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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房地買賣案件申辦流程房地買賣案件 ...也說明:政事務所代辦並檢附受委任人身分證正本及 ... 申報契稅. 1-2. 1.契稅申報書. 2.買賣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印章 ... 【出售房地合一新制課稅範圍以外之房屋(不.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東海大學 公共事務碩士在職專班 鄭昆山、歐信宏所指導 洪嘉懋的 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以滯欠稅捐執行為例 (2010),提出房 地 合 一 稅申報 代辦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名義、欠稅執行、強制執行、限制出境、拘提管收、執行期間、聲明異議。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央大學 產業經濟研究所 鄭有為所指導 林學良的 論更生程序前置主義—從我國個人債務清理法制施行成果調查暨更生方案實證研究談起 (2009),提出因為有 階梯式清償成數標準、清償成數、清償期數僵固性、卡債風暴、債務清理程序單軌化、法律實證研究、更生程序前置主義、更生方案、更生程序、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重點而找出了 房 地 合 一 稅申報 代辦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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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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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地政士最後衝刺(35天速成+法典+題庫)三合一套書(地政士適用)

為了解決房 地 合 一 稅申報 代辦的問題,作者三民補習班名師群 這樣論述:

  ★2021年地政士最後衝刺(35天速成+法典+題庫)三合一套書,內含:地政士35天速成+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四合一題庫攻略!     ★2021年全新版《地政士35天速成》,依109年12月三讀條文編寫,內含:「民法與信託法概要」、「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土地稅法規」重點整理+109年最新試題,100%題題擬答!     ★2021年全新版《地政士四合一題庫攻略》,依109年12月三讀條文編寫,內含:「民法與信託法概要」、「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土地稅法規」3回模擬試題+近15年歷屆試題,100%題題擬答!     ★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完整收錄六大類(基

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共54種法規,隨翻隨查!     【本書適用】   這套《2021年地政士最後衝刺(35天速成+法典+題庫)三合一套書》適用於準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專業科目之用。     【常見問答】   Q1:這套書包含哪幾本書?   A1:包含《地政士35天速成》1書+《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1書+,《地政士四合一題庫攻略》1書,共3書。     Q2:這套書有含地政士共同科目國文(作文)嗎?   A2:這套書不含地政士共同科目國文(作文)。適合只需要準備專業科目的考生購買。有共同科目國文(作文)需求的考生可另

行選購本社出版的《多元型式作文》一書。     Q3:什麼是「速成」,書裡有什麼?   A3:速成是本社專門設計來讓考生短期研讀上榜的參考書,將地政士四科專業科目(民法與信託法概要、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土地稅法規)的重點整理濃縮於一書,並於書末收錄109年地政士完整版考題,100%題題擬答,讓考生短期內完成「閱讀重點整理+演練最新試題」的重責大任,奠定上考場的基本功。     Q4:裡面的《地政士四合一題庫攻略》架構如何?   A4:本書由3回模擬試題+近15年歷屆試題詳解(95年到109年)組成,100%題題擬答。     Q5:請問套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5: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

新法規。     【報考利多】   1.地政士–月入可高達20萬元   依財政部公布的「稽徵機關核算一百零八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認定,如果一件案子裡,有超過一筆土地、一棟房屋的話,收費是一筆、一棟來收,每多一筆土地或一棟房屋,就可以多收25%!(還不算車馬費)。因此人脈愈大,案子就愈大,收入也愈多。     2.地政士–實價登錄,地政士代辦漲6,000元   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需親自前往現場查看房屋狀況,將增加工作量,地政士公會指出:有服務就有收費是合理的,原則上公會是鼓勵會員調漲代書費。「實價登錄」規定應由受委託的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申報登錄,因此地政士除收費可增高外,社會地位也隨

之提高。     3.地政士–再考不動產經紀人,雙證走天下   從事不動產經紀業,若有地政士(土地代書)執照,將便利於辦理土地登記業務。未來不動產就業市場將是「執照」掛帥,而非「學歷」第一,如果能同時擁有不動產經紀人執照及土地代書執照,將如虎添翼,創業、就業無往不利。地政士的民法概要、土地稅法、土地法這3科和不動產經紀人考試重疊,出題老師亦大致相同,易於準備。地政士考科與不動產經紀人,多準備1~2科即可跨考,一次準備,兩次機會。     ※應試正確資訊請以考試簡章為準※     【套書有什麼】   ◎《地政士35天速成》2021/01   ◎《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2020/08   ◎《地

政士四合一題庫攻略》2021/01   ※套書出版日期為上架日,實際出版日以各單書為準※     【本書優勢】   .「民法」專有名詞又多又難,非法律系也能讀懂嗎?   .「土地法」與其他特別法重疊或牴觸時該怎麼釐清適用順序?   .遇到「土地稅」的計算題直接想放棄?適用何種稅率搞不清楚?   .沒有實務經驗搞得定「土地登記實務」這科嗎?     壹、地政士35天速成   一、四大專業科目高分速成,聚焦這一本就夠!   (一)民法與信託法概要   1.高瞻遠矚   本書依109年12月最新三讀條文編寫,依據修法脈動掌握最新命題趨勢。   再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概念,易混淆

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概念。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民法與信託法精要部分,縱使民法條文上千條,也能一本在手,奧義盡取。   2.平易近人   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總則編、債編總論、債編各論、親屬編、繼承編的內容,深入淺出。以標題呈現概念架構,達到提綱挈領之效。複雜的條文附有「舉例言之」,用淺顯的例子幫助讀者記憶條文。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Tips」與「補充說明」,即使是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鬆理解。讀懂民法後再讀信託法,將民法的法律關係套用到信託關係中,將信託行為的權利義務一以貫之,事半功倍。   (二)土地法

規   本書深入淺出整理土地相關法規(土地法及施行法、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土地徵收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地政士法及倫理法規),去除不必要、繁雜的資訊,留下會考的、能考的及必考的重點,幫讀者釐清概念。以先土地法,後特別法,依序辨明規範重疊處,降低混淆機率,奪分關鍵盡在我手。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概念,答題關鍵字以底線加粗體標記,讓讀者掌握土地法規精要部分。   (三)土地登記實務   土地登記實務的內容多涉及實際操作,對於欠缺相關實務經驗的考生而言,最需要一本從實務切入的參考書籍。因此本書整理相關實務重點以及常考規定,將不必要、繁雜的資訊去除,只留下會考的、能考的及必考

的重點,讓讀者快速抓取重點。作者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透過總論、各論分類編寫,架構清楚分明,讓讀者研讀時能夠清楚知道章節脈絡,以及各章節間的關係,且將重要實務見解與歷年試題穿插內文相對應位置,讓土地登記實務內容不再是斷簡殘篇的各種法規,而是透過本書進行體系性地學習。   (四)土地稅法規   本書整理相關土地稅法規(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房屋稅條例、契稅條例、所得稅法財產交易新制部分、遺產及贈與稅法及其施行細則、稅捐稽徵法及其施行細則及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將法規內容化繁為簡,讓考生以簡馭繁,提高易讀性。一一梳理法規脈絡,完整擊破學習盲點,緊扣命題大綱進行章節安排。以精緻圖表輔助學習,釐清

相似或易混淆概念,並結合實務,讓讀者在法規研讀及實務操作之間靈活運用。     二、收錄109年最新試題,100%題題擬答助搶分!   本書第二部分「最新試題詳解」,收錄109年地政士專業科目(4科)的考題,並由名師撰寫解析,以深入淺出的詳盡說明,精闢剖析考點與破題方向,讓考生能即刻洞悉考情及趨勢,全面提升戰力!所謂「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讓109年最新試題成為考生之鏡,以明趨勢,強取勝機。     貳、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   本書自2012年初版以來即為三民補習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御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秉持著呈現最新暨蒐羅完整法規的使命,打破業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

八年已改版十八次,累積銷售量已達萬餘冊。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涉及的法規是出了名的繁雜,本社特請三民名師群根據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依實務彙整分為「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六大類54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參、地政士四合一題庫攻略   一、專業科目,縮點聚焦   若說這世間有什麼是應該花在刀口上的,那答案想必只有時間跟金錢。   本社秉持著「幫考生將時間跟金錢花在刀口上」的理念,開發出這本專業科目四合一題庫書籍。提供考生實戰演練+hol

d住CP值。     二、模擬演練,仿真實戰   模擬試題共有三回,作者精研具有命題實益之考點,透過自我演練方式,培養審題能力,快速擬定申論題解題大綱,熟悉作答節奏。一方面可熟悉題型與出題方向,強化考試重點的記憶,另一方面,則找出自己未讀通透之處,即刻補強,讓讀者應試時遊刃有餘,登臨勝境。     三、歷屆試題,洞悉考情   本書收錄95年到109年地政士試題,100%題題擬答。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答題井然有序、層次分明以吸引閱卷老師青睞。     四、依最新修法編寫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要素!考生練習

過往法科題目常要克服舊題目考點與現行規定有出入的棘手問題,這點作者都貼心幫考生「超前部署」好了,本書試題擬答皆依109年12月三讀條文規定撰寫,除免去考生費時費心查找求解的麻煩外,也進一步突顯最新修法動態,可避免不小心誤記舊法而陷入事倍功半的窘境。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1】地政士上榜生:林家宇   國文:51分   土地法規:64分   土地稅法規:95分   土地登記實務:72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71分     我是非本科系考生,大學時選修不動產相關科系的課程接觸到地政士這個職業,因而在畢業後進事務所任職助理的工作。因為在這個行業不會對助理有一輩子的職涯規劃,也想取得證照來增

加客戶對我的信任,因此有非考上不可的壓力。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我認為民法不會是最難準備的一科,雖然法條多範圍廣,但綜觀歷屆地政士考試的出題方向可得知,總則/債編/物權編(混合出題2~2.5題)、親屬繼承編(完整的1題)、信託法(0.5~1題),信託法需全背,親繼範圍較少有出題方向需明確掌握,以上就有1.5題的分數了,再配合總則/債編/物權編以重點式的方向詳讀大考點的部分,其實基本分就不會太差,若此科有拿到45~50分再用其他三科cover已經足夠了。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法條複雜,多為疊床架構式,光是一個區段徵收就在三個法條裡有不一樣的規定,可以搭

配圖表的方式重點整理,再詳細列出差異點加強記憶,土地法及地政士法考點少較好把握,另外需注意土地登記規則的題目也會在本科中出現。   (一)找出考點   土地法:外國人禁止取得、土地法第34-1條、無人繼承處理、優先購買權。   平均地權條例:照價收買、市地重劃、出租耕地收回。   土地徵收條例:協議價購、徵收補償、收回權、撤銷廢止徵收。   (二)善用比較法   抵價地vs抵費地(給付標的、計算方式、總面積比例、稅負、強制性。)   (三)名詞解釋   ex市地重劃、土地徵收、區段徵收的定義,要怎麼用流暢的方式表達出來,通常可以做為破題用。   (四)大法官解釋   ex#579、#652、#

731、#739戴老師的民法、土地法課程都會補充大法官解釋的部分,若有餘力一定要好好把握,並能理解及略記大法官解釋的內容在答題時作補充。     【土地登記實務】雖然範圍較小,但沒有實務經驗較難消化一些艱澀的用字及內容,以考科來說雖然是實務,但歷屆試題大多還是著重在法條的背誦。老師上課時會補充一些實務上的例子再搭配口訣授課,在背誦的時候可以修改成自己好記憶的口訣。土登算是我花了蠻多心思的一科,雖然難背但畢竟是幾乎純背誦的科別,有花時間背通常都可以反映在分數上。     【土地稅法規】土地稅法內容不多,但如果把每個稅法分開來讀,常常看了新的就忘記舊的沒辦法融會貫通,我的方法是先以函授的內容來打底

,對於每個稅法都有基本的概念之後,再以筆記分別依納稅義務人、課徵對象、不課稅、免稅、退稅、稅基、稅率、自用稅率、抵繳來整理每個稅法差異的地方,好處是考試時看到比較題型,就能先有一個下筆的方向,寫出來的東西也會比較有邏輯性。另外新制的房地合一稅法條少,考的機率高,投資報酬率相當高;我認為土地稅法每年的考點都有些規律性可以抓到,像是今年我就認為遺贈稅法及稅捐稽徵法考出來的機率相當高,果然被命中了。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2】地政士上榜生:陳坤輝   國文:68分   土地法規:71分   土地稅法規:59分   土地登記實務:75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73分     我的工作內容為土地

開發與規劃設計,從碩士班開始接觸地政相關法規及工作內容,因為發現我對開發業務感到興趣,便開始投入考試。我的考試動機是來自於追求自己成就和工作技能,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因為有在三民輔考學習知識後,才有機會找到土地開發相關工作。     分享準備方法如下: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跟著戴老師一起畫組織架構圖,強迫自己找到老師臨時抽問的問題答案。因為民法退步跟遺忘很快,所以當天上完課,當晚一定要馬上複習和快速回想上課內容,同時練習考題。隔天要再回想學習的新內容,忘記的地方就是沒有吸收的部分,要再回頭加強練習。遇到艱澀難懂的法條就抄寫n遍直到記起來,上課時再回去請教老師。基礎功是熟記組織圖的關鍵字,

進而了解法條內容,後期接近考試則是不斷練習很多實戰演練題跟考古題。     【土地法規】土地法範圍太廣、重點太散,一定要自己畫架構圖組織架構。自己學習土地法的前兩年都是單獨背誦各重點,沒有統整架構,考試成績沒有起色還經常漏掉重點。第三年我開始調整方式,組織大綱才能快速掌握土地法訣竅,重點法條都要理解才能再寫申論題,憑藉對法條的了解寫出條文重點,掌握重點關鍵字就抓得住申論題的解題架構。 地政士法部分請想像自己考上後,會遇到哪些事務就能以親身經歷的角色熟記法條。     【土地登記實務】該科不外乎背誦各項登記業務應備文件和流程,沒有其他學習方法就是抄寫和背誦。土地登記和各種他項權利記載關聯性很高,

時常能和民法相呼應,建議兩科目要併行交互學習才能融會貫通,同時也能讓無聊的登記法規變得有趣,條列式重點整理對於土地登記這科很實用。     【土地稅法規】強烈推薦林強老師的講義,非林強老師學生可想辦法買到或拿到講義。土地稅法對於各項稅務都有SOP標準記憶流程,從定義、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自用或特殊規定、罰鍰等,然後多次練習計算題,背誦各項稅法的規定就能行雲流水。三年總共考過三次,每次申論題都可以拿到基本盤15~20分,另外就是補充稅法與立法目的,使自己有別於他人而能爭取更多分數,彌補突襲式冷門考題,遇到不熟悉少有把握的題目就把相關稅法知識及法條加以闡述。土地稅法投資報酬率很高,在沒有相關背

景知識或非本科生者,短期投資稅法有很高的報酬率。有了基礎專業知識後還是要回歸到其他科目不能只有單一科目是強項。

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以滯欠稅捐執行為例

為了解決房 地 合 一 稅申報 代辦的問題,作者洪嘉懋 這樣論述:

按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有依法納稅之義務。有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制度,係指人民基於特定原因,國家課予人民以金錢給付為內容之負擔,若人民故意不遵守或不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則賦予行政機關以非常手段或強制方法促使其履行義務,或實現與履行義務相同之事實狀態,以達行政目的。 在權責區分上,民事債權債務由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強制執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簡稱公法債權由專責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處行政執行,學理上稱為拍賣二元制度,或強制執行二元化。緣於義務人財產為全體債權人之共同擔保,基於公平原則,不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與民事上強制執行,採不再查封主義,於查封競合之處理,先查

封機關就義務人同一標的物查封者,其處分權即受限制,後執行機關應併案執行。 我國行政執行法於1998年11月11日完成修法程序,並於2001年1月1日施行,新法增訂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程序,將原處分機關移送地方法院財務法庭強制執行之案件,改隸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專責執行。關於執行程序,行政執行法第26條規定,「關於本章之執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強制執行法之規定。」此種概括式準用立法方式,衍生下列矛盾,亟待解決:1、準用範圍太過廣泛,處於不明確狀態,影響法律安定性及人民對於法律可預測性,並非完善之立法。2、行政執行要屬行政權之作用,輾轉準用民事訴訟法不合法理,二者性質不同,

不宜準用。導致採當事人進行主義結合處分權主義,理論及實務上甚多扞格不合之處,致執行上糾葛不清,摩擦不斷,正本清源之途應採澈底職權進行主義。 行政執行係屬兩面關係,行政執行處在金錢債權之執行程序中為執行機關之定位,負責各項執行程序之進行,而移送機關則係代表國家或其所屬地方自治團體立於債權人之地位,就執行程序之進行為一定之協力行為,使其公法上之金錢債權獲得實現,基於全國行政機關「行政一體」,移送機關應負「租稅協力義務」,是以行政執行處與協力機關之關係為何?將一併討論。 行政程序中怎樣之程序設計,才能認定屬於合理、正當,具備程序保障之要求?行政程序法之規範,應具備「公正作為義務」、「受告

知權」、「聽證權」及「說明理由義務」等四點作為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涵。由於行政執行法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行政執行程序,係採取行政處分之作成與執行機關分離之制度,行政處分之送達,屬於正當行政程序之受告知權,亦即執行名義是否合法送達不僅涉及義務人在實體上是否負擔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在程序上,關係到義務人提起訴願與行政訴訟之訴訟權保障問題,實值得吾人加以重視。而有關移送機關已移送執行案件是否有撤回權的爭議,實務見解分歧,容待未來修法明確規定。 有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基本上干預人民財產權及人身自由甚鉅,1998年11月11日修正公布行政執行法中,關於第17條及第19條規定拘提、管收各款事由

,是否合憲,產生不少爭議,為符合憲法第8條對人身自由保障之正當法律程序,乃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釋憲之聲請,經大法官於2005年1月28日作出釋字第588號解釋,宣告行政執行法第17條及第19條部分條文違憲。經立法院於2005年5月27日三讀通過行政執行法第17條及第19條之修正條文,同年6月22日公佈施行。 行政上「強制執行」之目的在強迫義務人實現義務之內容,而不在非難過去之行為,故行政上強制執行之方法,不是「行政罰」,而為行政執行法第7條所定之「執行問題」;行政程序法第131條所規範者為公法上請求權關係;與行政罰法第27條規範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有別,蓋於裁處前行使前,尚不發生公法上請求權

,因行政機關作成裁處(行政處分)始發生法律關係,乃產生人民行政法上義務,故裁處權為形成權關係,不是公法上請求權,三者間互不衝突,各有其適用範圍,其適用關係並非基於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關係,亦非法規競合,並無擇一適用問題,實務上適用常混淆不清,應予釐清。 其次,新法施行後,實務上處理執行案件問題陸續浮現,譬如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種類及範圍界定困難;限定繼承部分之修法後所產生之相關遺產稅問題;一人公司負責人死亡或公司人頭負責人所形成的欠稅問題;法拍物課徵營業稅未受清償,又不許拍定人申報扣抵銷項稅額違憲;電腦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定後,關於義務人財產資料取得更顯困難,債權確定至執行期過長導致脫產問題無法

避免;對聲明異議之救濟機能未盡完善之處,其理非明,對聲明異議決定得否聲明不服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等救濟問題,事涉訴訟權保障之核心領域,不容剝奪,宜於未來修法時明確規定。又如何簡化小額案件執行程序,不動產作價承受問題、遺產稅代辦繼承登記、人力資源不足等問題,實有賴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相關規定通盤檢討必要。 而實務上關於執行案件之處理,仍有諸多問題亟待解決,本研究藉由執行力理論探討影響執行力因素,從制度、溝通、資源、官僚結構及執行者意向等面向,深入探討關於滯欠稅捐執行過程中有那些因素阻礙行政執行之執行力,影響執行績效,謀求解決之道。

2021地政士最後衝刺(35天速成+搶分小法典)二合一套書(地政士適用)

為了解決房 地 合 一 稅申報 代辦的問題,作者三民補習班名師群 這樣論述:

  ★2021年地政士最後衝刺(35天速成+搶分小法典)二合一套書,內含:地政士35天速成+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     ★2021年全新版《地政士35天速成》,依109年12月三讀條文編寫,內含:「民法與信託法概要」、「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土地稅法規」重點整理+109年最新試題,100%題題擬答!     ★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1本):完整收錄六大類(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共54種法規,隨翻隨查!     【本書適用】   這套《2021年地政士最後衝刺(35天速成+搶分小法典)二合一套書》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

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常見問答】   Q1:這套書包含哪幾本書?   A1:包含《地政士35天速成》1書+《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1書,共2書。     Q2:什麼是「速成」,書裡有什麼?   A2:速成是本社專門設計來讓考生短期研讀上榜的參考書,將地政士四科專業科目(民法與信託法概要、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土地稅法規)的重點整理濃縮於一書,並於書末收錄109年地政士完整版考題,100%題題擬答,讓考生短期內完成「閱讀重點整理+演練最新試題」的重責大任,奠定上考場的基本功。     Q3:覺得這套裡的《地政士35天速成》題目還不夠練習,手很癢怎麼辦?   A3:本社另有發行題庫書《地

政士四合一題庫攻略》,比這套裡的《地政士35天速成》多了14屆歷屆試題及3回模擬試題可供考生進一步演練,隨翻隨查。     Q4:請問套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4: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報考利多】   1.地政士–月入可高達20萬元   依財政部公布的「稽徵機關核算一百零八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認定,如果一件案子裡,有超過一筆土地、一棟房屋的話,收費是一筆、一棟來收,每多一筆土地或一棟房屋,就可以多收25%!(還不算車馬費)。因此人脈愈大,案子就愈大,收入也愈多。     2.地政士–實價登錄,地政士代辦漲6,000元   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需親自前往現場查看房屋狀

況,將增加工作量,地政士公會指出:有服務就有收費是合理的,原則上公會是鼓勵會員調漲代書費。「實價登錄」規定應由受委託的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申報登錄,因此地政士除收費可增高外,社會地位也隨之提高。     3.地政士–再考不動產經紀人,雙證走天下   從事不動產經紀業,若有地政士(土地代書)執照,將便利於辦理土地登記業務。未來不動產就業市場將是「執照」掛帥,而非「學歷」第一,如果能同時擁有不動產經紀人執照及土地代書執照,將如虎添翼,創業、就業無往不利。地政士的民法概要、土地稅法、土地法這3科和不動產經紀人考試重疊,出題老師亦大致相同,易於準備。地政士考科與不動產經紀人,多準備1~2科即可跨考,

一次準備,兩次機會。     ※應試正確資訊請以考試簡章為準※     【套書有什麼】   ◎《地政士35天速成》2021/01   ◎《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2020/08   ※套書出版日期為上架日,實際出版日以各單書為準※     【本書優勢】   .「民法」專有名詞又多又難,非法律系也能讀懂嗎?   .「土地法」與其他特別法重疊或牴觸時該怎麼釐清適用順序?   .遇到「土地稅」的計算題直接想放棄?適用何種稅率搞不清楚?   .沒有實務經驗搞得定「土地登記實務」這科嗎?     壹.地政士35天速成   一、四大專業科目高分速成,聚焦這一本就夠!     (一)民法與信託法概要   1

.高瞻遠矚   本書依109年12月最新三讀條文編寫,依據修法脈動掌握最新命題趨勢。   再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概念,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概念。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民法與信託法精要部分,縱使民法條文上千條,也能一本在手,奧義盡取。     2.平易近人   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總則編、債編總論、債編各論、親屬編、繼承編的內容,深入淺出。以標題呈現概念架構,達到提綱挈領之效。複雜的條文附有「舉例言之」,用淺顯的例子幫助讀者記憶條文。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Tips」與「補充說明」,即

使是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鬆理解。讀懂民法後再讀信託法,將民法的法律關係套用到信託關係中,將信託行為的權利義務一以貫之,事半功倍。     (二)土地法規   本書深入淺出整理土地相關法規(土地法及施行法、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土地徵收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地政士法及倫理法規),去除不必要、繁雜的資訊,留下會考的、能考的及必考的重點,幫讀者釐清概念。以先土地法,後特別法,依序辨明規範重疊處,降低混淆機率,奪分關鍵盡在我手。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概念,答題關鍵字以底線加粗體標記,讓讀者掌握土地法規精要部分。     (三)土地登記實務   土地登記實務的內容多涉及實際操

作,對於欠缺相關實務經驗的考生而言,最需要一本從實務切入的參考書籍。因此本書整理相關實務重點以及常考規定,將不必要、繁雜的資訊去除,只留下會考的、能考的及必考的重點,讓讀者快速抓取重點。作者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透過總論、各論分類編寫,架構清楚分明,讓讀者研讀時能夠清楚知道章節脈絡,以及各章節間的關係,且將重要實務見解與歷年試題穿插內文相對應位置,讓土地登記實務內容不再是斷簡殘篇的各種法規,而是透過本書進行體系性地學習。     (四)土地稅法規   本書整理相關土地稅法規(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房屋稅條例、契稅條例、所得稅法財產交易新制部分、遺產及贈與稅法及其施行細則、稅捐稽徵法及其施行

細則及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將法規內容化繁為簡,讓考生以簡馭繁,提高易讀性。一一梳理法規脈絡,完整擊破學習盲點,緊扣命題大綱進行章節安排。以精緻圖表輔助學習,釐清相似或易混淆概念,並結合實務,讓讀者在法規研讀及實務操作之間靈活運用。     二、收錄109年最新試題,100%題題擬答助搶分!   本書第二部分「最新試題詳解」,收錄109年地政士專業科目(4科)的考題,並由名師撰寫解析,以深入淺出的詳盡說明,精闢剖析考點與破題方向,讓考生能即刻洞悉考情及趨勢,全面提升戰力!所謂「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讓109年最新試題成為考生之鏡,以明趨勢,強取勝機。     貳、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   

本書自2012年初版以來即為三民補習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御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秉持著呈現最新暨蒐羅完整法規的使命,打破業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八年已改版十八次,累積銷售量已達萬餘冊。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涉及的法規是出了名的繁雜,本社特請三民名師群根據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依實務彙整分為「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六大類54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1】地政士上榜生:林家宇   國文:51分   土地法

規:64分   土地稅法規:95分   土地登記實務:72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71分     我是非本科系考生,大學時選修不動產相關科系的課程接觸到地政士這個職業,因而在畢業後進事務所任職助理的工作。因為在這個行業不會對助理有一輩子的職涯規劃,也想取得證照來增加客戶對我的信任,因此有非考上不可的壓力。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我認為民法不會是最難準備的一科,雖然法條多範圍廣,但綜觀歷屆地政士考試的出題方向可得知,總則/債編/物權編(混合出題2~2.5題)、親屬繼承編(完整的1題)、信託法(0.5~1題),信託法需全背,親繼範圍較少有出題方向需明確掌握,以上

就有1.5題的分數了,再配合總則/債編/物權編以重點式的方向詳讀大考點的部分,其實基本分就不會太差,若此科有拿到45~50分再用其他三科cover已經足夠了。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法條複雜,多為疊床架構式,光是一個區段徵收就在三個法條裡有不一樣的規定,可以搭配圖表的方式重點整理,再詳細列出差異點加強記憶,土地法及地政士法考點少較好把握,另外需注意土地登記規則的題目也會在本科中出現。     (一)找出考點   土地法:外國人禁止取得、土地法第34-1條、無人繼承處理、優先購買權。   平均地權條例:照價收買、市地重劃、出租耕地收回。   土地徵收條例:協議價購、徵收補償、收回權、撤銷廢

止徵收。     (二)善用比較法   抵價地vs抵費地(給付標的、計算方式、總面積比例、稅負、強制性。)     (三)名詞解釋   ex市地重劃、土地徵收、區段徵收的定義,要怎麼用流暢的方式表達出來,通常可以做為破題用。     (四)大法官解釋   ex#579、#652、#731、#739戴老師的民法、土地法課程都會補充大法官解釋的部分,若有餘力一定要好好把握,並能理解及略記大法官解釋的內容在答題時作補充。     【土地登記實務】雖然範圍較小,但沒有實務經驗較難消化一些艱澀的用字及內容,以考科來說雖然是實務,但歷屆試題大多還是著重在法條的背誦。老師上課時會補充一些實務上的例子再搭配口

訣授課,在背誦的時候可以修改成自己好記憶的口訣。土登算是我花了蠻多心思的一科,雖然難背但畢竟是幾乎純背誦的科別,有花時間背通常都可以反映在分數上。     【土地稅法規】土地稅法內容不多,但如果把每個稅法分開來讀,常常看了新的就忘記舊的沒辦法融會貫通,我的方法是先以函授的內容來打底,對於每個稅法都有基本的概念之後,再以筆記分別依納稅義務人、課徵對象、不課稅、免稅、退稅、稅基、稅率、自用稅率、抵繳來整理每個稅法差異的地方,好處是考試時看到比較題型,就能先有一個下筆的方向,寫出來的東西也會比較有邏輯性。另外新制的房地合一稅法條少,考的機率高,投資報酬率相當高;我認為土地稅法每年的考點都有些規律性可

以抓到,像是今年我就認為遺贈稅法及稅捐稽徵法考出來的機率相當高,果然被命中了。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2】地政士上榜生:陳坤輝   國文:68分   土地法規:71分   土地稅法規:59分   土地登記實務:75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73分     我的工作內容為土地開發與規劃設計,從碩士班開始接觸地政相關法規及工作內容,因為發現我對開發業務感到興趣,便開始投入考試。我的考試動機是來自於追求自己成就和工作技能,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因為有在三民輔考學習知識後,才有機會找到土地開發相關工作。 分享準備方法如下: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跟著戴老師一起畫組織架構圖,強迫自己找到老

師臨時抽問的問題答案。因為民法退步跟遺忘很快,所以當天上完課,當晚一定要馬上複習和快速回想上課內容,同時練習考題。隔天要再回想學習的新內容,忘記的地方就是沒有吸收的部分,要再回頭加強練習。遇到艱澀難懂的法條就抄寫n遍直到記起來,上課時再回去請教老師。基礎功是熟記組織圖的關鍵字,進而了解法條內容,後期接近考試則是不斷練習很多實戰演練題跟考古題。     【土地法規】土地法範圍太廣、重點太散,一定要自己畫架構圖組織架構。自己學習土地法的前兩年都是單獨背誦各重點,沒有統整架構,考試成績沒有起色還經常漏掉重點。第三年我開始調整方式,組織大綱才能快速掌握土地法訣竅,重點法條都要理解才能再寫申論題,憑藉對

法條的了解寫出條文重點,掌握重點關鍵字就抓得住申論題的解題架構。 地政士法部分請想像自己考上後,會遇到哪些事務就能以親身經歷的角色熟記法條。     【土地登記實務】該科不外乎背誦各項登記業務應備文件和流程,沒有其他學習方法就是抄寫和背誦。土地登記和各種他項權利記載關聯性很高,時常能和民法相呼應,建議兩科目要併行交互學習才能融會貫通,同時也能讓無聊的登記法規變得有趣,條列式重點整理對於土地登記這科很實用。     【土地稅法規】強烈推薦林強老師的講義,非林強老師學生可想辦法買到或拿到講義。土地稅法對於各項稅務都有SOP標準記憶流程,從定義、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自用或特殊規定、罰鍰等,然後多

次練習計算題,背誦各項稅法的規定就能行雲流水。三年總共考過三次,每次申論題都可以拿到基本盤15~20分,另外就是補充稅法與立法目的,使自己有別於他人而能爭取更多分數,彌補突襲式冷門考題,遇到不熟悉少有把握的題目就把相關稅法知識及法條加以闡述。土地稅法投資報酬率很高,在沒有相關背景知識或非本科生者,短期投資稅法有很高的報酬率。有了基礎專業知識後還是要回歸到其他科目不能只有單一科目是強項。

論更生程序前置主義—從我國個人債務清理法制施行成果調查暨更生方案實證研究談起

為了解決房 地 合 一 稅申報 代辦的問題,作者林學良 這樣論述: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自2008年立法通過至今,已施行逾兩年,然司法統計結果與本條例施行前之預期效果迭有落差,因此,本研究之目的即為探討兩者間之差距及其發生原因。於此同時,筆者亦欲探討身處我國個人債務清理法制之債務人,於程序中所遇到之各樣挑戰,並主要係以我國法院內最受債務人青睞之債務清理程序—更生程序,作為本研究之主軸。而在此過程之中,為歸納分析法院認定之公允、可行更生方案之標準為何,嘗試以實證研究方法為切入點,探討影響更生方案中最核心之內容—債務人清償總金額與清償成數多寡之因素誰屬,最後並據此大膽提出對於我國現行個人債務清理法制架構調整之設計藍圖—「更生程序前置主義」,並羅列出搭配此主張之

相關修法建議。本文實證結果顯示,法院認可之更生方案中,就推論性統計研究而言,主要影響清償成數與清償總金額之解釋變數有:(一) 於聲請人資訊部分,除了聲請人前兩年總收入、總支出呈正向顯著影響效果外,另顯示聲請者為男性者,其清償成數與總金額,明顯大於女性聲請者,以及律師代理發揮功效,確實幫助聲請者減少其清償成數與總金額;(二) 於管轄法院部分,獲東部地區法院認可之更生方案,其清償成數與總金額顯著少於西部地區法院認可之更生方案;(三) 於更生方案內容部分,程序所耗時日越多者,清償總金額越大;債權總金額與清償成數呈反向變化,但與清償總金額呈正向變化。而本研究敘述性與推論性統計之發現,除幫助人們窺得影響

法院決定更生方案清償成數與清償總金額多寡因素之一角,以及我國債務人之部分面貌外,更破除外界對於債務人更生方案僅需還款兩成等迷思,並有助於未來修法將清償成數 (總金額) 標準明文化之可能性大增,以增加法院審理債務清理事件之透明度與可預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