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得標歷史資料查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客家電視台網站暨App建置與維護案需求說明書也說明:(九)、提供網站完整網頁資料之檢索或關鍵字查詢或分類查詢,包括資料庫的查詢 ... 本專案各項功能需求內容,得標廠商須辦理各項功能需求訪談,再依需求.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土木工程系土木與防災碩士班 林利國所指導 陳文祥的 資訊服務採購之實務研究 (2017),提出廠商得標歷史資料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成本加公費法、總包價法、最有利標、資訊服務。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李復甸所指導 顏輝德的 我國防制圍標、綁標行為之研究—以政府採購法為中心 (2006),提出因為有 圍標、綁標、聯合行為、卡特爾、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市場交易秩序、聯合壟斷、限制競爭、政府採購法、公平交易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廠商得標歷史資料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臺北市政府採購業務資訊網則補充:二、如僅需查詢歷史標案基本資料(無下載招標文件功能),亦可利用上述網址進入電子採購網後(無需輸入機關帳號密碼)點選左方「常用查詢」-->「標案查詢」,依該功能輸入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廠商得標歷史資料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資訊服務採購之實務研究

為了解決廠商得標歷史資料查詢的問題,作者陳文祥 這樣論述:

資訊服務為政府主要施政項目,為提升政府執行資訊服務之行政效率,多以委外方式辦理,採最有利標方式辦理達70.55%,資訊服務之後續擴充則高達53%由原有廠商續辦及標價比高值化(決標金額/預算金額)等現象,費用估算則依人員經驗值及對資訊服務標的了解程度等因數而定,若在高人力薪資下,工時的估算稍有不慎,容易造成資訊經費執行效率之偏差。本研究除探討資訊服務之招決標現象、費用估算方式、「總包價法」及「成本加公費法」二種結算方法之差異性及實務上採用原因,再以案例分析及專家訪談,歸納資訊服採購之實務現象及問題,藉由本研究之發現及因應對策之研擬,來提升資訊服務採購執行之合理性。

我國防制圍標、綁標行為之研究—以政府採購法為中心

為了解決廠商得標歷史資料查詢的問題,作者顏輝德 這樣論述:

我國政府採購長期以來,遭外界質疑有圍標、綁標等採購不公情事,而政府每年辦理採購金額約佔國民生產毛額之百分之10~15,影響國內整體經濟發展甚巨。民國80 年 2 月4日制定公布公平交易法前,我國政府採購對於圍標、綁標行為,係以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稽查條例(88年5月27日廢止)、審計法、審計法施行細則及各機關發布之相關行政命令來辦理,唯屢遭外界認為以事後審計之法規辦理政府採購有本末倒置疑慮。公平交易法公布施行後,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圍標、綁標行為以有違反該法禁止之「聯合(圍標)行為」、「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綁標)之虞」及「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等規定加以處

罰。唯復遭外界認為公平交易法係維護公平交易秩序、促進競爭之競爭法,對政府採購之圍標、綁標行為,動輒以違反公平交易法論處,有過度介入政府採購疑慮,且政府採購屬一次性之交易行為,決標後即進入雙方履約程序,以公平交易法進行查處,易發生緩不濟急情形。政府採購法於88年5月27日施行後,該法雖已明訂圍標、綁標行為之刑事、民事及行政責任,但施行迄今圍標、綁標行為仍屢見不鮮。本文嘗試由政府採購歷史演進、採購實務、公平交易委員會時期之行政處分、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處分、法院判決及學者見解等分析,提出檢討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