義務,違反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而為繳納之款項,例如為向銀行詐貸虛增營業額所繳納之相關稅款,不得請求返還。修正第 39 條,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得暫緩

移送執行之金額比例,由「半數」調降為「1/3」。修正第 41 條, 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之刑事罰金,由新臺幣「6 萬元以下」提高為「1,000 萬元以下」,並增訂個人逃漏稅額在 1,000 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 5,000 萬元以上 者,加重處罰,「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1,000 萬元以上 1 億元以下罰金」,以有效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修正第 43 條,教唆或幫助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之刑事罰金,由「6 萬元以下」提高為「100 萬元以下」。修 正第 44 條,營利事業未依規定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之處罰,由按查明認定總額「處 5%」修正為「處 5% 以下」,保留適用彈性

。此外從民國 110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所謂的房地合一 2.0,正式將個人及營利事業買賣預售屋與交易 持有超過 50% 股份且其價值 50% 以上係由國內房地所構成之未上市櫃股票交易,納入房地合一 2.0 課稅範圍,且前兩年之稅率皆為 45%,五年內為 35%,宣示政府打擊房地產短期交易的決心。對於營利事業交易其非以起造人身分取得之房地改採分開計稅合併報繳,最高稅率 45%,也在第三章對此部分有詳細說明與例題闡述。還有有關第三章綜所稅免稅額與課稅級距調整、第 19 章基本生活費提高也在納保法部分修正,也於本次改版一併完成。   因法規修正頻繁、雖經努力校對,但難免會產生錯誤。若有發現

錯誤之處,希望各位老師、先進與同學們不吝來信指正,我們一定會立即更正並虛心檢討。由於稅法更新頻繁,為避免大家誤用舊法,請大家定期到我們的 FB 粉絲頁「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瀏覽或按讚取得訊息,也歡迎加入 FB 的「會計師稅法討論區」查詢稅法更新動態,同學如有問題也歡迎到討論區一起討論。  

跨境軟體「授權合約」課徵所得稅之研究-以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748號判決的案例事實及問題為中心

為了解決所得稅 退稅申請的問題,作者鄭宜寧 這樣論述:

國家對其稅務居民的所得,通常可選擇對全球所得課稅,也可就其境內來源所得課稅,但對於非稅務居民,僅能就其境內來源所得課稅。當一筆所得涉及兩個國家時,需仰賴各國間締結租稅協定,以避免雙重課稅,並確定該筆所得應由稅務居民國課稅或來源國課稅;而各國內國法中,又對於所得「來源」應歸屬於何國之認定標準都有不同的看法。故無論是國際租稅協定或內國法的來源所得規範,以區別所得類型作為認定標準,故所得定性在國際稅法上極為重要。就總機構不在我國境內的非居民事業,按照我國所得稅法第 3 條規定,僅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負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而我國所得稅法第 8 條,則係規範「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的認定標準。然此見

解,仍然受到納稅人的質疑,徵納雙方的爭議,並沒有因為司法實務見解穩定而平息。為此,本文就此跨境交易的租稅問題,除了藉由實務判決所提出爭點,並以所得稅法規定為依歸,同時參考OECD租稅協定範本與中新租稅協定的相關規範,整理本案判決與中新租稅協定看法不同之處,提出可能解決爭點之建議,希望能藉此提供跨國企業如遇相關稅務問題時可以參考及討論的方向,更甚希望能藉由立法來降低或減少不斷產生的稅務爭議。

2023土地稅法規 (地政士適用)(贈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十一版)

為了解決所得稅 退稅申請的問題,作者洪正,劉力 這樣論述:

  ★收錄最新95~111年地政士歷屆試題,100%題題解析!   ★將歷屆試題穿插於內文對應段落,凸顯重要考點!   ★2022年最新修正法條收錄!   ★隨書附贈送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用對的方式學習,收事半功倍之效!     【本書適用】   這本《土地稅法規》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考試簡介】   地政士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地位提升,收費行情每件約15,000~24,000元,月入可高達20萬元!且考試科目與不動產經紀人考科重疊性高,同時取得,

業界最吃香!     【本書優勢】   .土地相關稅法條文太多,腦內概念含糊不清?   .對各種相近的土地稅法概念感到混淆嗎?   .考場作答腦內一片空白無法思考?擬答順序顛倒錯亂?   .遇到計算題直接想放棄?適用何種稅率搞不清楚?     以上對於土地稅法規理解不夠通透的問題,林強老師和三民輔考專業團隊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本書將透過脈絡分明的重點整理引導為您建立觀念,輔以歷屆試題演練的方式,馬上驗證學習效果,品質保證的優良擬答讓您掌握申論題解題要領,一一排除這些應試障礙。本書特色如下:     一、深入淺出   本書整理相關土地稅法規(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房屋稅條例、

契稅條例、所得稅法財產交易新制部分、遺產及贈與稅法及其施行細則、稅捐稽徵法及其施行細則及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將法規內容化繁為簡,讓考生以簡馭繁;提高易讀性,在概念融會貫通下,證照唾手可得。     二、條理分明   各章節開頭詳列學習重點,先提供讀者引路明燈,心中先有大致框架,再一一梳理法規脈絡,完整擊破學習盲點,緊扣命題大綱進行章節安排。以精緻圖表輔助學習,釐清相似或易混淆概念,並結合實務,讓讀者在法規研讀及實務操作之間靈活運用。     三、齊全完備   作者精研81~94年地政士土地稅法規考古題,將考點相同的題目分列於書中內文相對應之段落,協助考生更具體的理解各主題過往命題焦點。每章節

後面,備有相對應之歷屆試題,便於考生檢視自我學習成效,從中釐清命題動態。書末更幫考生貼心準備95~111年地政士土地稅法規考古題,由三民輔考名師精心審訂,題題詳解,讓答題井然有序、層次分明。理論概念與計算題型兼顧,完美擬答一揮而就,伴讀者克服申論題恐懼!      四、重點凸顯   本書採雙色印刷,答題關鍵字以藍色標記,利用黑白藍三種色調,進行系統性學習。多一種顏色,多一道區隔,就是要使複雜的土地稅法規,在讀者腦海中更見清晰。     【準備要領】   「土地稅法規」一科的相關法規範圍較廣,而觀察歷屆試題出題趨勢,考生務必熟讀「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房屋稅條例」、「契稅條例」、「遺產及贈與

稅法及其施行細則」與「稅捐稽徵法及其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另要建立稅務基本架構如下:     一、意義及功能:了解個別稅法立法的目的與法條規定的主要意旨。   二、課徵範圍:針對課稅客體歸納。   三、納稅義務人:針對課稅主體歸納。   四、稅基:稅額計算的因子特別重要。   五、稅率:一般稅率及優惠稅率。   六、其他相關優惠、減免、不課徵及退稅等規定。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稅捐稽徵法(110.12.17)     一、減輕負擔   1.調降逾期繳稅滯納金加徵率。   2.調降暫緩執行繳稅金額比例。   3.新增得加息

分期繳稅情形。   4.違反憑證義務處罰具彈性。     二、維護公平性   1.強化稅捐保全措施   2.延長重大欠稅執行期間   3.新增核課期間不完成事由   4.重逃漏稅刑罰     三、配合實務   1.修正錯誤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   2.簡化依申報資料核定案件送達方式     ◎稅捐稽徵法法施行細則(111.05.23)   配合稅捐稽徵法全文修正。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

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

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

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論營業稅留抵稅額與退稅問題

為了解決所得稅 退稅申請的問題,作者沈家榆 這樣論述:

營業稅稅收於在我國賦稅實徵淨額之結構比中是僅次於所得稅之大宗稅源且因其與民眾日常生活密不可分,不論是個人交易消費及開店等均屬之,營業稅除了繳稅相關議題外,其影響民眾權益甚大莫過於溢付稅額退還請求權議題。有關營業稅溢付稅額退還請求權係規範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9條,因該條第1項第3款規定營業人溢付之營業稅額,怠於辦理註銷登記者,其溢付稅額退還請求權消滅時效,稅法上未予明訂滋生疑義,爰於民國100年財政部以解釋函令規範其請求權消滅時效,本文考量營業稅溢付稅額退還請求權影響人民權益重大,就該規定訂於解釋函令是否合宜進行探討。實務上,該類營業人申請退還其營業稅溢付稅額,稅捐稽徵機關將要求納稅

義務人提示自留抵稅額產生日開始之相關憑證帳簿俾供查審,惟納稅義務務人常因年代久遠無法提供完整帳簿憑證供稅捐稽徵機關查明其留抵稅額是否屬實,致駁回退稅申請而產生爭議,爰本文就上述問題以國內稅捐稽徵機關實務作法、學者及法院判決案件見解作為分析研究基礎,了解問題產生之原因,冀能透過整理理論及結合實務見解尋求解決方法,並期達拋磚引玉之效。本文以為營業稅溢付稅額退還請求權消滅時效應以遵循絕對法律保留為宜,並考量營業稅之交易頻繁特性,爰建議該消滅時效宜採短期時效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