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照領照期限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江中信寫的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和江中信的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詹氏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蔡宗珍所指導 蔡惠方的 遺址保存之法制架構與實踐 (2013),提出建照領照期限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文化資產保存法、遺址保存。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大學 創意設計與建築學系碩士班 曾梓峰所指導 黃暉榮的 衛武營公園運動公共性的歷史回顧評析—從運動參與者角色來觀察 (2012),提出因為有 衛武營、公共性、公共利益、非營利組織的重點而找出了 建照領照期限的解答。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為了解決建照領照期限 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近390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140頁,8篇專題深入解說權利變換原理與機制 穿插13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
實務與理論全貌
遺址保存之法制架構與實踐
為了解決建照領照期限 的問題,作者蔡惠方 這樣論述:
本論文以遺址保存法制化為中心,在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的體系之下,討論遺址保存的法制架構,以及現行文資法施行以來,遺址保存規制的實踐現況。有鑑於遺址在我國法定文化資產項目中,是較不為人所熟悉的一項,因此,在本文的第一章與第二章之中,對於遺址的意涵做基本解說,包括其內容、價值、做為文化資產的意義、與其他文化資產的差異特質以及保存規範應注意的重點。在對遺址有初步了解的基礎之上,再繼續探討遺址的法制化過程。第三章則自文資保存的憲法依據出發,簡介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整體架構,接著試以釋義學的方法,解析文資法中遺址保存法制之架構,尤其針對遺址保存之規範內涵,從法定遺址本身、遺址因定著於土地的特質,而法制規範如
何安排遺址之保存權利與土地權能者之間的衝突。在解構法制體系之後,藉由因遺址而生爭議的案例,從法定遺址的認定、遺址與其所定著土地之間所生的權利紛爭,包括遺址發掘致土地所有權人的損失、土地之權能者對於遺址的破壞,以及對應此破壞的公權力行使方式,透過案例更具體化遺址法制保存的特質。遺址保存最佳的方式就是現地保存,但是在與土地開發權能有所衝突時,於衡量輕重後,遺址保存不得不讓步之下,尚有發掘記錄的保存方式,然而遺址發掘卻又致使土地權能人支出額外的成本。參考日本及法國的法制安排後,毋寧還是從考古發掘著手,解決方式乃是將考古發掘國家化,亦即由國家擔負遺址發掘工作,使土地所有權人受到遺址保存土地管制之最小衝
擊,而遺址仍能得到最底線的保存。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為了解決建照領照期限 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420餘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事業計畫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以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百頁容積獎勵圖文解說 近50頁同意比例疑難解說 規劃9篇專題,深入分析重要機制 穿插8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權利變
換」、「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實務與理論全貌
衛武營公園運動公共性的歷史回顧評析—從運動參與者角色來觀察
為了解決建照領照期限 的問題,作者黃暉榮 這樣論述:
政府掌握了公共行政決策權,但決策是否具公共利益?非營利組織參與公共事務,但是否具有公共性?又該如何進行檢視? 本論文以運動參與者的角度,探討1990-2010 年衛武營公園運動的公共性。主要研究目的是回顧衛武營公園運動的歷史,檢視評析公共行政者對本案決策的公共利益。檢視評析衛武營公園促進會在運動中的公共性。 透過本論文的研究,期待能為衛武營公園運動留下相關記錄,促進環境運動知識的累積與公共性發展。為台灣社會帶來經驗分享,從中獲得啟示與經驗提出建議,以及對後續的研究有所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