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第一次登記範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建物第一次登記範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育智寫的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2023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5版) 和黃振國的 不動產信託實戰第一線:辦理登記與稅務規劃範例(2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土地登記申請書填寫範例也說明:(1). 受理. 機關. 縣. 台中市. 中正地政事務所. □跨所申請 ... 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 第一次 ... 詳如 □ 契約書□ 登記清冊□ 複丈結果通知書□ 建物測量成果圖□.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一品 和永然所出版 。

元智大學 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沈仰斌所指導 宋朝民的 探討誠實申報不動產實價登錄的誘因 (2020),提出建物第一次登記範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不動產、房價、不動產實價登錄、不動產實價申報意願。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地政學系 黃健二、徐世榮所指導 王章凱的 都市更新制度困境研究-強制參與/排除取徑的解析與重構 (2020),提出因為有 都市更新、強制參與/排除、權力三面向、權力漂洗、財產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建物第一次登記範例的解答。

最後網站工地日誌(庚子年) –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辦理方式則補充:我們科普一下,保存登記是指新建合法建物,或實施建築管制前舊有而未辦理登記之合法建物,所做的第一次所有權登記,要特別注意的是以下的條文。 我們並不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建物第一次登記範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2023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5版)

為了解決建物第一次登記範例的問題,作者林育智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1.欲直接報考公務人員高考、地方政府三等與四等特考、不動產經紀人地政相關科目的讀者。   2.未來有加入公職報效國家的熱血同胞們。   使用功效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確實吸收最新訊息不漏接!   改版差異   更新法規。 本書特色   法規修正‧全國最新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讓讀者方便查閱記憶。列舉如下: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111.05.23)   □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111.05.13)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111.05.12)   □建築法(111.05.1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11.05.11)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111.05.02)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11.04.20修正草案)   □都市計畫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土地變更處理原則(111.04.13)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11.04.07)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11.03.17)   □產業創新條例(111.02.18)   □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11.02.15)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111.02.10)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111.02.10)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

細則(111.01.28)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111.01.13)   □住宅法施行細則(110.12.30)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110.12.28)   □稅捐稽徵法(110.12.17)   □行政訴訟法(110.12.08)   □民事訴訟法(110.12.08)   □土地法(110.12.08)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110.11.23)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110.10.15)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110.09.28)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110.09.23)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110.07.15)   □

土地登記規則(110.07.13)   □土地稅法(110.06.23)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110.06.21)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110.06.21)

探討誠實申報不動產實價登錄的誘因

為了解決建物第一次登記範例的問題,作者宋朝民 這樣論述:

掌握合理的房價,是健全不動產交易最基本的條件,透過實價登錄制度,使交易價格透明,同時也可將不動產課稅稅基調整至實價的接近範圍,最終讓臺灣房地產價格可以回到合理的價位。本研究旨在探討,不動產交易過程的關係人,包含購屋人、建商、房仲、銀行,對於內政部不動產實價登錄網站公開資訊的價格真實性的看法,並進一步探討如何促進價格真實性的提升。本研究採用深度訪談法,以購屋人(自住、投資用)、建商、房仲、銀行等至少五位訪談對象做為不動產交易過程中的參與者,採以深度訪談法,搜集其對實價登錄制度的解讀認知,以了解他們對於各種來源的價格資訊之信任程度、運用方式及操作步驟等等資料,透過回收訪談資料獲得後,再進一步與現

行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的相關研究與報告資料進行整理與比對,分析造成的弊端以及探討發掘可能影響誠實申報的影響因素。研究結果發現,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對於購屋意願是有正向幫助的,不動產實價登錄最主要的功用是促進資訊的對稱,讓購屋人可以獲得更多資訊,減少價格炒作的可能性。不動產實價登錄的實施,建商和代售公司不一定會反對,因為不動產實價登錄也可做為銷售價格的基準,透過適當的訂價策略,以及房屋市場是雙方合意價格進行成交的一個買賣樣式,這有助於其價格的調升。但是購屋人卻受限於財力問題,需要較高的貸款金額或是較多的價格優惠時,只要法律風險的承受方為建商、代售公司或是地政士的話,就有可能配合進行不實的交易價做為

實價登錄。因此,提升不動產實價登錄的價格真實性,維護其公信力以促進更多購屋人透過不動產實價登錄網站獲取正確價格,促進購屋意願,是很重要的。

不動產信託實戰第一線:辦理登記與稅務規劃範例(2版)

為了解決建物第一次登記範例的問題,作者黃振國 這樣論述:

  不動產信託,可確保資產保護、財產管理、長久規劃、節稅、風險控管等功能,運用在不動產開發案上,亦可提供不動產開發案中各關係人,包括地主、建商、營造廠商、銀行及承購戶較為周延的保障。本書就房地產信託登記申請書及信託條款與相關稅務申報書,逐一列入本書各項範例,方便讀者申辦時有所參考及運用。同時亦就內政部及法務部相關函釋舉例說明,讓讀者對不動產信託有最深入的了解。

都市更新制度困境研究-強制參與/排除取徑的解析與重構

為了解決建物第一次登記範例的問題,作者王章凱 這樣論述:

為刺激、扶植營建產業能夠復甦與發展,政府推出全國性的都市更新政策,刻意且強力地將建築改建包裝成公共利益,使得私部門得以僭用屬於公權力的「強制參與/排除」取徑,來介入憲法保障的私有產權支配。在怠於釐清、證成為什麼可以採取強制(WHY)、何種前提要件下才能執行強制(HOW)、誰應該被強制(WHO)、誰可以執行強制(by WHOM)、強制應經何種程序始得執行(WHEN & WHERE)等關鍵前提要件下,形成了一種混淆公權、私權份際的國家干預。本研究透過權力三面向理論,解析混淆公、私權的都市更新強制制度的形成,實是一種有計畫的權力漂洗。透過立法―權力第二循環(secondary circulatio

n of power)―的關鍵決策制定場域,使得應無權力者攫取權力、應負義務者逃卸責任,反之,讓少數、弱勢者的基本權被剝奪,承擔原無之參與都更重建義務,產生違憲疑慮,導致都市更新的推動陷入困境。然政府並未認真、謙卑地面對制度困境的根源,而是一再以擬、修訂各種規則、細則、辦法或準則來增加法定程序,企圖用程序正義掩飾實質正義的不足,最終構成一部邏輯錯綜複雜、逸脫都市計畫管控的《都市更新條例》,乃典型的公法遁入私法作為。平息止紛之道,應將現行法中的公權、私權關係釐清,從公法、私法分流的基礎重新檢視各條文對於權利的界分與義務歸屬。正本清源後,即有重新匯集公、私部門正向能量的可能,進而創造社會整體最大利

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