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物價指數調整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物價指數調整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黃宗文寫的 公共工程履約管理100問(二版) 和謝哲勝,李金松的 工程契約理論與實務:兼論政府採購法(四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行政院工程採購契約範本新修正簡介 - 寰瀛法律事務所也說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2018年7月24日公告最新修正採購契約範本, ... 情形調整」之選項,惟鑑於機關招標時多選擇以總指數之變動作為物價調整依據,較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翰蘆所出版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土木工程系土木與防災碩士班 林利國、林榮禾所指導 黃添敏的 風險管理之工程爭議資料庫建置研究 (2021),提出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物價指數調整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共工程、工程爭議、風險管理。

而第二篇論文國防大學 法律學系 徐克銘、張哲源所指導 郭柏旻的 統包工程案件爭議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統包工程契約、風險承擔、統包案件爭議的重點而找出了 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物價指數調整的解答。

最後網站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函 - 工地主任公會則補充: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契約範本第5條第1款第6目辦理: 依政府採購法第63條第1項 ... 契約未載明依物價指數變動調整工程款,或僅載明依營造工. 程物價總指數變動調整者,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物價指數調整,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共工程履約管理100問(二版)

為了解決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物價指數調整的問題,作者黃宗文 這樣論述:

  公共工程因為金額龐大,涉及之工程技術及法律問題紛雜,以致工程爭議層出不窮,公務員動輒得咎。坊間相關書籍大多從上位的法律層面探討,對工程人員而言太過艱澀不實用。本書完全自基層人員實務上著眼,以一問一答的方式,企圖解答公共工程自決標後一直到竣工驗收完成所會遇到的問題。

風險管理之工程爭議資料庫建置研究

為了解決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物價指數調整的問題,作者黃添敏 這樣論述:

公共工程之建設是為國家、城市或地區提供服務的基礎建設體或系統,並包含使經濟運作的設施與服務,包括社會生產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務的物質工程設施及電網、通訊(電話、網路)、供水、交通(道路、公路、鐵路,機場、港口)等公共設施,,雖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自民國91年至108年間曾多次修訂採購法及契約範本,以達到契約雙方平等對待與雙贏原則,但工程爭議案件仍每年仍高達千例以上,在無形之中對於業主、監造或施工廠商三方皆有具大的風險存在。本研究採蒐集並回顧101年至108年工程爭議相關法令、條文及文獻,加以分類及歸納工程爭議風險類別,並以實務上實際工程款給付工程爭議相關判決案例,進行統計及分析風險因子,並

依據案件類型來辨識可能之風險原因。藉由機率法分析之研究手法,經探討研議後提出可預先風險管理的類別及因子,期能於於事件發生前能先行釐清並控制風險的源頭,讓爭議能不至於發展到不可收拾甚至訴訟情況,以達到業主、監造以及施工廠商三贏的預防效果。

工程契約理論與實務:兼論政府採購法(四版)

為了解決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物價指數調整的問題,作者謝哲勝,李金松 這樣論述:

  契約約定不明確時,倘契約條款是由業主擬訂的,不論本於公平、客觀解釋、可預見性、優勢風險分配或誠實信用原則,皆應朝有利於承包商的方向進行解釋;同樣的,因工程的高風險性,常常會遭遇雙方所不可預見,甚或疏未預見的風險或施工障礙,依據公益及效率原則,多會賦予業主調整契約約定或契約變更的權限。   本書有幾項重要原則貫穿本書的內容,即公平、公益、客觀解釋、可預見性、效率、優勢風險分配及誠實信用原則等,於工程契約解釋或爭議處理時,這些重要觀念能適切的進行契約解釋或爭議處理,讓工程能順利進行,避免紛爭,而促進公益。   此次改版除了修改原來三版的部分內容,並增加部分實務、學說的最

新作法及見解外,最大的改變則是增加了許多「動腦思考」的題目可讓讀者藉由實際的工程爭議案例具體瞭解本書的抽象說明。   ※習題解答請至翰蘆圖書官網下載(www.hanlu.com.tw)

統包工程案件爭議之研究

為了解決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物價指數調整的問題,作者郭柏旻 這樣論述:

  國內統包契約之發展迄今至少已有40餘年的歷史,使用統包模式簽立工程契約確實能有效達到工程目的,且可同時改善傳統工程之施工期程冗長、低價搶標以及設計與施作廠商間互相攻訐等缺點。但統包契約模式同時也衍生出許多問題及爭議,例如工程未來可能面臨之風險,該如何在一開始的招標作業過程中,如何以明確且公平之方式對契約雙方當事人進行合理的分配、又或者是出現業主與統包商都無法在案件初始即得以獲知之風險,此時應由何者負責承擔為最佳解,或是在工程履約施作過程中,業主方是否得以定作人之身分要求承攬人對履約內容進行修正,如果可以,其修改的最大範圍與金額為何?這些問題,往往都是業主與統包商間最容易發生衝突的引爆點。

  在國際間亦有許多單位對於同樣的統包工程問題加以研究,就如同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所特有的國際工程契約範本係當前公認可將前開問題降至最低,甚至在一開始的工程契約範本中,即以明文約定風險分配之方式,以及業主在何種條件下對統包商下達之指示之情形,才可能構成指示變更,且其變更的範圍以及責任應由何者承擔也具有明文之規範。因此本文之研究目的,即藉由整理國內、外文獻資料,歸納出目前國內統包工程常見之案件爭議類型,並以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所出版之國際工程契約範本對比國內業主常用之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彰顯出有那些地方可以進行修正,並針對業主與統包商分別給予研究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