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銷贈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如何撤銷贈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劉宗榮寫的 民法概要(修訂十五版) 和黃振國的 遺贈稅.財產移轉圓滿計畫(十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受贈人或贈與人死亡該如何撤銷契稅? - 澎湖e傳媒也說明:贈與房屋在未辦竣移轉登記前,受贈人或贈與人死亡,該如何撤銷契稅?可否由生存一方單獨申請撤銷贈與契稅申報?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依據民法第420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 和永然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葉啟洲所指導 李家徹的 人身保險要保人變更之研究—以契約關係變化、詐害債權及贈與稅課徵為中心 (2021),提出如何撤銷贈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要保人變更、人身保險、保單價值準備金、詐害債權、代繳保費、贈與稅、稅捐保全。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東華大學 法律學系 莊錦秀所指導 丁品心的 遺產分割協議撤銷訴權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撤銷權、遺產分割協議、拋棄繼承的重點而找出了 如何撤銷贈與的解答。

最後網站【法律保護妳】 行使撤銷贈與權有時限 - 人間福報則補充:譬如受贈人於受贈後,對於贈與人或其一定範圍內之親屬為傷害、妨害自由等,依刑法有處罰明文之故意侵害行為;或受贈人不履行對於贈與人之扶養義務者,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如何撤銷贈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民法概要(修訂十五版)

為了解決如何撤銷贈與的問題,作者劉宗榮 這樣論述:

  本書爲保持内容的新穎性,乃配合我國民法近年關於行爲能力、保證、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占有、結婚、離婚、夫妻財產制、父母子女、監護、限定繼承及抛棄繼承等的修正,内容大幅更新。   全書内容三大綱領:   1.用淺顯易懂的文字,解釋法律名詞。有豐富的事例,説明法律條文的規定。   2.以周延詳細的説明,闡釋重要的法律原則。   3.内容提綱挈領,涵蓋全部民法。  

人身保險要保人變更之研究—以契約關係變化、詐害債權及贈與稅課徵為中心

為了解決如何撤銷贈與的問題,作者李家徹 這樣論述:

  人身保險作為現代人投資理財的重要工具,要保人變更即是資產分配的其中一種方式。惟保險法上並無要保人變更之明文規定,該變更行為之法律性質以及變更後對於契約關係之影響,仍多所不明。另近年國稅局越來越關注要保人變更之課稅議題,甚至發函要求在完成贈與稅稽徵程序之前,保險人不得辦理要保人變更業務。然要保人變更是否一定屬於贈與行為,贈與稅之構成要件應如何適用在不同類型的人身保險上,仍需近一步的探討。  本文透過對美國法、日本法以及德國法進行比較法研究,確立我國保險法體系為二分法和三分法並存之特殊架構,推導出要保人為我國保險契約之當事人,並針對保險利益之適用以及保險契約主體之各項權利與義務進行整理。  

要保人變更之契約關係變化,主要分為契約當事人以及新要保人與保險契約關係人兩部分進行討論。本文自保全保險人危險篩選權以及契約自由等觀點,對不同學說進行分析。除了定性要保人變更之法律性質為契約承擔,對保險契約上權利義務之移轉一同進行探討。另外針對保險法、保單示範條款與行政函釋中,限制要保人變更之相關規範,逐一進行檢討。  要保人變更時,保單價值準備金等權利會隨同移轉與新要保人。若因此原要保人陷於無資力,則原要保人之債權人有民法244條撤銷詐害債權之適用。本文以案例分析法,收集判決並整理歸納出應如何認定變更行為係屬有償或無償之讓與,且針對代繳保險費之個案,分析應如何適用民法244條。  要保人變更性

質上為契約承擔,屬於原要保人之財產移轉。若新要保人對於該變更行為並無對待給付,該變更行為即屬贈與行為,需要課徵贈與稅,因此本文將逐一檢視贈與稅各項構成要件與程序應如何適用於要保人變更中。此外現行課稅實務之稅捐保全程序,以行政函釋拘束契約自由並課予保險人協力義務,恐有牴觸稅捐法定原則且不符合稅捐經濟之虞。為解決上述問題,本文針對具體條文、保單類型之適用範圍與保險人之協力義務提出修正建議,以建立更加完善之制度。

遺贈稅.財產移轉圓滿計畫(十版)

為了解決如何撤銷贈與的問題,作者黃振國 這樣論述:

  《遺產及贈與稅法》自106年5月起有了重大變革!原10%之單一稅率,改為三級累進稅率。相較於單一稅率之遺產稅、贈與稅之租稅規劃,累進稅率之租稅規劃需要更專業的知識。諸多修正,改寫了遺贈稅節稅暨財產移轉規劃之大布局。房地合一2.0新制啟動,如何因應?高資產者如何重新擘劃,留住畢生積蓄之最大值?就讓房地、財稅雙料達人以最精彩的圖文、經驗開啟您的智慧之門!

遺產分割協議撤銷訴權之研究

為了解決如何撤銷贈與的問題,作者丁品心 這樣論述:

鑒於我國民法第244條債權人撤銷權規範中之「詐害債權行為態樣」,於實務個案中之多樣化,進而延伸出許多值得討論之爭議問題,本文以「撤銷遺產分割協議事件」此類詐害債權型態,其所涉之核心爭議即債務人與其他繼承人間之內部「遺產分配之人格自由」與債權人之外部「權利保護」產生衝突時,兩者在法的評價上應如何取捨與權衡,實乃考驗法院之難題。從而,對於上開實務所引發之諸多爭議難題,本文除了學說論理研究外,更以實證角度為研究方法,藉由收集與分析法院之裁判,進而提出相關爭議之問題加以歸納整理,並從中梳理法院之論理脈絡,希冀以實證之角度觀察紛爭焦點與脈絡,並且釐清各判決間所貫穿之理論系統,同時盼以實證研究分析為基礎

,一方面能將所觀察之實務判決現象與論理完整呈現,另一方面則透過實證考察之結果,希冀針對現行制度下或依解釋論或依立法論給予實質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