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住宅租賃差別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房屋租賃住宅租賃差別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秋元通明,安齋哲,山崎誠子,田園都市建築家之會,和田浩一寫的 日本住宅環境美感實作套書(共七冊):日式自然風庭園+照明+住宅植栽+日本式建築改造法+圖解家具設計+照明魔法+日式住宅空間演繹法 和程民生的 宋代物價研究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租約公證全解析!流程、費用、需要文件一次全部掌握- 法律010也說明:有房屋租賃契約公證範例可以參考嗎? ... 「假房東騙租金」「惡房客毀損房屋」租屋糾紛不時登上新聞版面,租房糾紛是每個人都有可能會碰上的,那究竟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易博士出版社 和江西人民出版社所出版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財政稅務系 羅正忠所指導 黃淑娟的 囤房稅之探討—以高雄市為例 (2021),提出房屋租賃住宅租賃差別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囤房稅、房屋稅、房價、非自住房屋稅率。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鄭冠宇所指導 温敏順的 就純粹經濟上損失論凶宅之損害填補 (2021),提出因為有 純粹經濟上損失、凶宅、自殺、兇殺、侵權責任、契約責任、所有權、租賃、差別保障、平等保障、權益區辨的重點而找出了 房屋租賃住宅租賃差別的解答。

最後網站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修正草案總說明則補充:(一)租賃住宅之房屋. 稅、地價稅由出租. 六、稅費負擔之約定. 本契約有關稅費、. 代辦費,依下列約定辦. 理:. (一)租賃住宅之房屋. 為明確區別應納稅費與公證.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房屋租賃住宅租賃差別,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日本住宅環境美感實作套書(共七冊):日式自然風庭園+照明+住宅植栽+日本式建築改造法+圖解家具設計+照明魔法+日式住宅空間演繹法

為了解決房屋租賃住宅租賃差別的問題,作者秋元通明,安齋哲,山崎誠子,田園都市建築家之會,和田浩一 這樣論述:

「建築工法╳室內設計╳植栽景觀╳照明設計╳家具設計」, 一口氣揭開日本高規格住宅打造法!   單書介紹↓↓↓ ★日本現代雜木林庭園名家設計手法★ 冊一《圖解日式自然風庭園:向昭和紀念公園造園名家小形研三學小庭園美學和造園手法》 住家的庭園應該是一個美麗、讓人沈靜舒暢的空間 ──小形研三 小形研三是日本現代雜木林庭園最受推崇的名家之一,代表作品包括國營昭和紀念公園、新宿中央公園、以及福武書店迎賓館、豊島園庭之湯、齊藤家宅邸等處所的庭園。曾獲美國景觀設計師協會(American Society of Landscape Architects)泛太平洋造園賞。 雜木林庭園的要旨在於刻劃出不著

痕跡的「自然秩序」。現代的日本庭園,早已不像古老的庭園那樣有權威貴族之氣,轉而追求一種自然、明朗的閒適氣質,使散步其中的人身心放鬆。簡單來說,這種庭園風格標榜著貼近自然的景色和氛圍,並與庭園周圍的設施相互協調,是現代人所憧憬的無壓力療癒空間。          本書作者秋元通明於小形門下修習二十六年,將一點一滴師承而來的感悟,結合長期實作的職人心得,整理成容易理解、人人都可在自家操作的庭園設計學習書。從庭園形式的發想、空間規劃、構成元素(植栽、石材、流水)的配置、氣勢營造、到後續的庭園維護等,精髓畢包。         原著在日本出版二十年,歷久彌新,已成為業界設計、施工的典範。 本書特色

  ◎ 500 多幅彩圖解析植栽和造景物的配置原則   ◎ 「師法自然」職人親授 8 大庭園設計關鍵   ◎ 19 套現代居家的日式自然風庭園經典範例   ◎ 專業多元的雜木林庭園設計樣式與素材參考   ★燈光設計師的第一本照明全知識養成★ 冊二《照明:110種關鍵提案與具體做法╳空間表情營造規劃全圖解》  照明是人與空間對話的媒介,以明暗光影,營造有感覺的空間感! 只要改變照明方式,就能讓空間氛圍煥然一新。打造符合各種日常活動的需求、回應生活情緒的照明計畫,從了解光和人之間的對話著手,進而掌握不同光源的特性及差異,思考各個環境的需求與情境,考量空間用途、光源、燈具搭配的同時,兼顧室內設

計與運作成本。 本書以照明設計的步驟為主軸,一一拆解照明計畫所應具備的基本知識,涵蓋各種光源特性與效果介紹、照明計畫的構想規劃、各種形式的照明配置使用等概念與雛型構成。內容配合大量圖像照片,示範不同用途的空間環境,讓所在的空間符合人性的需求,營造出實用又有趣的照明情境,有系統、有邏輯地帶領大家進入照明的世界。 ★園藝景觀的實做指南★ 冊三《住宅植栽:110個栽植重點與主題設計╳植栽選用規劃全圖解》 提升居住品質、親近自然生態,打造會呼吸的綠色美宅! 不只是美觀,根據植栽的不同特質,能夠有防止土壤流失、遮斷視線等功能, 甚至有掌握微氣候、調節日照、溫度與風速以及防煙隔音等效果! 從環境條

件、設計預算等初步規劃,本書涵蓋住宅與植栽設計的基礎必備概念,扼要地介紹植栽相關知識並依適合的環境、優點特色與主題風格加以分類,將植物與建築物有規劃地組合搭配,此外也將常見的特殊植栽如竹子、苔蘚、椰子等彙整起來獨立說明,並重點解說植栽工程的注意要點與後續的長期管理。帶領讀者了解植物特性,全面掌握住宅植栽的挑選種植與養護管理方法原則,美化建築體的視覺印象,打造出生意盎然的居家生活! ●依照各種需求清楚分類,具體提出適宜樹種,幫助實務上選擇使用 ●全彩印刷,精美插圖,迅速建構專業知識 ●中英日專有詞彙對照表,查找資料方便又省時   ★高規格、高品質的住宅改造工法全收錄★ 冊四《日本式建築改造法:耐

震補強、節能改造重點技巧╳RC、木造建築改造設計流程全圖解》 建築改造,讓老屋重獲新生! 建築要全面改造還是局部翻修?需要改造的是客廳、廚房還是臥室?有沒有年幼孩童或行動不便的年長者?是否要注意無障礙空間?有無防火、防震、採光、隔音的性能需求?最重要的是業主的想法和預算…… 與新建案不同,改造建物有著天生的複雜問題,除了上述考量,更重要的是得在既有的建築上做出檢查、判斷,並且必須顧及已存在的建物,讓改造後的建築能夠與原本的建物完美融合,要注意的事項尤其龐雜,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而國內建築的平均年齡高齡化,包含中古公寓、大廈住宅,以及各種餐旅商辦等商業空間建物,三、四十年的老屋比比皆是,若

想讓老屋再繼續使用,改造建築是當務之急。除了要符合和過去不同的生活需求,重新檢查看不見的水電配管與耐震結構,提升房屋安全性是第一要務。 為了追求更好的品質,許多設計師、建築師往往會將他們的目光投向擁有建築人文素養與高規格建築工法的歐洲、美國、日本等。而與台灣相鄰的日本,因為同屬東方社會、又都是地震頻繁的島國等各種因素而受到台灣更多的矚目。 本書將頂尖的改造方法精簡為「前置準備、現場調查復圖、室內設計、設備設計、結構設計、性能設計、融資、估價契約監造」八大面向,藉由觀摩七位活躍於日本建築領域的建築設計師的設計理念,學習嚴謹有條理的作業模式,不管面對RC造或木造、局部改造或增減改建,還是節能、

耐震等各種需求,本書都有精彩範例和詳解,讓讀者輕鬆吸取寶貴經驗,掌握日本的建築技法! 本書特色 .改造種類齊全,具體提出適切的工法或材料設備的選擇 .全彩印刷精彩照片、設計詳圖、詳盡圖表,迅速建構專業知識 .附錄中英日專有詞彙對照表、台灣法規補充,方便快速查找資料 ★最圖文並茂的系統家具、訂製家具設計指南★ 冊五《圖解家具設計:110個關鍵步驟,打造以人為本、兼具實用與美感的生活空間》 一件好用又耐看的家具,決定了你的生活品質! 關於人人都在意的家具設計,你應該也會有興趣了解: ‧所有裝修於室內的家具基本上都是由一個一個箱體組合而成。 ‧工廠製作和現場施作的家具,最大的差別在於「精度」和「

完成面處理」。 ‧家具必須水平設置,從施工者抓水平高度的功力就能知道功力如何。 ‧收納除了要「好整理好取出」,還需考量未來生活形態的變化。 ‧家具塗裝除了保護表面材的「機能」目的,還有凸顯美感的「創意」目的。 ‧設計廚房就是在設計飲食生活。將廚房單獨設計,會完全失去意義。 ……等等。 家具的設計關係著空間好不好用、耐不耐看之外,最終還會影響我們喜不喜歡待在家裡。無論是家庭住宅或是商業建築,一個空間要具備實際的生活功能,絕不能只有建築本體,而是必須透過家具來完成。 家具的位置和機能決定了空間好不好用,決定了生活動線和便利性;而且家具設計美觀、耐看與否,還關係著日常舒適感。一個完美的家具空設計,

必須要將人與家具、建築結合為一。 本書針對日常生活中常見的裝修家具,詳述從規劃、預算、施工、檢查到交件的各項流程與重點,並介紹各種材料、塗裝、五金的特性與優缺點,加以各種場景的設計實例。讓你無論是遇到何種家具的設計需求和操作實務,都能有所依據。 如何打造完美的裝修家具? 1使用者(業主)要建立充分的知識,對家具設計的需求具備量好概念,才可能實現理想的生活空間 2設計者的專業建議可透過本書介面傳遞給業主,以利達成充分溝通,避免設計與施作修改的成本 3設計師與業主的交會可藉本書形成高水準、有建設性的共識,完成業主與設計者均滿意的作品 ★燈光設計師教你簡易的住宅燈光營造★ 冊六《照明魔法:具體

提案+必備知識,營造有層次、有表情的空間感》 燈,不是越亮越好從改變照明開始,營造自己放鬆慵懶的小城堡吧 晨起,在窗邊就著自然光享用早點,牆上的影子隨著風微微顫動; 日漸西沉,天色也漸漸變暗,慢慢的將燈一盞一盞地點亮,整個夜晚的氛圍也隨之改變; 點亮一盞柔和的溫暖黃燈,舒服地窩在沙發上,輕輕褪下整日的疲憊緊繃……透過光的暈染,一個家的氛圍、屋主人的感性,和緩的舒捲開來。 照明,並不僅僅只是照明。 除了讓人看清楚外,照明更是生活質感的展現。如何有技巧的使用照明、感受光線的特性,在「開」與「關」之外,調整強弱、色彩等異同,只要小小的一點改變,就能大大的轉換屋內的氛圍。 每個人有各自不同的個

性,屋子自然就有各自不同的習性。針對不同的情境考量,從清晨起床的第一眼、用餐、到黃昏與夜晚,包含各種起居空間的照明巧思,甚至是親子相處的空間燈光,以52種簡單的優質手法,及各式燈泡、燈具的實用知識,塑造出各種生活場景的照明情境,跟著本書,營造出自己的浪漫生活吧!   ★日本國民建築師本間至執業逾30年傾力之作★ 冊七《日式住宅空間演繹法》 區別空間的「動」與「靜」,「連結」內外、運用縱橫, 演繹光、風、人「流動」的迴游場域, 創造住不膩、日益深刻的   設計宅居住美學 在東京獨立執業逾30年、為超過150個家庭打造永住理想宅的日本國民建築家──本間至,從業以來不斷探索在住宅設計上注入手作

精神,並且能貼近生活、讓一般人也負擔得起的可能性。 關鍵在於不落俗套、獨具一格的思考方式和演繹手法,使住宅空間具備因應時間軸的彈性,隨住居歲月生生不息,成為演繹日常、久待不厭的理想場景,在此實現夢想的生活方式。 本間至的住宅作品多座落於東京,以清爽明亮、寬闊感、細膩、高完成度、能化限制為優點著稱,特別是中小型規模的作品尤見特長。 本書以動、靜、連貫性、流動感四大主題,搭配101種場景、各角度照片與素描圖(平面圖、斷面圖),呈現作者的住宅設計理念與空間處理手法,具體說明各種打造、連接的方式,以及各個案例的設計重點與變通巧思。

房屋租賃住宅租賃差別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調降房屋稅,讓市民安心宜居❓❓❓❓❓❗❗❗❗❗
 
昨天林智堅市長到議會做市長施政報告,他提到讓市民住得安心是市府努力的工作,持續推行像是租金補貼、包租代管、調降房屋稅等。
 
我聽到「調降房屋稅」被歸類在安心宜居的政策當中,相當地傻眼。難道市長不知道新竹市的高房價已經是年輕人痛苦指數中的第一名嗎?一間 3 房電梯大樓動輒就上千萬元,不吃不喝 7~10 年才買得起。
 
根據信義房屋的調查,過去十年新竹地區的房價指數飆漲了 197 %,等於年輕人要花兩倍的金額才買得起同樣的房子。在這樣的情況下,市府卻以調降房屋稅沾沾自喜,根本是在助長房市投機炒作。
 
然而在房價高漲的同時,新竹市的空屋率卻接近 10 %,有高達 1 萬 6 千多戶的空屋,完全不符合居住需求的市場機制,可以證明許多需求是來自投資客,才會產生如此詭異的現象。
 
根據財政部的定義,一戶家庭的自用住宅最多可以有三間,多出來的就是歸類在「其他供住家用房屋(非自用住宅)」,且立法院 2014 年修正之《房屋稅條例》授權地方政府針對囤房訂定差別稅率,不過現行的《新竹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中,不論持有多少戶的非自用住宅,通通只課徵 1.5 % 的稅率。
 
為使寶貴之空餘屋資源得以盡量釋出進入租賃及買賣市場,讓青年買得起房、租得起高品質的屋子,時代力量議會黨團於會中建議市長應設定合理之房屋持有成本以抑制房地產投機炒作,依房屋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改革本市房屋稅徵收條例,研擬「其他供住家用房屋」的差別稅率。
 
黨團提議的稅率是:持有本市之其他供住家用房屋兩戶以內者(等於持有 4~5 戶),每戶百分之二點四;三戶以上者(持有 6 戶以上),每戶百分之三點六。
 
對於外界質疑開徵囤房稅可能會讓房東將房屋稅的增額轉嫁到房客身上,我們也建議在修法時,可以同時訂定「誠實申報減免條款」,例如只要能提出證明自己持有的多戶房屋已有出租事實,即可減免房屋稅或維持原 1.5% 之稅率,這樣不但不會增加房東與房客負擔,反而可以讓過去始終處在檯面下交易的房屋租賃市場檯面化,有助於政府管理租賃市場。
 
很遺憾地,市長並沒有在會議中立即表態支持,只提到他不清楚我引用的是內政部營建署最新的資料,還需要回去了解,才能在書面回覆我。這樣的答覆實在是讓人很失望。
 
請市長不要再閃躲飄,唯有開徵囤房稅,青年才能安心宜居。
 
---
 
時力黨團相關發文:

廖子齊 香山女兒前進議會
課徵囤房稅,落實居住正義! 
https://reurl.cc/XXRo5g

蔡惠婷 小鳥老師東區飛翔
實踐居住正義 呼籲國民兩黨共同支持房屋稅改革!
https://reurl.cc/M7jrXp
 
相關媒體報導:
時力竹市議會黨團提議 市府修房屋稅差別稅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4144009

實踐居住正義 時代力量提案「囤房稅」改革
https://youtu.be/WDoicnEqdR4

囤房稅之探討—以高雄市為例

為了解決房屋租賃住宅租賃差別的問題,作者黃淑娟 這樣論述:

  2020年初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主要經濟大國採行寬鬆貨幣政策,再加上台灣長期處在低利率水準,原物料、地價、人力工資皆上漲等原因推升房價,使得政府為抑制高房價提出許多相關的打房政策。2021年以來,六都陸續表態研擬課徵囤房稅,針對非自用住宅課徵差別稅率,提高房屋持有的成本,期望能抑制房價高漲,並促使囤房者將閒置房屋釋出。高雄市因為有台積電設廠議題,再加上房價長期處在低基期,吸引許多投資客購屋促使房價大幅上揚,為避免房屋持有成本偏低,易致囤房及炒作房價,乃於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囤房稅。  本研究就高雄市囤房稅制提出以下建議:1.應徹底重新檢討評定房屋稅現值方式。2.自住用房屋難以實際認定

,使得囤房稅無法對真正有囤房行為之人發揮效用。3.應提高起造人之優惠稅率及縮短待銷售期。4.對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第1項」規定之租賃住宅課優惠稅率,因其難以避免租稅轉嫁行為,應排除優惠稅率適用。對於抑制房價上漲之措施提出以下建議:1.房屋稅之稅率與稅基要一併調整,房屋標準價格縮短評定時程為2年或逐年調整。2.建議囤房稅制之戶數採全國合併計算。3.增加社會住宅的供給量以及加速都更危老改建的速度,以增加供給方式抑制房價。4.修正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調整自然人購置一般住宅戶數由3戶降為2戶的貸款成數,以及適當的升息。5.修訂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讓列舉扣除額中的房屋租金支出以特別扣除

額認列,並提高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24萬元為限。

宋代物價研究

為了解決房屋租賃住宅租賃差別的問題,作者程民生 這樣論述:

本書作者較為系統地考證和研究了兩宋三百餘年的土地、房屋、礦產、服飾、家畜、家禽、文房四寶以及日雜用品等的交換價格,共計13大類83種,並在書中作了詳盡地剖析。在這裡讀者可以很直觀地瞭解到宋代同一物品由於品質差別、地區差別、時代差別而顯示不同價格的動態變化,是讀者深入瞭解宋代社會經濟生活的一把鑰匙。 程民生 男,回族,1956年5月生,河南開封人。1977年考入大學。1981年本科畢業于河南大學歷史系,1985年碩士研究生畢業于暨南大學歷史系,1990年博士研究生畢業于河北大學宋史研究室,分獲歷史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 現為河南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博士生導師,河南大學宋代研

究所所長,河南大學學報主編,河南省特聘教授,河南省高等學校人文重點學科開放研究中心宋代研究所所長,河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河南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主任。曾任中國宋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古都學會常務理事,教育部人文科學研究基地河北大學宋史研究中心學術委員,(北京大學)鄧廣銘學術基金評審委員,開封市歷史學會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外審專家,人大複印報刊資料《宋遼金元史》編委,《中原文化研究》編委。河南省優秀專家,河南省首屆中青年社會科學優秀專家,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01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年度人物。主要從事宋史研究,兼治中國經濟史,中國文化史。 目前已出版《宋代地

域經濟》《中國神祠文化》《宋代地域文化》《中國北方經濟史》《中華文明中的汴京元素》《北宋開封氣象編年史》《河南經濟簡史》等10多部著作,發表學術論文100餘篇。   序 前言   第一章 土地 010 一、開封府及京西 012 二、河東 013 三、陝西等西北地方 014 四、兩浙 020 五、湖北 021 六、江南東、西 024 七、福建 025 八、四川 026 九、兩廣 027 十、其他地價   第二章 建築 031 一、住宅 032 1.宅第 042 2.房屋租賃價 049 二、公共住房 049 1.慈善機構及招待所 050 2.營房 053 三、學校與書院、貢院

053 1.學校 056 2.書院 057 3.貢院 059 四、官舍 059 1.朝廷建築 059 2.路級機構 061 3.州郡衙門及公共設施 065 4.縣級機構 067 5.倉庫 070 五、22建築 070 1.佛教寺院 078 2.佛塔 082 3.道教宮觀 084 4.祠廟 087 六、城牆 091 七、水利工程 091 1.農田與交通水利 094 2.水井 095 八、亭及假山 095 1.亭 096 2.假山 097 九、建築材料 097 1.磚瓦 098 2.柱、梁、椽   第三章 糧食與其他飲食 100 一、糧食 100 1.全國糧價的基本趨勢 103 2.開封府 104

3.京西 106 4.京東 106 5.河北 108 6.河東 109 7.陝西 111 8.淮南 113 9.兩浙 119 10.江東 121 11.江西 122 12.福建 124 13.湖北 126 14.湖南 128 15.廣南 129 16.四川 134 二、其他食品 134 1.肉類 135 2.水產 139 3.蔬菜 140 4.熟食 143 5.糖果 144 6.果品 144 (1)荔枝 144 (2)柑橘 145 (3)雞頭米 146 (4)棗 146 (5)梨 146 7.油 142 2、飲品 147 1.酒 147 (1)酒水 151 (2)酒麴 152 (3)酒糟 1

52 2.生活、生產用水 152 3.茶 153 (1)建茶 154 (2)東南茶 165 (3)四川茶 167 (4)茶水 167 四、食鹽 167 1.北方地區 170 2.東南地區 175 3.廣南地區 177 4.四川地區   第四章 紡織品與服飾 179 一、紡織品及原料 179 1.絹 181 (1)北方地區 183 (2)南方地區 188 2.綢 189 3. 189 4.羅 190 5.綾 190 6.紗 191 7.段 191 8.絲 192 9.綿、絮 192 10.錦 193 11.布等紡織品 196 12.毛紡織品 197 13.棉織品 197 二、服飾 197 1.衣

服 197 (1)官服 197 (2)軍裝 198 (3)女裝 199 (4)高檔服裝 199 (5)普通服裝 200 2.冠帽 202 3.帶 203 4.鞋 204 5.裘皮製品 205 6.首飾 206 7.染色   第五章 金屬及礦產等自然資源 207 一、金屬 207 1.金 210 2.銀 218 3.銅 221 4.鉛、錫 222 5.鐵 222 二、礦產、石頭 222 1.礦石 222 (1)石綠 223 (2)朱砂 223 (3)石 223 (4)金星石 224 (5)邢砂 224 (6)滑石 224 2.石頭 224 (1)磨礪石 224 (2)觀賞石 226 (3)奇石

226 三、礬   第六章 牲畜與動植物 229 一、牲畜 229 1.牛 232 2.馬 239 3.驢 240 4.騾 240 5.羊 241 6.豬 242 7.狗 243 8.兔 243 9.禽、蛋 244 10.牲畜的皮筋角 245 11.羽毛 245 二、野生、養殖動物及製品 245 1.蜂猴 245 2.山獺 246 3.狨皮 246 4.獼猴 246 5.虎皮 247 6.鹿 247 7.鼺鼠皮 247 8.紅發(犛牛尾) 248 9.貓 248 10.蛤蟆 248 11.黃鼠狼 248 12.白鼠 248 13.倒掛雀 249 14.荏雀 249 15.金鳳鳥 249 16.

秦吉了 249 17.白鶴 250 18.畫眉 250 19.翠毛 250 20.蟋蟀 250 21.金鯉魚 251 22.蠶蛹 251 23.蛇 251 24.玳瑁 251 25.象牙 252 26.蝗蟲 252 三、樹木與花卉、秧苗、桑葉等 252 1.樹木、竹子 252 (1)樹木 253 (2)竹子 254 2.花卉 254 (1)牡丹 255 (2)海棠 255 (3)菊花 255 (4)茉莉 255 (5)素磬花 256 (6)瑞香 256 (7)甕栽蓮花 256 3.秧苗 257 4.桑葉 257 5.大葫蘆種子 258 四、草料   第七章 人口、勞動力與服務 261 一、人口

266 二、勞動力 267 1.22勞動力的買賣 271 2.民間勞動力的買賣 272 2、潤筆 280 四、教書 282 五、占卜   第八章 印刷品與文字、書畫 284 一、書籍與文字 284 1.印刷書籍 290 2.非印刷品書籍、文字 292 3.官方購買書籍 292 二、書畫作品 293 1.繪畫 298 2.書法 302 3.拓片 304 三、官方文書、證件及紙幣工本費 304 1.官告 307 2.度牒與紫衣、師號帖 307 3.契、鈔 309 4.紙幣   第九章 文化用品 310 一、文具 310 1.筆 311 2.墨 312 3.紙 314 4.硯 316 5.筆架 3

16 二、樂器 316 1.琴 318 2.鼓 318 3.笙 318 4.簫筦 319 5.琵琶槽 319 6.角球 319 7.磬 319 8.鐃鈸 320 9.鈴杵 320 10.鑼兒 320 11.輪車 320 12.響鐵 321 13.鐘 321 三、珍寶古董   第十章 政治、社會生活 326 一、官職 331 二、度牒與紫衣、師號帖 331 1.度牒 339 2.紫衣、師號帖 340 三、其他22事物 340 1.雕塑、神像 342 2.轉輪藏 343 3.祭奠 344 4.法事 345 5.長明燈等 345 6.道符 345 四、婚喪 346 1.婚嫁 346 (1)娶妻 34

7 (2)嫁女 349 (3)買婚賣婚 350 2.喪葬 350 (1)棺材與陵墓 353 (2)喪葬 359 3.婚喪等隨禮 360 五、日常生活費用 360 1.餐費等 360 (1)便飯與宴席 363 (2)學生伙食費 364 (3)軍官伙食費 365 2.衛生 365 (1)沐浴 365 (2)理髮 366 3.學費 367 4.科舉公證費 367 5.起訴費 367 6.飼養馬牛費 368 六、醫藥 368 1.醫療 368 (1)商約價格 369 (2)醫生開價 370 (3)患者酬謝 371 2.成藥 373 3.藥材 375 七、香料 379 八、各類門票及娛樂活動   第十一

章 交通運輸與工程 382 一、交通工具——船 388 二、運輸 388 1.乘轎 388 2.騎馬 389 3.乘船 391 4.船運 393 5.挑擔 393 6.其他 394 三、交通 394 1.河渡 396 2.過橋 396 3.傳遞 396 4.路費 398 四、橋道 398 1.橋樑 403 2.浮橋 405 3.道路   第十二章 兵器、工具與日雜用品 407 一、兵器 407 1.弓、箭 408 2.弩、矢 409 3.甲 410 4.戰車 410 5.其他 410 二、工具 410 1.水磨 412 2.碓坊 412 3.茶磨 412 4.試金石 412 5.番鑷子 412

6.殺牛小刀 413 7.糧倉工具 413 8.筱 414 9.協金石 414 10.魚膠鰾 414 11.農具 415 三、日雜用品 415 1.燃料 415 (1)木炭 416 (2)煤炭 416 (3)木柴 417 2.傢俱 418 3.瓷器 419 4.銅鏡 419 5.扇子 420 6.香爐 420 7.照明用品 420 (1)蠟燭 420 (2)燈具 421 8.薰籠 421 9.書籠 421 10.篾籃子 421 11.溫水器 421 (1)鐵銚 421 (2)鐵湯瓶 421 (3)熱水罐 422 12.瓦盆 422 13.雨具 422 (1)雨衣 422 (2)雨傘 422

14.鎖鑰 423 15.手杖 424 16.馬鞍、馬鐙 424 17.紫線座 424 18.闍婆簟 425 19.珠飾品 425 (1)珠褥 425 (2)真珠複帳 425 (3)北珠直系 425 20.玩具 425 (1)泥人 426 (2)意思作 426 (3)旖旎山 426 (4)圍棋 427 21.綠象牙五色梳 427 22.酒杯 427 23.茶器 427 24.櫥灶、飯店 428 25.酒坊 428 四、其他 428 1.面具 429 2.花名牌 429 3.皇城通行牌 429 4.珊瑚 429 5.頭髮 430 6.賭錢不輸方 430 7.大駕鹵簿儀物 430 8.“海水淡化器

” 431 9.首級   第十三章 宋人生活水準考察 432 一、下層百姓每天的收入 434 二、居民每天生活費用 442 三、家庭財產數量 450 四、住房面積 450 1.一般居民住房 453 2.官員士人住房 456 3.軍人宿舍 457 4.學生宿舍 458 五、宋錢的幣值及其他 458 1.1文錢 459 2.10文錢 460 3.100文錢 462 4.1貫錢 464 5.10貫錢 465 6.100貫錢 466 7.1000貫錢 467 8.10000貫錢   尾語 468 一、南宋後期物價問題及會子與銅錢的比價 473 二、四川物價問題及鐵錢與銅錢的比價     494 後記

497 新版後記    

就純粹經濟上損失論凶宅之損害填補

為了解決房屋租賃住宅租賃差別的問題,作者温敏順 這樣論述:

侵權行為法旨在調和權益保護與行為自由,我國民法繼受於德國法,對一般侵權行為法保障客體採區別權利與利益差別性保護之立法模式,藉此限制侵權責任成立範圍,惟同時也引發「過失侵權行為所致之純粹經濟上損失」是否亦應予保障之質疑,向來為我國法界頗具爭議度之處,實務與學說莫不想方設法解決此一難題。又房屋成為凶宅致生之經濟價值減損,多數實務見解將其認定為「純粹經濟上損失」,導致凶宅被害人陷入「有損害卻無賠償」的泥淖中,且房屋財產價值不斐,一旦房屋內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造成房屋跌價,損害數額通常不可小覷,使得純粹經濟上損失之損害賠償問題於凶宅紛爭案件中更是備受關注,因此本文以使他人房屋成為凶宅之紛

爭案件作為研究對象,臚列凶宅紛爭案件中所涉之法律爭點,彙整實務判決並參酌學說見解於後提出本文見解,試圖在現行法律架構下為凶宅被害人找尋可能之救濟管道。 雖說妨害所有權能行使本構成所有權之侵害,但如將所有物單純價值貶值概認屬所有權能之妨害,反而可能導致侵權責任之成立過於氾濫,有違侵權行為法規範意旨,從而本文認為應以「是否使所有物之功能近乎喪失或完全喪失」為判斷基準,準此,房屋成為凶宅所致生經濟價值減損之不利益結果,一般而言尚不致使該房屋失去財產權之性質,並未實際剝奪或限制所有人積極權能或消極權能,其損害仍應認屬於為純粹經濟上損失。 然而於現今經濟社會中,房屋的財產權意義非凡,其

交換價值與用益價值殊值保護,在公平正義的要求下,必須使被害人的損害得以獲得完整而實質的填補。因此在侵權責任方面,考量到對現行法制的衝擊、司法成本與法安定性,本文認為「適度調整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之保護客體」應係較為直接簡便的救濟管道。是以,本文認為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之權利不必限縮於「絕對權」,當利益具備「可確定性」與「典型社會公開性」時,則無異於絕對權,又無法合理期待當事人透過契約分配風險時,即應納入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之保護客體;再就租賃契約責任方面,本文認為民法課予承租人保管義務既係為保護租賃物的交換價值與用益價值,解釋上民法第432條與民法第433條規定所稱「毀損」

自應包含租賃物之「經濟價值減損」,應認得「直接適用」民法第432條與第433條規定,退步言,縱認文義上未合,亦應認民法第432條與第433條規定存有法律漏洞而准予類推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