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計程車車齡限制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以責任保險角度探討汽車運輸業 經營管理之研究也說明:同一車種尚細分自用車、車齡等因素,皆會影響保險費率的高低。目前討論的所謂第三人責任險不等於現行強制汽車責任險,第三人責任險應被視為:當計程車輛肇事需負損害理賠 ...

國立臺灣大學 土木工程學研究所 曹壽民所指導 林玉華的 都會區計程車數量之研究 (2003),提出多元計程車車齡限制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副大眾運輸、合理空車率、數量管制、臨界服務量。

最後網站大都會多元化計程車車齡 - Artport則補充:大都會特地為UBER司機整理出關於多元化計程車的5大常見問題,包含:多元化計程車的規範、車輛、車齡限制。誰適合開多元化計程車、開多元化計程車的收入如何?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多元計程車車齡限制,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都會區計程車數量之研究

為了解決多元計程車車齡限制的問題,作者林玉華 這樣論述:

計程車為都市內公共運具之一,被歸類為副大眾運輸,可輔助大眾運輸不足與移轉私人運具旅次使用,隨都市發展,角色更形重要。截至2002年年底,整體台北都會區計程車總數達66,321部。公路法中,規定依照人口與道路面積成長比例發放計程車牌照,台北營業區之標準為每120名人口新增乙付牌照。調查結果顯示,實際之空車率遠高於合理空車率,2002年台北地區之距離空車率達59.8%,原因實與計程車數目過量有關。本研究期望利用數學分析方法,並輔以現況調查資料,推算所需計程車車輛數,並據此探討逐步降低計程車車輛數之辦法,以提供都會區計程車數量管制決策之參考。本研究希望能在同時考慮計程車旅次需求與駕駛員合理維生之下

,求算都會區所需計程車車輛數之上下限。首先求算都會區每日計程車人旅次總數;再分別以駕駛員合理收入或駕駛員合理工作時間為原則,計算單位計程車之最低與最高臨界服務量;最後將兩者相除即得所求。結果顯示,2000年台北都會區每日計程車總旅次數為115,996人次,每部車輛每天至少需服務41.56人旅次 ,即28車旅次,才達收支平衡,故最高約需33,600部計程車營業載客。而每部計程車一天最多可服務約45人旅次,即30車旅次,最低所需計程車數為31,000部。介於31,000部與33,600部間均屬合理。依據車輛依法課徵「使用」牌照稅。且計程車管理規則中,亦有牌照不得轉讓或轉賣之規定,因此認為政府實質上

具有計程車牌照之所有權,計程車牌照應為政府「無償授與」之營業許可證,可當作為資格符合的憑證。因此政府應有資格於牌照被不當使用或放棄使用時將之註銷收回。另外尚建議不應有價回收牌照、車輛使用年限為6年、個人車行牌照只收不發、引入營運許可年限等計程車數量管制相關辦法。