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用途係數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用途係數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詹氏書局編輯部寫的 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三版】 和詹氏書局編輯部的 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詹氏所出版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土木工程系 王和源所指導 闕仕偉的 應用價值工程及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探討最合宜的補強工法-以高雄某建築為例 (2021),提出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用途係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耐震能力評估、價值工程、補強工程。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建築系 蔡孟廷所指導 徐振傑的 高層木構造混合結構與鋼筋混凝土結構之結構材料使用效率比較 (2020),提出因為有 混合構造、高層木構造、耐震、建築物重量、永續建築、Midas的重點而找出了 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用途係數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用途係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三版】

為了解決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用途係數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本書內容依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法規公告收錄   中華民國111年6月14日台內營字第1110810765號

應用價值工程及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探討最合宜的補強工法-以高雄某建築為例

為了解決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用途係數的問題,作者闕仕偉 這樣論述:

本建築物為緊急避難使用,用途係數I=1.5,在 475年回歸期設計地震作用下之結構內力反應不得超過80%最大基底剪力(0.8Vmax),其對應之等值工址地表加速度AT為結構物所處位址之工址短週期設計水平譜加速度SDS乘以 0.40,即耐震設計規範中所謂的工址水平加速度係數Z值(Z=0.4SDS),且最大層間變位角不得大於 1%。建築物現況之耐震能力X向、Y向由柱強度準則主控性能點,X向耐震能力為Ap-X=0.196g,,Y向之耐震能力為Ap+Y=0.142g,顯示X向及Y向耐震能力不足,需進行補強。補強方案種類繁多不勝枚舉,文中僅針對較常見的補強工法(擴柱補強、翼牆補強、剪力牆補強)針對其特

性、優、缺點實施分析,以供後續價值工程小組討論時客觀判斷之依循。運用價值工程方法針對結構耐震能力補強分析較適合之補強工法,在機能、成本及採光通風等多方考量之下,其中方案一:擴柱補強工法,雖對通風及採光影響較小,但嚴重壓縮到內部辦公空間;方案二:剪力牆複合翼牆補強工法,雖對辦公空間影響較小,但將造成採光、通風不佳。故經創意發想後,發現結合此兩種工法優點研擬出方案三:擴柱結合剪力牆補強方案來進行補強,不僅能達到標準CDR值,同時機能效益也是最高的。

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二版】

為了解決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用途係數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本書內容依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法規公告收錄   中華民國100 年1月19日台內營字第0990810250號  

高層木構造混合結構與鋼筋混凝土結構之結構材料使用效率比較

為了解決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用途係數的問題,作者徐振傑 這樣論述:

現代都市地狹人稠,建築物轉向垂直化發展,以鋼骨及鋼筋混凝土為主的高層建築使土地的負荷增加。近年因結構用集成材技術的進步,在建築物建造中使用大量的木材能夠輕量化建築、減輕土地的負荷,另一方面減少原料生產的碳排放量,達到永續環境及生態保護的作用。本研究利用Midas 結構分析軟體,比較15 層樓、高度52.5m 的全RC 結構與兩種RC-木構造混合結構,以興隆一區公宅為例,計算三者在同樣的載重與地震條件下達到相同剛性時之材料重量差異。混合I 型結構係將非服務核處的樓板置換為Cross-Laminated Timber (CLT)、剪力牆置換為Glue-Laminated Timber (GLT)

斜撐;混合II 型結構則將非服務核處的樓板置換為CLT,樑、柱、剪力牆則全置換為GLT 並以鋼接頭接合。經由調整構件尺寸,使三者有接近的振動週期與受到的地震加速度,而在相同的建築物剛性下,混合I 型結構相較RC 結構減少了38.7%的結構體重量;混合II 型結構則相較RC 結構減少了52.82%的結構體重量,並且混合I 型在受到地震力時比全RC 結構有著更小的樓層位移角。另外本研究也探討了不同結構類型對基礎的反作用力分布。在高層建築的需求量愈來愈大的當下,減少建築物自重,能使土地的負荷減輕,也對環境也更加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