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扣除額項目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所得稅扣除額項目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賦誠寫的 2022租稅申報實務(包括所得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申報實務):執業會計師為你解題![六版](記帳士) 和黃振國的 遺贈稅.財產移轉圓滿計畫(十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2019所得稅申報懶人包﹞列舉扣除額項目有哪些?金額上限是 ...也說明:2019年所得稅報稅季要來了,在報稅的時候,除了基本的免稅額、特別列舉扣除額之外,還有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報稅人可以選較有利的一般扣除額,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千華數位文化 和永然所出版 。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廖欽福、王勁力所指導 賴韻如的 長期照護費用得否為所得稅法列舉扣除之法律研析—以司法院釋字第701號解釋為中心 (2013),提出所得稅扣除額項目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租稅法律主義、量能課稅原則、扣除額、長期照護費用、所得稅法、司法院釋字第701號解釋、生存權保障、長期照護。

最後網站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則補充:又如特別扣除額項目中,教育學費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50%。 如未指定捐款予特定的學校法人或學校者,得全數列舉扣除。 股利所得: 股利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所得稅扣除額項目,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2租稅申報實務(包括所得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申報實務):執業會計師為你解題![六版](記帳士)

為了解決所得稅扣除額項目的問題,作者賦誠 這樣論述:

  ★執業會計師為你解析,帶你一次考取記帳士證照★   學習有方法,讓這本書帶你考取記帳士證照。   內容特色如下:   ◎學習地圖,架構清晰   樹狀圖式的架構,利於縱覽本章大意,奠定概念的基礎,將整章冗長的法規內容,簡化為有條有理的大綱架構,可以在閱讀內文前,掌握到本章的結構安排。除此之外,內容亦將繁雜的法規作一系統整理,重要學理內容更是使用表格比較,讓你徹底瞭解焦點所在,讀起來快速又有效率。   ◎解題秘笈,名師精析   題目之後緊接著「解題秘笈」,提供相關法規的條文所在和實際測考時的應答要領,讓你不只是獲得解答,更學會了尋找答案的能力。   ◎網羅相關試題.

掌握最新時勢   收錄103年~110年記帳士普考試題!最精密的分析及引導、最齊全的歷屆試題、最新穎的解題技巧。透過本書掌握歷年的考試脈絡,鑑往知來,在練習的過程中感受歷年記帳士考試的血淚史,有如親臨考場!   ◎租稅申報高分技巧   記帳士考試採加權平均60 分及格制,其中「國文」占10%,「會計學概要」、「租稅申報實務」、「稅務相關法規概要」及「記帳相關法規概要」,這四科加權平均占90%,而考取的關鍵科目為「租稅申報實務」,因為該考科全部以申論的方式出題,題數為4題,考試時間為90分鐘。因此,在準備記帳士考試過程中,最大的瓶頸通常在「租稅申報實務」,考出來的分數往往不如預期,導致落榜的遺

憾。   其實「租稅申報實務」要拿高分並不難。近幾年來「租稅申報實務」的命題動向,幾乎可以掌握,每年必考「營業稅」及「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從來沒有例外過,只要掌握這二題,就已經拿一半的分數了,但要注意的是,個人綜合所得稅的計算題目往往非常冗長,只要一個細節沒注意到,可能就會全錯,務必要小心。106 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考題主要考捐贈限額及基本稅額計算,其實也不難,在歷屆試題都有相關的題型。另外,最新議題一定要留意,從股東可扣抵稅額減半、房地合一,這些都是最熱門的稅務議題,當年也都考出來了,因此新議題命題的機率非常大,也請務必留意相關時事新聞。   有疑問想要諮詢嗎?歡迎在「LINE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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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扣除額項目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回顧過去臺灣曾發生數次大地震,造成許多房屋倒塌傾毀,猶記得新北博士的家、台北東星大樓、台南維冠大樓和花蓮統帥飯店!

在地震發生當下,除了關心家人的安危之外,你是否也注意到居住的房屋有無受損?

永昌長期關心住宅地震保險,在23日邀請多位學者與財政部、金管會召開公聽會探討相關問題!

火災險與地震險不能分開買嗎?

建物構造不一樣,但保費保額是一致的,若要不同理賠,是否要分級?

現今住宅地震險全倒或是修復費用超過50%才有理賠,門檻是否過高?

住宅地震險保費能不能夠納入所得稅列舉扣除額項目中?

產官學如何論證,詳情就在影片中,

請您一同關心並分享!

#住宅地震保險
#永昌總是為您多想一點

長期照護費用得否為所得稅法列舉扣除之法律研析—以司法院釋字第701號解釋為中心

為了解決所得稅扣除額項目的問題,作者賴韻如 這樣論述:

從民國82年起,台灣就已進入高齡化社會,長期照護的問題便油然而生。目前長期照護機制各個面向有許多問題存在,包括長期照護的資源面、人力面、執行面、法規面、服務方案面及財務面,亟待解決。本研究以司法院釋字第701號為楔子,以憲法基本權利連結長期照護與所得稅法之關係,進一步探討長期照護費用得否為所得稅法列舉扣除之爭議。民國101年7月6日公布司法院釋字第701號,認為民國94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前段規定:「……(二)列舉扣除額:……3.醫藥……費: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公務人員保險特約醫院、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

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上開規定之「公務人員保險特約醫院、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於民國97年12月26日經修正公布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規定意旨相同),就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者之醫藥費,亦以付與上開規定之醫療院所為限始得列舉扣除,而對於付與其他合法醫療院所之醫藥費不得列舉扣除,與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之意旨不符,在此範圍內,系爭規定應不予適用。惟,所得稅法並未因此修法,且本研究認為醫藥費與長期照護服務費之性質不同,醫藥費並未完全涵蓋長期照護費用。基於量能課稅原則及憲法保障人民之生存權、健康權等觀點,本研究認為長期照護費用得為所得稅法列舉扣除,應在所得

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增列「長期照護服務費」作為特別扣除額之項目,方能落實租稅正義。此外,國家有承擔滿足人民需求之義務,必須建構良好的長期照護制度,以調和租稅國與社會國之扞格。

遺贈稅.財產移轉圓滿計畫(十版)

為了解決所得稅扣除額項目的問題,作者黃振國 這樣論述:

  《遺產及贈與稅法》自106年5月起有了重大變革!原10%之單一稅率,改為三級累進稅率。相較於單一稅率之遺產稅、贈與稅之租稅規劃,累進稅率之租稅規劃需要更專業的知識。諸多修正,改寫了遺贈稅節稅暨財產移轉規劃之大布局。房地合一2.0新制啟動,如何因應?高資產者如何重新擘劃,留住畢生積蓄之最大值?就讓房地、財稅雙料達人以最精彩的圖文、經驗開啟您的智慧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