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增值稅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大陸增值稅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出右法律事務所寫的 投資中國大陸法律環境報告:企管、貿易、稅務、居住典型案例 和熊偉的 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 第八卷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9.大陸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內容與影響也說明:中國流轉稅及出口退稅法規. 42. 漢邦專辦境外控股公司‧精通兩岸聲譽卓著. 9.大陸營業稅改徵增值稅. 的內容與影響. (漢邦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史芳銘會計師).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會計學系 許崇源所指導 沈詩霽的 中國大陸增值稅改革之探討——以台灣為鑒 (2019),提出大陸增值稅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增值稅、稅收中性、稅率結構、優惠政策、進項扣抵、留抵稅額。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葛克昌、黃源盛所指導 施奕的 租稅國家之東方表達―以兩岸稅法為中心 (2019),提出因為有 租稅國家、稅法、兩岸、中華法系、儒家法家、所得稅、財產稅、消費稅、租稅優惠的重點而找出了 大陸增值稅的解答。

最後網站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業績公告 - :: HKEX ...則補充:中國大陸企業所得稅. 20,744. 382,738. 中國大陸土地增值稅. (99,558). (38,553). 股息預扣稅. 6,407. 11,574. 期內稅項支出總額. 755,395. 690,992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大陸增值稅,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投資中國大陸法律環境報告:企管、貿易、稅務、居住典型案例

為了解決大陸增值稅的問題,作者出右法律事務所 這樣論述:

  中國大陸近年經濟快速增長,除仰賴自身龐大市場內需外,外資投入的功勞也不可抹滅。但礙於成長環境差異、用語落差等原因,外商(包括台資企業)始終對中國法律制度模糊不清。在美中貿易戰酣戰未休的今日,中國大陸憑藉著原有之深厚底蘊及長久形成供應鏈,已逐步放寬外商投資要求。本書將協助投資人一探究竟中國大陸憲政制度及整體法律投資環境,以作為中國再廣納各方投資之知識基石。   本書作者群為兩岸專業律師,具有十年以上執業經驗,並長期致力於跨境法律事務之處理,對法律理論結合法院實務操作十分熟悉,能充分以外資目光對中國法制體系進行論述及分析。另本書並從商事合同、智慧財產權、融資擔保、社會保障

、勞動用工、競爭監管、家事婚姻繼承等各方面進行案例彙編,期能藉由實例方式更深一層解讀中國法制體系,使本書成為外資在設計投資架構上、經營企業制度上、當地生活起居上之必要指引。  

大陸增值稅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主持:梁翊婷,蘇逸恒,陳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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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增值稅改革之探討——以台灣為鑒

為了解決大陸增值稅的問題,作者沈詩霽 這樣論述:

中國大陸自1979年引進增值稅,於2016年完成全國範圍內之營改增試點工作,受到國際上高度關注。中國大陸現行增值稅制以法規形式存在,當下積極制定增值稅法不僅表示對現行相關規定之認可,亦意在進一步改革。增值稅屬流轉稅之一種,以其獨特之稅收中性,以及有效避免重複課徵之優點,成為國際上主流稅種。流轉稅相較於所得稅,其徴管方式應更為簡便,而大陸目前仍保留為順利推行營改增而設計之過渡性規定,以及缺乏配套措施等,導致增值稅制度過於繁雜,不但降低徴納雙方效率,且影響到租稅之公平正義。本研究藉由比較兩岸相關租稅政策為出發,針對增值稅制之四項組成要素進行探討,並就討論範圍以內,分析中國大陸現行增值稅制設計之合

理性。研究結果認為,中國大陸在增值稅稅率結構、優惠政策、進項扣抵機制,以及留抵稅額處理辦法各方面,均有改進之空間。據以台灣為鑒,本研究提出中國大陸可行之稅改建議,供現階段增值稅改革作參考。

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 第八卷

為了解決大陸增值稅的問題,作者熊偉 這樣論述:

  《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是一套專注於如何解釋和應用稅法的叢書,由武漢大學財稅與法律研究中心熊偉教授主編,自2018年開始,每年出版兩卷,並向海內外發行。   第八卷秉承第七卷的組稿模式和編輯風格,但與之不同的是,第八卷收錄稿件的作者身分更加多元。既有稅局幹部,也有稅局公職律師;不僅有稅會仲介機構合夥人,而且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既有高校教師,又有青年學子。但不管何種身分,秉持何種立場,進入「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場域,瞬間都能轉化為「合規」的作者,都能接受叢書一以貫之的「解釋」與「評註」的定位和風格。這也是叢書篩選稿件的關鍵尺規。   本卷共收錄13篇文章、14篇司法文書

和1篇「微言大義」稿件。其中,既有對稅案透射的稅理、法理與情理的微觀剖析,又有對契稅、關稅等單行稅種所涉稅法規則的教義學解讀。不僅有對稅務事先裁定、納稅信用動態調整、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等新議題的知識探求,而且有對稅務行政覆議前置、偷稅的認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定性等老話題的認知創新。客觀上說,甚少為學界所關注的新論題無疑更易吸引業界眼球,也更易為讀者所關注。但與此同時,時常晃蕩於讀者眼界的老話題,依然可以「舊貌換新顏」,本卷收錄的不少稿子都屬此類。

租稅國家之東方表達―以兩岸稅法為中心

為了解決大陸增值稅的問題,作者施奕 這樣論述:

自租稅國家之理論於二十世紀初被提出,租稅國也成為了從統治工具出發的,以財政為基礎的新國體概念,其與法治國、社會國都成為了現代憲政國家的核心。隨著現代稅法理念於清末隨西法東漸而傳入,民主憲法、現代稅法乃至現代租稅國家亦在中華大地上漸漸落地開花,雖然兩岸在各自發展前進的過程中都經歷了波折,但在70年後,即便仍有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之涇渭,現代租稅國卻已然成為兩岸不約而同之憲政型態。1949年兩岸分治以來,台灣繼承民國所奠定的法治精神,將經濟發展與法治建設結合起來,不僅在經濟上以亞洲四小龍的全新姿態出現在世界舞臺上,在稅法上也格外注重公平,並有規劃地逐步走向理想的「以所得稅為中心的稅制」;而大陸卻在

30年的時間中陷於非稅論和所有者國家的泥潭,直到1978年之後,才隨著解放思想、改革開放的春風揭開了新時期的大幕。與已經走過這段路的台灣相同,大陸在這一時期也以一種「以(稅收)優惠促(改革)開放」的做法,試圖通過稅收這樣一種工具與世界接軌,從而引進外資,受到外商企業的影響,舊時重利輕稅的做法也漸漸退出了歷史,計劃經濟占主導地位的經濟面貌也得到了改變,1994年的分稅制更是以稅為中心徹底為中央與地方關係劃上濃墨重彩的一筆。稅法之演繹,既需要動態的法視角--從法的適用、法的解釋的角度去觀察,又不能脫離歷史文化、經濟、時代的環境。稅法理念作為研究稅法的根本原理,當然的成為了研究稅法的最基本出發點,整

個國家、民族長期以來對於稅的理解和認識,將必然對稅法的發展造成影響。在未來兩岸稅法的建構中,雖然西方的現代稅法理念仍將佔據主流,但來源於中國古代幾千年國家與人民的稅實踐歷史的中國古代治稅思想也應當佔有一席之地。就像諾斯(North)以對1790年至 1860年美國的經濟增長的研究為基礎而建構出其制度變遷的理論一樣,七十年以來兩岸稅制變革與稅法建構,為我們帶來了研究稅法最好的藍本,也真實的給我們提供了一個資料庫。另一方面,在稅法的解讀中,我們應當注重現代稅法原則的建設,並以其作為出發點,指導稅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的建設,既加強稅法與民法、行政法、刑法之間的聯繫,又注重於保持稅法的本質特色。在具體的

稅法實踐中,直接稅中的所得稅與間接稅中以VAT為核心的現代消費稅在這幾十年的發展中,莫不成為世界各國稅法的聚焦點--既希望所得稅能更好的承載其公平分配的內涵,又希望藉由消費稅為現代社會國籌集更多的財政收入。但即便是被視為對公平稅負、均平財富最為有效的所得稅,在具體的實踐中也仍然存在著諸多問題,從最基礎的所得概念的發展變化上,我們可以管窺全豹的把握整個所得稅制度建設中的歷史演進;藉由消費稅經濟本質的認識,也更能理解完善稅收實體法的重要性,在對兩岸所得稅發展歷程的整體梳理中,我們也更能讀出所得稅與社會與人民的緊密關聯。消費稅,尤其是八十年代後期VAT在全球的迅猛發展,不僅在事實上衝擊了傳統所得稅佔

據的主導地位,甚至在理論上也圍繞其特質而有了突破性的進展,在未來稅法的建構中,如何順應時代潮流採取合適的制度設計,將其收歸至量能平等之稅法本質特色下,也是一個非常值得思考的問題。同時,財產稅作為另一個體現納稅人負擔能力的古老稅種,在租稅國家中既有可能也有必要成為社會公平正義的必要補充,如何在制度設計上平衡其實質公平和稽征便利性,設定其在中央地方間分配的合理性亦是租稅國家必須妥善因應的問題。而稅收優惠,這一現代國家運用最廣泛的管制誘導工具,如台灣規範性的獎勵投資條例等系統性立法,以及大陸散見於各規定辦法的靈活措施,在各自70年的歷史進程中都發揮了重要作用。在高速發展和勞動力紅利的浪潮退去之後,稅

收優惠雖然將繼續存在,但是我們也有理由的期待它,在這個新時期的公共財政、民主財政呼求之下,從經濟上做一個華麗的轉身,發揮更多的社會作用,從而在國家與人民之間架起平等自由民主之橋。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權利也是一切法律的中心,稅法作為現代國家對人民侵擾最為頻繁的干預法,即便本文沒有從憲法的角度演繹稅法權利,但是最終仍然希望落腳到最基本的權利上。惟有正確的認識人民在稅法上享有的基本權利,稅收法治才會真正得到重視,稅收公平才會持續得到保障,由此成長出的稅法之樹方能萬古長青,由此蒙蔭之現代租稅國才能真正獲得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