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申請書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也說明:第二條托育服務提供. 者(以下簡稱托育人員. ),提供之類型如下:. 一、在宅托育服務:. 係托育人員受兒. 童之父母、監護. 人或其他實際照. 顧之人委託,在.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幼兒教育學系早期療育碩士在職專班 林巾凱所指導 汪令娟的 居家托育人員對早期療育服務認知之研究─以臺中市為例 (2017),提出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申請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居家托育人員、早期療育服務、早期療育服務認知。

最後網站文件下載 - 台南市第二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則補充:托育人員準公共化契約書, 托育人員適用111.01.01 影印一式兩份, 點擊下載. 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申請書, 點擊下載. 開始/結束收托兒童異動申請書, 108年版本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申請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居家托育人員對早期療育服務認知之研究─以臺中市為例

為了解決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申請書的問題,作者汪令娟 這樣論述:

本研究主要之目的在於瞭解居家托育人員對早期療育服務的認知。研究以問卷調查法(questionnaire survey method)蒐集資料,並以臺中市居家托育人員841人為研究對象。研究工具以研究者自編「早期療育服務認知量表」進行調查,研究所蒐集的資料,將以SPSS for Windows20.0進行描述性統計(descriptive statistics)、t考驗(t-test)、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最後根據結果分析,獲得下列重要結論。一、居家托育人員對早期療育服務認知瞭解程度,介於「部分瞭解」及「完全瞭解」之間,在「發展與篩檢」層面趨向「完全瞭解」,在「通報

轉介與個案管理」、「聯合評估」及「療育與服務」等三個層面,趨向「部分瞭解」。二、不同「隸屬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居家托育人員對早期療育服務認知,在「聯合評估」的層面有顯著性差異,五區的居家托育人員顯著高於二區的居家托育人員。三、不同「教育程度」之居家托育人員對早期療育服務認知,在「發現與篩檢」的層面有顯著性差異,具專科學歷之居家托育人員,顯著高於國中(含)以下學歷之居家托育人員。四、不同「服務年資」之居家托育人員對早期療育服務認知,在「發現與篩檢」、「通報轉介與個案管理」及「聯合評估」等三個認知層面有顯著性差異, 3~9年及10年以上服務年資之居家托育人員,顯著高於3年以下服務年資之居家托育人員

。在「療育與服務」層面,只有 10年以上服務年資之居家托育人員,顯著高於3年以下服務年資之居家托育人員。五、「有」進修其他早期療育相關課程之居家托育人員對早期療育服務認知,顯著高於「無」進修其他早期療育相關課程之居家托育人員。六、「有」照顧發展遲緩兒經驗之居家托育人員對早期療育服務認知,顯著高於「無」照顧發展遲緩兒經驗之居家托育人員。七、不同「年齡」與不同「教育背景」之居家托育人員,對早期療育服務認知無顯著性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